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控制室及用电防火管理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防火规定,遵章作业。
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品。
三、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四、控制室内严禁进行其它设备的维修。
五、电气作业人员须具有安全操作证,按章操作。安装电气工程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要求。如电线过墙应加保护管,户外配电装置应设防雨保护等。
六、装设熔断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七、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线路,防止过载、超负荷运行。
八、线路的敷设,应按额定容量将主线和支线单独分开,不得主线支线混合,使线路前端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九、电线连接必须牢固,不得采用搭接或用小木杆压紧等方式固定电线。
十、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线。
十一、在电控盘下面不能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各部门不准使用碘钨灯烘烤或照明,急需使用时必须向所在部门申报,按临时动火审批,否则视为非法动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