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小学教学仪器、药品借还领用制度
中小学教学仪器、药品借还领用制度
一、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用后应及时归还,领用药品应通过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消耗量。领用危险药品需要经领导同意,教师在危险药品领用簿上签名,并严格控制数量,注意使用安全。
二、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需要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实验室才能出借,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三、外单位借用仪器需经校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过期不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借用单位联系及时收回。
四、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有关手续,认真填写仪器借用登记单,仪器归还时,应由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后存放。
五、借用仪器发生损坏情况,按《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处理。
第2篇 仁海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仁海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具在教学中的作用,使教具和仪器设备真正服务于教学,特制订教学仪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指定的教学仪器保管人员要对学校的仪器、教具、挂图全面负责,对损坏仪器、挂图的行为有批评教育的权利,严重的可责令其赔偿。
(二)管理人员对学校所有仪器、教具要登记造册,分类存放,便于使用。教师必须按要求登记,用后及时交还,以免损坏,不按时交还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三)管理人员对教学中所缺少的仪器、挂图以及配套的仪器做到胸中有数,订出购买计划,使教具不断配套。管理人员对新购买的教具和仪器设备要及时登记,妥善保管。
(四)管理人员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摸清仪器的安装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指导和帮助教师正确使用,充分发挥教具和仪器在教学中的作用。
(五)由于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仪器损失,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中小学教学仪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中小学教学仪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帐、分类帐与物相符,仪器与仪器橱卡记录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整齐美观。要按仪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蛀、防潮、防霉、防锈、防震、防磁及避光等工作。仪器、药品室应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四、化学药品要按化学特性要求存放。建好危险品库,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五、贵重精密仪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启用,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 贵重、普通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都要存挡管理。
六、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要按照《教学仪器、药品借还领用制度》、《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的要求做好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教师进行演示实验应提前一天,进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作好准备,确保实验成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设,应及时和教师联系。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认真办理移交手续,最后须由三方签字,交接工作完毕。
第4篇 小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坝北小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教学仪器专供实验教学、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等使用。禁止擅自挪用教学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更不允许个人占用。
二、校内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时借用教学仪器,应先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教师准备,然后签字借出。
三、外单位借用教学仪器,需持单位证明,在不影响本校教学的情况下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
四、教学仪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教师对借用时间到期而未归还者有责任督促归还,学期末要将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库。对归还、收回的教学仪器要当面清点,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5篇 星河小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第二小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只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员以便管理员准备。
3、管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有教师再一次试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杀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但、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第6篇 中小学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中小学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一、属操作不慎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二、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仪器损失,都应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视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
三、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好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记录”,并作资料保存。
四、已损坏不能修复或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由实验室提出意见,填写“仪器报废申请单”,,经本学科教研组长鉴定后报校领导批准,并报送当地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审核,办理报废处理手续。
第7篇 汉东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汉东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属国家财产。学校必须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领导,要有一名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有专室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各类仪器按顺序,根据仪器的性能和学科特点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并内外记帐,做到帐物相符。每学年核对1-2次。资料档案及各种说明书按分类即时归档,妥善保管。
四、教学仪器的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物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通知单,用后即时归还。教学仪器一般不得借给个人使用。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用。贵重物品和易损耗物品、危险药品不得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学期结束时,外借仪器应一律收回。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应按规定处置。危险药品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五、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双方和学校领导三方签字的移交手续。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要予以追究。
第8篇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坝北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
第9篇 某小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小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1、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2、实验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仪器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
3、管理人员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并予先实验,确保其性能良好。借出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学生自主实验,提前填写“通知单”,由实验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5、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6、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并经校领导批准,归还时要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8、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组长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9、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第10篇 小学教学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坝北小学教学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一、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要自觉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维护,努力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年限,提高完好率。
二、仪器存放要科学,要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烘烤、通电、上油、擦洗、凉晒、密封等保养维护工作,保证仪器性能良好。每次用完仪器,应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后方可放回原位存放。
三、对有故障的仪器,要及时修理并要将故障现象及原因,维修方法,检验结果等记录存档。自己不能修的要及时送专业部门维修,不耽误教学使用。
四、拆修精密仪器设备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乱拆乱装仪器设备,违者追究其责任,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