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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章程格式(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45

建筑公司管理章程格式

第1篇 建筑公司管理章程格式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六、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第2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及时准确快速地传递内、外部环境管理信息,指导和记录公司所有活动、施工过程和服务的信息交流情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环境管理信息的传递与处理,以及与外部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

3.职责

3.1经营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各单位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详见内、外部信息传递规定一览表)。

4.2信息的提出者可以是外部相关方、公司内部的所有员工或职能部门。

4.3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

4.4信息收集与传递(详见内、外部信息传递规定一览表)

4.4.1以文件方式收集的信息,传递时具体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4.2各单位将收集到的非文件形式(如电话、网络、口头、传真)的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按领导批准的范围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填写《信息传递记录》(ems/06-2)。

4.4.3需要时,各单位将环境方针及有关要求及时传递给相关方。

4.4.4各单位对于相关方严重的抱怨等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应加以分析,制定对策,付诸实施,最后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方,并填写《信息处理报告书》(ems/06-1)。

4.5监督检查

经营部每年对各单位信息传递情况抽查一至两次,填写并保存《信息交流检查表》(ems/06-3)。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1-200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w*/ems/c*/a/09-200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6-1《信息处理报告书》

ems/06-2《信息传递记录》

ems/06-3《信息交流检查表》

第3篇 建筑公司档案分类管理说明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分类管理说明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 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 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 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 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 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 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 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 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3.2 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3.3 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3.4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3.5 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

第4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发布令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发布令

集团公司依据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并于2001年4月10日开始实施。经过几个月的运行,发现文件中的某些规定与标准和实际不相适应。在内审和管理评审中以及认证中心的第一阶段审核,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方方面面的意见,文件编写人员对a版文件的适用性进行了评审,对文件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本程序文件对集团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做了详细的描述,更加符合标准和实际的要求,是集团公司实施环境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和行为准则。现予以正式发布,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程序文件中,对与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容的要素(4.2.3文件控制、4.2.4质量的记录控制、5.6管理评审、7.4采购、8.2.2内部审核、8.5.2纠正措施与8.5.3预防措施),合并编写了相应的程序文件,与之对应的原质量体系文件同时作废,执行本程序文件的规定。

管理者代表:

年 月 日

第5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确保体系持续的适宜(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体系的评审工作,包括对方针、目标(指标)的评审。

3.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对评审工作负领导责任。

3.2管理者代表协助最高管理者搞好管理评审工作,并负责向其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3企管部负责管理评审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的决议或改进措施。

4.控制程序

4.1评审时间

管理评审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一般在内审之后进行。但遇特殊情况时,可由最高管理者决定增加评审次数(例如公司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改变,连续出现重大质量、环境事故或相关方投诉等情况时)。

4.2评审准备

4.2.1根据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由企管部编制《管理评审会议通知》,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提前一周下发至参加评审会议的所有人员。

4.2.2根据《管理评审会议通知》的要求,各单位按4.2.3评审输入的内容准备评审会议的有关资料。

4.2.3评审输入内容

序号 输入内容 责任部门

1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管理者代表

2a.工程项目质量状况的综合分析和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报告;

b.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方案实施情况报告;

c.施工现场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报告;

d..顾客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反馈信息。工 程 部

3相关方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关注的问题经 营 部

4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目标、指标、方案实施情况报告行政部

5a.管理评审改进措施实施情况报告;

b.管理体系要素的分配变更及相应文件修改的信息。企 管 部

6本单位管理体系运行自查情况况报告和对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分公司

4.3 评审会议

4.3.1 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4.3.2参加管理评审会议的人员按本程序4.2.2条款要求的内容进行汇报,并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a.有无质量、环境问题,如何攻克和解决;

b.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等是否进行变动;

c.方针、目标(指标)是否适宜;

d.管理体系是否适宜(适用);

e.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3.3企管部做好会议记录。

4.3.4评审结论

最高管理者对4.3.2中涉及的管理评审内容作出结论,并对评审后改进体系的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与相关方要求有关的环境的改进、资源要求等)。

4.4评审报告

由企管部对管理评审的内容进行整理,将会议决议形成《管理评审报告》。

4.5评审后的改进工作

4.5.1各单位根据《管理评审报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填写《改进措施表》(ems/14-1)并组织实施。完成后将实施结果报企管部。

4.5.2 企管部负责对改进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4.6企管部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14-1 《 改进措施表》

第6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记录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为保证工程、环境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产品、相关活动或服务的可追溯提供客观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的控制。3.职责

3.1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并监督实施,同时填写、保存监督检查记录。

3.2工程部负责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编制整理,并负责对与本部门主管要素相关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3.4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和本单位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编制整理。

4.控制程序

4.1记录分类

4.1.1 施工技术资料(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

4.1.2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1-8)

4.1.3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清单)

4.1.4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见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清单)

4.2 记录的填写要求

4.2.1记录的填写应做到正确、清晰、及时、项目完整。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油笔、铅笔或复写纸,也不得随意补造、涂改。

4.2.2记录的形式可以是表格、图表、报告,也可以是磁带、软盘或胶片等。

4.2.3签字应按表格规定的人员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4.2.4记录表格须采用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及其他文件规定的标准样式。标准表格的批准、发布、修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2.5记录的填写份数由各要素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在程序文件和作业

指导书中规定。

4.3记录的标识、收集整理、贮存、保管、归档、处理、查阅

4.3.1记录的标识

记录的标识以记录的名称、表格编号、表式等表示。

a.施工技术资料的标识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标识执行公司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要求。

b.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的标识,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验评定办法》的规定。

4.3.2记录的收集整理

各单位均需设专(兼)职资料员,构成集团公司记录的管理网络。资料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单位在质量、环境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进行收集,并分类别、专业、项目或发生时间顺序、施工顺序进行整理,编写资料目录。

4.3.3记录的保存、归档、处理

a.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干燥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变质。对保存在磁带、软盘中的记录做好防压、防磁、防晒等措施,并及时备份,防止贮存的内容丢失。

b.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由填写部门保存,到期后自行处理。

c.施工技术资料的保存、归档、处理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d.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至少保存三年,并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处理。

4.3.4记录的查阅

查阅记录时,由查阅人填写《记录(文件)借阅登记表》(ems/12-1)。查阅人应爱护记录,不得在记录上写字、涂改或标记,不得撕页、拆装,不得损坏或丢失,应妥善保管及时归还。资料员对归还的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才能注销。查阅登记。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0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dbj01-51-2000《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qp/*z/01-2001《档案管理办法》

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验评定办法》

6.标准表格

ems/12-1 《记录(文件)借阅登记表》

ems/12-2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检查表》

第7篇 建筑公司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建筑工程公司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第8篇 建筑公司人员培训及资格评定管理

1. 培训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 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 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2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况和各单位的培训需求,每年年底编制公司下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1.2.3组织在职人员学习新规程、新制度和新标准。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地进行各类培训;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 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 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 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 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 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第9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培训意识能力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培训、意识和能力控制程序

1.目的

明确培训需求,提高全员环境意识,确保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岗位人员经过相应培训,并具备胜任其承担工作的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环境管理的培训。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程序。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各层次人员环境管理意识和能力培训的落实工作。

3.2行政部、企管部共同组织领导层和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的环境意识、能力培训。

3.3企管部负责环境管理培训教材和教师的联系工作。

3.4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管理层和重要环境因素岗位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能力的培训。

4.控制程序

4.1 确定培训需求和计划

4.1.1确定培训需求:凡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都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具体分三个层次。

a.领导层:集团公司副经理以上领导和各分公司经理;

b.管理层:各单位管理干部(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

c.操作层:施工或工作在重要环境因素岗位的具体操作人员;

d.重要环境因素岗位:防水员、油漆工、筛砂工、抹灰工、电焊工、混凝土搅拌手、混凝土剔凿工、混凝土振捣工、炊事员、架子工、木工、现场清扫洒水员、机械手、钢筋工、管道工、瓦工、司炉工、维修工、材料员、保管员、电工、保洁员、环保员、试验工等。

4.1.2确定培训计划

a.各层次的培训都要在培训前制定计划,报各层次的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b.各单位要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表》(ems/03-1),报行政部备案; 由行政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汇总,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ems/03-2),为检查落实情况做准备。

4.2明确各层次人员的培训方式和内容

4.2.1培训方式

4.2.1.1领导层的培训

由集团公司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利用统一组织学习或座谈会形式进行。

4.2.1.2管理层的培训

a.分公司领导层由行政部会同企管部以内部办班的形式进行。

b.项目部管理层由分公司以内部办班的方式进行。

4.2.1.3内审员的培训

由各单位确定内审员名单,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企管部负责组织,以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

4.2.1.4操作层的培训

a.一般员工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可采取讲课或考核的方式进行。

b.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岗位员工的培训,由各单位组织。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岗位确定并填写《重要环境因素岗位人员名单》(ems/03-3)。可采取讲课、作业指导书交底、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同时进行相应的能力考核。

c.新员工培训,由各项目部以入场教育的形式进行。

d.相关方的培训由各项目部以宣讲方式为主,对物资材料供货方和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进行培训。

4.2.2培训内容

4.2.2.1各层次的培训内容(见w*/ems/c*/a/03-2001附表1)

4.2.2.2培训意识要求

通过对各层次人员的培训,使每一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工作活动中实际或潜在的重大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可产生的环境效益;

c.在执行环境方针与程序,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2.3培训考核

4.2.3.1对环境管理培训应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一般采取答卷形式,也可采取口头问答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确认,对于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人员要进行再次培训。

4.2.3.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中的工作成绩与过失,各单位要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

a.行政部根据培训计划对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的培训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并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ems/03-2)的效果检查情况栏目。

b.各单位要对培训情况和效果进行自查,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ems/03-2)的效果检查情况栏目。

4.3培训记录

4.3.1所有培训必须有记录,应包括培训计划、考勤、教材、试卷、成绩等。

4.3.2培训记录由实施部门负责记录并保存。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3-1《环境管理培训计划表》

ems/03-2《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

ems/03-3《重要环境因素岗位人员名单》

第10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与质量、环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控制,使管理体系运行的所有场所都能得到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与质量环境有关的所有场所的文件资料的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各部门的职责详见w*/ems/c*/a/07附表1-3。

4.控制程序

4.1文件和资料的控制方法:包括分类、编制、组织会签、审批、编号、收发、复制、更改、销毁等规定,具体在本程序的附表中说明。

4.1.1体系文件的控制方法(详见w*/ems/c*/a/07附表1)

4.1.2外来及管理性文件的控制方法(详见w*/ems/c*/a/07附表2)

4.1.3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控制方法(详见w*/ems/c*/a/07附表3)

4.1.4工程承包合同的控制,执行集团公司的《合同评审控制程序》、《合同管理办法》。

4.2文件的评审

各部门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发现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时,要及时将文件修订信息传递到企管部,由企管部整理并提交管理评审。

4.3更改形式及归档要求

4.3.1更改形式: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可在原文件上划改(更改数字在

30字以内,用双划线划掉要更改的内容,在更改处加盖更改专用章,更改内容填写在《文件修改记录表》ems/07-5表上)或局部换页更改。换版的管理体系文件发布时,应注名原文件作废。

4.3.2文件和资料的归档: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4.4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定

4.4.1集团公司下发的行政、管理性文件的编号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分类规定,每年从01开始顺序编号。

4.4.2体系文件编号规定

4.4.2.1体系文件分类

a.质量体系文件:指依据iso9002:1994版标准编制的文件,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岗位责任制》三层。此层次的文件将在质量体系文件换版(iso9001:2000版)后失效。

b.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指依据iso14001:1996版标准编制的文件,分《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三层。

4.4.2.2质量体系文件编号

文件编码规定:

a.公司代码:建筑集团公司-*j;

b.文件类别:质量保证手册-qa;

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qp;

c.文件序号:用两位阿拉伯字母表示,从01开始。

4.4.2.3部门和分公司代码

工程部-gc经营部-jy企管部-qg行政部-*z财务科-cw

试验室-sy开发办-kf材料公司-cl集团一公司-y*

集团二公司-zr集团三公司-sj 集团四公司-sq

集团五公司-wy集团六公司-lc集团七公司-qh

集团八公司-bf集团九公司-jc 集团十公司-zi

集团十一公司-ws集团十二公司-ad直属三公司-js

直属一处-yc 直属二处-rc直属三处-sc 直属四处-zs

4.4.2.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号

a.《环境管理手册》:w*/emsc/a-2001

b.《环境管理程序文件》:w*/ems/c*/a/**-2001

c.集团公司编制的《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w*/ems/zds/a/**-2001

d.各部门和分公司编制的《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w*/ems/ yy /a/**-

e.《岗位责任制》:w*/gwzr/yy/a/**-2001

各代码含义:

emsc:代表环境管理手册

ems:代表环境管理体系

c*:代表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zds:代表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

**:代表文件序号,从01开始

yy:代表部门代码,部门代码见本程序4.4.2.3条款的规定

2001:代表文件编制时间为2001年

a:代表a版

gwzr:代表岗位责任制度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j/qp/*z/01-2000《档案管理办法》

*j/qp/02-2000《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j/qp/jy/04-2000《合同管理办法》

6.标准表格

ems/07-1《文件和资料控制清单》

ems/07-2《文件资料发文审批表》

ems/07-3《文件会签表》

ems/07-4《文件资料收文登记表》

ems/07-5《文件修改记录表》

ems/07-6《文件和资料控制检查记录》

ems/07-7《文件资料销毁记录》

ems/12-1《记录(文件)借阅登记表》

第11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原则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原则

1、档案室必须具备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3、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需要长期借出的需经档案管理员上报经理批准。

4、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藏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归档文件的密级,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确定,绝密类档案应单独入柜保管,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及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档案重点保管。

6、借阅归档时如发现档案资料丢失、损坏、缺页等情况,档案管理员立即向综合部部长报告,经查清责任后并视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7、借用存档文件资料时,档案员应视借阅文档的密级,要求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等相应记录,认真完善各种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保证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损毁或扩散阅读范围。

8、公司档案资料不许外部人员借阅。特殊情况下,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公司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9、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档案管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毁档案材料的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监销。

第12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附件1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控制和处理,以预防或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的处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库房、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岗位(以下简称:各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紧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3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确定

4.1.1 可能造成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部位:材料库、木工房、电气焊作业点、装饰作业点、防水作业点、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

4.1.2 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火灾,爆炸,施工过程中突遇停水停电,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造成停水、停电、停气,施工振动。

4.1.3 恶劣天气(突遇大风、暴雨、雷击)的影响。

4.2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2.1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

4.2.1.1易造成火灾、爆炸工序的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允许操作。

4.2.1.2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证,并对现场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火人员后才允许操作。

4.2.1.3电气焊、库房、油漆稀料库房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中的要求。

4.2.1.4各施工现场应根据本程序4.1条款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的方案和预案。

4.2.1.5分公司及项目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和紧急救护组织,并在开工前进行一次演习(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紧急事故),接车人、报警人、救火人员应熟悉职责及措施,并做好记录,及时完善防护方案与预案。演习后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1.6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对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应急器材,并做好标识,定期检查,防止失效。

4.2.2火灾、爆炸的应急响应

4.2.2.1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大声呼救,同时通知项目部及分公司领导,依据火势大小及着火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

4.2.2.2项目部领导在组织救火之前,应及时切断电源。义务消防队按演习分工、疏散人员和物资。

4.2.2.3报警员根据火势大小及时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报警人姓名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3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3.1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

4.3.1.1为了防止突遇停水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在搅拌站附近设置蓄水池(桶),蓄水量应经过计算能保证混凝土浇筑到一定的部位。

4.3.1.2为了防止突遇停电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在浇筑前应考虑突遇停电的影响,经计算后依据用电负荷选用柴油发电机。

4.3.2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响应

突遇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水源或备用电源保证施工到达一定的部位,防止材料的浪费。

4.4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与响应

4.4.1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

4.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勘探单位共同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如有地下管线要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法,防止挖断地下管线。

4.4.1.2施工单位应收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如遇紧急情况能及时报警。

4.4.2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响应

突遇挖断水、电、气管道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及时向当地的市政管委、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上报),如损坏严重还应上报当地的治安、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4.5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与响应

4.5.1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

4.5.1.1施工之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制定防风、防汛、防雷击、防触电的措施,现场应作好排水。

4.5.1.2关心当地的天气预报,当预报有恶劣天气时,针对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作好准备。当预报有大风时应对塔吊、架体进行加固,对临边、作业面的附着物等进行清理防止落下伤人,遇有大风时禁止进行室外高处作业,对于施工垃圾、砂等进行遮盖,现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雨季之前应备好抽水设备,作好排水沟并选择好排水方向,防止暴雨后现场积水。暴雨后应对架体、塔基、临设、配电箱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预报有雷雨时,现场的高大设施应作好防雷接地,进入雨季之前应对防雷接地进行摇测,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加强人员教育,遇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在高大设施、树木下避雨。

4.5.2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响应

突遇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将高处作业人员撤离到地面,同时启动相应的预防措施,因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的,在现场自救的前提下立即将伤病员送往医院,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

4.6 振动的准备与响应

4.6.1振动的准备

施工之前应对施工方法进行评估,如果施工振动可能对周围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与甲方、设计单位协商更改施工方法。

4.6.2振动的响应

突遇振动造成损害时,立即停止施工,协助受损害房屋内的人员撤离,保护现场并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

4.7事故报告的编写

每次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项目部和相关单位人员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ems/09-1),并报工程部。《事故报告》的内容如下:

a.时间

b.地点(部位)

c.事故经过

d.事故原因

e.经济损失

f.处理结果

g.经验教训

h.整改措施

4.8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并报工程部备案。

4.9纠正与完善

4.9.1事故发生单位应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及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对方案和预案进行评审、修改和完善。

4.9.2必要时,工程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并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监督检查

4.10.1工程部对每个工程监督检查一至两次,并填写保存《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ems/10-1)。

4.10.2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

4.10.3对于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4记录的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0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w*/ems/c*/a/11-2001《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w*/ems/zds/a/01-2001《防水作业指导书》

w*/ems/zds/a/02-2001《油漆施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1-2001《木制品加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4-2001《切割操作作业指导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建委《北京市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6.标准表格

ems/09-1《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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