职工住宅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及装修管理
工商局职工住宅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及装修管理
(一)维修管理方案
维修部主管对小区内进行实务性的管理,组织维修工对本物业进行维修、改造及保养,监督、检查维修工的日常工作,确保小区内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管理处的管理目标,制订 花园内物业维修及养护的实施方案。
2、必须具备工民建的有关知识,能编制工程预决算,懂得房屋结构特点以及使用要求。
3、必须具备物业的有关管理知识,熟悉《物业管理条例》与管理处的有关规章制度。
4、掌握小区内房屋的分布情况、结构类型,地上及地下管道的走向、分布和起止点。
5、接受小区业主报修或咨询时,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解答、解决业主的疑难问题。
6、组织维修员对小区内房屋本体及公共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及保养,确保地下排污、雨水管道的畅通。
7、经常巡视小区内及检查维修工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定期对维修工进行思想教育与维修技术的培训,提高维修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
9、响应并参与管理处组织的公益活动,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二)对私搭乱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管理措施
1、全体员工均有义务对私搭乱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的巡查和监督。
2、在业主入住期对此类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宣传。
3、对已发生的类似现象限期整改,保证全体业主的共同权利。
4、加强日常监管。
(三)房屋装修管理方案
1、装修施工队和装修方案的选择
(1)帮助业主装修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取得合格证书的装修企业。
(2)业主选择的装修方案应符合规定,不出现违章装修项目,管理处将对装修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
2、装修申报
(1)住户装修,必须提前七天向管理处申报,事务助理对业主或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手册。
(2)业主领取《装修审批表》(附表三)、《装修人员登记表》等,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纸、施工队伍等。
3、装修审批
(1)业主应如实填报装修内容,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纸。
(2)在接业主递交的装修方案一周内,事务助理会同工程维修部、保安部对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不出现违章装修方案。
(3)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交纳装修管理押金,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和交纳施工押金。签订《装修施工队伍责任书》,领取装修许可证。
4、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装修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超过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严禁扰民。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小区单元的装修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人自主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具的安装、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装修施工,严禁拆任何墙体,否则出责令恢复原状外,按30%-50%的装修押金罚款。
(8)空调应按安装在统一规划的位置,空调架统一式样安装。
(9)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防盗窗花由管理处设计统一式样。
(10)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不得损坏公用设施、设备,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5、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拒绝验收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
(3)竣工验收后,由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到合格。
(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和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