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会议管理规则
房地产分公司会议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使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化,充分体现会议功能,提高会议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从适应公司的多层次管理角度出发,为了达到能够通过会议有针对性、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解决问题,将公司会议共设为公司管委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例会、专题会议和部门工作会及其它几大类别。
第二章公司管委会会议
(一)职权范围
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组织机构,其组织全称为“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负责研讨制定或解决有关公司大政方针、发展战略和方向性及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关键性问题。
(二)组成人员(即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营销总监、助理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公司董事长参加列席)
(三)议事方式
公司管委会原则上定期召开,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可由总经理决定召开临时公司管委会会议。
(四)议事规则
1、由总经理决定会议议题。
2、在距召开会议的六日前,由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秘书书面通知全体管委会成员,并同时通知会议的时间、地点、事由。
3、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指定专人代为召集和主持。
管委会决议经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方可生效。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总经理有最后决定权。在表决与某管委会成员有利益关系的事项时,该成员回避,但计入出席的人数。
管委会会议由总办秘书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和记录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管委会成员有要求在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利。
管委会通过的决议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详见公司专用会议纪要格式),并由总经理签发。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职权范围与内容
1.各分管副总经理及部门总监、助理总经理向总经理汇报本月所分管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2.落实公司管委会的决议,负责处理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定。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组成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营销总监、助理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每月度第一周周一上午8:30、公司大会议室。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召集和主持;
2、遇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临时召集,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3、当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召集和主持;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每周五向各分管副总及总监(主任)汇报工作。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时,需事先向总经理请假,不能无故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法定时间为1个小时内,不可拖延。总经理办公会议要由总办主任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第四章工作例会
(一)组成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各职能部门正、副经理(主任)、公司下属企业经理。
(二)职权范围与会议内容落实公司管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审议各职能部门及的上(周)月工作总结和本(周)月工作计划,负责现场解决公司各部门、协作企业提出的有关日常经营管理方面问题,较复杂的事项有必要的可形成专题会议内容另行议事。
(三)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工作例会每周定期召开一次,时间原则上为每一周的周一下午1:30,地点:公司大会议室(**房间。)
(四)议事规则
1、工作例会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监提议,由总办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通知;
2、当总办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召集和主持。
3、公司各部门须于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需该会议解决的问题报到总经理办公室,并由总办汇总后于会前分发给与会人员。
4、汇报工作人员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持人事先沟通,由主持人统一安排。
5、工作例会要有专人(秘书)记录,总办组织形成会议纪要于会议第二天下发。
第五章专题会议
(一)职权范围为保证公司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对有关公司或协作企业遇到的相对较难解决的专项问题进行立项,并组成专人进行研讨,予以解决。
(二)组成人员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总监及其委派的部门经理(主任、主管)专人、与议题有关的人员。
(三)召开方式专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
(四)议事规则
1、专题会议由部门主管(主任)以上人员(含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监、部门负责人)提议,由提议人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2、由工作例会形成的专题议题需由总经理批准立项,由主持人安排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并负责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有关参会人员,并下发有关材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部门或协作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还需书面通知)。
3、专题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小时。
4、专题会要有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审核阅批后下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监组织实施协调。
第六章部门会议
职权与会议内容部门会议主要用来解决和商议本部门事物和业务有关的各类问题,决定和讨论本部门有关业务事务和事项。组成人员部门分管总监、经理、部门全体员工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列席人员召开方式不定期召开,但每周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
(四)议事规则
部门会议由部门分管总监或部门经理提议并主持;地点:在公司小会议室;时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记录:由部门文员或指定人员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由部门总监审阅批准后可下发相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除以上规定的会议之外,公司的会议还包括其它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如员工大会等。
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颁布的有关会议管理规定如与本规定相异,以本规定为准。
附表公司会议纪要专用纸
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会议纪要no.会议类别:会议召集人(部门):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召开地点:参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