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如何完善隐患控制管理体系
多年来,一整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顺利推行,对电力生产事故的预防,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就目前而言,如何从不安全因素的管理入手,抓隐患控制,最终实现事故预防, 仍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
众所周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正是这些不安全因素的日积 月累,才为电力生产埋下了诸多事故隐患。如果对这些事故隐患,不能做到有效控制,则事 故的预防,必然成为一句空话。有效控制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对不安全因素的全面管理。确 切地说,就是在电力生产领域,对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的状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 的安全管理,对各类不安全因素所构成的事故隐患,创造可控条件,确保在控状态,从而实 现对事故的超前预防。
当然,隐患的可控、在控,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困难。但是,只要进一步完善当前发电 企业隐患控制管理体系,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坚持考虑问题全面周密,重点环节设卡把关, 纵向沿线贯穿并实现封闭管理,横向全面铺开、不留管理死角,则确保隐患的可控、在控, 实现事故的超前预防(非可预见性外力破坏者除外),还是可以做到的。
如何完善当前的发电企业隐患控制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关键是健全隐患控制保证、监督 两个体系,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从以下3个方面,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实施全面管理,尽 量防止隐患的形成,确保控制隐患的发展,及时安排隐患的消除,最终实现事故预防。
1 全面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人为隐患的可控、在控
任何生产过程,都是靠人使用设备,借助环境来完成的。与人相比,设备、设施、系统, 只不过是生产工具。因此,如何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人为隐患 的可控、在控,是电力生产事故预防的关键。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源于人的安全素质。而人的安全素质主要包括:生理素质、心理 素质和技术素质。具体是指: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妨碍工作和不适于从事电力生产作业的 病症;安全生产理论水平的高低;安全生产意识强弱;安全及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高低等等。 因此,只要对发电企业职员,从入厂开始,由安全资质档案审查、医院体检复检、入厂安全 教育、岗前技术培训、在岗日常管理、岗位变动升迁等全过程一条龙抓起。并通过一系列规 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对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设卡把关。做到资质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不通 过厂级安全教育不能进现场;不通过车间安全教育不能下班组;不通过班组安全教育,不能参加岗前技术培训;培训后,不持证不能上岗;重要运行操作和检修作业,无人监护不能开 工;安全生产出现责任事故,表彰奖励与岗位调升一票否决等。再加上领导检查仔细,思想 工作跟上,监督工作到位,则对企业职员的不安全行为,必能造就可控条件。如果在电力生 产领域的任何地点、任何时刻,对任何人,均能按以上程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 理,则对人为隐患实现可控、在控,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2 全面管理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隐患的可控、在控
在电力生产各类事故中,属设备原因所引发的事故,占相当高的比例。如何对设备的不 安全状态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对设备隐患做到可控、在控,同样十分重要。
对电力生产设备状态,实施全面管理,应从设计审查开始,由图纸审查、设备选型、质 量监造(主机、主要辅机和其它主要设备)、入库管理、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设 备试运、移交试生产、日常维护、设备消缺、计划检修、冷热备用、正常运行、临故抢修, 直到停役报废,突出重点,贯穿一线,全过程一抓到底。对此间的重要环节,如:设计审签、 选型拍板、合同签定、制造工序质检、入库质量验收、施工与安装合同签定、施工与安装工 序质检、调试质量验收、试运质量验收、移交试生产验收、质量追溯、设备异常运行、缺陷 管理、检修工序质检、检修设备验收、临故修质检、设备停役审批等,通过制定并执行一系 列规章制度,设卡把关,使产品制造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入库;任何一道工序不合格者,不 能继续下一道工序;零部件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安装;安装质量不合格者,不能验收;调试质 量不合格者,不能试运;试运质量不合格者,不能交接;检修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启动(或 备用);设备存在隐患,不能运行;设备该停役报废,则必须停役报废。假若在电力生产领 域的任何地点、任何时刻,对任何设备,均能按以上程序,实施管理,则必能确保设备隐患 可控、在控,设备事故自然可超前预防。
3 全面管理环境的不安全状况,确保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企业的生产环境,是指对企业生产活 动,能够产生影响的一切外部因素。为便于分析研究,把以整个企业为主体的一切外部影响 因素,称为外部环境。把企业内部那些路线长、范围广、影响面较大,如:厂内交通、厂房建筑设施、生产巡回检查路线等,称为整体环境。而把以某人、某设备、某项运行操作、某 项检修作业或某项工程施工为主体的外部影响因素,称为局部环境。
由生产环境的不安全状况所形成的事故隐患,称为环境隐患。环境隐患,自然分为外部 环境隐患、整体环境隐患和局部环境隐患3类。
3.1 外部环境隐患控制管理
外部环境隐患,主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构成。其中,社 会环境因素,主要指外部社会人员,对电力生产无意和故意的破坏行为。而自然环境因素, 主要指企业所在地的地理及气候因素,特别那些对电力生产有破坏作用的自然因素。如地震、 泥石流、塌方、洪涝、海潮、风雪雷电、霜雾冰雹、电气污闪、设备腐蚀,以及环境污染等。 由于在当前条件下,对外部环境诸多因素的变化,还难以预见,所以对外部环境隐患的控制, 还相当困难。但是,只要明确落实外部环境的管理、监督与整改责任,提前进行事故预想, 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预措,随时保持与当地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坚持巡回检查与整 改督促,及时预报自然险情,则对外部环境隐患实现相对有效的可控、在控,争取对事故提前预防,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还是可以做到的。
3.2 整体环境隐患控制
整体环境隐患,由生产现场公共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生产区域照明、 道路交通、厂房建筑设施和厂区井、坑、孔洞、沟道盖板等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生产巡回 检查路线的梯台、楼板、地面、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缺陷;生产现场温度、噪声、粉 尘、有毒有害与易燃易爆物品等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条件不良以及生产现场危险区域安全警 示不足等。
若要切实有效地控制整体环境隐患,就必须明确整体环境诸多因素的管理、监督和整改 职责。要从设计审查、施工监督、验收交接、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维护整改,直到奖励处 罚,一条龙、全过程、全方位抓起。特别在工程设计、施工、投产阶段,对整体环境有较大 影响的关键环节,要按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的原则,设卡把关。在生产现场有改建或扩建工程、运行异常和检修作业等生产 环境易发生变化的特殊时期,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随时确保对整体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3.3 局部环境隐患控制
构成局部环境隐患的因素,主要是指那些对某人、某设备、某项运行操作、某项检修作 业或某项工程施工,产生不利影响或构成安全威胁的一切外部不安全因素。包括:相邻或关 联设备系统的异常状态;交叉或相邻的不安全作业;周边房屋建筑设施的危险状况;周围安 全防护设施缺陷;环境温度、湿度条件不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存放等。
为切实有效地控制局部环境隐患,必须制定“生产现场局部环境安全标准”和有关规章 制度。根据界面明显、不留死角的设备分工,明确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运行、检 修设备工人、运行操作监护人、检修作业负责人、工程施工负责人)对局部环境的监督职责 和监督程序,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人,建立局部环境管理机制。使局部环境,具备可控条件, 确保在控状态,实现对局部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综上所述,只要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案可查”为 原则,进一步完善隐患控制管理体系,对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的状况实施全过程、全 方位的安全管理,对各类事故隐患极力创造可控条件,确保在控状态,并及时安排消除,则 电力生产事故的超前预防,一定能够实现。 (刘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