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供方环境因素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供方环境因素管理作业指导书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供方或相关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环境因素的管理。
2.0供方分类:
物料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外委工程承包商和其它相关方。
3.0物料供方环境因素的管理
3.1由公司物料管理部门将物料的环保要求通报给供方,供方按要求提供物料。
3.2物料使用部门需采购物料时,应在《采购申请单》中注明环保的要求,经审批后提交物料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3.3物料使用部门对采购物料进行验收,检验物料是否符合公司环保的要求,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如不符合则按相应程序处理。
3.4公司物料采购管理部门将物料验收不合格情况反馈给物料供方,并要求物料供方整改,确保物料供方提供符合公司环保要求的合格产品。
4.0服务供方环境因素的管理
4.1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识别服务供方在公司范围内活动产生的环境因素,如公司已对其制定了相关管理方案,则要求服务供方按照方案实施活动,如未制定,则与服务供方共同制定相关管理方案。
4.2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服务供方环境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填写相关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公司环境体系或法规要求的服务供方开具《纠正通知单》,限其及时纠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5.0外委供方环境因素的管理
5.1工程技术部立项时,在《外委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上注明可能的环境因素影响的防范要求。
5.2公司管理者代表组织审查外委工程项目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5.3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将相应环境管理方案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提交外委工程承包商,可将内容写入合同中,并严格按管理方案内容监督外委供方执行。
5.4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责任人随时监督外委供方在公司范围内的活动,以确保其活动符合公司环境管理的要求。
6.0其它相关方(装修、电话、煤气施工等)
6.1其它相关方需在公司所管范围内进行活动中,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将公司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通报给相关方,并要求其按规定执行;
6.2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责任范围内随时对相关方的活动进行检查,预防出现不合格。
7.0支持性工具
《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
《重大环境因素表》
《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
《纠正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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