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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 | 713字 | 6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173人 |
小说芳华读后感 | 3156字 | 18段 | 11分钟 | 18分钟 | 25分钟 | 253人 |
芳华小说读后感 | 1106字 | 7段 | 4分钟 | 6分钟 | 9分钟 | 127人 |
观芳华有感 | 1054字 | 7段 | 4分钟 | 6分钟 | 9分钟 | 291人 |
芳华电影读后感 | 699字 | 6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167人 |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 683字 | 7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169人 |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 669字 | 6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186人 |
电影芳华读后感 | 1201字 | 14段 | 5分钟 | 7分钟 | 10分钟 | 213人 |
2024芳华读后感 | 1463字 | 8段 | 5分钟 | 8分钟 | 12分钟 | 153人 |
芳华读后感 | 848字 | 5段 | 3分钟 | 5分钟 | 7分钟 | 213人 |
芳华精选读后感 | 645字 | 9段 | 3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276人 |
芳华读后感 篇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713个字,有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6分钟,有173位用户喜欢。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
小说芳华读后感 篇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3156个字,有1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1分钟,朗读时长18分钟,慢速需要25分钟,有253位用户喜欢。
昨天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今早看了一遍冯小刚改编的电影《芳华》。慢慢梳理思绪,觉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其实都在向人们诉说着一场人性归位的故事。
故事是从1976年开始的。那年我三岁。对那个时代,我虽然没有直接感性的认识,但通过文学、影视作品及长辈的言谈,还是不算很陌生。读小说的时候,一个概念经常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变形。我在小说的第66页页脚处,情不自禁地写下“当代《变形记》”五个字。相较卡夫卡用现代主义手法写成的《变形记》而言,严歌苓没有用夸张、变形的手法记叙处在那个特殊时期的人们思想、性格的变形,而是直接用人物形象的方式记录着。
刘峰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尽已所能帮助所有的人,于是他被推举为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难得的是他的人性没有多大变形,他既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自我膨胀,为自己去捞好处,给自己的人生加分,也没有因为这些外在标签式的东西去刻意拔高自己,为难自己,而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他甚至为林丁丁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这是十分难得的,几乎达到了庄子笔下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的境界。证明他的人性没有扭曲的事件是他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他的举动也是正常人的正常行为,算不上光辉,但却是人性高扬的表现。
人性扭曲的是旁人。“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不是她水性扬花,尽管她周旋在干事和大夫之间,那也是青春少女的正常情怀;也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希望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 ;而是因为幻灭。刘峰在她心目中就是神,就是圣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闪耀着圣人般光洁的人竟然也有常人的情=欲。
自己心中供奉的某种东西坍塌,那种痛苦和震撼是巨大的。我在师范读书时,偶然发现我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勾结校外人员到宿舍偷东西,我的心中就有类似的感觉,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正视人间的恶与丑。1997年,也就是
二十年前。我生病了,一位学生来我房间问题,看我正在挂吊瓶,她当时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怎么可能会生病呢?我记叙这些,读者可能会哑然失笑。是的,一个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认识社会,认识人性的。在没有全面客观充分认识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就是这样单纯,或者说纯洁,当然说傻也对。当年的林丁丁也是这样。 如果是林丁丁一人无法接受光环下的刘峰,那也是正常的,因为爱情这事不能勉强,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也都有不爱的权利,无可厚非。造成刘峰命运转折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人性扭曲了。人们人性的扭曲,是因为当时社会是扭曲的。刘峰拥抱林丁丁,怎么看都是私人行为,怎么定性是林丁丁的事,林丁丁可以一笑了之,可以叫男朋友来揍刘峰一顿,甚至可以告刘峰性骚扰,但无论如何都不关旁人的事。影响刘峰命运的,不是林丁丁,而是旁人——上面政工部门上纲上线地调查,下面的战友无穷无尽地揭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诅咒那些得到过刘峰帮助而现在落井下石的人,包括刘峰花30块钱给他打了一对沙发的炊事班马班长。那时,批判刘峰是大势所驱,有幻灭感的人绝对不是林丁丁一个,在那种风气影响下,不做出点什么,似乎显得自己另类。这种从众心理,加重了对刘峰的伤害。反倒是何小曼在刘峰临走时的送别,让人看到了温情,电影和小说都用旁白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刘峰从神坛上走下,但走过头了。他爱的是1978年的林丁丁,在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啊”中,他对林丁丁产生了怨恨。他带着一颗向死的心,希望成为一个被歌颂的英雄,让身为独唱歌手的林丁丁不得不传唱他的英雄事迹。这是一种报复心理。但我们不能报怨他,要知道刘峰比我们高大高尚多了,如果我处在刘峰的环境中,也许彻底沦落了,或者上吊自杀,或者一下子崩溃;
而刘峰没有——他选择了承受。
刘峰的人性回归是在结尾,他能坦然面对生活,接受战友的资助,包括何小曼对他的关怀。电影改编得更为出彩。当何小曼(电影里叫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说:“什么叫好?跟那些战死的战友相比,我能说不好吗?”此时的刘峰,真是尝尽世味百态后“绚烂之极的平淡”,是一个真正而大写的平凡的人。
我们不要责怪那群青春激荡的年轻人!他们对何小曼的欺负,对刘峰的调侃,都是少不更事,或者说年少轻狂。想想我们自己,从十几岁激扬文字的岁月到如今大腹便便的中年,谁没有做过随波逐流的事?谁没说过从众的话?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有时也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人,得生存,得获得大众的认可;而我能做的,是尽量不做违心的事不说违心的话,如果不得不做不说那就尽量少做违心的事,少说违心的话。
故事中另一个人性归位的主角是何小曼。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何小曼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也细腻得多。我们同情何小曼,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哪些捉弄、刁难、歧视、欺侮何小曼的战友,他们主要是年少不懂事。无论是小说《芳花》还是电影《芳华》,都没有坏人,没有丧心病狂的人,有的是普通的人,平凡的人,他们说了伤害别人的话,做了伤害别人的事,都不是苦心孤诣地设计,而是大势所趋,随性而为,随众而为。好在有刘峰,刘峰让何小曼的人生打上了亮色。 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何小曼的生母。在小说里,何小曼的生父是自杀身亡的,自杀的原因是父亲被打入右倾后母亲的鄙视,他付不起为女儿买油条的几毛钱——钱全被母亲管死了。我记得我的母亲在世时,经常给我们念叨父亲被下放回家时,母亲是如何无限接纳父亲的。我的母亲是文盲,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了那些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的事,这种本能叫善良。 当然,何小曼的母亲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那个时代比之更过分的事多了去了,所以何小曼的悲剧与其说是家庭悲剧造成的性格悲剧,不如说是社会悲剧。何小曼参军,并没有摆脱童年的魔咒,她受到环境的欺压,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何小曼在演出时装病,只是希望获得一种受宠的感觉,或者说是替刘峰报复当时的文工团。她上前线,意外成了英雄,人生一下子从最低谷走上了巅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精神错乱——此时,她的人性扭曲达到了极致。
何小曼是善良的,所以她才会不适应。换个角度说,正因为她生病住进精神病院,我们才觉得她是可亲可近的,她是跟我们一样平凡而朴实的人。电影里,她在草坪上独舞,让我泪流满面,此时的她真正找到了自己。电影的结尾,她终于向刘峰说出了“抱抱我”的要求时,我也是泪流满面的。在刘峰受到处分前往伐木场的时刻,两颗苦难的心走在一起,那是正常不过的。遗憾的是,那时的刘峰刚从圣人被打落在地,还没有完全回归人性,所以没有给何小曼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
何小曼表白十年后,把刘峰从死神哪里拉了回来,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向人们昭显了人性的光彩:他们过得很平淡,但很平和。 很多人评价《芳华》尺度过大,其实细细咀嚼,无论是严歌苓,还是冯小刚,都不是以揭露人性的阴暗为主要目的。人性是复杂的,加缪在《局外人》里强调:“人性之复杂经常会超出人的预期,如果不想承受恶果,就不要去做任何试探人性的事情,不要诱惑,也不要挑战。”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也不要指责。如果我们身处哪样的时代,哪样的环境,我们能比他们好多少? 看了《芳华》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叹“好人没有好报”。其实,“好人好报”是对社会、对人性没有全面认识而发出的美好憧憬。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跟好报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为世事难料,偶然因素太多;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赎;自作孽,不可活”却是真理。
《芳华》里没有坏人,他们不是冷漠,不是自私,只是少不更事。
小说和电影各有所长,小说更深刻,更细致,更贴近生活真实,电影更温情。建议大家还是读读小说。
小说芳华
芳华小说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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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芳华小说
观芳华有感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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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网上那么多影评了,本不想再说啥了,但朋友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体会,就想看我的,好吧。
确实如此,我们看到一个被吸引的作品,一定是联想到了自己和身边的许许多多,这或许就叫有通感或代表性吧,能对某一个时代有代表性的作品应算好作品了吧,这些就算不说,票房是硬道理,能把老年人口袋里的钱掏出来不容易吧,简直要和保健品媲美了,然而,是心灵大保健。
我要感谢同龄人冯小刚和严歌苓,他们让我重温了一遍青春。也许有人说,人家演的是部队大院,文工团战士,自卫反击战英雄,有你什么事儿啊,错!你没看见所有人的青春都被浓缩挤压在那一小块军营里,所有男孩女孩的情欲情愫都被糅合进几个人的胴体里;所有人的信念瑟缩在社会动荡的飓风里,所有人的命运被自己和看不见的力量把玩着,抛弃着……
没有委婉曲折的故事线,没有花好月圆的大结局,没有荷尔蒙直线狂飙的鲜肉裸体,也没有好人好报让人安心又放心的安慰剂。就是一个有着盲目忠诚和狂热时代,一群单纯热血却又无比理想化的人们,一些真诚却被利用和嘲笑的过场戏,一些拼尽全力但毫无建树的人生。
小小的军营里有官二代红二代的跋扈和优越,有何小萍那样被踩到泥潭里再无力生还的灵魂,有刘峰那样享受崇高却不懂如何掩盖本性的男人,更有身在困境却心思明净的穗子——当然,也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她聪慧却不自大,会自保却不自私,有爱心更有自尊,她明白出身和阶层的不可逾越但一直有自己的努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作者自己,但在那个特殊的岁月里,正常的人性不能萌芽和生长,成为一株被委屈和歪曲再被碾压的小草,但她依然要朝着有太阳的地方艰难地生长。
这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共同记忆,又是各方不同人群的集中体验,不管是学校还是军营,或者是各种不同的集合:工厂单位生产队,甚至包括监狱,都会有所谓不同阶级的斗争和排挤,都会有侮辱和被侮辱,损害和被损害,欺凌和被欺凌……这些是人性中的恶,是文明社会要消灭的东西,是社会和国家要帮助公民遏制的恶,是国家机器要限制的东西。但显然当时没有做到,现在也依然做不到,但我希望将来能做到。写到此间,我的手和心都在颤抖,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为消灭这样的事情去牺牲一些,去损失一些,也许我做不到,但我会尽力,也会努力!
爱那个时代的人们,或许在内心深处更爱自己。想致敬在那个时代曾努力曾理想曾奋斗的姐妹兄弟,哪怕你依然身在底层,但请不要失去理想,失去希望。如同刘峰所说,同那些失去生命的人来说,我们还是幸运的,我们还活在这个世界,我们还在为这个世界更美好努力呐喊着,就算为了我们的孩子们,我们不要灰心,好吗?
芳华电影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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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每个阶段,都有它的标签,或是太平盛世,或是朝代更迭,或是马革裹尸,或是歌舞升平。在和平年代,透过大屏幕走进历史,沉下心来,也能嗅到几分历史的气息。
那是个激昂澎湃的年代,《芳华》里的主人公们生活的场景看似平和,但周遭环境处处透露压抑感,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观众:现在是战争时期,生存问题依然面临威胁。平凡朴实的老好人刘峰,淳朴坚韧的农村女孩何小萍,一心想往高处攀爬的林丁丁、心高气傲的郝淑雯、理性善良的萧穗子……每个人物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人性有正直也有扭曲。
电影里有主角和配角之分,亦有正邪之分,然而站在剧中人物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生命的主角,如若大家都通过自我的目光去审视人性,似乎能得出千百种答案。无论是追逐富裕还是平淡,宣扬正义还是崇尚邪恶,修成高雅还是沦为俗人,人所求的大抵都是一个活着——以自己最想要的姿态活着。在走向未来的路上,极少有人能得偿所愿,或多或少留有遗憾,如同上天跟人开了个没有营养的玩笑。
影片很短,只有两个多小时,它又很长,承载了一段冗长的岁月。在荧屏里,它是小圈子的人生百态,在历史中,它是大社会的时代缩影。到了快完结的阶段,更多的故事却还没讲完,只因旁观者无法窥见他人全貌,当局者也无法评判自我得失。虽然不幸的事总在发生,但每个人都还是在努力坚强地活着,这就是人生。
电影很仁慈,仿佛把战争的残酷性隐藏了大半,那个时候的人们既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在时代的齿轮里艰难独行,他们看不见前路,却从未泯灭追寻的勇气。没有谁的人生是不辛苦的,但生活中和平年代的人们,已经比前辈先烈们幸福了很多很多。所以,既然生而有幸,便更好地活着吧。
芳华电影读后感500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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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看完《芳华》,感悟极深。
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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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芳华》,感悟极深。
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严歌苓《芳华》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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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芳华》读后感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诬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2024芳华读后感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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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始于1975年初春,文工团战士刘峰,去北京开学雷锋标兵会议回来,带回了一个女战士,名叫何小萍。何小萍的亲生父亲在劳动改造,她自小生长在继父家里,受尽委屈,到了文工团以后,依然不被战友们待见。刘峰是一个比雷锋还雷锋的人物,身上没有一丝缺点。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因为发自内心地喜欢团里的歌唱演员林丁丁,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而被下放到伐木连。一直暗恋刘峰的何小萍,因为刘峰被处理而心怀不满,在演出时装病,被调到卫生队。对越自卫反击战爆发,刘峰为救战友失去了右臂,何小萍为掩护伤员成为英雄。何小萍被突如其来的荣誉打晕,精神失常。电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结尾,病愈的何小萍对刘峰说,你可以抱抱我吗?刘峰毫不犹豫地揽过了她。
也不能说这部电影完全没有打动我,有两个地方我还是动了感情的。第一处,是何小萍读他父亲留给她的遗书的时候,那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和无奈,还有何小萍内心的孤独,让心头一热。第二处,是精神失常的何小萍,看着昔日文工团的战友们,在台上表演舞蹈《沂蒙颂》,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走出礼堂,在外面的空地上独自跳起舞来。不甚明朗的灯光下,穿着病号服的何小萍翩翩起舞,那感觉,真的很凄美。
多年前读过冯小刚的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其中曾经提到他的文工团情结,女兵情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因为是在8月里,天很热,她没有穿白衬衫,空堂穿着的确良夏装,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使脖子看上去更白,领章看上去更红。女兵这种穿军装的方式在夏天里很普遍。洗完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方式是不符合条例的,但看上去却是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结。”电影《芳华》,让冯小刚了结了自己的心愿,他把他心目中的“性感”诠释得淋漓尽致。穿着绿军装的,拥有天鹅一样优美脖颈的女兵们,跳着优美的芭蕾舞,很是赏心悦目。
然而,他了结的终归是他自己的心愿,对我这个旁观者来说,那些画面只能说的确很美,但很遥远,没有带给我感同身受的代入感。自始至终,我都是一个局外人,自始至终,我都清清楚楚地知道,我是在看电影,在看别人讲故事。看张艺谋导演的《归来》时,就不是这样的感觉,冯婉喻、陆焉识,虽然也是那个时代电影中的人物,但他们的感情纠葛,让我觉得撕心裂肺。我会在心里不断地问自己:假如我是冯婉喻,我会怎样?假如我是陆焉识,我又会怎样。看《芳华》时,就不是这样,我的内心很麻木,没有被触动到。还有那段战争戏,也觉得很假。与之前冯小刚拍的《集结号》没有可比之处。给我的感觉,就是为了电影故事的需要,而设置了这样一段战争戏。虽然也很惨烈,却不惊心动魄。
改变刘峰命运的那场“触摸事件”倒是值得一提。我也很理解林丁丁对刘峰的感受。一个身上毫无缺点的活雷锋,一个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对自己表白,并且说出自己一点也不高尚,心里也有很多龌龊的想法,那种神像突然崩塌的感觉,足以让一个少女目瞪口呆反应过激。就像直到现如今,有人爆料伟人的私生活如何如何,还是有很多人无法接受,是一样的道理。神,怎么可以走下神坛等同与凡人呢?
我明白,哭得稀里哗啦的人,自有哭的道理。而我没有哭,是因为这部电影的确没有触动到我的泪点。听说,严歌苓的原著,比电影表现的要复杂得多,我想,我还是去买本书看看吧。
《芳华》里的青春很精彩也很曲折,然而我只是一个过路者,我从他们的青春旁默默走过。
____芳华读后感600字
芳华读后感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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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600
芳华精选读后感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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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精选读后感
看了小说也看了电影,看完陷入极度的悲伤之中。电影里的结局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在那个时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一个人的苟延残喘。那个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拥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对待一切,命运又是怎样对待他的?从一个处处都是标兵的楷模到最后变成被处处欺负的戴着假肢的残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个盲目几乎病态的社会,好人好像就变成了一种病态,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刘峰的好,可他也是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为什么连一点烟火气都不允许他有?我们总说一个人对集体影响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个集体对一个人的影响,集体对人的影响是从精神上灵魂上碾压的,是终生的无法释怀的影响!我相信若一个集体是善待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个集体!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刘峰都是被那个时代那个集体所毁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悲伤的,父亲的早逝,母亲的`改嫁,新组建的家庭所带来的痛苦,当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来的精神出现问题。读完后悲伤心疼充满了整个心房!这就是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刘峰,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的重要。
佛语有言:“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
只有众善够重,诸恶才能被诛。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好,不是说做好人没好报,只能说我们的善良还太少太单薄。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能力!愿所有人都拥有善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