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与处理质量管理程序
质量管理: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
1 目的
对所发生的事故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于对本公司内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
3 职责
3.1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并实施归口的部门。负责相应纠正或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跟踪
3.2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和物业管理处是本程序的配合实施单位。
3.3最高管理者(总经理)审批事故处理报告。
4 工作程序
4.1 组织机构
公司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处理。对重大事件成立安全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管理者代表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物业管理处主任均为安委会委员。
4.2 事故范围
办公室或安委会直接调查、处理生产(服务)事故,火灾事故和设备事故。
4.3 事故报告制度
4.3.1 轻伤事故,立即报告部门主管。
4.3.2 重伤事故,立即报告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3.3 死亡事故,除按重伤事故报告程序执行外,要保护事故现场,并在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的主管部门报告。
4.3.4 火灾事故,要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发生匪警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4 事故调查
4.4.1 轻伤事故由办公室进行调查,2日内向总经理报告调查结果。
4.4.2 重伤事故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2日内向总经理报告调查结果。
4.4.3 死亡事故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
4.5 事故处理
4.5.1 轻伤事故由办公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总经理。
4.5.2 重伤、死亡和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生产(服务)事故,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写出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或经济损失情况;
(2)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直接责任者;
(3) 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4) 防范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5.3办公室对事故的处理结果以公司通报形式,发公司各部门、物业管理处,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5 相关记录
qr-021-01 《重大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