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泰州实验中学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
1.校长和领导班子是教代会决议的执行者,要严格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大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议程,从大会的筹备阶段到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大会的召开、会后的总结工作,认真落实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使教职工代表大会不流于形式,使大会真正体现全体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为广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2.学校工会是学校常设的机构,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参政,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充分重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对学校的工作多提意见,并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发动群众对学校领导的管理工作进行舆论导向和民主监督,使学校在一个和谐、民主、健康的环境中合理有序地发展。
3.在平时的工作中随时想着为广大教职工谋福利,为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着想,在不违背原则与制度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为教职工的生活、学习、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物质人文环境,使学校工会真正成为广大教职工的贴心人。
第2篇 嘉善中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日常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学校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核评议工作,把党员考评工作作为教育党员,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抓实抓好,突出教育效果。
2.党员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民主作风、“一员双岗”落实情况等,注重综合评价和实事求是。
3.考评形式主要有: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工作,自评、他评、党内外评相结合,写出评议意见和评定等级,形成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教育机制。
4.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党员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党员同志要畅所欲言、正人正己,形成“不讲优点,只提不足,互相送宝”的良好风尚。
5.考评等次: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被评为优秀的党员、不合格党员,都要有书面材料存档。
6.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内容分德、能、政、绩四个方面,重点评议领导干部是否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团结依靠教职员工办好学校;是否具有开拓进取精神,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奉献;是否做到勤政廉洁,认真执行干部洁身自律的规定。
第3篇 中学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1.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是学校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保障教职工政治权利和落实监督职权的重要措施。
2.教代会成立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组织,纪检,工会及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
3.每学年结束前,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年度考察考核工作,各单位召开民评干部专题教代会,组织开展民评干部活动。
4.学校教代会主要评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5.完善民评干部工作程序。对领导干部的任期和岗位责任制,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评议。民主评议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被评议对象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再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测评和评议。
6.民主测评和测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和学校领导反馈,并报送教育局党委和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奖惩、聘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7.在评议过程中,既要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能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压制,也不能借机诬陷被评议人。
8.民主评议干部要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保密纪律,在评议过程中形成的量化数据、干部的个人隐私和未查清的问题要做好保密工作,保障民评工作有序、稳定、健康地进行。
第4篇 市中学党员民主生活制度
心天中学党员民主生活制度
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党组织具有生命力的体现,是党员之间、党员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渠道;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又是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方法。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教育局党委的有关精神,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委委员必须自觉、主动地参加党委和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学期末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必须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四、积极营造和努力形成党内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风气,党员必须坚持参加每两周一次的党组织活动,坚持参加每两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
第5篇 震泽中学民主决策、监督制度
泽震中学民主决策、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行政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广泛听取意见。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然后听取其他老师的意见。通过党支部了解全体教职工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
5.意见汇总。将听取的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为议题表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议题表决,做出决策。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区分管领导。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四、学校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
1.党支部: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2.教代会: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工会和教代会的监督,积极实行校务公开,让广大教职工行使在学校当家作主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上级党政机关与领导监督:学校对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要自觉置于上级主管领导的监督之下。
第6篇 第二中学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监督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
(1)组织监督。党组织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监督,对党风党纪实行专门监督,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
(2)集体监督。支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3)法规监督。健全党内法规,规范党员的行为,发扬优良作风。
2、党外监督
(1)群众监督。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发挥监督作用。
(2)舆论监督。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揭露和批评党内的不正之风。
(3)民主党派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监督措施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组织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有关党组织应在核实或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第7篇 震泽中学中学民主选举制度
泽震中学中学民主选举制度
为了泽震中学选举工作,保障每一位教职员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泽震中学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具体职数根据学校的规模大小确定。选举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教职员工中,有少数民族的教职员工的,应有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成员。
2、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选民(以下简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委员会成员。
3、泽震中学选举委员会系中国共产党在基础教育领域里的基层组织,在学校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教职员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4、选民应当推选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热心为教职员工服务、胜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选民为委员会成员。
5、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人代写。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选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代写人、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6、投票结束后,应当封存收回的选票,并于当日集中在选举大会会场或者选举中心投票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选票,作出记录,经监票人签字后报告选民选举委员会。
7、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无效。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监票人提交选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8、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9、另行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实行有候选人选举的,应当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应当在选举投票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投票日后的三十日内举行。
10、选举结果经选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8篇 第二中学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第二中学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1、服从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自觉地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
2、服从并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和决议,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党员个人意见、个人利益同组织的决定发生矛盾时,要以高度的党性观念,无条件地服从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未改变决定以前,必须坚决地执行原来的决定。
二、少数服从多数
1、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便及时作出决定,统一思想和行动。
2、如果有时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应在执行多数人意见的前提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正确的程序进行解释,使多数人认识和接受正确的意见,从而既保留不同意见,又保持党的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
三、党的下级组织要服从上级组织
1、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
2、如果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下级组织可以向上级组织提出意见或建议,请求改变。但是在上级组织未采纳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之前,以及上级党组织坚持原决定时,下级组织必须按上级组织原来的决定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越级反映。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前,在通常情况下应征求和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上级组织要充分发挥下级组织的作用,对于下级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事情,如无特殊情况,上级组织应该让下级组织自行决定。
第9篇 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1、每年底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指导下,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分党小组和党员两个层次进行。
3、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作出答复。
4、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估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第10篇 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时间
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三、评议方式
党员民主评议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四、评议原则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4、是非分明,触及矛盾。
5、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评议程序
1、制订实施计划。党支部根据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研究制定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实施计划,对活动目的、时间、内容、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学习教育。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明确评议党员的标准、方法、步骤,掌握好政策界线。传达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要求党员端正态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3、党员自我评价。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守纪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党员对自己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小组或党支部审核。
4、党内互相评议。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会议,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作个人总结汇报,然后其他同志进行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
5、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从非党群众中组织一定数量公道正派、政治素质较高、有群众威信、敢于发表意见的群众代表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的方法,一是采取测评的办法,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少于被评议党员的数量,测评前,党支部要向群众代表讲明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标准、要求,然后组织群众代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三是各支部采取走出去请出来、个别交谈了解的办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支部将各种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并采用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本人,作为制定整改措施的依据。
6、支委综合评议。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内外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结合党支部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对每个党员的组织评议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7、总结评议工作。党支部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情况、评议的结果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党总支。对表现好、事迹突出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按照党章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上报审批。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坚持以教育为主的方针,凡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都应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到期不改的予以处理。
8、验收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由党总支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验收,其内容为: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2)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是否作了处理,制定了哪些帮教措施。
(3)在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有哪些体会,今后如何打算等。
第11篇 第二中学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二中学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和议题在召开前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自身建设要求的情况。
3、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团结协作的情况
4、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5、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6、其它需要说明和检查的情况。
三、会议原则
1、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
2、民主生活会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促进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坚持“四个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会人数达不到规定数量的不开。
4、民主生活会坚持“五个不允许”,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即不允许会议主题不明确,不允许自我批评“放空炮”,不允许相互批评“放哑炮”,不允许批评领导“放礼炮”,不允许不怀好意“乱放炮”。
四、具体要求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的如实反馈给党总支(党支部)集体、支委会委员和党员个人。
2、切实组织会前学习。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安排好会前的学习,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有关文件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密切结合起来,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全体党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提纲内容包括个人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廉洁自律情况、对党组织或其他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等。
4、开展坦诚思想交流。会前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全体党员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找准问题,统一认识。
5、民主生活会的召集。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民主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要求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6、缺席人员书面发言。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7、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通过民主生活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会前的请示报告、会议记录、情况报告、报表、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有关材料,要归档存查。
8、严肃党的保密纪律。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散传民主生活会需要保密的内容,对于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9、支委双重组织生活。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即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党员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支委民主生活会。
第12篇 中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
梁树中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因此教代会工作要规范化。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教代会报告制度。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教育局工会填报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报告表。
四、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五、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六、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