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活动资金管理
酒店活动资金管理
一、现金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补助;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划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资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用度以及国家划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俱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职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使用管理
1、酒店员工因正常业务需预付差旅费或报销各种用度的,需提前将金额报财务部。总金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内的需提前一天,壹万元(含壹万元)以上需提前二天。如未按划定提前将本部分所用金额通知财务的,财务有权拒绝办理。所有借款单据,必需经部分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报各酒店授权审批人批准,方可办理。
2、报销单据上应有经办人的签字,部分负责人的签章,财务主管、酒店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的签字方可办理。
3、财务审批坚持支出的公道性,单据的正当可托性。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
4、现金报销时间为周二至周五的上午9:30-12:00(可根据酒店详细情况制定)。
三、支票使用管理
1、支票使用要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按序号使用。
2、各部分领用支票,由领用人填写支票申领单,经部分负责人、授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
3、支票自领用之日起,无论用否,旬日内必需到财务报账。如逾期未报,写申请讲演,请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批准。如逾期不能提供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签署的申请讲演,将按申请表上所填金额或实际支出额,记入个人名下,算作个人借款,必需在一个月内结清,逾期仍未结清的将上报酒店财务部从工资中扣款。数额较大的提交酒店行政部分处理。
4、一切支出均需要有预算,逐级批准后,方可支出。
5、预算外出需写申请讲演,请酒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出。
四、其他业务
1、逐日下战书四点之前所收到的支票、汇票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2、办理外地汇款或自带汇票,应填制付款通知单,具体填写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金额,经部分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交与财务部办理。
3、酒店库存现金贮备不足时,需经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到银行提取。
五、内控制度
1、出纳员不得保管酒店在银行的全部预留印鉴。
2、库存现金要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不得白条抵库,所有收入必需全部入账,不得挪用酒店现金。
4、各账户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要及时上报财务负责人,以便公道铺排资金。
5、出纳员不得负责记实除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之外的有关涉及货泉资金的账簿。
6、主管会计要按月同出纳核对库存现金金额及银行存款余额。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交由主管会计审核。
六、票据的管理
1、票据审批程序
(1)凡直接支取货泉资金(包括现金、转账支票)的单据均由授权审批人签字。
(2)冲减个人借款及领用支票后的报销单据也要由授权审批人批准。
2、票据的传递
所有财务票据经各部分审核签字(票据停留期限不超过一日)转至财务部,财务部根占有关划定进行审核签字后,转送授权审批人签字后(票据停留期限不超过两天)退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各部分办理各种会计手续。所有票据需将每个项目填写清晰,并将领款人或经办人的姓名具体填写在摘要栏中,领款人及经办人处暂不签字,待办理报销手续时再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