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肉业公司员工手册:保密管理
肉业公司《员工手册》:保密管理
第十六章 保密管理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充分保障公司利益,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安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五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力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七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八条 参加公司各种生产经营会议的人员应严格保守包括文件在内的会议内容。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一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四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五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秘密,应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第十七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公司将实行奖励。
第十八条对泄露公司秘密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1、对于违反本规定,泄露了公司秘密,但事后采取了有效的补救措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
2、对于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的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辞退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必要时公司将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篇 j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密守则
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在与人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事项或本单位的有关秘密。
三、不得在无保障保密的场合谈论或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四、不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国家机密事项。
五、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办理机密事项。
六、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七、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项管理制度。
八、复印机密级文件、资料,严格按《保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九、销毁文件、资料,均应登记造册并经领导批准后,送保密局审查。
十、办公室文秘人员、档案员在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3篇 商业公司员工手册-保密管理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保密管理
保密管理
5.1 保密
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入职时需签订《保密协议》,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不允许擅自披露、使用、处置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处置保密信息,如泄密,员工须承担相应责任与处罚。
5.2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项目部所有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技术参数、产品构造等任何未公布的技术信息;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商场或尚未公布的各类信息、调查结果等;
7.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劳务性薪资收入等资料;
8.各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5.3 员工应知悉,公司不允许员工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禁止以盗窃、利诱、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秘密。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秘密。如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5.4 详细规定请参考《保密管理制度》
第4篇 文件的保密管理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第5篇 z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条款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条款
zz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驻**集团江北计划发展中心的全体物业管理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一、未经过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办公室和私人房间;
二、不得翻阅办公文件、档案、资料等;
三、不得擅自带亲友或外部人员到办公大楼内;
四、不得向他人提出办理工作以外的私人事项;
五、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来人员或无关人员提供领导办公电话号码和办公室号码;
六、不得私自为他人递交资料和信件;
七、不得向外传播在工作中所了解到的领导谈话、会议内容、领导活动、人事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