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药业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药业文件管理制度
1.目 的:为确保文件收发等事务正常、顺利进行,规范文件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总经办管理公司的收发文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文件的管理。4.公司发文
4.1公司发文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加盖公章有效。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随意起草以公司名义发布的文件。
4.2公司发文程序
4.2.1各部门制作以公司名义对外接洽或汇报的文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起草,交总经办核稿后呈送总经理签发。
4.2.2总经理签发后由总经办制作文件,并将总经理签发原件一起送印鉴管理员盖章。
4.2.3盖章完毕后,由总经办办理发、送、呈、存档事宜。
4.2.4未签发的文件,总经办按收文分类登记;签发后的文件按发文分类登记。总经办需做好收文及发、送、呈登记,并将有总经理签字的原件存档。
4.3公司发文分类、编号:西藏药业〔2006〕××号。
4.4对外文件必须做成红头,以示严肃和正规,格式附后。
4.5无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的文稿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5.公司部门发文
5.1公司部门在内部行文一律以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同时签署生效,不再加盖部门印章;任何部门不得以个人签名或部门名义对外行文。
5.2公司部门发文主要分为总经办发文和其他部门发文。
5.2.1总经办发文:在管理制度内制订的实施细则,以及不必对子公司及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发布的文件,原则上可由总经办制订、分管领导签发生效。
5.2.2其他部门发文。其他部门可在其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公司内部部门行文,经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签发后,在公司内部有效。
5.3公司部门发文格式附后。
5.4部门发文超出部门职权范围,又不应由公司发文的,须由相关部门共同签发,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行文。
5.5公司内部发文按以下办法分类、编号:
西藏药业(总经办、信息部、***)发〔20××〕××号
6.收文
6.1公司以外单位送、发给我公司的文件由收文单位签收,包括:政府职能部门行文、业务管理部门行文、合作、协作单位行文等,同时填写《收发文登记表》,格式附后。签收之后即存档一份并于接件当日立即填写《收文处理表》报送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得积压延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立即报送。
6.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办理收文事宜。
6.3各部门应将处理完后的来文、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一并交总经办存档,同时,每半年清理一次,没有及时存档的全部存档,并将填写的《收发文登记表》一起存档。
7.其他
7.1文件的发文、收文部门负责人应注明文件密级或者'不得复印'、'不得携出'字样。
7.1.1绝密:绝密档案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机密,如董事会、公司经营体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兼并关联企业等文件,公司项目招投标文件、财务账册、营销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等文件。
7.1.2机密:机密档案为公司重要证件批文、合同协议、技术资料、人事劳资体系等文件。
7.1.3 秘密:秘密档案为仅可内部公开的一般文件资料。
7.2各部门对各类文件必须严格分类、专人管理并妥善保管。
7.3单位、个人调、借阅文件或部门间借阅文件,必须按规定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属秘密级以上的文件需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
7.4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打印、复印、签章,必须按规定严格办理,并做好登记,严禁未经同意私自处理。
7.5收发文处理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公司专题会讨论处理办法。失密、泄密的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处理,没有或不及时归档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8.附则
8.1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2篇 药业企业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药品的退货操作过程,加强对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实施,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负责。
二、退货药品的管理要求
1、药品购进退出的管理要求
⑴因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必须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退货,其中内在质量问题(包括假劣药)不得自行退货,应通知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⑵非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按要求填写《药品退货通知单》办理。
⑶购进药品退出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2、药品销后退回的管理要求
⑴销售退回的药品必须是本公司所售出的药品。
⑵销后退回的药品必须经过验收才能办理正式入库。
三、药品的退货程序
1、药品的购进退出处理程序
⑴联系退货:采部凭下述购进退出依据与供货企业联系退货事宜:
a、药品在验收时拒收的,依据《《拒收单》》。
b、储存养护、出库复核发现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的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
c、销后退回的不合格药品,依据注明“验收不合格”,并有验收员签名的《销后退回通知单》。
d、非质量原因如滞销等的药品退货,
⑵退货药品出库
a、采购部填写《药品采购退货通知单》。
b、质量管理部通过计算机关联打印《采购退货单》,由业务、保管、财会办理。
c、保管人员按《采购退货单》清理准备好退货药品,填写《购进退出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d、退货发运,发运人应做好记录备查。
2、药品的销后退回处理程序
⑴销后退回通知
a、《药品退货通知单》是销后退回药品的收货依据,由业务部签发,签发时必须核实其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是否与本公司出售的相符,并确认是本公司售出的药品。
b、销售部凭《药品停售通知单》按要求召回的药品,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c、客户要求退货的,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d、《药品退货通知单》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退货原因等。
⑵验收及收货
a、将退回的药品放置销后退回区,保管员填写《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
b、验收员凭《药品退货通知单》和《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规定的验收标准,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
c、验收合格的,验收员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销售退货验收记录》,同时打印《销售退货单》。
d、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e、保管人员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核对实物,确认一致后入库,并在《销售退货单》上签字,收款员结账。
⑶保管员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储存要求,存放于相应的合格品区。
⑷保管人员依据《销售退货单》,建立《销售退回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第3篇 药业企业奖惩制度
**药业奖惩制度
一.奖励
1、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嘉奖:
1.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1.4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5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2、予以记功:
2.1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2.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体制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
2.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2.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2.7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着者。
3、予以记大功:
3.1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为公司取得显着效益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畏困难,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奖励的标准:
4.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4.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4.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5、公司另行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
5.1公司金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5.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5.3 敬业奉献奖:对在公司服务满10年(含)以上,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的职员的奖励。
5.4 各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二.惩罚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不同,予以批评教育、口头警告:
1.1 在办公区域内吸烟者。
1.2不服从直接上级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牌者。
1.4未经批准私自带人参观办公区或生产区,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5不按规定保持办公桌上的整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者。
1.6在工作场所或交通车上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者。
2、以下行为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2.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怠误工作者。
2.2损坏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2.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者。
2.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外部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2.5口头警告的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并记入档案:
3.1 工作时间喝酒(宴请客户除外)。
3.2 在公司聚众赌博。
3.3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
3.4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者。
3.5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者。
3.6隐瞒事故或报假情况者。
3.7当月旷工1天者。
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4.1擅离职守、私下改变生产工艺,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4.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4.3私自带人进厂参观者,造成企业机密泄露,情节恶劣者。
4.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开除:
5.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或与对方单位勾结在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者,包括将收取的供应商、经销商、或其它经营往来单位给予的馈赠或折扣等财物占为己有。
5.2对所负责的工作,因玩忽职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
5.3故意泄漏公司技术、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5.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屡教不改者。
6、除以上有明确规定外,其它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经济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惩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7、盗窃、欺骗、挪用公物、公款、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的惩处,书面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2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9、经济处罚标准:
9.1口头警告一次,罚款50元。
9.2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3记过一次,罚款500元。
9.4记大过一次,罚款1000元。
10、以上所有收取的罚金,全部转入公司的《爱心基金》帐户,用于公益事业。
第4篇 药业企业聘用及任免制度
**药业聘用及任免制度
1、 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5篇 药业企业考勤制度
**药业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 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3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 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6篇 药业企业辞职与辞退制度
**药业辞职与辞退制度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 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 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7篇 药业企业考核制度
**药业考核制度
1、 考核的目的:
1.1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1.2为年度评优、薪酬调整、岗位调整、末位辞退与教育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1.3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以促进公司绩效实现。
1.4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
2、 考核的原则
2.1公开公正原则。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2.2内容确定原则。应当根据岗位的职责、岗位的要求确定考核的内容。
2.3量化操作原则。对考核内容项进行评分,考核的结果量化到具体的分值。
3、考核形式(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3.1试用期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决定员工是否转正或延长转正时间及转正后定岗定级。
3.2平时考核:各级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3.3季度考核:于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决定员工季度绩效工资。
3.4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结果决定年终奖的发放及金额。
4、考核对象及办法
4.1中层人员:
4.2基层人员:
(具体细则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方案)
5、考核结果的运用
5.1季度考核结果核发员工季度绩效工资。
5.2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等级,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依据。
5.3能力考核结果为员工培训提供方向。
6、考核管理
6.1对员工的考核结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6.2各级考核主体应严格遵守考核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6.3所有考核结果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8篇 药业企业信息情报管理制度
**药业信息情报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信息情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信息部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等。
3.2专项信息情报由各部门管理。
3.3信息情报内容
信息情报的内容包括:公司的资源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国家政策信息、与公司销售有关的信息(医院和医生情况、医院药品用量情况、对方医药公司的资信情况等)、行业信息、新药研发动向、竞争对手信息、市场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等等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
4.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
4.1 公司内部信息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供,信息部负责汇总、分类、整理、分析、提炼和发布。
4.2 信息部将公司各单位收集的信息情报汇总后,由专人分类整理和分析提炼,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发布,同时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供公司内部交流。
4.3信息情报的收集工作是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公司信息的收集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者子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
4.4信息情报的传递实行'零通报'制度,对于特别重要或者特别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应及时上报,对于一般信息情报,各单位应将收集的信息情报经本单位领导审阅后,在每月20日前交给信息部,信息部的邮箱地址:;信息部应主动与各单位信息负责人沟通以收集公司信息。
4.5 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不限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应树立大局观,凡是对公司发展有利的信息,都应及时通报,信息部对各单位的信息情报上交情况应做好统计。
4.6信息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者'信息简报'形式发布,以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
5.专项信息情报管理
5.1专项信息情报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并指派专人对本单位专项信息情报进行收集、管理、汇总和分析等。
5.2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的安排,或者主动针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专题收集信息并汇总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公司的信息情报仅供公司内部交流,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任何人不得外传,亦不能窃取以谋求私利。
7.公司所有员工对公司的信息情报有保密义务。
8.信息情报收集发布程序
8.1 各单位指定的信息员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的信息情报。
8.2 各单位领导负责审定本单位报送的信息情报。
8.3 信息情报报送公司信息部。
8.4 信息部对收集到的信息情报汇总、筛选、编辑。
8.5 将信息简报初稿报送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审阅。
8.6 正式出版。
8.7 送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各单位。
9.附则
9.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信息情报收集发布流程
第9篇 药业企业招聘制度
**药业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10篇 药业企业试用制度
**药业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 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 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11篇 药业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为了人民用药安全,促进人民合理用药。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的非期望的与用药有因果关系的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
1、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上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2、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指用药后引起以下损害情况之一的反应。
⑴引起死亡
⑵致癌、致畸
⑶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导致人体永久或显着的伤残
⑷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⑸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3、一般不良反应: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以外的所有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1、质量管理部应随时收集公司销售药品和国家药监部门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对公司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反馈情况,应详细记录、查实,并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般不良反应于每月底或下月初汇总报市药监局或用电子表格报省级药品不良反应中心。
3、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和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药监局或药品不良反应中心。
4、对公司售出药品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及上报情况,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12篇 药业企业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控制公司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验收人员应由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且具有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性能,了解验收标准的人员担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验收应由中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二、药品验收一般应在到货后24小时内,在待验区完成,特殊管理的品种随到随验,量大的品种可在货位处(挂待验牌)验收,生物制品应在生物制品室(冰箱)(挂待验牌)验收。验收员凭来货凭证,按《药品管理法》、《药品验收标准》和相关质量标准、合同条款等,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三、首营品种应根据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审批表》和该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验收。
四、进口药品应检查包装、标签是否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指进口中药材)、《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指进口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都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五、验收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如医疗用毒性中药、二类精神药品应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应检查供应商的经营批准文件。
七、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验收入库通知单》,有验收结论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
八、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问题通知》,通知业务、财会、保管进行处理。
九、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员凭质量管理部签发的《药品退货通知单》和保管员填写的申验单验收。验收合格的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生成《销售退货单》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并签字,通知保管移入不合格品库。
十、建立《药品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日期、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到货日期、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等内容。保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