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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77

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1篇 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次数、时间、地点:

(一)次数: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二)时间:时间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三)地点:地点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建立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八)每次活动部门必须是先做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安全事宜、善后处理等)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总支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举办部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团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第2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格式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进入学生会就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章程,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础。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础。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第3篇 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对学生管理的有关要求,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管理工作各种会议的内容、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

第三条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学生工作月会

(一)学生工作月会内容

1.各系汇报本系学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经验交流。

2.学工部(处)、团委小结上月工作情况,按工作要点布置本月主要工作。

3.分析研究近期学生重点、热点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

4.讨论学生表彰、违纪处理、撤销违纪学生的处分等事宜。

5.保卫处对学生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6.学生宿舍管理情况通报,提出要求。

(二)主持人 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二)参加人

学工部(处)、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全体辅导员,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

(三)时间

每月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五条 学工部(处)会议

(一)学生工作周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的会议、指示精神。

2.各系通报本系学生工作情况。

3.布置本周主要工作任务。

(二) 主持

学工部(处)

(三) 参加人

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学工部(处)有关人员。

(四) 时间

每周星期二下午,必要时临时召开会议。

第六条 学生班会

(一)内容

1.总结本周本班各方面情况: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与违纪处分、强调学生行为规范、班费开支情况等。

2.传达布置校、系两级学生教育、学生工作内容。

3.辅导员进行思想教育或学生开展自主教育活动。

4.讨论班级内事务。

(二)主持人

辅导员或学生班干部。

(三)时间

每周一次。

第七条 全校学生大会

(一)内容

1.对全校学生工作进行总结。

2 .布置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3.表彰校级学生先进,通报受上级表彰的学生先进情况。

4.通报重大学生事件及公布处理决定。

5.全校性重大学生活动的组织动员。

6.宣布重大的学生违纪处理决定。开展全校性的法制教育。

(二)主持人

学工部(处)

(三)时间

每学期一至二次,必要临时召开会议。

第八条 学生干部会议

(一)内容

1.向学生干部传达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思想。

2.听取学生干部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生干部工作进行总结、指导,进行学生干部培训。

4.重大学生活动布置,学生工作经验交流。

(二)主持人

学工部(处)或团委

(三)时间

每季一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4篇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范本

篇一: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例会方面 [30’]

a、部门例会 (各部门自行安排)

(1) 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 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 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 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 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 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 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 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

第5篇 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 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 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 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 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 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 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 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 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 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 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 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 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 会务工作及主持:

14、 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 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 会议秩序要求:

16、 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 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 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 其他说明

19、 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自治性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条、学生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基本原则,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参与学院发展建设,把握大局,维护校园稳定,坚持“求实、创新、精干、高效、服务、一流”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朝着“创建一流大学学生会”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提供沟通平台,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参与学院涉及学生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2、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积极维护会员利益,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和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凡安阳工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同学,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批评、建议等。

3、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4、有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会的权利,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的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基本组织制度

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应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原则。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由学生会通过面试、试用等一系列程序产生,产生办法等各项事宜由学生会委员会具体制定执行。

第九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一个统一组织,学生会任何下属组织、基层组织职能部门都无权制定、修改、解释学生会章程。基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会委员会拥有。基本制度的修改经过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后,三日内报校学生会,经校学生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节 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和领导机关。学代会闭会期间,由新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代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在不召开学代会年份根据“学生会中期调整办法”对委员会进行中期调整。在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通过后,可以召开。

第十二条、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及无记名投票制,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1、就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所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审议和批准,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所有议案应于学代会召开一周前向筹备委员会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新一届常委会负责答复。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5、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6、决定应当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其他问题时,需经全体代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会各级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学生代表必须是本会会员。各系级代表名额根据各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其他选举程序及办法等各项事宜另行规定。

第三节 校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全校学生会委员会由常务委员、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关。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对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每届学生会常务委员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必要时由主席团提名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批准通过可增补一定比例的常务委员、委员、候补委员。普选产生的常务委员、委员与增补产生的常务委员、委员拥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第十八条、全校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经主席提名,选举副主席若干人;经主席提名选举、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

第十九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执行每届纳新工作计划;

2、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做工作报告;

3、向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推荐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并直接当选为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4、领导学生会各系(院、区)分支委员会。

5、决定学生会常设职能部门及其职权,经过学生会委员会多数通过可增减学生会下设职能部门。

6、对学生会全体会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有表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严重破坏本章程的会员有批评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拥有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开除出学生会。

7、学生会委员会十人以上委员联名可对学生会主席提否决案,经学生会主席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以罢免学生会主席。

8、学生会委员会十人以上委员联名或学生会秘书处可对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提否决案,经学生会委员会二分之一通过,并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可以罢免“被否决人员”职务。

9、决定学生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学生会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女生部、生活部、纪检部、宿管部共九个部门。各部、室、设部长或主任一名、副职若干人、干事长若干人。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具体工作组织,经学生会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四节 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全校学生会主席团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最高行政机关,领导学生会开展工作;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共同领导的原则,其决定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主席团各成员对学生会全部工作拥有平等的批评、建议、提议权。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主席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最高领导者。

1、负责学生会重大工作的决策;

2、负责对学生会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学生会干部的考察监督,由主席提议,经学生会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可罢免任命主席团成员职务(但要遵守本章程其它相关规定),经主席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以任免全校学生会委员会其它成员的职务,经全校学生会批准通过可以任免其他学生会学生干部的职务;

3、负责学生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并于学期末写出各位委员的工作鉴定;

4、当学生会主席需要请假时,由学生会主席向学生会主席团书面指定代理主席一名,代理主席原则上应是主席团成员。

5、当学生会主席非正当离职时,主席团向学生会委员会提名候选人一人,经其三分之二通过后生效。

第五节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生会各分会领导下,在团支部密切配合下主持班级工作。班委会经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组成。每届任期一学期,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宿舍是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基本单位。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学生的安全、纪律、卫生等事宜工作,接受校宿管中心、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系(院、区)学生会领导。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机构性社团是学生会工作活动组织,受共青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及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的领导,同时遵守院团委关于社团管理的规定。学生会机构性学生组织受学生会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业务指导。各社团秘书长由学生会常务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专业老师或者部门等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顾问。社团章程解释权归社团全体委员大会及社团秘书处共同拥有。社团章程修改后经其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和院团委审定后方可生效。其他规定适用于叙述会关于机构性社团的管理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暨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文章结构依次是章、节、条、款、目。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校、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三)学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 指导老师 审查。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部,以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等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

(2)惩罚

①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全会通报批评: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 合肥 市 蜀山 区 第五十中学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 学生会主席团

第7篇 东方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指导下的代表东方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加强东方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为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考核制度。

东方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女生部、青年志愿者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10个部门,每个学期将对各部门,部门干部以及部门干事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每个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部门正副部长整理上交每个月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的方案、新闻稿、照片、部门会议台帐。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30分

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等) 20分

纪检部考核 15分

工作台帐 15分

干部素质 10分

例会情况 10分

2.干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其数量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活动参与情况占80%,学生会干部互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表现30分

例会出勤(见附件2)2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ppt个人总结20分

工作笔记10分

附件2. 例会考勤: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者将取消优秀干部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者将进行劝退。

3.各部门干事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事,其数量占其所在部门干事总数的20%;各部门干事考核主要由所在部门正副部长一同进行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及主席团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例会出勤(见附件3) 30分

活动参与情况 20分

工作态度 10分

干事互评 10分

工作笔记 10分

述职报告

(电子稿总结+2分钟演讲) 20分

附件3. 例会考勤:学生会部门例会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的将取消优秀干事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的将进行劝退。

第8篇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聚德东小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7、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8、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

9、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10、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9篇 学生会纪检部管理制度怎么写

1.纪检部全体成员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与学生会规章制度。

2.作为纪检部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 纪检部全体成员要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4. 全体纪检部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5.纪检部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

纪检部全体成员须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纪检部规章制度细则

一、惩罚制度

1)迟到累计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勤,旷会者记为一次缺勤。

2)无故缺勤二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纪检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不认真职守者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5)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二、纪检部职责规定、要求及组织体系

1)对组长的职责规定:组长根据计划向组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组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

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组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组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组长并定期向副部长汇报组内的工作。

2)对组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

各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按时完成任务。

也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

积极协助其他各组工作;

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 )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

4)遇到突发事件如:(查勤遇到学生特意刁难)应头脑冷静处理事情,绝不允许意气用事,将该班级记下,然后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5)对于组员退出纪检部,组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经纪检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

6.纪检部组织体系:一个部长、三个副部长、五个纪检组。

三、行为规范1.查勤

1)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2)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

查勤完毕,主动关门,对全体同学及老师说“谢谢”等礼貌用语。

3. )保证查勤的数据正确性及公正性,杜绝私自改查勤单子。

4)如实反映出现的各重问题及情况。

2.所有纪检部成员

1)不迟到早退。

2)积极维护活动等各项秩序。

3.)服从安排,配合部长工作,支持学校的各种活动。

4)不做影响纪检部形象的事,及时反映各种情况,积极主动学习和改变自己的不足。

5)不准与同学发生口角,杜绝身体冲突的行为,如有情况立即向部长及老师反映。

纪检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为整个学生会而努力。

第10篇 镇某小学德育管理制度--学生集会制度

镇小学德育管理制度--学生*制度

1、各班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路线,分两路纵队有次序的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座或站立。

2、行进时应做到“静、齐、快”,行进时不交头接耳,队伍保持整齐、不拥挤;保持较快的行进速度。

3、入座要整齐,站立要端正。听讲时要自觉保持会场安静,听报告时要鼓掌。

4、不随便离开座位。有事要向班主任或值勤老师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由会场的后面通道离开。

5、散会时应听从值勤老师指挥,有次序的退场,不拥挤,不相互干扰。如会场在校外,应听从带队老师指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充分体现常绿镇小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6、如无特殊情况,正副班主任应始终随班与会积极协助做好班级、学生各方面工作,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第11篇 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出操*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

,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

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第12篇 机械系学生会学习部制度范本

学习部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我系学风建设和同学们的发展,一个好的运作体系也需要一个好的制度,因此必须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学习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总则

学习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团委学生会的集体活动,甘愿为学生工作无私奉献。

二.整体工作制度

1.收到工作短信,电话需及时回复,有事耽误回复需及时说明情况。

2.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需及时上报,不得当面顶撞学长学姐。

3.每天轮流记录学习与工作的心灵历程。

4.学期末整理并上交工作总结。

三、会议制度

1.提前10分钟到场。

2.到会者携带工作笔记本和黑色签字笔。

3.保持会议纪律,不得交头接耳等。

四、活动制度

1.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2.工作时必需佩戴工作证。

3.出现任何突发重大事件,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不得擅自做主。

五、请假制度

1.不可擅自代替部长与副主席签字。

3.部门活动及例会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

4.请假超过三次者自动退出学习部(不包括迟到请假)。

六、值班制度

1.各成员需按安排准时到达值班地点并签到。

2.值班人员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

3.值班过程中应认真严谨,不擅自离开值班地点。

4.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记录值班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5.值班时,应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七、奖励制度

每星期老部员会根据新部员的表现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考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志愿者名额等。

八、惩罚制度

以上制度中,除有特别处分说明按原说明执行,其他制度违反一次口头批评,违反两次给予警告(1000字以上手写检讨书),违反三次给与严重警告(2000字以上手写检讨书)并加一个月留部察看,违反四次开除出学习部。

九、附则

学习部将会定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本细则解释权在系学生会学习部。

学生会管理制度(十二篇)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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