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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1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2-31 12:00:02 查看人数:72

内容目录(每篇详细参数)

内容标题 字数 段落 默读 朗读 慢速
大学生 1121字 8段 4分钟 7分钟 9分钟 157人
大学生最新四大名著读后感 1468字 11段 5分钟 8分钟 12分钟 203人
名利场大学生读后感 4138字 38段 14分钟 23分钟 32分钟 149人
乔布斯传大学生读后感 5165字 36段 18分钟 28分钟 40分钟 173人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 788字 6段 3分钟 5分钟 7分钟 280人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 5322字 48段 18分钟 29分钟 41分钟 237人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 4897字 42段 17分钟 27分钟 38分钟 204人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 3735字 44段 13分钟 21分钟 29分钟 287人
大学生资本论读后感 1374字 7段 5分钟 8分钟 11分钟 275人
大学生雷雨的读后感 594字 10段 2分钟 4分钟 5分钟 149人
当下的力量大学生读后感 4922字 43段 17分钟 27分钟 38分钟 283人
红岩大学生读后感 4938字 45段 17分钟 27分钟 38分钟 283人
大学生职业能力训练营有感 1527字 19段 6分钟 9分钟 12分钟 167人
傲慢与偏见大学生读后感 5967字 37段 20分钟 33分钟 46分钟 104人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 4663字 37段 16分钟 26分钟 36分钟 285人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 5687字 39段 19分钟 31分钟 44分钟 178人

大学生 篇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121个字,有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4分钟,朗读时长7分钟,慢速需要9分钟,有157位用户喜欢。

《大学生,请学会感恩》的读后感

人生在世应该学习的东西很多,但首先要学会感恩,这是做人做事的基点。感恩是小德,忘恩是大恶。古人云:“慈鸦尚还哺,羔羊犹跪足”。学会感恩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

感恩是一种心态,它能让我们乐于面对人生中每个阶段面临的各种境遇;感恩是一种素养,它能让我们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能更多的影响身边的人;感恩是一种催化剂,它能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催生更多美好的回忆;感恩更是一种境界,只有真正常怀揣感恩之心的人才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

伟大的思想家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由此我想说:生活中不是缺乏让人感动的人和事,而是人人都应有一颗感恩之心。在人生的旅途中,个人能力再大也只是沧海一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仅对父母要感恩,对师长、对社会都应如此。

一个人呱呱坠地,首先要感恩父母,因为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给我们机会来到世上。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我们能从物质上给他们多少回报。我们不要再认为父母是理所当然地帮我们做任何事情。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马克思说:“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需要报答最美好的人,这就是母亲。”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的呢?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光焰照耀、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意向!”古语道:“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做人应该学会知恩,感恩,报恩。

除了感恩父母外,作为一个大学生,行走在漫漫的求学路上,有多少双温暖的手曾经扶携我们走过坎坷的岁月;有多少良师站在路的两旁,时时关注着我们的.成长。一句话改变一生的教诲,一次刻骨铭心的谈话,一通醍醐灌顶的批评,我们都会终生难忘。搏击蓝天,那时您给了我们腾飞的翅膀;激浪千里,那时您给了我们弄潮的力量;火炬不灭,那时您生命的火焰在我们的青春里燃烧。忘不了,春风化雨的笑容,荡涤了我们心灵上的尘泥;忘不了细密牵挂的叮咛,鼓起我们前进的勇气。您宛如红烛一支,燃烧之中得到了自己的涅槃,留下朵朵灵魂之花。您从未索取过什么,却总是默默付出,欲平凡的生命中,您酝酿出了多少奇迹,造就出了多少美丽。我有说不尽的话想对您说:赞许可能已无法表达我们对您的感谢,鲜花也不曾代表我们的思念……

要感恩朋友:朋友是人生旅途中的一把大伞,给我们遮阳挡雨;朋友是泥泞滩涂中的一根拐杖,给我们战胜困难的力量。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的大地的感恩;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因为感恩才会有这个多彩的社会,因为感恩才会有真挚的友情,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大学生最新四大名著读后感 篇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468个字,有11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5分钟,朗读时长8分钟,慢速需要12分钟,有203位用户喜欢。

在每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史上必定会出现许多的文学着作,当然不包括朝鲜和阿富汗,有人说,中国有些没文化的人在控制着文化,中国谈不上文化大国。我觉得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中国的国土广阔无垠,所以我们也把中国列为文化大国之一,理所当然的也应该有着作。

在我国古代就有家喻户晓的四大名着,当然这四大只局限在中国,而且我们现代的文化时代已经不再是四大名着的文化时代啦,但他创造了经典,因为是经典,理所当然要铭记经典,下面就来谈一谈我们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故事,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太英雄啦。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

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做下啦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好汉们的壮举轰动啦江湖,晁盖一伙做下的这桩弥天大案被美其名曰为“劫富济贫”。他们确实劫富啦,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劫富,他们这种正义行为如果换做现代,肯定会不用经过法庭宣判就被直接赐予枪毙,而且是机关枪扫射,可见他们劫的富是多么的富。至于济贫嘛,就不得而知啦,因为小说里并没出现。我们可以想象: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各种不为人知却又被人了解的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但是我们如果这样想是绝对的错误,我们不应该有这样消极的思想,我们是要被否定的,至少会被我们的教科书否定。

我们的理解应该更“官”方一些,应该说是更“校”方一些:英雄们得到钱财后商讨着进行一次“大型的捐助活动”,最后定在某某大酒楼,“活动”目的捐助全天下穷苦百姓(前提是全天下一大部分百姓在结束前到达此楼),凡是想要得到捐助的人凭“票”入场。在当天百姓们个个排队入场,大家手中的礼物、红包更是拿了不少不少,因为大家觉得不应该白白的拿英雄们的恩惠,随份子是应该的嘛,因为他们以后还要带领我们起义,他们就是领导我们的人啊!他们就是领导啊!当天英雄与百姓同乐,百姓与英雄同醉,甚至有不胜酒力者成了桌子底下的烂泥,总之,就是大家都很开心、很欢乐。

再看鸳鸯楼上那场血案,武松连杀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揣入怀里带走;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房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和几件钗环,全部带走,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但这些沾满了胭脂味的钗环,照拿不误。

这充分的说明啦我们的英雄领导人物时时刻刻的想着我们人民啊!百姓们正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岂能坐视不管!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家中有年迈的父母需要钱财治病,也可能是因为某个亲戚的孩子急需钱财进京赶考。但又因为他们当时的政府不能使他们自食其力,可能因为政府的黑暗统治压迫,也可能是因为他们个个身负人命,总之,种种社会原因使之要饭都要投资了

但是换做现在绝对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纵使穷家荡产,身上有过案子,我们这个公平的社会也会让他们得到公平的保障,因为他们可以去做人民教师。

但是他们也有一点点小小的过错需要改进,因为他们制造了硝烟战火,同时制造了污染,但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这点污染是虚无的,即使真有,在我们现代社会也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很大,也大可不必在意,别人吸毒花钱,我们吸毒免费呢。

他们敢于反抗黑暗,他们正义!他们让百姓不受当朝政府的迫害!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即使只存在小说里!他们的精神使我感受到啦我国伟大的教育事业异常强大的影响力波及了不同的时空。最后,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

最新四大名著

名利场大学生读后感 篇3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138个字,有3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4分钟,朗读时长23分钟,慢速需要32分钟,有149位用户喜欢。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

作者最后写道: “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

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

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我想,当今社会上不追求名利的人恐怕是没有几个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从而失去了自我。

名与利,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追求名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的真谛。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2)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我想,当今社会上不追求名利的人恐怕是没有几个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从而失去了自我。

名与利,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追求名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的真谛。

名利场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利场》,小说的主要情节能够分两条线索。一个线索是死者的穷画家的女儿贝基离开后pingkedun女子寄宿学校,会暂时在富裕家庭爱米丽亚家,但她试图勾引她的哥哥进入上流社会。经过这件事失败了,贝基来到毕脱-克劳莱家的家庭教师,同时她扮演一些可爱的手段如油腻,和合伙与好用。但当皮特提出贝基失去配偶,她已经嫁给了knight的儿子罗。另一个线索写纯洁的女孩阿米莉亚深在警官georgeosborne的爱,超越一切障碍,最终嫁给他。可是她的丈夫立刻就抛弃了她。阿米莉亚是痴情的乔治,即使她丈夫死后,她仍不愿再嫁他人。最终,贝基告诉事实乔治约见自私奔生前,她同意结婚。贝基被遗弃是因为丈夫之后找到了人际关系。她的晚年从另一个情人手里继承了一笔遗产,慈善事业开始变得热情起来。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真实。名利场里面的人看不清楚,名利场的外面人一样看不清。某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一种,其他人都异常重视你。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所爱的人,他把自我的青春和时间在名利场中的可怜人。可是,最终是好的。我想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里进来了又走了出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肆无忌惮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看着最终几次,有点开心,有点难过。这不仅仅是小说,这是一个缩影社会。它不仅仅在英国当时,它也在今日。谁不名利其他是基于这个。物质生活问题不解决,谁去追求一种神话般的纯梦想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已成为一项工作,工作就是有一部分能让人以一种特殊的精神看待生活。当然,这并不能替代,我们都是命运的棋子,命中目标个人。研究自身的社会地位,研究如何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人只能去崇拜别人,讲那些显赫的人物,你就去不去作曲,会有人去作曲。

名利场,我们怎样能进来和走出这个地方,怎样应对这个地方,大家都在小说里无知的自私,渴望名利,到头来无所努力。

作者萨克雷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画面的名利场inrealityin小说,生活中是背叛欺骗和敲诈对方,欺骗,势利虚荣等丑陋的行动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最终写道:“哦!虚荣虚荣!我们这个世界上有谁会是幸福的呢我们必须按照自我的意愿来完成每一件事但即使所谓的,有谁有满意的布“

名利场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4)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资料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一样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近中年(30、40左右)时,她最终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我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终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能够简便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之后,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平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终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忙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头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我的友谊,感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终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明白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我,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我都不明白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近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名利场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5)

这几天,我一向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一样。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经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仅会毁了自我,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此刻,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终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必须是这样的想法。

最终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杯具,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乔布斯传大学生读后感 篇4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165个字,有3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8分钟,朗读时长28分钟,慢速需要40分钟,有173位用户喜欢。

我不是一个商人,我对商界的传奇人物不感兴趣;我不是电子产品的发烧友,至今我也未曾拥有苹果相关的产品。但我却知道乔布斯这个人,因为他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处在这样一个信息高速发达的社会你想不知道他的名字都难。接触到《乔布斯传》这本书实属偶然,暑假期间我到上海的妹妹家小住,在她家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这样我才有幸读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获益匪浅。

乔布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的“瘾君子”,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读他的传记,给我的内心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

说到乔布斯,你也许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如果有时间,我建议你好好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信念,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今天,苹果每推出一款新产品,都让世界各地的人疯狂地趋之若鹜,当人们惊奇于乔布斯不断取得成功,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他都不过分。但,回过头追寻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这并非坦途。为追求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己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我们总是惊叹美国的科技,惊叹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究其根源,是因为美国有成千上万的乔布斯,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甚至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微软的盖茨,为了坚持心爱的事业,不惜中途退学创办自己的公司,最终成为电脑操作系统的绝对国王。在西雅图,102栋办公楼里,数万名世界顶级的工程师,在他打造的这片天地日夜辛勤奉献,盖茨本人也早已成为世界首富;甲骨文的埃利森,同样是个it狂人,一天近20个小时的工作量,谁人能比?他的数据库已成为行业的绝对领导者,在硅谷,他一口气把一个海洋公园买断,几栋圆柱形的大厦,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

乔布斯传大学生1000字读后感范文(2)

有人说,有3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之中。乔布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字,他是苹果公司的前任总裁,他带领着团队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这6大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主要讲了乔布斯过山车般跌宕起伏的精彩人生。刚刚大学毕业的乔布斯就与同学们创办了苹果公司,并制造出apple2与麦金塔这两台电脑,受到大众的喜爱。

之后,乔布斯因他古怪的性格被逐出了苹果公司。但充满了雄心壮志,一心想改变世界的他并没有停住追赶梦想的步伐,在他被苹果公司逐出门外的时光里,他又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和皮克斯影像公司。不久,乔布斯又回到了苹果公司。从此,苹果公司在乔布斯地带领下东山再起。不幸的是,____年5月10日,乔布斯因癌症去世,享年56岁。

乔布斯是一个善于创新的人。乔布斯曾不分昼夜的工作,不断创新,带给人们一个又一个惊喜。他制作出妙趣横生的影片《玩具总动员》;制造出一个能装下数千首歌的ipod;能打电话的ipod—iphone;平板电脑—ipad乔布斯是一个十足的完美主义者,从产品的外观到产品的部件,从产品的颜色到产品的广告,再到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乔布斯还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人,他和团队成员一齐研发麦金塔电脑时,有许多人都不看好这个项目,而乔布斯却坚持不懈,制造出麦金塔电脑,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毕生的梦想。他说到了,也做到了。他用一只凝聚着科技与智慧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给人们带来了便利。

乔布斯传大学生1000字读后感范文(3)

没有人会记住一个与自我生活毫无交集的人,也没有资本会看重一个不会为自我带来金钱收益的人,请留意下您身边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出现的频率,看看(nasdaq)aapl的股价走势,你就会了解史蒂夫·乔布斯为什么会被广泛怀念,推崇至此。从结果反推的话,我们明白一个引领时代潮流的人必然是提早看到未来的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自由的感知这个世界的同时恰当的把美的事物与科技推动时代的脚步如此精致的结合起来,这恐怕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人生哲学最高明之处了。

2月24日出生的人愿意牺牲小我去成就大我,这样的牺牲有可能是出于自愿,当然也可能出自于他们无可救药的职责感。若是因为前者,则必须是为了他们所认同的价值而牺牲,那时别人的欢乐就会是他们最大的欣慰。纵观史蒂夫·乔布斯一生的事业起伏,他总是在美感与实用性的十字路口毫不犹豫的面向前者,在他的意识里,权力和金钱是能够失去的,而对美的呈现是不能减损的,这也许在他看来是他优秀的一种证明,因为几乎不会有人研究到一个电脑产品的购买者在打开产品包装的那一刻应对躺在盒子里的电脑时的场景和感受的来源,而这恰恰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拿手好戏,他不会编程,可是的的确确对营造美感有一种近乎自虐般付出的偏执,这可能是所有苹果使用者几十年来信徒般膜拜他的一个主要原因吧。

我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类似救世主一样的存在,但我明白,他一向站在我们这边。凡是看过皮克斯动画片的人都会找到一种与自我切合的高贵品格,付出、勇敢、职责、勇气、牺牲、感情等等词汇把我们和他的动画人物紧密的联系起来,他的冥想习惯和素食主义成为我们思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存的一种尝试,他试图带我们走进他的世界,一个属于史蒂夫·乔布斯的世界,在那里一切竞争和残酷的现实都会被梦境中的完美所渲染,评判一切的标准即是美的层次,他应当是个完美主义者,同时又具有奉献的精神动力,把他感受到的美、能够聚合重现的美、从一切事物中吸取到的美全部拿到他所建立的世界中,只要你进入到他那里,都会获得美的享受、填补心灵的空洞、治愈疲惫和负面的情绪、建立起乐观向上的自信。我也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叛逆者,但我明白,他所对抗的正是类似于“微软帝国”统治般无处不在的一种秩序,他用他感知这个世界的全部能量试图为我们建造了一艘科技洪流中的诺亚方舟,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可能,去多一种选择,去拥有一扇面向自由的窗口,这是我们需要理解并记住的,这样一个喜爱苹果,有独特魅力的家伙。

读过《乔传》的人都会认识到一个你心目当中的史蒂夫·乔布斯,毕竟作为一个成功者他身上的光环太多了,而光环背后俨然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管是嬉皮士乔、工程师乔、发明家乔、禅修者乔、冷漠者乔、企业家乔、富翁乔还是靠拾瓶瓶罐罐维持三餐的乔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人,产生于我们的时代,由内自外的了解了自我,看到了自我的未来,看到了前进的方向,果断的出击,坚持自我的原则,最终,借用用希腊人的人生观:这才是真实的人,一个有思想、有意志、又活泼又敏感的身体;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在呱呱而啼的童年与静寂的坟墓之间的六七十年的寿命。我们要使这个身体尽量矫捷、强壮、健全、美丽,要在一切坚强的行动中发展这个头脑这个意志,要用精细的器官,敏捷的才智,豪迈活跃的心灵所能创造和欣赏的一切的美,点缀这个人生。我想,乔的人生大抵也就是这样的人生中的一种吧。

乔布斯传大学生1000字读后感范文(4)

这本书是同学向我推荐的,当时他刚好看完,然后对我说:你必须要看看这本书,我相信你看了肯定会受到极大的震撼。听他说的那么夸张,反正也没事干,所以就决定看一看。一般我对这种人物传记都不是太感兴趣,无非都是讲述他们不一般的历程,怎样克服种种困难,然后变成今日的自我之类的。可是不得不承认,乔布斯传真的和别的传记不一样。看过了之后,你就感觉好像一下真正的经历了什么异常的经历一样。他的很多理论和经验真的让我受用一生。如今乔布斯已经离我们而去,可是他所创造的苹果和人生理念真的算得上是一种无形的巨大财富,供我们这些人学习。

说到乔布斯,你可能立马想到的是苹果,你可能会羡慕他的财富和名声。可是要明白每个人取得的巨大成就都不是那么轻易取得的,读书笔记.正如西游记里面一样,要想取得真经,也必定要经历许多磨难。度乔布斯的传记,让我明白他的人生原先比我们很多人想象的要坎坷很多。不能说乔布斯就必须比我们聪明多少,如果要说乔布斯和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想就是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那种永远不放弃的精神。

读到乔布斯的传记,给我影响最深刻的就是他那种敢于创新的精神。他不惧怕遭受到别人的指责,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事就敢于去争取,所以他永远看似那么高深莫测,那么特立独行。很可悲的是,我们在这个社会上,往往顾忌得很多。怕受到排挤,就人云亦云。即使有自我的想法,就是因为怕遭受批评或者被人拒绝,都不敢实施,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逐渐地失去了真实的自我。

而乔布斯,就是敢于坚持自我的理念,即使遭受到很多人异样的眼光也从不放弃,并为之而不断奋斗,所以才会有今日的苹果。有人说乔布斯就是为了苹果而生,我觉得这句话有必须片面性,我觉得乔布斯是为了他的信仰而不断努力着。即使不是苹果,只要是他所热爱的事业,我想她都会做得比别人更出色。

看乔布斯的书,你就感觉像是在领略一个曲折的人生大片。那里面,你会看到乔布斯的整个一生。有曲折,有平坦。可是我想这本书最重要的是想让我们懂得乔布斯的人生理念。那种让我们受用一生的宝贵精神财富。

乔布斯传大学生1000字读后感范文(5)

很厚的一本书,看了好久,资料很多,又有点零碎,所以看完之后留在脑海里的资料有点乱,可是,对一个个性如此鲜明的人的敬佩之感一向都很深刻,他对自我是生命如此负责。

“乔布斯的个性体此刻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麦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向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活力、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齐。”

乔布斯桀骜不驯、喜怒无常、追求灵性、反叛、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老公说他做人有点失败,因为会毫不情面地批评那些科技精英,很多人都怕他,可是他做事很成功,把苹果和皮克斯做得那么成功,让那些行业精英为他做事。可是在书中最终提到有人问他为什么有时候那么刻薄,他说是因为他对别人坚持一种绝对的忠诚,把自我内心的情绪和想法完全地表现出来,我对这种回答有必须的理解。“礼貌圆滑、会细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

他的现实扭曲立场,如此强大的气场,虽然很多人很不解,可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强大气场,让别人做到了这些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屈服精神的极致体现。

我说乔布斯其实是一个艺术家,它能将理念、艺术和科技融为一体,这在我们此刻用的iphone和ipad中得到了体现,每个细节的设计,每个线条的美感,都是经过他们一点点努力才有的,如果不是乔布斯和苹果最求卓越的精神,如果不是他们对完美的执着,怎样会有如此卓越的产品出现

书中最终部分描述了乔布斯对微软的一些认识,我很认同:“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可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我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

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终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时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并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立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可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问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样回事儿。”他的认识很深刻,微软追求利润,他在创造产品,改变世界的产品。

书的前部分乔布斯给人的感觉有点冷血,可是在书的最终体现除了他不多的温柔和慈爱,那是对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虽然他桀骜不驯,可是他对婚姻有着绝对的忠诚,也许跟美国的文化也有一点的关系。在跟妻子20周年纪念日中他说一段话中有一句让我很感动“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完美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

书最终还提到当妻子告诉他奥巴马想见他时,他说他不想去,进一步极致体现了他的个性。

很少敬佩一个人,我敬佩他,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如果他还活着,他必须会把科技和艺术还有理念运用到极致。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 篇5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788个字,有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5分钟,慢速需要7分钟,有280位用户喜欢。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的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该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双毛如果能够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多一点自信,他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黑仔少拥有一点过分的母爱,也许他能实现父亲的遗愿。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我们必须要认真仔细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我们要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用知识武装自己,遇事多想多动脑,努力学习,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们的身边有最无私的、最伟大的母爱支持我们!

读过《狼王梦》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

经典名著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 篇6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322个字,有4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8分钟,朗读时长29分钟,慢速需要41分钟,有237位用户喜欢。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1)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城南游艺园、大鼓书场……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英子敢去闯一闯: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但随着事情的变化,这些人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随着现在的科技发达,我们不会向英子那个年代一样,失去朋友了就联系不上。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2)

我是当今二十一世纪的少年,自然没有二十世纪中老北京老胡同里那自然纯朴的感观。

《城南旧事》用最朴实无华的文字,悠悠的叙述着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作者笔下抒发了对童年的怀想以及人间的温暖,每个故事都会令我难以忘怀,多重感受在心头此起彼伏。

《城南旧事》通过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视野,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道尽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在本书主角英子眼中,她的世界是单纯与充满疑问的,她从不给自己的那些繁琐的束缚,所以她才可以有自己的主见,所以才可以和人们都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一段友情,三天二头的去惠安馆与她说着朋友间最平常的话语,所以才可以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至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

看到最后,我发现英子又是那么可怜,每一篇故事的主角似乎都离开了英子,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去看海的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爸爸也离她而去了。

《城南旧事》虽然看到后面让人心酸,可是它阐述的每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充满着温馨与温暖。

令我印象犹深的是惠安馆那章。英子和其他人不一样,和大人认为的疯子秀贞成为了朋友。对秀贞的好奇与同情,结下一段友谊,当她发现自己的好朋友妞儿是秀贞的女儿后,即使自己十分舍不得妞儿,也还是让妞儿和秀贞一起走了,可见英子心中那份单纯美好的心灵是多么可贵。

读完整本书,发现其中人物多么活灵活现,即使闭眼也能看见他们的影子浮现。在作者林海音的写作世界里,人间的真情温暖,感动着读者的心灵。

作者并没有刻意表达,只是几幅朴素的场景描绘出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不紧不慢,温厚淳和,弥久恒馨,满是人间花火,淡雅又不失浓情。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3)

最早接触《城南旧事》是从初中教材中的《爸爸的花落了》,文中的那份伤感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后来又读了《冬阳童年 骆驼队》,再次感受了文字背后童年的那份天真,感受老北京特殊的韵味。这几天,终于有机会拜读整部作品。

《城南旧事》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以英子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待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帮秀贞找到离散六年的女儿。秀贞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警察局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看到爸爸与兰姨娘不太正常的交往,以她孩子特有的狡黠保卫妈妈,保卫家庭;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文中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的用孩子的天真,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其中的很多细节让我也似乎回到了童年,那卖杂货的小贩,那对老师教的文字不太明白的背诵,那曾经的村里的“疯子”,还有那过早凋谢的爸爸的花……文章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故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流淌着伤感的情愫,书中的一切又都像我们不易觉察的缓缓的岁月,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温暖,一阵阵伤感,告别童年,告别生活中曾经的那些朋友。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4)

如果你家附近有一个疯女人,或者有一个小偷,你会与他们做朋友吗?你可能说,这样的人,躲还来不及呢?正常的人谁会与他们做朋友呢?

还真有这样的人。想知道她是谁吗?她与疯子、小偷之间发生了什么故事呢?那就跟我一起到《城南旧事》中寻找答案吧。

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里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引起了英子的好奇。刚开始这个疯女人秀贞没有一个朋友,胡同里的人都很害怕她、反感她。自从英子来到了这个胡同里,秀贞就有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就是英子。尽管英子的家人都很反对,害怕秀贞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但善良的英子还是经常偷偷跑到惠安馆找秀贞玩。

从秀珍疯疯癫癫的话语中,英子了解到秀珍让人伤感的经历,才知道秀珍对住宿在惠安馆的读书人司康的痴情,对生下来就被遗弃的女儿的挂念。为情而疯秀珍深深打动了英子,英子对秀珍充满同情。

英子无意中发现自己可怜的好朋友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作盘缠去寻找妞儿的爸爸。单纯善良的英子让秀珍找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让可怜的妞儿找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亲妈!多温馨美好的故事啊!

英子搬到新帘子胡同之后认识了一位年轻人,他为了一家三口的生存,为了供成绩优异的弟弟上学,而去偷盗。他所做的一切“是非得已”,他不想做一个“坏人”,他在纯真的英子面前反复问“我是不是一个坏人”,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小象牙佛珠送给英子,并告诉英子记得自己不是“坏人”。不管他的过去是怎样的,怎样败了家、怎样害母亲哭瞎眼,也不管他现在是不是一个小偷,单纯善良的英子只看到他现在对弟弟的照顾,对家人的愧疚,对英子的真诚……而那个年轻人之所以那么重视在英子眼里自己是不是好人,也是被英子的纯真善良给打动了吧。

尽管秀贞陪妞儿寻找爸爸的路上,惨死在了火车下,给英子带来极为沉重的打击。偷盗的年轻人被抓,让英子眼里充满泪水,为自己无意中透露年轻人的行踪而悔恨不已。但这些不完美的人身上,因为充满最美好的人间真情,而给英子留下美好的回忆。

世间一切也许不够完美,但只有像英子那样用美的眼睛去看待万事万物,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美好。正像老师读过的一篇文章的题目《心美,一切皆美》。是的,心美,一切皆美!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希望我们都能用纯真善良的心去感受世间的美好,用我们的纯真善良给孤独苦难中的人带去幸福,用我们的纯真善良去感化走入歧途的人……愿这个世界,因为我们的纯真善良而变得更美好!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5)

身处锦瑟年华的我们,多多少少地,有一些我们自己不愿承认的“多愁善感”,在迷茫与对世界的无知中摸索着前方的.路。我时常会感今怀昔,追问自己,为何在迷迷糊糊中,仿佛一瞬间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在无尽的感慨中,有这样一本书似乎理清了我混沌的思绪,抒发了我的感怀,慰藉了我懵懂的心。

它,就是林海音女士所著的《城南旧事》。

余光中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的确,林海音女士以细腻的情思与流畅的写作技法,在这本书中用朴素平和的语句,带我们走进了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走进了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英子的童年——也许,林海音本人的童年。

英子的童年在北京城南,小小的她不谙世事,以童稚清澈的目光观察着身边的人与事。她是那么纯真,那么稚气,那么好奇。在城南,她一次次经历着,同时也一点点成长着。惠安馆里,英子丝毫不理会旁人异样的眼光,认识了“疯子”秀贞,聚精会神地倾听她的故事并毫无条件地帮助她与女儿团聚;搬家后,英子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偷东西的年轻人,但她却无法分辨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英子为了家庭的稳定与持久,撮合了兰姨娘与德先叔;她跟随着宋妈,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英子的童年看似无忧无虑,但随着她的成长,她逐渐对这些人,这些事以及这个世界,有了现实性的认识,并一次又一次地感到失望与无助。甜美的童年中不乏苦涩。小英子的故事虽然主打温馨、欢快的笔调,但她的所有旧事,几乎都是以离别作为结局——秀贞紧挽着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妞儿,消失在了那个凄冷的雨夜;被英子的纯真善良打动的小偷因为英子对警察无心的话语被逮捕;英子喜爱的兰姨娘在爸爸无法遮掩的失望中与德先叔亡命天涯;宋妈在丧子的悲痛中不舍返乡;对英子严厉又慈爱的爸爸缺席了英子的毕业典礼,他的生命犹如他庭中那枯败的花草,在盛夏的阳光中凋零逝去。

英子感受着悲欢离合,对这个谜一样的世界有了新一面的认识,被迫了解着复杂世事,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了童年,告别了魂萦梦绕的城南旧事。尤其在爸爸去世后,英子仿佛一瞬间成熟了起来,那句令我记忆犹新的“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充满了英子面对未来的决心,以及些许告别童年的辛酸与无可奈何。

在英子的城南旧事中,我旁观着英子的生活,揣摩着英子的每一个想法,细嗅着书中淡淡的怀旧气息,品味着作者的情怀种种。这些看似普通平凡的家庭琐事、童年故事,在作者的妙笔下,串成一个女孩的成长历程。她对自己的童年的缅怀之情在书中恰到好处地自然流露,使简单却故事令人触动,温暖心灵。这就是好书的魅力所在。我将《城南旧事》读了一遍又一遍,只为沉浸在一个不老梦。

本书可以说是平淡,也可以说是质朴,但是绝对不单薄。如果满怀着寻找共鸣的心态去读,你将找到长大的理由。英子从最初的懵懂,经历好像漫长又好像短暂的童年时光,在一次次对现实的失望、困难面前的无助、朦胧面前的无知中,她终于在强烈的自强心与责任感的促使下,决绝告别了童年,并且以饱满的信心面对未来,她的眼中,也依然闪烁着希望的光芒。我们总会长大,我们做不到与时间讨价还价,便只能让自己做好充足的准备,迎接前方的未知,在时光风暴的洗礼中傲然挺立。

英子的故事已经告一段落,但我们还可以寻回自己的“城南旧事”。正如林海音所说的那样,“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 篇7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897个字,有42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7分钟,朗读时长27分钟,慢速需要38分钟,有204位用户喜欢。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

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2)

初读《飘》,是一个月前,对它只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主人公思嘉嫁了三次:第一次嫁给了韩查理;第二次嫁给了甘扶澜;第三次嫁给了白瑞德。可是最终她也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快乐和幸福。

再读《飘》,是一周前,对它有了更深的印象——思嘉喜欢卫希礼,而卫希礼却娶了媚兰,她赌气嫁给了查理,但查理却在战场上染上了重病,命归黄泉了,她又为了金钱而嫁给了甘扶澜,之后又嫁给了白瑞德,虽然她没有得到该有的东西,但她相信明天会更美好!

又读《飘》,是今天,明白了它不仅是讲思嘉的三次婚姻,而是透过她让我们做个能够接受失败的人,她面对战火毁坏的家园,坚定不屈、毫不馁协;面对家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震作精神;面对爱人的离去,她下定决心、重头再来。她爱土地,象土地一样承受种种磨难、饱含激情。

她所带来的,是经历坎坎坷坷曲曲折折后永不服输、永不低头的精神,风风雨雨中这点挫折和失败算得了什么!

面对困难不畏惧不退缩,面对失败不气馁不灰心,这就是作者玛格丽特。切尔女士要告诉我们的!

这本书所给我们的,不正是不屈不挠的精神和品质吗?不正是要我们做一个勇敢的、坚强的、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吗?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3)

读过《飘》这本书,我被主人公郝思嘉的那种热爱家乡,自强不息,坚定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飘》是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倔强的郝思嘉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气馁;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深爱的土地,并想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件事是: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了,郝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了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塔拉。可是老家遭到北军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两个妹妹生病了,黑奴都走了,只剩下4个。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她四处奔波,像一个奴隶似的,不停的干活。以前细嫩的手脚,现在却满是血泡和茧子。现在联邦政府又叫郝思嘉交300美元的地产税款,否则将会摆卖塔拉,郝思嘉为了收到300美元,不惜和一个年纪很大的人结婚。

从这件事中,我看出郝思嘉是一位勇敢坚强,热爱家乡,能吃苦耐劳,为了家乡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伟大女性。

《飘》这本书我读完了,她那种敢于向困难挑战,热爱家乡,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的!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4)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5)

这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 篇8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3735个字,有4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3分钟,朗读时长21分钟,慢速需要29分钟,有287位用户喜欢。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400字作文(1)

禁不住友人的强烈推荐,终于翻开《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过去的和现在的,两条主线并行描述,到最终汇合,揭开所有的谜底,感叹作者的巧妙构思,令情节更加引人入胜。加之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不乏精美文句,光是读这些文字就已然享受了,更别说情节扣人心弦,果然是本好书呀。

再说说剧中人物,无一例外,都是悲剧,所以看的过程,心情略显沉重。

最大的悲剧人物是碧儿,她是所有角色中最虔诚的穆斯林教徒,严格恪守着穆斯林的教规。早年丧父,为了家业,嫁给了父亲的徒弟韩子奇,碧儿不懂爱情,她认为教规最大,祖业最大,但是现实生活却跟她开了天大的玩笑。

因为时事的变迁,韩子奇娶了玉儿,并生下了新月,新月生活在她的身边,时刻提醒着她曾经的痛苦,但又不能恨新月,毕竟是胞妹的孩子,有着同样的血脉,既爱又恨,复杂的情感,令新月对这个妈妈时常琢磨不定。最虔诚的穆斯林教徒,却原来嫁给了一个汉人。

她最在意的儿子天星,因为她的从中作梗,拆散了一对情投意合的鸳鸯,非但没有得到儿子的爱,却只有儿子的怨恨。胞妹玉儿,因为她的不宽容,远走他乡,唯一的亲人从此天涯两隔。

祖业"奇珍斋"因她的猜忌,葬送在她的手里——她不仅自己不幸,也给别人制造了很多不幸,她是故事情节的起因,一切因她展开。玉儿的远走他乡;天星没有娶到真爱;当年管家老侯受冤致死,老侯的子孙得以抄家,抄走了韩子奇的毕生收藏,致韩子奇抱憾离开人世;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随着新月的离去成为最大的遗憾,令人唏嘘不止。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400字作文(2)

月,皎白明亮,纯洁明净。玉,光滑圆润,令人富贵。一对恋人的生死之恋……

《穆斯林的葬礼》是一本由回族女作家霍达写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庭近六十年三代人的命运两个令人难以忘怀的爱情。

第一个爱情是韩子奇和梁冰玉的生死之恋。

韩子奇因为国家局面动荡,内忧外患,随着沙蒙?亨特远走他乡,来到英国避难。没想到梁冰玉也跟着来了,在英国,却仍动荡不安,从此他们演绎了一场生死之恋。

第二个爱情是楚燕潮和韩新月之间那超越生死、超越世间世俗的爱。

楚燕潮是韩新月的老师。韩新月是楚燕潮班上最出色的学生。韩新月因为偶尔一次晕倒被发现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几次住院,楚燕潮都去看望她,从而,良好的师生之情渐渐变为了淡淡的爱情。在最后一次住院时,新月在弥留之际也要等到他的到来,但最终,她没能等到她的恋人,就先去了。而楚燕潮,他也用他的行动诠释了他对新月那永远也不便的爱。在他即将告别新月,把最后一块砖放好的那一刻,他的心碎了,我的心也碎了。恋人的爱是纯真的,恋人的心是脆弱的,恋人的情是永远不会变的,恋人的……

楚燕潮和韩新月的悲凉挚爱,何尝不似《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呢?爱的力量是伟大的,何况这只是一人之爱!这种爱,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值得,但对他们来说,却意义深重。

或许,我们并不需要只对恋人有爱,对社会中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是真正需要爱的人。或许,我们也不用爱的深沉,因为只要人人都播撒爱的种子,就能长成爱的森林!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400字作文(3)

从前以为《穆斯林的葬礼》是一本通篇向人们灌输“真主安拉是宇宙间唯一的神”的小说,乘着这个假期通读了一遍,才发现我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书名中的“穆斯林”指的仅仅是主人公的身份。而故事的主线是一段玉器世家的爱恨情仇。

我觉得此书中最让我感到新奇的部分,并不是穆斯林,这一特殊的身份斯林。而是作者对文章章节的安排方式。本书以月字头和玉字头,交错形成章节。以月字为头的章节主要讲述第二代人韩子奇,梁君玉和梁君璧之间的故事。以及第三代人韩新月和楚雁潮之间无结果的爱情故事。以玉字开头主要讲的是玉器的故事。

此书中人物塑造最丰满的,恰恰是梁君玉。梁君玉的性格因故事发展而不断改变。从一开始的天真活泼,到嫁为人妇的温婉,当得知自己的丈夫和妹妹在一起时的尖酸刻薄以及对待自己妹妹和丈夫所生的女儿的飘忽不定的态度,攘读者时时刻刻感受到任务的温度。初次阅读时,我为她的精明世故和愚昧无知而感到愤怒,因为她的愚蠢最终导致了韩新月的死亡,更是让我有一种无力的感觉。但仔细想想,是动乱的社会和她丈夫的所作所为而合理造成的,也就不难理解了。

作为第三代的主角韩冰月塑造的太过于完美,昭示了她的悲剧结局。我觉得她和楚雁潮之间的恋爱情节像极了旧时的琼瑶小说中的故事。我不太喜欢这种把恋情和爱人看做自己生活中的全部的态度。

虽然最后的部分有一种不尽人意的感觉,但故事还是十分精彩的。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400字作文(4)

从姑妈的`女儿手中借了一本《穆斯林的葬礼》来已经好久的了可是一直都没有时间看,因为要准备那可怕的期中考。

现在终于开始看了,如果不看过这本书我还不知道原来穆斯林是一个民族的名字的,这也让我大跌了眼镜。因为一直以来我只以为是一个作家的名字,开始是几无聊的`````但如果不看开始的话又怎么知下面讲的是什么呢?

反正在家一天也是无聊的只好看它来打发时间罗,当我看到第三章了那个女主角才出现,我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她,她是多么的纯洁,文静,宽容,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人,我的心也跟着回到了那个后代。

那本书写的是二十世纪前期,中期一个家族的兴衰,我的思诸也让故事里面的人物给带走了,这也是我十八年来看的第一部中国文学作品,也是看过最厚的一本书,大概有五六十万字,但我只花了三天时间就看完了,因为里面深深吸引了我,我忍不住要花时间看,天也在帮我班主任刚好请了三天的假,所以我可以大胆地看,我从没有那么认真地看书,这一次竟然是一本文学书。但它是一个悲剧真让我……

当我看到女主角死的时候,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掉下来了,多么悲伤的命运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子。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400字作文(5)

早在三周前就看完了这本书——《穆斯林的葬礼》,当时看完后心里感觉很沉重,让我无从下笔,所以,直到这天才写下这篇读后感。想到书中讲述的故事,穆斯林家族三代人的命运,两个发生在不一样时代的感情杯具,心里还是很难平静下来。

冰心在给《穆斯林的葬礼》写国际版的序言时,她说在读这本书之前,几乎对穆斯林一无所知。自我亲自看过之后,我深深表示赞同,我缺乏对其他民族和宗教的了解。小说大概讲述了一个北京玉器家族两代人的故事,章节交错的方式,让故事有穿越时空的感觉。

讲述民国时的故事,让我想起了老北京的那些各行各业的老字号和文化;讲述北大燕园的景色,让我对北大和学生时代有些感伤;讲述避难伦敦,让我想起上个世纪的世界战争。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主人公韩新月的命运和与楚雁潮老师之间的感情。

新月还是死了,带着遗憾走了。但是让我们明白了一个真理:感情以及人性中完美的东西是能够超越宗教和种族的,虽然在现实中经常会被扼杀,而正因为现实的残酷,才越发觉得这些东西的珍贵。

一本厚厚的书,承载的是一段沉甸甸的感情,《穆斯林的葬礼》是一本好书,值得一看。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400字作文(6)

《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我看完了,当我看到最后韩新月和楚雁潮时,我不禁潸然泪下,韩新月虽说家庭背景好、学习好、性格好。

但上天为什么要在她风华正茂的年纪让她得知自己患有心脏病?为什么让她母亲那样对她?为什么阻止她和楚雁潮在一起?她明明那么努力,明明可以美好的过完这一生。可是,她不能,她不能!别说什么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对于她来说活下去都难。为什么要让她在最美好的年龄就受到这样的打击呢?她仅仅活了二十年就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她走了,一生清清白白,什么也没有带走,什么都没有留下……

罗老师:梦丹的文字带着我情不自禁的进入她的写作世界,被她的写作情绪感染。《穆斯林的葬礼》我看过之后,被书中的文字深深地吸引着。“她夜夜沉醉在梦中。梦把空间缩短了,梦把时间凝固了,梦把世界净化了。梦中没有污秽,没有嘈杂,没有邪恶;梦中没有分离,没有创伤,没有痛苦;梦中只有柔和的月色,只有温馨的爱;梦使她永远年轻,使她不愿醒来”。

生命的厚重在于个人价值的体现,我们只能用旁观者的角度去解读人物的内心。她的一生,是她在生命长河中的自我寻觅。

穆斯林的葬礼大学生读后感400字作文(7)

书名一直听说,总感觉应该是一种历史类图书,像是要介绍穆斯林的风俗习惯,就从来没有拿起来读过,真正读完还是去年的事。《穆斯林的葬礼》背景置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至20世纪六七十年代,特殊的历史时期,奇特的经历,不平凡的人世生活。读完后,书中的那些鲜活的呼之欲出的人物,韩新月、楚雁潮、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等等,总是盘旋在脑海之中,印象深刻,挥之不去。

整部书结构安排的非常巧妙,以“玉”、“月”为每章的标题,交织在一起,在小说的结尾又合二为一。小说情节紧凑,高潮迭起,总是能不断地吸引读者,不断地读下去。尤其是韩新月的身世之谜,深深地吸引着读者看下去,去解开这个谜团。

此外,异于汉族的回族伊斯兰穆斯林文化也是小说的一个亮点。读这本书之前,我几乎很少真正了解穆斯林这个民族,甚至对他们颇有误解,印象中他们是满脸胡子、头戴白色小帽、行动有些怪异甚至让人有点害怕的一个群体。看了这本书之后,对这个民族有了新的认识,回族人很爱干净,无论从他们的日常生活的习俗和礼仪,还是他们在生活方面非常讲究节制。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懂得什么是人世间最纯真的感情,启迪我们,少一点遗憾,少一点悲伤。

大学生资本论读后感 篇9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374个字,有7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5分钟,朗读时长8分钟,慢速需要11分钟,有275位用户喜欢。

在中学时代学历史时,就已经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所了解,知道了有《资本论》这本书,知道书中有剩余价值理论这个概念。其余的就不了了之了。直到今天,经过三个多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课程学习,才让我对资本论进行重新审视。经过十几天的仔细阅读,让我收获匪浅!

只可惜,由于阅历和时间的关系,使我无法对《资本论》进行深刻的了解。众所周知《资本论》不仅是一部不朽的经济学著作,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融为一体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全书,并且它又是马克思一生所作出的两大贡献,即历史唯物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完美的统一。实际上这是一部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石的经济学巨著,马克思根据这一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论证了无产阶级必然要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而斗争。

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指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干活付钱”是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干活付钱”并不是“等价交换”,工人为资本家劳动所创造的财富远远大于自己所得的报酬。例如,一个工人一天劳动所得为8元钱,而他在一天之内为资本家所创造的利润远远不止8元,可能是16元,也可能是24元,还可能更高。

那么,究竟什么是剩余价值呢?马克思的《资本论》里面的一段话“其中的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作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劳动过程的第二段时间,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虽然耗费工人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但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这段时间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马克思又进一步论述,“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对象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一般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对象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使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在这话里,很明了地将剩余劳动时间与剩余价值挂钩起来,从而得出资本家通过榨取剩余劳动时间来获得剩余价值。

这种深入透切的分析,使我清楚了解到资本家是如何榨取剩余价值,即剥削工人。马克思用一个个清晰的辩证,一个个血淋淋的例子,讲述了工厂主是如何一点一滴剥削那些工人,如何一步步看似合法的盗走了所有的工人们财产与劳动成果。也明了的叙述了资本家们是如何用工资的形式隐藏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如何把工人的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清晰的告诉所有的劳动者,你们被资本家们骗了。你们被资本家盗走了财富却浑然不知。

其实,我们将剩余价值理论换个方法表示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如:整个工作日a=必要劳动时间a+剩余劳动时间b。a在稳定的生产方式的前提下是固定的,所以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必然通过a的增加而增加b;而a在生产方式不断进步的情况下是续渐减少的,所以在a不变的前提下--这种不变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b在续渐地增加。后面的情况所造成的后果是,由于a的减少而使劳动力的价值降低,然而它被剥削的程度更大了。

马克思的《资本论》指导着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也指导着我们自我价值的实现。每一种学说,每一种论述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我们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全盘否定。而《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对指导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然有着重要作用。 以上,是我此次学习《资本论》一点所得所感!

大学生雷雨的读后感 篇10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94个字,有10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149位用户喜欢。

重读《雷雨》,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悲情的情节,而是繁漪对爱情如飞蛾扑火般的姿态与决心。

繁漪只是个平凡的女子,但她嫁进了周家,就意味着她的余生只能在周府这个牢笼里度过,她在这个家里是苦闷的,压抑的,她感受不到爱与温情。

当她遇到了周萍,她那颗平寂的心又重新燃烧起来,她病态地,疯狂地爱上了丈夫的长子。虽然这是被世俗所不能接受的,但她还是如飞蛾扑火般渴望得到一份纯真的爱情。

她敢爱敢恨,不顾一切。她把周萍当做自己生命的最后寄托和归宿。但周萍因他们的幽会被鲁贵发现后,却十分后悔,急忙地和繁漪撇开关系而开始紧紧地抓住年轻而又单纯的四风。不能不说,此时的繁漪是可怜的。

这段乱伦式的畸形之恋,在当时是不能容忍的,但却也是冲破世俗观念的,值得肯定的是,繁漪为爱情争取自由,独立的心。

繁漪在这段畸形之恋中,由极爱中生恨,就是因为她太过于爱周萍了。单方面的苦苦追求,努力的想挽回周萍的心,可惜得不到回应且被狠狠的抛弃,于是她渐渐的生发了对周萍的怨恨,她恨周萍的无情,恨他的软弱,恨他不能把自己带出这无尽痛苦的深渊。

一旦失去了爱的寄托,她变得疯狂起来,绝望的她这时已失去了理性。她不顾一切的当众公开了自己和周萍的关系。最后繁漪真正的疯了,那个家也在电闪雷鸣中毁灭了。

为了爱情,繁漪苦苦的追求,由于当时的时代背景,她最后还是在雷雨

中失去了爱情,也毁了自己。也许,繁漪的一生本身就是个悲剧。

大学生雷雨的读后感800

当下的力量大学生读后感 篇1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922个字,有43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7分钟,朗读时长27分钟,慢速需要38分钟,有283位用户喜欢。

当人们活在当下,与内在的寂静有所连结,便可超越复杂的心智与情绪,发觉潜藏于内心深处恒在的平静,满足与力量。——埃克哈特·托力

我们拥有珍贵的东西——当下的力量。生命是由无数个片刻所组成的,当下仅是众多片刻中的一个,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当下。当下,使我们无法逃离的现实。我们总处于当下,既然如此,为何不顺其自然,与其友善相处呢?有多少人的一生是这样度过的:盼望着上大学,盼望着大学毕业好工作,接着又开始盼望着结婚生子,然后小孩去上学自己回去上班。

之后盼望着退休,退休之后回忆自己的一生,到最后生命快要终结的时候,忽然明白,自己一直忘了真正去活。劳碌了一生,时时刻刻想的是未来,每天活在对过去的回忆与对未来的忧虑之中,却忘了自己是活在当下的。“我们思索着过去,忧虑着未来,结果是我们永远无法对现在付出全部的注意力。”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每一天,每一个真实,精彩的刹那,失去了生活本身的乐趣。

活在当下——放下对过去的纠结,放下对未来的迷茫,体验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把握当下,人生的意义就在眼前,生命的喜悦俯拾皆是。活在当下——是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顺其自然,在顺境中学会珍惜与感恩,在逆境中也学会欣然接受,过一个充实的人生。

活在当下——是一种清醒现实的生活态度。昨日已成历史,明日尚可未知,只有当下有我们自己掌握。“人生就像一场旅行,重要的不是目的地,而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只有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我们活在当下,才能用心去感受,去欣赏这沿途的风景,也才能心无杂念,抛开所有烦恼与不快,享受人生的乐趣。

《当下的力量》是一本美妙,深邃的灵修读本。每一段虽然很短,但要用心用神去体悟。初次读这本书,领悟到的东西还不是很多,但若经常读,每天读一小段,慢慢咀嚼,细细品味,并用内在觉知来吸纳其中的精髓,定能净化心灵,拂去疲惫,即使在喧嚣的都市中也能感受到内心的宁静、温馨与美好,达到内在的平静与和谐。

当下的力量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为什么你还那么忧伤?为什么你过得不幸福?

我们大多数人的回答可能是:等我拥有了足够的金钱,等我拥有了完美的感情,如果我没经历那段刻骨铭心的失败和痛楚……我想我有了我想要的自然就幸福了……

于是你活在你的未来和过去,你焦虑、忧伤、浮躁、压抑、痛苦,惶惶不可终日,唯独没有正视当下,体会当下,安于当下。殊不知,无数的未来正是由无数点滴的当下组成,无数点滴的当下又会成为无数的过去,如果你连当下都把握不好,那么你将又失去这天、明天和昨日,最终幸福将离你远去,一无所有。

直到前天我看完埃克哈特·托利写的《当下的力量》,我才深一步的思考:我们怎样才能拥有当下,在没有到达和拥有你想要的东西时,依然幸福和快乐呢?

书中用比较哲学的语言和逻辑向我们展示了,我们的思维和无意识让我们偏离当下,我们一向活在思维的惯性和寻求自我价值的圆满中,当我们不能正视现实或不能认同自我时,焦虑的情感就攫住了我们,使我们不得平静和愉悦,更谈何幸福和快乐呢!

其实,现实中的`我们,只能活在当下,活在此时此刻,所有的一切都要在当下发生,而过去和未来只是一个无好处的时间概念。”时间只是一个幻想“。只有透过向当下的臣服,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力量,找到获得平和与宁静的入口。在那里,我们能找到真正的欢乐,我们能拥抱真正的自我。

它还告诉我们怎样透过临在状态到达彻底的愉悦、平和和宁静,从而积聚更多的能量,在每一个当下得以释放;怎样透过痛苦之身体悟当下,寻求解放;怎样透过当下连接本然的自我。他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爱,什么是真正圆满的感情关系。总之我们要不断地审视自我,正视生命的本然,“不扭曲,不变形”,安于当下,懂得臣服,不抱怨不焦躁,“以无为而有为”。

在阅读中,我记忆深刻的一句话:耶稣说,看那野地的百合,它们不耕不织却长在地上。

这句话虽平常,但是却让我们懂得,就应怎样去顺应自然,到达天人合一。任何事物和存在都有它的前因和后果,何不去把握当下的每时每刻,积储能量,等待爆发,那么,您自然就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同时我也懂得了,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幸福,如果他能够知足常乐、平静地应对生活中的磕磕绊绊波荡起伏、坦然应对周围的小麻烦,享受自我的小快乐;富人若能够取之有道、心安理得地取得财富,造福社会,名利双收,他也一样能够尝到幸福之味道。而那些“坐在宝马里哭”的人并不必须幸福!

当下的力量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当下的力量》这本书我读完的感觉就是,这是一本要静下心来,用心体会的书。他的每一句话都需要我们细细的品味,才能得到我们自我的体会,然后我们才会由这本书得到关于我们如何对待过去、此刻和未来的一些想法。同时这本书,也不是很容易理解,许多语句都是比较晦涩,比较需要我们深入理解的,可是一旦我们理解这些有点深奥的语句,对于我们的内心都是深刻的震撼。

由于我们总是习惯于理性思考、喜欢用脑子,也沉溺于过去的经验构成的小我的自我认同,还有在现实社会的压力下我们对未来的期许,所以活在当下不是那么容易。“如果没有东西能够给他们真正的成就感,那么他们还有什么能够去拼搏呢”“事物和生活条件能够给你欢乐,但它无法给你喜悦。喜悦是你内在宁静状态的关键部分。它是你的自然状态,不是努力才能获得的。”

最打动我的是第84页的资料,上头提到,此刻的人总是在等待,他们等待愿望实现的那一天,以为那样自我就会幸福了,实际上他们是在拒绝当下。

对啊,我们总是推迟了自我欢乐的时间!我以往想过,当我得到某个工作我必须是最最开心的人了,那时我必须会每一天很满足;我以往想过,当我得到某个人的爱的时候,我必须要好好珍惜,那时我必须会很幸福;我以往想过,如果我此刻有了什么东西,我会多开心啊,我必须会是最知足的人,可是此刻呢,因为我没有得到那个工作、没有得到那个人、没有得到那个东西,所以我此刻怎样也欢乐不起来,或者说我有什么理由欢乐呢,那么多的愿望都没法实现。

之后,我得到了这个工作、得到了这个人、得到了这样东西,可是我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的欢乐和幸福,烦恼依然存在,我仍然不开心。所以我又在想了,我此刻不欢乐是因为我还没有得到其它的东西,如果我得到了更多的东西,那么我那时候才会幸福。

以前的我就是这个样貌拒绝当下的,生活在等待中,读完这本书,我的体验是:人变得沉稳,不再那么焦躁了,不再因为后悔过去没有做好的事情而耗费情感,也不再为不可预知的未来产生焦虑、不安、害怕。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活在当下的重要,让我明白下一秒的重要。我理解的当下就是理解此刻的自我。我明白做到这点很难,可是我会努力去做的。

当下的力量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当下的力量》是当代灵魂成长大师埃克哈特·托利的经典之作。这本书,用现代化的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求道者的核心思想。这不是一本心灵鸡汤,这是一本手术指南,指导我们如何对自我的头脑做手术。

在古希腊德尔菲神庙门前的石柱上,镌刻着一句神谕:人啊,要认识你自我。认识自我,这个神交给我们的任务,应置于人生所有事件的首位,怎样强调都可是分。

人类今日能够探索宇宙,靠的不是锐利的爪牙,强壮的四肢,而是拥有远远优越于其它动物的大脑。在人类诞生的早期,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都比较恶劣,大脑的功能大大提高了人类的存活本事,它是上天赐予人类最美的礼物。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在享受着大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人类还必须承受大脑带来的弊端。因为,大脑并不完美,它同时具有很多局限性。在度过了史前的漫漫黑夜,人类逐渐建立起发达的礼貌社会之后,大脑的缺点越来越多的显露出来。

有一个比喻贴切的展示了这个问题。小时候,有人送给我一把刀子。这把刀很锋利,我十分喜欢。我拿着这把刀,用它来切身边的很多东西。切蛋糕,切泥巴,切蔬菜,切蚯蚓……可是,我不明白该怎样样保养这把刀,我从来没有擦拭过它,也从来没有用水冲洗过它。过了几天,这把刀上已经沾满了各种残渣和碎屑。一天,我用这把刀削苹果。在吃苹果的时候,我分明又尝到了蛋糕,泥巴,洋葱,昆虫等等的味道。

这就是我们的大脑遇到的困境之一。

初生的时候,世界对于我们来说,一切都是鲜活的,我们能够如实的看到世界。随着大脑里储存信息的不断增多,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越来越经验化,公式化。每个人都发展出了自我的公式,我们称之为性格。性格固定以后,我们所看,所说,所想,都是旧模式在这一刻的再次重复。我们已经看不到真实的世界,我们看到的,只是自我头脑里的幻象。

更可怕的是,大脑借助于自我对个体的巨大贡献,已经不满足于从属的地位。一个本用来解决问题的工具,已经宣称自我是灵魂的主人。它一刻也不停的喋喋不休,怀念过去,担忧未来。强迫性思维是现代人的通病,我们无法停止思考,各种念头在头脑中接连闪现,我们不停的做着各种“白日梦”。我们已经不能活在当下,这就是佛家说的无明。

如何找到真实的自我,如何突破头脑的局限,古今中外,已有很多的智者,运用不一样的方法,到达了相同的目的。今日的人是幸运的,能够从网络上快速获取很多的知识,能够了解到不一样门派的不一样法门。已有聪明的人敏锐的发现,万法归一,所有的方法,仅有一个核心:观照。

古老的语言对现代的人不太适合,容易有歧义,造成误解。过去的智者,受限于时代,有些描述也不太准确。与佛家经典相比,《当下的力量》所讲述的资料是相通的,但这本书的语言更加通俗易懂,讲述更加科学,所介绍的方法也更加易于操作。这本书能够帮忙我们在求道的路上快速入门。

愿更多的人能与此书结缘,愿所有的人都能享受当下!

当下的力量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当下的力量》这本书用十分哲学的语言讲一件十分需要悟性的事情。这本书让人思考的东西也较多。“当下”在何处?对于生活和世界我们到底看到了、体会到了什么?

我们平时在生活和工作中常常被自我的思维完全控制。于是忘记了“当下”,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几个通往“当下”的途径和方法。比方说,能够经过自我的身体。能够与自我的身体“联结”就是通往当下的最好途径之一。而“呼吸”是最好的联系自我的身体的方式。除了呼吸之外还有其他的通往“当下”的途径,比如说自我周围的事物,认真观察自我周围的事物,自我的环境,也是通往当下的途径之一。

看完此书我认为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恢复自我的存在意识和对身体以及内心的完全支配。当意识回归的时候,我们便回到了一个身心合一的状态,拥有了最完整的自我。无论外在世界如何变化,我们的内心都是完整的。于是我们需要了解一种能够摆脱思维控制,且让生活更完美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将注意力关注于当下,活在当下。由于思维控制对外在的认同和关注,我们的生命大多消耗在不是想过去就是在想未来的过程中,而很少享受和关注当下。

什么是当下?“当下”在何处?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经过阅读我明白了作者埃克哈特托利力图用一种简单明了的语言传达简单而深刻的信息:我们能够摆脱痛苦并进入内心的平和世界。我们人类受苦或受情绪所困的根源来自于我们的大脑思维。思维其实也不是问题,问题出在我们无法控制我们的思维。

我们不妨这样想一想从出生到孩童期,我们是淳朴、自然的,思维和真我也是一致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学会观察社会和理解教育,我们的思维便逐渐控制和屏蔽了我们自然意义上的真实意识,使我们的自我感觉,不再取决于自我的真正感受,而是取决于外在。思维在外在的世界里无止境地寻找如财产、工作、地位、名望以及教育、外表、特殊技能、人际关系等自我认同。当我们获得这些外在时,我们便会觉得很幸福,失去了我们就会觉得很痛苦。然而外在世界本质上是无常的,所以当我们从外界当中寻找自我认同时,我们注定会随时陷入恐惧与痛苦当中。

“我们思索着过去忧虑着未来结果是我们永远无法对此刻付出全部的注意力。”不活在当下我们就无法赢取生活的乐趣。如何获得当下的力量呢?我们必须学会当事情来的时候抓住当事情走时放手。

我们该做的不是看着远在天边的东西而是做好手上的事。同时还要懂得放弃,仅有懂得放弃的人才有足够的精神力量。实现当下的力量,还需要理解当下时刻,实事求是地对待当下,摒弃我们思维对当下时刻的逃避和抗拒,让内心真正从思维认同中解放出来,不受外在干扰,将注意力集中于感受、解决和做好当下的事情,体会充分把握自我的生命过程,享受真实、简单带给我们的欢乐。

红岩大学生读后感 篇1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938个字,有45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7分钟,朗读时长27分钟,慢速需要38分钟,有283位用户喜欢。

终于看完《红岩》这本书了,心里十分颤动。

《红岩》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沉着冷静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身出豪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战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

在《红岩》里,不仅有誓死不屈的壮观场面,还有一幕幕让人禁不住拍手叫好的激烈斗争。许云峰,在察言观色中揣摩出对手的行动,在针锋相对中判断出对手的企图。成岗,与药物作斗争,力求保持清醒,在敌人的只言片语中得到讯息。

我们对烈士的认识,可能只是停留在面对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铮铮铁骨上,但是,以常人少有的冷静洞察、沉着分析,保护组织、保护战友,将敌人引入错误的轨道,这,不更值得我们钦佩吗?在拜读《红岩》之前,我认为对于一个牢狱犯,等待他的就是暗无天日的铁窗生活,就是发霉的饭、阴湿的牢房以及最后的枪决;可是读了《红岩》,我才知道了铁窗里面有战友间的相互鼓励,有与特务的激烈对决,还有为人民而坚持不懈,奋斗不息的坚定信念。

夏日炎炎,饱受牢狱之苦的同志们却残忍地被断了水。然而不论大家多么口干舌燥、无法忍耐,谁也不会碰杯子里残留的最后几滴水,大家都想把他留给更需要的同志。同样是牢犯,有的激情奋斗,有的颓废无能。因为暂且无法确定敌友关系,因为特务间谍无孔不入。然而当确知对方是自己的战友而非敌人时,火一样的热情充斥在整个监狱,这是心的团结!“致以革命的敬礼!”、“紧紧地握你的手!”,寥寥几个字,却饱含了同志间最神圣的友谊,最崇高的敬意!

折磨、酷刑、死亡,无论什么都无法让坚定而执着的共产党人放弃自己的信仰,无法动摇不了他们对党的忠诚!他们是一群永不屈服的战士!想着自己在学习遇到挫折便想到放弃,我感到深深的羞愧。面对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我们有何理由言挫折、说困难?在满是荆棘的路上,需要我们去努力开拓;困难的时候,需要我们用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我们觉得平常;节日里,一家人围坐在桌子旁说说笑笑,我们觉得这也很平常。可是,为了让我们过上这“平常”的生活,多少革命前辈同敌人不屈不挠的战斗?

没有革命前辈与敌人的斗争,哪里有我们的幸福生活,没有他们的牺牲,哪里有我们宽敞明亮的教室?哪里还会有一家人团聚在一起的欢声笑语……现在,用热血染成的土地需要我们守护;革命先烈的事业需要我们永远传承下去。倘若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被我们所糟蹋、被我们所抛弃,地下曾为今天抛头颅、洒热血的英灵怎能安息?让我们奋发图强,为祖国的明天努力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让地下的英灵自豪地惊叹:“啊,这就是我的中华,这就是中华少年!”

红岩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每一次捧起《红岩》,我都热血沸腾;每一次放下《红岩》,我的心都久久不能平静。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那一张张英雄的面孔,已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在我心里屹立成永远的丰碑。

江姐,一个柔弱的女子,一个不屈不挠的共产党员。当她被叛徒出卖时,她表现出的是镇定,当叛徒拿枪抵着她的胸口时,她没有丝毫畏惧。她被抓进牢房,敌人对她威逼利诱,但她没有动摇。审讯室里,敌人想尽一切办法折磨她,一根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血水飞溅,痛彻心扉……

她没有求饶、没有呻吟,她那紧咬着的嘴唇鲜血直流。她深知,她的嘴巴就是无数战士的“安全线”。她用一个共产党人的意志平静地在敌人面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用刺刀来切剖胸腹吧,挖出来的——也只有又热又红的心肝。”“当我们被提出去审问的时候,当我们咀嚼着两餐霉米饭的时候,当我们……我们想起了你,亲爱的江姐!”“暴风雨中海燕,迎接着黎明前的黑暗。”

读着狱中战友们给江姐的信,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朦胧中我看到了江姐,她的头微微昂着,齐耳的短发理得一丝不乱,她那宁静而坚贞的目光里流露出对党的忠诚、对新中国的热爱。为了新中国,她忍受再多的痛苦也不会吭一声;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她愿把这牢底坐穿!

龙光华,一个勇敢无畏的军人。凶残的敌人为了得到口供,疯狂地折磨政治犯,使出了许多包括限制供水、供食等阴险手段。为了粉碎敌人的阴谋,狱中难友乘放风时在墙角挖出一眼泉水。

在保护泉水的过程中,龙光华挺身而出与敌人斗争。他惨遭敌人的严刑拷打,高烧中,他被不远处兵工厂试炮的声音惊醒,“我们的……山炮……”“我们……解放军……”他用微弱的声音一次又一次固执地说着。高烧中,他看到了自己的部队,看到了昔日的班长、指导员,他又手握钢枪冲向了战场……

他崛立再牢门口,“一只手紧抓住牢门,一只手伸向前方,口微微张开,像没有焊完心里要说的话,一双永不瞑目的眼睛,凝望着远方……”

一汪热泪,从余新江的眼眶,也从我的眼眶簌簌滚下,泪眼中那崛立在牢门口的是一座不朽的丰碑!

余新江、孙明霞、华子良、陈松林……一张张鲜活而坚毅的面孔在我的眼前划过,一座座不朽的丰碑在我的心中定格。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与幸福。

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红岩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红岩》,这是一部用血和泪奏响的篇章,这是一本血迹斑斑的红色经典。阅读《红岩》后,在我的眼前一幕幕无数共产党员与特务、叛徒进行着殊死搏斗,激烈的斗争,惊心动魄的场面历历在目……

《红岩》这本书讲述着重庆的共产党与特务惊醒一系列战斗,不仅是武器上的斗争,更是精神上的斗争。渣滓洞中、白公馆里,处处有着共产党员,革命英雄。200多名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遭到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旗帜,光辉铸成了五颗金星,在暴风雨中依旧耀眼,革命前辈的高尚品质在国民党的腥风血雨中熠熠生辉!

先辈们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毫不动摇,在枪口面前也毫不畏惧,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他们心中一直有一个信念,他们坚信党会为人民带来光明!

无数坚贞不屈的共产党中,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江姐。这位女共产党员,人虽瘦弱,而意志却非常强大。丈夫不幸牺牲,江姐依然能够强忍痛苦,继续完成任务;被甫志高出卖后,面对酷刑,却始终不屈服!在“神仙,也要脱三层皮,骷髅,也得张最老实招供”,这样的严刑下,却始终没有让她开口。她只是说:“这些都是我们党的秘密,你们休想从我口中得到任何材料!”江姐的十指被钉上了竹签,可她的灵魂没有被钉住,她永远是党的一份子,她永远属于党!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话语发自肺腑,这怎能不让我们潸然泪下!

每一位战士都是为国家而战斗,我们永远不可以忘记这些战士,是他们为我们换来了幸福的生活!从小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体会不到枪林弹雨的可怕,感受不到腥风血雨的日子,因此我们要更加努力自强,深刻铭记革命先烈为祖国所付出的一切。

“严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是啊,国民党再怎么有能耐却也撼动不了共产党员意志的一丝一毫!和他们相比,我们所受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看到英雄们的光辉事迹,我决定做一个失败面前永不言弃的人,再大的困难总能克服!同时,我们一定要珍惜如今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奋发图强!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革命先辈的鲜血已经染红了岩石,我们定不辜负他们为我们谋取的幸福生活!不管前方是一帆风顺还是需要披荆斩棘,我始终认为,“红岩”精神犹在的我们,努力拼搏,奋勇向上,胜利就在前方!

我愿做一只暴风雨中的雄鹰,搏击着茫茫万里长空,迎接属于自己的黎明!

红岩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怀着敬仰的心境,我抬头仰望着这座庄严肃穆的人民解放纪念碑。近百年的日晒雨淋,仍未能削去他直冲云霄的气势。空间在我的眼眸中无限放大,眼前的景物飞速地变幻着,映入我眼帘的是民国时期熙熙攘攘的街市。

我打量着周围的景物:咦,这不是《红岩》一书中描述的地下党员们奋力拼搏的战场——重庆市吗?那个行色匆匆的中年人,不就是英勇斗敌的共产党员许云峰吗?他那如利剑般锋利的眼神,仿佛能穿透人的内心,那刚毅的面孔显得更加精干而沉着。我环顾着周围的一草一木,心中思绪翩飞……

《红岩》这本书讲述了该书讲述了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红岩一书中刻画了众多不屈的英雄,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

最令我难忘的是革命烈士被特务匪徒审讯的场景:应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有勇有谋的许云峰临危不惧,反而更加坚定了自我革命的信念,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特务们为了从江姐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这位女共产党员忍受过十指连心的刻骨铭心的逼供。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因为江姐的坚贞不屈。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景下吞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躯,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勇气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究竟是什么神秘的力量在背后默默支持着他们呢?是信念的力量!共产党员们怀着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向,向着救黎民于水火的伟大目标前进。他们信奉的是马克思主义,唾弃的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

在这些革命英雄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我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习中遇到不顺心的事,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满腔热情的我易被小挫折摧垮,总找借口说自我还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书中最终描述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性命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日安逸的生活,完美的享受。我们不要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不要被幸福的生活麻痹了精神。我们要珍惜此刻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要记住什么叫英勇无畏、坚贞不屈。

感激《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红是革命的颜色,岩石是十分坚硬的物质;而革命者在狱中也坚持斗争,坚韧不拔。《红岩》,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我敬佩江姐的坚贞不屈;我敬佩许云峰的视死如归,我敬佩成岗的临危不惧,我敬佩所有大义凛然、舍身取义的革命烈士。

江姐,一位巾帼英雄,她舍小家顾大家,为了完成党托付给她的任务,她受尽严刑拷打,却从不畏惧丝毫不屈服。当敌人用竹签子钉她的手指时,她强忍疼痛,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当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密裁时,他毅然地说了一句:“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应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畏惧,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始终不会动摇。

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当他被囚白公馆。他的亲友利用上层社会关系营救,但他却表示“决不背叛革命”,宁愿放弃去美国留学,他说:“我死了有党,等于没有死;我如果背叛组织,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江姐、许云峰、刘思扬,虽然已为革命事业光荣牺牲,但他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们的感人事迹、光辉形象永不倒下。

伟大的共产党已经走过了90年的光辉历程,以往有无数革命先辈为了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赴汤蹈火,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献身。他们的精神就像岩石一样顽强,他们的形象就像五星红旗那样光辉!

让我们永远牢记这些革命烈士的名字:江竹筠、刘国志、许晓轩、成岗……

大学生职业能力训练营有感 篇13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527个字,有19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6分钟,朗读时长9分钟,慢速需要12分钟,有167位用户喜欢。

这是我迄今为止最美好的一个周末。

在特训正式开始时,亮亮老师强调了一点:在这里,没有对错,只有行得通与行不通。这种观念深入我心。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客观、豁达的态度。接下来的绳结游戏更让我深刻体会到什么事首先不能想到不可能。

大学生的基本心态:虚心、耐心、细心、专心、可容之心、好奇之心、持恒之心。我最匮乏的便是可容之心了,在生活中总是锋芒毕露。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们应该拥有谦和大度的品质。胸怀的高度决定人生的高度。

当老师谈到管理者的四大能力时,我诧异它们竟能用如此常见的词汇来表示:聆听、区分、发问、回应。但当老师把它们诠释完毕后,我发现,我的每一项都是不合格的。

聆听,不带任何偏见,站在对方的角度,调到对方的频道,摘下过滤镜去理解对方的心,这是一件多么简单有多么容易犯错的事。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自以为是里,总是把演绎当真相,把事实当真相。回首往昔,我们在这些石头上不知绊了多少次。从此刻开始,停止无知的演绎,用心去发现真相。

发问。我联想到了当天下午的小队pk。连续两次失败,我们竟没有想到改变我队的运行模式,这就是发问做得不到位,要随时保持发问的心态。

回应。每个老师都会精心准备自己的课程,这个极易被我们忽略。我们又是怎么去回应的呢?玩手机、打瞌睡、窃窃私语、神游天外……有多少宝贵的时间就这样流逝了,这可是我们一去不返的青春啊!“世界,每天在以你对待它的方式向你走来”。从今天起,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必不虚度!

当走到“爱与喜欢”的环节时,一位女学员的精彩阐述让我为之折服。“爱,是持久忍耐。”我不禁感佩这位死党平和从容的谈吐。真知灼见,源于每天的积淀。

在ab队pk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平和心态和阳光微笑的神奇作用。不过,我仍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

连续失败两次,士气明显低落。我几次振臂高呼,鼓舞士气。我是要做一个发光体,可并没有把足够的正能量传递给队员。我队队员出现错报的失误,我十分理解队员自责的情绪。我采用了全队鼓掌的方式来疏导队员的这种心理,为其鼓气。但当时,效果并不是非常好。

其实我完全可以用微笑来解决的。平和阳光的心态固然是好的,可也需要自然正确的表达。我们专业课的老师曾多次建议我们养成微笑的习惯,之前我一直疑惑为什么要将如此美好的表情僵化为面具呢,想笑便笑,不想笑便不笑,不要虚假,不要伪善。于是我一直自以为是地我行我素。可是现在,我真正理解了老师的建议。真诚地微笑是一个可贵的习惯,发自内心的微笑是能让人心安、让人阳光起来的。

管理的重点不在管,而在理,理的是人们的思想、情绪、压力、心态。回望整个过程,这点贯穿全局。

当进行火车变轨的讨论时,我强烈地感受到了规则的刚性。人法道,道法自然。道,是不容侵犯,不容逾越的。

步入正思维的学习,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烦恼和痛苦,源于错误的追求。我是一切的根源,我的观念,我的看法,勾勒着我的世界。

人生大转盘,我们五味陈杂,我们泪流满面。感触最深刻的就是友情了。无论飞得多高,所有的喜怒哀乐,其实大多取决于身边的那些真诚的朋友。无论走得多远,一路的风景和人都会在我们的生命中留下痕迹。可又有多少无知、偏见和自我使我们与那些其实很好的人擦肩而过。卸下装备,扔掉臆想,感谢生命中有你。

最后的模块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学习。很是惭愧,这是我第一次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国传统文化:儒释道。想到了我一直在读的《人性的弱点》,是美国人写的。突然意识到,自己若将国粹学好了,西方的东西对我的指导作用就微乎其微了。我们博大精深、凝练古朴的文化是多么值得咀嚼体味啊!《人性的弱点》比之《弟子规》,犹西药比之中药,前者治标,后者治本。

培训终是告一段落。于我,仍是余音绕梁。

最后,对亮亮老师、吴老师、贾老师、各位老总、各位助教、各位死党致以深深的谢意!

傲慢与偏见大学生读后感 篇14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967个字,有37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0分钟,朗读时长33分钟,慢速需要46分钟,有104位用户喜欢。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感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感情婚姻故事,可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日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十分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我性格的弱点,所以之后也变很随和,并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我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感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感情也不去分析自我的性格弱点,让感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所以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我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以往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十分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之后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之后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必须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应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仅强烈地拒绝并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之后,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我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明白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理解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我的感情。

傲慢与偏见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傲慢与偏见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

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小姐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小姐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小姐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小姐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傲慢与偏见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以这样一段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果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而去读它,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

伊丽莎白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给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带来了重重阻碍,也使得达西力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即使简仍然对宾利一片深情,但宾利还是离开了简,去了伦敦。而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以及达西的傲慢都是这段感情的绊路石,在一连串的有趣的周折之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慢,伊丽莎白克服了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可仔细想想伊丽莎白也难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而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傲慢与偏见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男大当婚,而一个富有的单身汉自然是要找个佳人结婚的。”试想一下,此“佳人”该拥有何种特征?中国古代老话叫做“门当户对”,如果是富有的单身汉,那么按古话所说,自然也是一位富有人家的小姐了。

但出乎意料的是,在《傲慢与偏见》中富有的达西先生却娶了一位家世和身世都十分平凡的伊丽莎白小姐。也许很多人会感到困惑,达西先生既有身份又有地位,怎样就会娶了一位看起来和自我门不当户不对的女人呢?

其实门当并不必须户对,两个人即便身份悬殊,但只要是两情相悦,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弥补那一份珍贵的情。就如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小姐一样,是感情令他们没有了地位的悬殊,也是感情让他们最终走到了一齐。所以,婚姻应以感情而不是以财产与地位为基础的,门当并不必须就要户对。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却过于追求以财产与地位为基础的婚姻。例如,在电视节目《非诚勿扰》上,就有一位女嘉宾曾提出过“宁愿坐在宝立刻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婚姻观,其实,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可笑的观点,如果仅仅只盲目追求物质生活,而忽略了精神生活,这与给了你一大笔钱却让你患上抑郁症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仅仅如此,从许多现实的女明星身上,同样能看出这样的问题。例如,港台著名影星大s前不久就嫁给了著名食品集团的董事长汪小菲;跳水运动员郭晶晶嫁入豪门……如此多的女明星嫁入豪门,这不禁令我们怀疑,他们之间是否真的存在感情,或是他们的婚姻仅仅只是以财产和地位为基础的婚姻,这个答案也仅有真正的当事人才得知,但从许多的女明星嫁入豪门后的悲惨遭遇可推断出,也许感情在双方的婚姻中都未能起到太大的效果。这也是女明星的可怜之处吧,她们曾在早年时扬名一时,却在即将人老珠黄之时,为保留原有的风光,只好另寻“贵人”,然而,这种只把财产和地位看作结婚首要条件的婚姻不要也罢。

其实,我很喜欢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小姐,他们一个傲慢,一个抱有偏见,但最终在逐渐交流中,傲慢与偏见渐渐消除,他们也在相互的了解中慢慢爱上了对方。没有金钱、身份和地位的阻挠,单纯只是两个人相爱了,但这足以让结局皆大欢喜。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 篇15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663个字,有37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6分钟,朗读时长26分钟,慢速需要36分钟,有285位用户喜欢。

这天,我读了《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

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2)

这个寒假,我读了堪称世界人间悲剧的《苔丝》。《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力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

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他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被丈夫所不容。他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力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流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信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力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刺死了亚力克。她在逃亡中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的描绘了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以后,个体农民走向贫穷和破产的悲惨画面。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以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那样的影响。苔丝从她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了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是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诉说了一个19世纪的悲惨故事,这个人间悲剧将会留在我们的心中。我相信,这个人间悲剧会让许多人醒悟。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3)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4)

《苔丝》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当之无愧的世界名著,我买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版本。我从小到大买世界名著还是蛮认准这家出版社的,翻译的不错并且每本书的序都写的很好。提议先读书最终再去看序言,不然剧透过后读书的意愿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这本书的剧情犹如过山车一般,起伏十分的大有的时候主人公的情绪变化甚至就在一瞬间。全书的第一页写着:苔丝,一个纯洁的女人。这便是全书讨论的主题了,苔丝是否是一个纯洁的女人?我给的答案是肯定的。个人认为这本书不仅仅好在作者大师般的写作功底,他有用很多的环境描述、侧面描述等来渲染,这本书更可贵之处是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的。

全书我还很喜欢的一个点就是作者把人物塑造的很好。在许多作品中都会或多或少存在那么一两个完美的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竟显人性的光辉。可是这本书的主角们都不是完美的。男主角爱的真诚,他丝毫不嫌弃苔丝的贫穷,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霸道总裁的戏码,让人直呼好一个痴情男,奈何他却十分在意女性的贞洁和家族的名望。

男二号是个没落的贵族子弟,他嚣张跋扈、自大狂妄,虽说在故事中有点浪子回头的感觉,有一段时间还给别人去说道,可是很遗憾“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次意外的邂逅还是将他打回原形。女主角,苔丝,是全书中近乎完美的主角,她美丽、善良、勤劳、忠诚,拥有很多很多优秀的品质。可是她爱的卑微又缺少足够的定力,最终就是她为数不多的缺点导致了杯具的化身。

我看到女性题材的文学作品就很容易与《简爱》这本书进行比较,当然《简爱》一向都是我心中这类小说中的top1。我看《苔丝》看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这两本书的母题不是一样的吗?可是等我看完后我发现虽说都是以女性为主人公和书名可是侧重的主题是不一样的。《苔丝》讨论的是女性的贞洁和男性对女性的固有看法,而《简爱》更多的是教一个女孩子如何去爱。我想,如果苔丝有简的一些洒脱,那么故事的结局必须会不一样了。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5)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本事有限,并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我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杯具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终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必须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职责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能够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理解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我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

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必须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向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完美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我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仅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简便,这些话,一向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那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 篇16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687个字,有39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9分钟,朗读时长31分钟,慢速需要44分钟,有178位用户喜欢。

在家重温了一遍《明朝那些事儿》。有些感想,今天一并在这里写出来,权当和大家分享。(二三段扯淡,想看硬货的直接第四段起)

不得不说,当年明月笔法不俗,再简单朴素的事情也一样能写的荡气回肠。同时也佩服他的耐心与努力,明朝近三百年的历史,自始至终的坚持,已实属不易。正如他所说:写一本书,开始时三十来岁,写完还是三十来岁,有趣。

《明朝那些事儿》中,虽有太祖的金戈铁马,大漠厮杀;成祖的七下西洋,万国来朝;于谦的坚守帝都,扶大明于即倒;孙承宗的关宁防线,挽大明与将倾。但我最爱的还是那朝堂上一次次的明争暗斗,生死一线。夏言打倒张骢,严嵩打倒夏言,徐阶打倒严嵩,高拱上台,张居正坐庄,端的是精彩万分。

《明朝那些事儿》说是历史,不如说是人生,而且是一场五味俱全的人生。举个例子,明朝言官权力极大,但有一种人是言官绝不会弹劾的,那就是军事文官。行伍出身,通常不按规矩来,你骂他他砍你。军事文官中佼佼者如戚继光,前线打仗一把好手,后方得罪的人倒也不少。为何没人能骂动他?究其原因,还是时势造英雄。当时的明朝倭患严重,你弹劾了戚继光谁来抗倭?你上?因此,想要活得舒坦,就要把自己打造成独一无二的人物。不要怪老天无眼,发现不了你这个人才,一但你能做到独一无二,自然会有人来请你出山。老话说得好,靠山山倒,靠人人走,唯有靠自己才是正途。

明朝吏治的复杂度绝无仅有,六部作为中央机构监管地方;又有监察科监管六部;吏部负责京察;言官负责举报;权力大的人官职通常较小以平衡其权力。但这种复杂的吏治机构带来的却不是效率和相对民主,而是更低的效率和更强的集权。这证明了一点:越复杂的系统,越有空子可钻。奥卡姆剃刀原理都懂?“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既然更少的机构就能做到同样的效果,何不减少机构?明末白银危机,间接导致了明朝的灭亡,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机构的冗余。到了崇祯帝,下决心精简机构,裁撤人员,拿职级最低的驿卒开刀,没想到一裁裁出李自成和张献忠这对“活宝”。(明思宗这个“惨”人)古人说“大道至简”,诚不欺我。

明与上一个汉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宋,有一个很大的区别,那就是对开国功臣的态度。明朝开国功臣的存活率是中国所有封建王朝中最低的(基本都被杀了)。高调的李善长,胡惟庸等人个个被杀,而较低调的耿炳文(只会守城),汤和(早早交出兵权,称病在家)等人却活了下来。这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张扬,过于张扬容易被针对,还是低调点好。毕竟古话说的好“满招损,谦受益”。结合我近一段时间里的成绩起伏,不得不信啊。

”万历三大征“中明朝消耗几百万辆白银,但三大征征完后却依然国有余财,国力强大,这一切几乎都可以归功于张居正的治国天赋。万历皇帝(和他妈)还是很会用人的,张居正的确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能力,有谋略,有抱负的‘五’有青年。而且万历对他寄予了充分的信任,这是张居正能成功的首要先决条件。“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万历既然有将大半个帝国的最高权力交给张居正的魄力,那自然也会有治理整个明朝的实力。只可惜他比较懒,不然明朝中兴于万历是绝对有可能的。

讲完个例,再讲讲整体。明朝朝廷里的人又可以略分成两类,小人如曹操,“宁我负天下人,毋天下人负我”。贤人如孔孟,“宁天下人负我,毋我负天下人”。两端都不占便宜,小人如徐珵,自己挖坑自己跳;贤人如海瑞,过于偏激,非黑即白;两端均衡,如张居正。随机应变而不两面三刀,朋而不党,勾而不连,近君子时行君子,近小人时亦小人。刚柔并济,智勇双全,此乃国士。旁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固然可恶,可厌,甚至使人心生憎恨,而以君子之腹容小人之心更是养虎遗患,姑息养奸,后患无穷!

就扯到这儿吧,强推大家读一读《明朝这些事儿》这本书,当年明月是个好作家,说不定也能当一名优秀的史学家。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最近我开始阅读一本书,它既不是某位名家的名著,也不是某位大作家的散文集,更不是哪些哪些没有阅读意义的闲散文字,而是作家“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拿《明朝那些事儿》与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对比,我觉得前者是更胜一筹的。《明朝那些事儿》的内容不像历史书那样死板,它可以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来叙述一件事,也可以用现代的流行词来形容一个人,也会时常变化着花样逗乐读者。但它的严谨性与真实性却丝毫不亚于教科书:它引用了很多史书上面的原文,再一一详细地解释。有时作者为了真实地还原人物所处的场景,还自费去场景实地考察,用来更好地还原场景,得到更高的可信度。

《明朝的那些事儿》记录了许多不为人知的轶事。最让我感到有意思的是明末叛将的名称。当时中原闹天灾,朝廷又没有过多的银子来救济灾民,灾民迫于生计,造反了。造反的首领是需要一个称谓以示区别的。可灾民们没什么文化,于是他们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给将领们起了很多搞笑的称谓。有叫“逼上路”的,有叫“鞋底光”的,“一块云”的,“三只手”的,也有叫“薛仁贵”“曹操”的。你说有趣不?

书中对历史人物的小事记述,以小见大。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海瑞买肉。海瑞一生清廉,只靠朝廷的俸禄吃饭,拒绝任何外来收入,所以海瑞家里并没有什么多余的钱,为了减少支出,海瑞一家老小都去干活,辛勤劳作,从来不买外面的东西。有一次海瑞母亲过生日,海瑞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给老人家祝寿,就去街上买了二斤肉。没想到,这一举动竟然惊动了全城,到处都有人在议论这件事情“海县令今天竟然买肉了!”海瑞买二斤肉就引起这么大反映,他的清廉可见一斑了。

《明朝那些事儿》销量过五百万册,为三十年来最畅销的史学读本,这并不是偶然的。它以它独特的风格记录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人物和事件,把原来我们陌生的人物带到我们面前,使哪些真正伟大的人不会被历史的长河所淹没。同时作者用自己的思想和语言直观地展现历史,深度解剖历史,以幽默的语言逗乐读者,给读者真正的阅读乐趣和使人们记住明这个朝代。这些,才是这本书真正的意义所在吧!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明朝,是一个变化多端的朝代,是一个十分离奇的朝代。从起始到灭亡,一切都是那么怪。

第一阶段,明兴(1328——1398),朱元璋建明。这个阶段,元末战火纷飞,民不聊生,名将辈出,各地农民相继起义,朱元璋打败张士诚和陈友谅,与元决战。元原本以为这个人只是想在战争中捞点好处的乡巴佬,元朝也太蠢了,你看看,元官吏的压迫使朱元璋家破人亡。朱元璋选二十四名将,其中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周德兴、汤和等人。一举攻破大都,元灭亡。朱元璋杀开国功臣,又经历了蓝玉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一并称为“洪武四大案”。朱元璋用自己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才能,战胜了所有的竞争者,获得了最终的胜利,直到他遇到了最后一个敌人——历史规则!

第二阶段,明盛(1403——1449),这一期间朱棣起兵造反,史称“靖难”。除此之外,他还北征了蒙古,打败瓦刺,平定安南,国力日渐强盛,又做了两件大事,即修永乐大典、郑和下西洋。先讲永乐大典,此书共3亿7千万字,它的内容包括经史子集、天文、地理、阴阳……涵盖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知识财富,它绝不仅是一部书,而是一座中华文明史上的金字塔,是文化传承、自强不息的精神。再说说郑和下西洋,郑和与西洋各国建立了良好关系,虽然彼此之间的生活习惯不同,国力相差很大,但大明没有对这些国家另眼相看,它以自己的文明和宽容从心底征服了这些国家。

第三阶段,明衰(1465——1627)。这个阶段是中明三大征的发生时间,第一征土木堡,第二征京城保卫战,第三征朝鲜保卫战。这三征使大明元气大伤,晚明的灭亡无法避免。还有内斗,这期间有六名天才角逐,分别是徐阶、严世蕃、陆炳、杨博、高拱、张居正,徐阶等死了陆炳,除掉了严世蕃,却被高拱一竿子打翻,张居正又用一记黑枪结果了高拱。还搞出来个四党之争,齐、楚、浙三党形成联盟,东林党和三党僵持不下,直到汪文言的出现,汪文言以布衣之身,操控天下,最后,汪文言把三党拆解并逐个击破,东林党胜利了。

第四阶段,明亡(1627——1643)。现在的明朝,战乱纷飞,官府疲于应付,全国大部分经济萧条,各地人民纷纷起义,重现元末景象,六个猛人被派去镇压起义军,最后奄奄一息的明朝被李自成击败,女真入关,自立国号为清。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明朝灭亡的起因有很多,有人说万历,有人说天启,有人说嘉靖,说法不一而足,但原因是官吏无能、经济萧条、皇帝不管事等等。但它还是一个十分诡异的时代,比如建文帝丢帝位后死没死等一系列谜案,明朝这个朝代,非常诡异,也非常伟大。

后记:《明朝那些事儿》共九部:《第一部·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第二部·朱棣:逆子还是明君》《第三部·太监弄乱的朝代》《第四部·妖孽横行的宫廷》《第五部·内阁不相信眼泪》《第六部·帝国,风雨欲来》《第七部·拐弯中的帝国》《第八部·人间再无魏忠闲》《第九部·1644最后的较量》。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明朝那些事儿》记述了明朝两百多年的历史,将暗淡的历史焕发精彩。当年明月用他那幽默的笔风,从客观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心理,带着读者去品明朝。

一个王朝的兴起,在于前一个王朝的腐败,一个王朝的灭亡,在于这个王朝的无能。每一个王朝都是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打打杀杀,从叔侄大战到闯王李自成,从蒙古部落到后金部,大人物被打倒,小人物赶上去。一个王朝灭亡,另一个王朝诞生,这像是在轮回,但其实是在进步。

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弱的迟早会被强的征服。只有这样推陈出新,社会才能发展,人类才能进步。一个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富有就不会造反,军事国防强大就不会有别国侵略。

一个国家是不能没有钱的。明朝亡于无银。国富则民强,国贫则民受欺。中国原来是世界上罕见的帝国,西汉时有丝绸之路,明朝时有七下西洋,各国的友好使臣,商人留学生不断的涌来,那时何等的强大。后来贫穷下去了,经济不能再使人温饱,军队不能够足以保卫领土,八国联军就来趁火打劫。

为人处事要讲气节,但有时候气节等于死心眼,我们要有气节,但不能死心眼。暂时的忍让是为了以后的长治久安。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否则就是欠扁,很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就是欠扁的。

在很多时候心态和信念是可以决定成败的。一支抱着必死决心的军队是一支无敌的军队。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相信自己能行,仗就打赢了一半,相信自己不行,那么仗就别打了,早点认输投降或者干脆自杀算了。所以说士气很重要,坚定信念调整心态,有决心才有动力。自信很重要,但过于自信就成了骄傲,一个骄傲的将军会让手下的千万士卒丧命。一个好将军就是一个高素质的兵。一次次血腥的战役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战友的尸体中获得总结。面对强劲的敌人,不断的战败,败久了就会产生恐惧,但不管有多么恐惧,下次依然要与他再战,因为国家需要。终有一朝打垮敌人所向披靡!那么一块好钢就这么炼成了。

什么物件都有气数,气数就相当于保质期。一个王朝在世界上存在多久,这段时间就是他的保质期。气数的保质期就相当于国力,国力有增无减时气数殆尽。国力如果永远强盛气数就永远不尽。所以我认为气数是可以左右的。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想到历史,你会觉得什么?是无趣乏味,还是枯燥无比?是死死板板还是循规蹈矩?而当年明月写的这本讲述明朝历史的书籍,彻底颠覆了我对于历史的看法。将明朝两百六十七年的历史,在当年明月的笔下充满了风趣幽默,让人回味无穷。

先看,欢呼;再看,赞扬;最后,失落。我认为,明朝可分三个阶段:明朝的建立到燕王篡夺后的辉煌是其一:这一部分让我越看越激动:权臣的勾心斗角,新来更替是其二:每当看到一个个人随着自己的一声响亮的啼哭而来,到别人假惺惺的哭泣而去,这种东西被当年明月描写的栩栩如生,仿佛人物真的出现在我眼前,让我不禁赞扬出声;最后就是明朝这栋大厦的倒塌:名将的死于非命,皇帝的无力回天;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一个出生在贫苦家庭的孩子,童年没有与家人度过那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反倒看着辛辛苦苦只为养家糊口的父母一个接着一个饿死,而父亲,普天黄土之下,竟没有父亲安身的一席之地!父亲死前没有过上富足的生活,死后尸体还没有安葬之处,这让年幼的朱重八看到了人世的黑暗的一面。

朱元璋一生坎坷,幼年没有钱供他上学,自己还要早出晚归的帮地主放牛。淮南旱灾,父亲,母亲,大哥,外甥,一个个惨死在自己面前。十七岁的朱元璋眼睁睁的看着至亲一个个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这莫过于凡世间最大的悲哀。而朱元璋唯一用心的女人——马皇后,她在朱元璋挨饿挨冻的时候没有抛弃他,在他进牢房的时候没有离开他,将烙饼放在自己被烫伤的怀里捂暖偷偷带给朱元璋。

在朱元璋狠心要杀自己的血脉的时候,她跪下苦苦哀求,让朱元璋要仁慈,要宽容,最后,马皇后还是早一步离开了朱元璋。这对当时的朱元璋无疑是雪上加霜。而后来,朱元璋的子孙们,他们并没有对白发苍苍的朱元璋有什么依依不舍,他们只是贪图朱元璋费尽千辛万苦打下的江山,贪图这用无数战士们的血肉打下的龙椅,贪图朱元璋为了让他们过得美满幸福而攒下的一笔庞大的财富罢了!朱元璋,这位一时雄霸天下的明太祖,最终还是没有看到自己期盼的那一幕——子孙和谐共处,官员清廉,百姓幸福。

朱元璋的一生有巅峰也有峡谷。不论是陈友琼,还是坚强无比的张士诚,不论是自己的外甥朱文正,还是一代枭雄王保保,不论开国六公爵其五,还是名将蓝玉,最终都是败在他的手里。他从一介平民百姓,到了卑贱的和尚,从反元军的一员,到了反元军的领袖,从打败元朝,到高高在上的皇帝,这样曲折的人生经历是我无法想象的。

《明朝那些事儿》中应该包含了作者的对生活的深刻思考,有很多至理名言。印象深刻的是一句:“你还很年轻,将来你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但无论如何,有两样东西,你决不能丢弃,一个叫良心,另一个叫理想。”当今的社会非常现实,有因才有果。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小红帽和白雪公主的世界里,不像那些美好的童话故事,不会有悲伤,不会有痛苦,一定会有个完美的结局。那只是幻想罢了。我们要学朱元璋,有梦就去追,有事就去干,这世上,不会就坐在那边什么事也不做,就会有一个童话般的结局。正如那句话所说,没有人能随随便便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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