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票据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试行办法》、《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学校教育收费有序地进行,保证学校的全部收入合理,并纳入财政收支二条线管理。
二、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注册登记手续,凭《票据购买证》、《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表》、巳使用、作废的收费票据存根,到区财政部门购买收费票据。
三、收费票据必须由学校总务部门统一管理,由总务负责人或会计保管,并按票据购买证号码分类、登记,指明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
四、出纳或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
五、出纳或领用人用完,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并在《票据领用薄》写明交回时间。
六、会计根据记帐联与票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票据销号单记明所销票据的起讫号码及金额,并要有销号人签章。
七、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不可把收据联,记帐联,附在记帐凭证后。
八、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市级传媒上公开申明作废,并报财政部门核备。
九、总务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进行销毁,不可私自处理。
第2篇 实验中学票据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票据管理制度
1、为加强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江苏省中小学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江苏省行政 事业性收费(非商事收费)票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票据管理包括对向财政部门购领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结算票据、向税务部门购领的发票和向银行 购领的银行结算空白凭证。学校不得私自印刷票据替代上述票据。
3、学校所有票据的购领、保管、管理统一归口财务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科科长负责。
4、建立票据领、用情况登记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结算票据在购领时需在登记簿上登记 起止号码、领用时间、用途,并由领用人签名。交回时,须检查其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否缺少 、交回日期、剩余份数等内容。全部使用完以后,再全部送财政部门核销。
5、收费收据和结算票据必须到财政部门购领。其他业务需开具票据时,必须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统一购领。
6、发生经济业务,应提供票据的必须提供票据。
7、项目须填写齐全、数字正确、内容真实。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拆本使用。不得代其 他单位开具。
8、票据不可提前盖具印鉴。只有在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盖具。
9、票据使用必须按顺序用双面复写纸套写。若需作废,不得撕毁,加盖“作废”戳记后,连同存 根一起保存。
10、银行结算票据在购领时必须登记起止号码,使用时进行领用登记;因书写原因需作废时,应 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使用后的存根应附在记账凭证后。
11、票据使用后存根联须和会计档案一起保存。
12、财务科长应经常检查票据的使用、保管情况。
第3篇 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校使用的票据有《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和《天津市中小学学杂费专用收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票据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各种票据由会计部门统一购领、保管和使用,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购进、掌管及使用。
2.购进收据要及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收据名称、数量、起止号、领购人姓名。
3.开具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项全部联一次性复写如实开具。
4.使用收据必须按照收据号码顺序使用,一次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加盖本单位财务印章或票据专用章。
5.对已经使用但未使用完的票据转年不再使用,并把未用的所有联加盖“作废”章。
6.用完的收据存根,按年度、月份和收据号码由出纳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年终结账时移交会计归档。
7.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批准不得拆本儿使用票据。
8.《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的使用,其摘要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项目填写,一字不差。《收费许可证》上没有的项目不能开具此票据。
第4篇 中学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试行办法》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地进行,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
1.单位在向财政局购买票据时,凭《上海市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申请购买《上海市普通教育学杂费专用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凭《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购买《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采用验旧购新办法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2.收费票据必须由学校总务负责人保管,按票据购买号码分类、登记,写清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
3.出纳或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使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有无缺页、重页、重号、漏号等错印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将该本票据缴购买部门更换或注销。票据使用时每联要加盖单位财务印签章或发票专用章。
4.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并在《票据领用薄》写明交回时间。
5.会计应根据收据的记账联对应收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收据销号单对应所销收据的号码、记账凭证的编号及收款金额,销号人在票据销号单上签章。
6.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加盖“作废”戳记(三联),保存备查,不可把收据联,记账联,附在记账凭证后。
7.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市级传媒上公开申明作废,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8.总务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登记造册,报上级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5篇 临城中学票据审批报销制度
一、适用范围:各处(室)、组由于业务需要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批准予以支出的费用。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自己承担;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票据,经办人自行解决。
二、票据报销流程:
1、采购项目报销:结算所批准项目支出费用时,经办人提前与学校计财处联系,就需要开具的付款单位名称、项目、票据种类及金额等内容进行沟通,经计财人员批准后方可开具票据。经手人持《城临中学采购预算申请表》和项目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的发票交计财处。计财处依据签订的《合同书》请示财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安排支出。
2、出差报销:
(1)参加会议出差:出差人返校后写好《会议感悟》,带《参会通知》或《邀请函》及时整理好各类票据,到学校计财处签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办公室和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回计财处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2)探亲差旅费:探亲差旅费依据《城临中学外地市教师探亲报销差旅费规定》办理。
(3)其他出差:出差人出差结束后,到计财处领取并填写差旅单,经办公室和派出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回计财处,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3、招待费:县内招待要经办公室批准,县外招待要经办公室、主管或主要领导批准,票据要附被招待人员单位的工作函、招待明细、陪餐人员,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4、以上报销的费用原则上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报销费用票据凭证要求
1、票据凭证合法性:学校一切报销票据均要具有合法性。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计财人员有权拒绝。
2、票据传递时效性: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经办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四、财务预借款及还款
1、根据规定,学校公派人员外出需使用公务卡,不得借用现金。
2、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确需事前借款的,必须到计财处填写借款单,写清借款原因、 金额和还款日期,计财人员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
预借款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部门领导签字,交计财部门负责人审核支付借款,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到计财处办理票据报销手续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