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清中学教学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制度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并采用计算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闻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需提前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工作,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仪器。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的管理:只准实验教学和科技活动用药。领用药品需先填写“消耗凭证”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还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宇。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