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旧地中学教代会制度
旧地中学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的工作任务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1、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行使好民主管理权利。
2、支持校长行使职权。
3、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克服不良现象,促进廉政建设。
4、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教职工自我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科学文化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
1、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方案、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教职工福利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4、评议监督权。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班干部,并将评议结果提交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这项工作应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5、校务公开。(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三、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产生方式及任期。按教研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三至五年。
2、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任,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3、教职工代表的名额比例。按规定我校教职工代表为教职工总数的30%。
4、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按规则组织实施。
5、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和讨论;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处室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与批评;有权参加对教代会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义务: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好本职工作。
四、教代会的召开与组织
1、每年召开教代会二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教代会召开期间设大会主席团,负责大会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主席团成员7至11人,由学校工会与党政领导商定。主席团设秘书长1人由工会主席担任。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职责是按大会议程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专门工作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主持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工作;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会议主持由执行主席担任。
3、教代会的中心议题。是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的中心工作和全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大会在召开前一、二月工会应将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提交学校党政征求意见,与有关处室沟通情况,与学校党政领导的意见达成一致后,再召开工会小组、教代会各工作组负责人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提出建议,由工会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中心议题并予以审议。
4、教代会的召开。中心议题确定后,工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大会议题告知教职工代表和全校教职工。学校行政条根据中心议题起草有关文件及准备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方案、办法等材料。工会要通过代表培训学习等形势宣传大会中心议题,引导代表围绕大会中心议题提提案、提建议。会议时间由工会与学校党政领导商定。工会根据大会议程开好大会。
5、教代会提案的征集与处理。征集提案,可在教代会筹备期间组织教职工代表撰写;要由工会召开座谈会或培训会,让教职工代表明确中心议题后征集提案;可由教职工代表通过走让教职工群众,主动向教职工群众征集提案;可在大会期间通过 听取校长的学校工作报告和对大会中心议题的深入讨论后由教职工代表提出提案。处理提案,提案汇总后由提案工作组根据大会要求审议提案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立案,并整理、编号、分类登记,对有价值的提案转交学校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答复提案人;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组应对提案实施落实工作完成,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提案人。同时要认真总结提案处理工作情况,待下次教代会上通报。
6、教代会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建立。
7、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2篇 中学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1.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是学校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保障教职工政治权利和落实监督职权的重要措施。
2.教代会成立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组织,纪检,工会及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
3.每学年结束前,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年度考察考核工作,各单位召开民评干部专题教代会,组织开展民评干部活动。
4.学校教代会主要评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5.完善民评干部工作程序。对领导干部的任期和岗位责任制,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评议。民主评议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被评议对象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再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测评和评议。
6.民主测评和测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和学校领导反馈,并报送教育局党委和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奖惩、聘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7.在评议过程中,既要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能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压制,也不能借机诬陷被评议人。
8.民主评议干部要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保密纪律,在评议过程中形成的量化数据、干部的个人隐私和未查清的问题要做好保密工作,保障民评工作有序、稳定、健康地进行。
第3篇 中学教代会制度
zz中学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二、教代会做出的决定,对教职工和学校行政均有约束力。
三、教代会对学校重大决策有审议建议权,对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有审议决定权,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权和任免建议权。
四、教代会的任务是,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维护国家、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五、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
第4篇 某镇中学教代会制度
镇中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教代会报告制度。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区教育工会填报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报告表。
四、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五、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六、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七、教代会的职权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③审议决定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④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八、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0%左右。
九、教代会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十、教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大会均由本届选举产生的由包括党、政、工的主要责任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主席团主持。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5篇 中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
梁树中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因此教代会工作要规范化。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教代会报告制度。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教育局工会填报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报告表。
四、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五、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六、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