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公司科技管理程序
石油公司科技管理
第一条 公司设立投资规划部负责科技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科技规划与计划管理
(一)科技规划和计划编制原则
1.服从、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计划;
2.为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及储备;
3.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和增强核心竞争力;
4.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资源;
5.按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技术三个层次安排。
(二)科技规划权限划分
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集团公司的科技规划进行分解,编制公司科技规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全资公司科技规划经本单位决策会议审定后,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控参股公司科技规划提交本单位决策会议审定。
(三)科技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权限划分
全资公司提交本单位科技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至公司投资规划部,投资规划部汇总、平衡、编制公司科技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提交集团公司科技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纳入集团公司整体科技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经集团公司审批后下达实施。
控参股公司科技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提交本单位决策会议审定后自行组织实施。
第三条 科技项目管理
公司科技项目分为集团级、公司级和所属单位级三级进行管理,具体分级根据项目来源和重要性提交公司相关领导或决策会议最终确定。
(一)科技项目立项
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评审及批准三个程序。
集团级科技项目,经集团公司批准立项研究后,列入公司科技计划。
公司级科技项目立项经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党政联席会审定,提交集团公司审批后列入公司科技计划。
全资公司级科技项目立项经本单位内部决策会议审定后,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党政联席会审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纳入本单位科技计划。
控参股公司级科技项目立项经本单位内部决策会议审定后,列入本单位科技计划。
(二)科技项目过程控制
根据科技项目的级别,采取不同程度的控制。
集团级科技项目由集团公司科技部组织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每月(季)向公司投资规划部上报项目月(季)度进展,半年和年终向投资规划部进行项目总结汇报,投资规划部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抽查。公司投资规划部向集团公司科技部汇报相关情况。
公司级科技项目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每月(季)向公司投资规划部上报项目月(季)度进展,半年和年终向投资规划部进行项目总结汇报,投资规划部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抽查。
所属单位级科技项目由所属单位自行管理或委托管控,日常管理过程一般由承担单位负责。
(三)科技项目验收
集团级科技项目由集团公司科技部组织验收,公司级项目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验收,所属单位级由所属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由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形成评价验收意见准备成果登记、申报。
第四条 科技协作单位引进
为确保科研计划的按期完成,科技协作单位的引进应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的方式,按照招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采取商务洽谈方式进行,但需经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查。
集团级科技项目需要外协时,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依次报公司、集团公司批准;公司级科技项目需要外协时,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党政联席会审定。所属单位级科技项目需要外协时,经本单位决策会议审定后实施。
第五条 科技成果管理
科技成果管理包括科技成果的评价、登记与推广等事宜。
集团级科技成果由集团公司科技部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由集团公司颁发《科技成果验收证书》。
公司级科技成果的评价由公司投资规划部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颁发《科技成果验收证书》。
所属单位级科技成果的评价由所属单位进行审查,颁发本单位《科技成果验收证书》。
科技成果在验收评价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由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登记、上报,登记后公示无异议的由集团公司颁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公司对科技成果的推广进行分级管理。集团级与公司级科技成果的推广立项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所属单位级科技成果的推广立项由所属单位审定,报公司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备案;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实施由集团公司跟踪管理,其他科技成果的推广实施由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自行管理。集团级新技术推广项目,由集团公司科技部组织验收;公司级和所属单位级新技术推广项目,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验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 科技经费管理
公司及全资公司科技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科技经费计划,经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党政联席会审定,提交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月度科技经费使用由公司及全资公司每月向集团公司上报次月费用计划,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按投资费用计划统一下达。控参股公司科技经费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