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计量管理流程制度
1.目的:
保证公司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及量值传递的可靠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与产品品质相关的仪器、仪表。
3.职责:
设备课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协助配合。
4.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实施细则》
4.2《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
4.3《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5.仪器校正环境要求:
所有常规仪器在常温下校正时,环境的温度应15-29℃湿度应小于82%。
6.程序要求
6.1计量器具包含下列仪器及工具:
(1)量具:游标尺、千分尺、高度尺等。
(2)仪器:直接用于产品功能与产品质量检测的仪器。
(3)仪表:生产设备上使用的表头。
6.2计量器具分类
6.2.1A类:企业内部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具,需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参考仪器以每种选一台性能最好的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后用于企业内部量值传递标准器具。这种仪器具有外间计量检定标贴标识。
6.2.2B类:
(1)生产中使用的且直接用于判定产品性能与质量的计量器具。
(2)对生产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设备上的仪表。如波峰机上的温度表、热压机上的温度表等。
6.2.3C类:
是指与品质无直接关系,只求其功能正常的仪器、仪表。如设备上的电压表、电流表、速度计、频率计,修理用的万用表、组合库用的电子称等。
7.计量检定计划
7.1设备课每年根据生产要求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检定计划。一般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均定为一年,有特殊要求的为每月检定一次。
7.2每台计量器具都必须按检定计划在检定周期内送检,除特殊原因外,仪器仪表不允许超期使用。
8.A类器具的计量、使用与保管
8.1上级检定部门
上级检定部门必须是政府计量部门或由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单位,设备课送检仪器时,必须确认其检定资格,并复印检定资格证书于设备课存档。
8.2送检
8.2.1设备课将A类仪器送上级检定部门检定。
8.2.2检定合格的仪器,作为标准器具在量值传递中作基准使用,并保存其检定证书。
8.2.3检定准用的仪器,只能根据合格项的参数去使用,不合格项作限用。
8.3验证
对于所有送外校的仪器回公司后,校正人员进行常规方法判断这些仪器,验证OK后贴上公司的准用标识。
8.4保管及搬运防护
8.4.1量值传递基准器具应存放于仪器校验室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8.4.2仪器给上级检定部门检定完毕后,在搬运时要有防护措施,做到小心轻放,不能叠压过高,以防压坏等。
8.5使用
8.5.1标准器具不能用于生产,只能作为公司量值传递的基准使用。
8.5.2同类仪器只有一台,作A类仪器送上级检定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后在生产中直接使用。
9.B类仪器的检定与使用
9.1B类仪器的检定
9.1.1生产直接使用的仪器由设备课自选检定。
9.1.2检定方法:按工作文件《仪器校验方法》执行。
9.1.3检定合格的仪器贴准用证,注明有效期,检定人员签字,同时填写“仪器检验报告”,由检定人员及设备主管签字存档。
9.1.4检定不合格的仪器必须进行修理,重新检定,检定完全合格贴“准用证”使用部分项目合格,或部分项目轻微超差,贴“限用证”使用。
9.1.5多项指标严重超差,且仪器超过折旧年限,按工作文件《设备、仪器报废办法》进行报废处理。
9.2使用
9.2.1每台仪器编号与准用证编号相符且处于有效期内才能在生产中使用。
9.2.2生产使用中的仪器损坏,修理后须再次进行检定合格才能使用。
10.C类仪器的计量
10.1C类仪器的每年进行一次功能检查,检查合格贴上准用证。
10.2设备上的仪表,在设备大修时进行功能检测,不贴准用证,检修记录与大修记录同时存档。
11.新购仪器计量及验收
11.1对新购买的仪器设备进行首件确认。
11.2当新购买的仪器设备或客户提供的新仪器设备,设备课技术人员应检查有否出厂检验报告或其它的校正证书。
11.3如果有就登记或保存记录,包括(仪器编号、型号、牌子、机身号、使用位置、校正有效日期、价格等)。
11.4如果无就作基本功能检查,并填写验收报告。
11.5如果验收不合格退回供应商及客户。
12.记录与表格
12.1“仪器检验报告”TF/GCB-3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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