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通过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我部室发现,临时电问题仍是困扰项目部的一个重大安全问题: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不符合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气元件;未进行重复接地;未测接地电阻;项目部未配置保全电工等等,这些都已成为项目部的重大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一项技术性强,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它存在临时性强、用电量变化大、设备流动位置不确定、环境差、危险性大等因素,同时项目部电气工程师和保全电工对国家关于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理解肤浅。为了项目部能按规范安全用电,消除临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编写《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指导项目部建立一个既能够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又能够兼顾施工用电方便的临时用电系统。但目前我公司大多数项目部,没有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原搬照抄公司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样本,不能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配置设备,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危及施工安全。因此,项目部应按规范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现场勘测计算、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应当做到考虑全面、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实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一般的工程不涉及外电防护,但是部分临路的工程会涉及外电防护。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无法改变,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搭设绝缘防护隔离屏障或遮拦,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但是目前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或虽有防护,但不严密,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采用绝缘材料,或防护材料强度较低,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防护空隙大或者只防护一部分,给施工过程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认真地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采用有可靠机械强度的绝缘材料,保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会被破坏,并能有效地与外电线路实现电气安全隔离,保证用电安全。
三、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三级配电、两级及其以上保护,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配电线路自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开始敷设,依据各级配电装置的相对位置,一般采用放射——树干式配线型式为宜,线路敷设方式一般采取架空或埋地。目前大部分项目部的线路敷设较为马虎,存在以下现象:配电线路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没有一定规律可循;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缺50mm的细砂,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接头防水性能差;架空线路的电杆没有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电杆杆径细,埋地深度浅,长度不符合要求,档距超过规定,致使电线弧垂度大;电杆的终端杆,转角杆没有加装平衡拉线,电杆上缺少绝缘子,横担上线路排列混乱等。因此,施工现场的线路敷设应该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布设,做到电线埋地、引出正确,符合要求,线路架设选用合理的电线杆,配好绝缘子、横担,线路排序正确,确保线路的安全。
施工现场用电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危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我们根据多次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情况,发现接零保护由于得不到项目部的重视,而导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是: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不规范,现场人员认识模糊,保护零线没有自始至终引到开关箱及用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没有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没有进行接地摇表测试;保护零线选用的材料和截面不符合要求;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因此,现场保护零线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设置,以降低用电的危险性。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应当与工作零线真正分离,保护零线绝对不允许中间断开,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或通过任何闸刀、熔断器等开关电器,并且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应多处做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绿/黄双色线;与电器设备连接的保护零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四、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的选择、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临时用电没有采用三级配电,用电系统比较混乱,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的材料材质差,隐患多;箱体设置位置不当,周围乱堆建筑材料,操作维修极不方便;箱体尺寸小,箱内电器紧靠;箱内没有装设隔离开关;电器装置安装在木板上;电器裸露,破损较多,特别是部分闸刀缺少闸盖,操作极不方便,也不安全;配电箱,开关箱标识不清,易造成误操作;箱体引出线随意,有的从侧面进入箱体,有的直接从箱门口上进入,箱体无防雨措施,雨水极易进入箱体;箱内杂物多,一闸多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较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因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要使用铁制,有门,能锁,防雨,防尘,铁皮厚度不小于1.5mm的标准铁壳电箱,要安装在干燥、通风,并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或通道;电箱前面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做好电箱的分路标记;箱内设备能够紧固地、规范地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箱体金属安装板和箱门之间用保护零线作电气联接;电箱的进出线应从箱底进出,进出线必须加护套分路成束进出;箱体安装要端正、牢固,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5~1.8m;移动配电箱应设在紧固的支座上,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0.6~1.5m范围之内,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中的“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及其以上的保护。漏电保护器是安全用电的主要防护措施之一。但是目前工地上部分管理人员由于认识上的模糊,错误地认为用电设备已经做了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再装设了漏电保护器就能保证安全生产,不会发生触电事故,并没有认识到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参数是否匹配,接法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性。有的工地在末级开关箱装的漏电保护器与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装的漏电保护器,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都是一样大,没有认清谁是主保护,谁是后备保护,使其不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所以一旦出现事故,漏电保护器要么不跳闸,要么一跳闸就是停电一大片,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者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留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正确的选用漏电保护器及其安装的正确性是安全用电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我们应该选用由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具有过载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一般来说,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越短越好,宜采用高灵敏度,快速型装置。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对于多级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按先后顺序合理选配,即从电源至末级负荷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逐级减少减短,但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超过30ma.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的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漏电保护器一般要求安装在熔断器(闸刀开关)的负荷侧,这样才能保护漏电保护器自身短路引起的故障;漏电保护器不得作为频繁起动的电源开关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注意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即在合闸通电的情况下按动试验按钮,如不动作,应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五、现场照明
现场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应与动力线路分开,自设独立的线路系统,其电源电压为220v。这样,一旦动力电源出现故障或有人触电而造成停电时,不会影响照明回路。在有照明的情况下,有利于排除故障,避免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规范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现场照明系统设置随意,工地工棚大多低矮,线路高度小于2.4m的没有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及灯具随意搭设;照明线路未采用专用回路,电线私拉乱接等现象较多。因此,应该重视现场照明系统的管理,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降低触电的可能性,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活用电的安全。
六、用电管理
施工用电维护管理不善是电气安全隐患的另一重要因素。现场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和拆除都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但是大部分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的合格的电气操作人员,工人凭经验办事,对施工用电检查维修不到位,导致设备带病运行;管理人员对用电技术交底不详细,无针对性;对安全检测记录、电工维修工作记录不重视;有关用电档案资料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存在后补资料、做假资料的情况。因此,应该加强现场的用电管理,加强检查维修,配备合格的专职电气作业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健全相应的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测、定期检修、检查等安全用电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防范于未然,从而促进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部分项目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施工现场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还未彻底消除。因此,加强用电管理已经成为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使施工现场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