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10
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十)
1.目的 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机房,营造良好机房工作环境,确保机房设施设备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任何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
3.2工程部负责监督与指引进入机房人员的行为。
4内容
4.1工程部机电设备房包括范围:
4.1.1高低压配电室
4.1.2各楼层空调机房、风机房
4.1.3监控机房
4.1.4各电梯机房
4.1.5楼层强弱电竖井、管道竖井
4.1.6冷水机组房和水泵房
4.1.7楼宇自控机房
4.2以上机房均为工程部的机电设备运行用房,为了确保本物业内各机电系统正常运行,非工程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以上机电设备房。
4.3 本公司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人员开门后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4凡外单位人员前来参观或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前来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主管工程师陪同,通知当值人员开门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上认真做好记录。
4.5本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进入以上地点进行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项目所规定的地点,到当值人员处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在当值人员带领下进入以上场所。工作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4.6凡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这些工作场所时,必须凭事先办理好的有关施工许可证、工作票和有效的临时工作证件,到当值人员处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4.7所有人员进入上述场所后,都应随手关门,并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
4.8所有施工和检修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
4.9所有人员均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存放于这些机电设备房。
5 相关记录
《设备房出入登记表》hd**-gc-016-a-01
第2篇 井下机电设备及胶带机走动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带式输送机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现有使用带式输送机43部,其中1.4米带式输送机2部,1.2米带式输送机5部,1米带式输送机3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28部,自制简易带式输送机5部。
(二)责任划分和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井下各巷道使用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 ||
开拓一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带式输送机类型 |
1 | 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第四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5 | 15117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6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7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8 | 15117低位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9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10 | 15117回风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开拓二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17回风横贯 |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15117回风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3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5 | 15117进风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6 | 15117进风横贯 |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7 | 15117进风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8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9 | 北翼辅助运输巷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10 |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
开拓三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06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15106低位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5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6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7 |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综掘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06进风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15106回风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4 |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
5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综采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16进风巷 | 第一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
矿建八部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301进风底抽巷 | 1米带式输送机 |
2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机电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中央盘区头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2 | 中央盘区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
3 | 中央盘区1米带式输送机 | |
4 | 南翼带式输送机巷 | 南翼1.4米带式输送机 |
5 | 主斜井 | 1.4米带式输送机 |
6 | 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 1米带式输送机 |
7 |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 |
(三)公共区域胶带落煤点卫生责任划分:
1、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⑴综采队负责:15116进风系统巷口前20米范围。
⑵综掘队负责:15106进风、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⑶开拓一队负责:15117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口前20米范围。
⑷开拓二队负责:15117进风漏煤眼前、后20米范围。
2、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矿建八部981队负责:15301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3、开拓二队负责:15117回风胶带机尾前20米范围。
4、机电设备及带式输送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1)机电各种设备要有交接班记录本,由各岗位工进行交接班。
(2)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场交接,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作业现场,交接班应按《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内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规定的路线,双方进行检查确认后交接。
(3)交班人员必须将本岗位所辖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润滑、紧固情况,保护检查试验情况,设备使用、五小电器、电缆完好情况和质量标准化情况、工业卫生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①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明的;
②各种安全设施及保护丢失、损坏或未记录的;
③发生事故或发现问题,本应处理而未处理的;
④胶带有毛线绳或胶带托辊有毛线绳缠绕,胶带缺托辊,胶带h架变形未更换,胶带接头扳卡未更换胶带卡,胶带跑偏严重,煤粉、淤泥、矸石等各类杂物未清理磨胶带、磨胶带辊的;
⑤设备和卫生区不清理,工业卫生差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班人不得交班,应及时汇报跟班队长或上级领导。
①对于马虎从事、不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对设备不认真检查的,不填写接班检查记录、不签字的;
②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的;
③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领导安排通知的。
(6)双方交接班后,本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二、井下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队组跟班队长和工长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二)队组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每三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三)机运部管理组:对井下煤巷每两天,对岩巷每三天,对无人巷道每七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四)机运部科级管理人员:井下生产巷道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对井下各无人区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回检查。(检查实行下井所到巷道,上井后写实、填表制度,管理组负责三天审核一次,如发现未走动巡查过的巷道或死角,应在生产碰头会上汇报,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五)各级责任人应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定期、定时巡查。
(六)现场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运行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检查,主动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岗位运行记录。
(七)作业现场巡查过程应当认真、详细地检查设备所属零部件完整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针对设备巡查情况由巡查人员负责记录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本内。记录内容包含巡查人姓名、巡查时间、巡查设备和部位、巡查质量标准化情况等要素。
(八)对于作业现场巡查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和质量标准化问题,在上井后要进行三定,下发责任队组整改通知单,由责任队组队长签字,定期整改。在整改落实要求中要遵循谁发现、谁督促队组整改的原则,严格把关。
三、井下机电设备运行标准具体细节及相关规定
(一)对下各类机电设备的标准要求:
1、带式输送机标准化标准:
(1)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具有堆煤、防滑(低速)、跑偏、温度、烟雾、超温自动洒水等功能。其现场使用安装方法统一规定如下:
①堆煤保护:将传感器垂直吊挂在卸载滚筒前落煤点上方高于卸载滚筒300毫米~500毫米处;
②烟雾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距离驱动滚筒的下风流方向10~15米的上方,距离顶板≤300毫米;
③跑偏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胶带易跑偏的位置,必须一左一右,对称垂直安装;
④防滑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换向滚筒的支撑架上,安装有干簧管的传感器距换向滚筒端面磁铁的距离为10-2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⑤温度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装有热敏电阻的探头距胶带表面<10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⑥自动洒水保护:洒水电磁阀,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洒水管路出水口的阀门处,喷头(喷咀或引射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保证喷水时水幕能覆盖驱动滚筒。
(3)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灯。
(4)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5)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6)带式输送机机头部前后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少于0.3立方米)、一个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安排专人对采区巷道每天进行消尘洒水一次,主要运输大巷每旬进行消尘洒水一次,带式输送机司机每班负责对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进行消尘洒水,保持巷道清洁、无粉尘。
(7)带式输送机必须在机头驱动部加装防护栏和喷雾装置,机尾部加装防护罩。
(8)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
(9)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严禁使用易燃物或其他物件代替防跑偏装置。
(10)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
(11)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
(12)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13)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4)南翼1.4米、中央盘区1.2米、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必须安装声光信号,并全线可以进行语音通讯,能够在开机前发出声音预警。
(15)主斜井强力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要安装监控视频,并将监控信号上传到公司总调度室或胶带集中监控室。对硫化接头及胶带外观磨损作定期检查,档案化管理。井下滚筒包胶、热补强力胶带,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16)担任矿井主运输、主提升任务的强力带式输送机推广使用胶带强度在线监测装置。定期监测主要滚筒轴承温度,每年对主要滚筒轴进行探伤,并留有记录。
(17)带式输送机提升高度超过100米或倾角大于16度,必须安装断带抓带保护、胶带在线监控装置、机房有应急照明。未采取停机措施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的强力带式输送机巷道内严禁行人。
上一页123下一页(18)交接班时每班清理一次带式输送机两侧和底胶带下的浮煤和杂物,确保胶带与底板有足够的间隙不发生摩擦。严禁在开机状态下清理机头或机尾滚筒周围煤矸。严禁使用道木、水管、铁道等代替清煤器。严禁非底运料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配件、材料、工具等。发现大块矸石,岗位人员必须停机处理。
(19)需在带式输送机检修或蹬踩工作,必须先停止输送机,并将其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按规定挂停电牌。
(20)带式输送机各类托辊齐全,无坏辊和短缺现象,上胶带辊采用三联辊,下胶带辊使用二联辊,机尾架前15米底带全部使用直辊并设置三道清带器,机头卸载滚筒下要装设清带器,机尾15米范围内要装设不少于三道清带器。带式输送机要稳、正、平、直,无跑偏现象,接头无扳卡现象,托辊无挂毛现象。
2、带式输送机安装、检修、验收标准:
安装:
(1)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2)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在任意25米长度内的偏差不应大于10毫米。
(3)中间架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毫米,左右高低差不应大于间距的5‰。
(4)组装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和拉紧滚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滚筒轴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②滚筒轴线的水平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③对于双驱动滚筒,两滚筒轴线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5毫米;
④滚筒装配时,轴承和轴承座油腔中应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轴承座的油腔中应充满。
(5)绞车式拉紧装置装配后,其拉紧钢丝绳与滑轮绳槽的中心线及卷筒轴线的垂直线的夹角均应小于6°。
(6)机头部分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防护网齐全合格;机尾防护罩合格,固定牢靠;行人跨越处设置过桥。
(7)落煤点设置结构合理的缓冲装置。
(8)清扫器安装合格,卸载滚筒处,承载段前必须安装清扫器,清扫器要固定牢靠与胶皮接触部位平直,接触长度不低于胶带宽度的85%;胶带涨紧力适当,上胶带跑偏不超过上托辊边缘,下胶带不磨胶带架。
(9)沿线急停、防跑偏装置、照明和综合保护设置必须安装,并符合标准;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co传感器,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启动装置宜采用具备预警功能的装置。
(10)对相关设计、安装资料进行存档备案,输送机上严禁安装平台、货架放置材料或物品。
(11)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当输送机启动和运行时,滚筒均不得打滑;
②输送带运行时,其边缘与托辊辊子外侧端缘的距离应大于30毫米;
③整机运行应平稳,托辊无死辊;
④清扫器清扫效果应良好,刮板式清扫器的刮板与输送带接触应均匀,应无异常振动;
⑤卸料装置不产生颤抖和撒料现象。
检修:
(1)带式输送机减速器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更换润滑油。
(2)加强设备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按使用说明书中润滑图表规定的注油周期进行注油,没有说明书的情况下由队组机电队长牵头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注油周期,确保设备合理润滑(进口减速器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技术参数选择润滑油、脂)。
(3)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每2月进行一次测量,不符合标准的进行调整;容易磨损的部件每月检查一次,对磨损超限的部件要及时更换。
(4)电气设备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开盖检查,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松动,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中间继电器接点情况、接线和各配合间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按规定周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对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临界值以下和电气防爆性能下降的电气设备要及时处理或更换;不得甩电气保护装置和任意增大保护定值;带式输送机各种闭锁装置、保护装置要求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5)严格设备班检、日检、旬检、月检的“四检”落实,由各队组队长负责,机电队长、检修工长落实,每天四点班必须保证有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使用队组机电队长和检修班长在设备检修完毕后负责进行试运转,查看设备的声响、温度是否正常,只有在设备试运转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6) 严格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做到计划检修。
(7)“四检”的内容和要求:
①检查各部位螺栓、弹簧垫是否有松动和变形;
②各类轴承润滑是否良好,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③减速器箱体是否有裂纹或变形,结合面紧密不漏油,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油质清洁、油量合适;
④机头、机尾装置是否无开焊、无变形,连接和固定装置齐全牢固;
⑤中间部件是否无开焊、无变形,部件齐全;
⑥电动机、开关进出线装置是否完好防爆、接地装置齐全完好、电缆外观无损伤;
⑦电气保护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外露的机械转动部位防护是否齐全。
⑧冷却系统是否畅通,设备冷却水进、出口是否漏水;
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验收:
(1)新安装或新投用的带式输送机,由安装或准备使用的责任队组经公司生产碰头会联系机运部管理组,安排人员确定时间下井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2)巷道内在用的带式输送机更换部件或延长胶带后,由本队组机电队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减速器、运转声音正常,油质清洁,油量适当,不漏油;
②各传动滚筒表面光滑无毛刺,不损坏,主滚筒表面的硫化层均匀,紧密粘牢,运转灵活无异常;
③上下托辊齐全、无损坏、转动灵活,润滑良好,缓冲托辊胶皮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3;
④电机运转声音正常,风叶护罩齐全无损,温度不超规定,接线符合防爆要求,电动机及电缆线无“三无”失爆;
⑤拉紧绞车运转可靠,固定牢稳,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丝,无破股、绳轮转动灵活,无缺边和裂纹;
⑥胶带卡接头平直,切口偏差不大于1毫米,胶带卡排列均匀、紧固,损坏不超过二处,每处不超两卡,卡子孔眼无拉长现象,边缘未打卡宽度不超25毫米,未打卡处用刀割56-60°斜角,胶带边沿的破裂长度不超过30毫米,胶带中间破裂长度不超过50毫米;
3、底运料胶带管理规定:
(1)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地点设立警戒区,上、下料地点胶带拉杆用红、黄色标示出警戒区(红、黄色间距为500毫米),警戒区不得低于15米。
(2)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警戒区各设立一部语音信号,便于上、下料点通讯联络。
(3)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下料点处必须设两道清带器和不少于5道底直辊。
(4)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期间放好警戒,运输区域严禁有人,严格执行“两区”管理规定。
(5)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前上胶带拉空,带料期间上胶带必须空载运行。
(6)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单件运输物料的规格:最长为3米,最宽为0.4米,最高为0.3米。
(7)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巷道坡度大于15°,严禁胶带带料。
(8)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胶带运行期间,严禁装、卸物料。
(9)底胶带带料作业规定:
带料前:
①检查上、下料地点,必须保证上、下料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环境良好,巷道畅通,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确保运料人员安全;
②现场必须由跟班队长或工长作为带料负责人并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上、下料作业人员应由有专人负责;
③胶带维护工和下料人员必须由胶带机头至机尾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确保h架平整,托辊完好无损,胶带无跑偏,胶带接头无损坏,清带器牢固可靠,胶带信号声音清晰,灵敏可靠;
④胶带检查完毕,试运行一圈正常后停机、锁开关,上、下料点专人用语音信号与机头机尾岗位工进行联系,确认准备就绪,方可上料;
⑤上料时材料摆放整齐,置于胶带中间位置,长度不超过15米。
带料时:
①上料作业人员联系确认输送物料具备条件后,与机头机尾及下料点作业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开机运料;
②在带料过程中,胶带司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胶带运行状态,听到打点信号或者发现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处理后重新联系;
③物料运输至下料点警戒区前方,下料点作业人员立即打点停机,告知机头岗位工锁开关后方可卸料,清点物料,如有短缺,派专人巡查处理。
下料后:
①带料结束后,带料负责人和胶带维护工必须对胶带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h架是否平整、托辊有无损坏脱落、胶带是否跑偏、胶带有无损伤、清带器是否牢固可靠,并查看有无掉落、卡阻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恢复胶带正常运行。
(10)本规定仅适用于井下采用底托辊为二联辊的800毫米胶带机。
4、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标准:
(1)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每日交接班时要向上一班了解当班设备使用情况和注意事项。
(2)设备开机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短缺,逐条对所有连接螺丝进行检查,并使用相应工具进行紧固。
(3)各注油部位严禁缺油,如发现油箱内油位指示表有缺油现象,严禁开机,补充油脂必须按照规定添加,严禁随意胡乱添加不同型号的油脂。
(4)杜绝液压管路、减速器、液压马达和油箱漏油现象存在。
(5)油温冷却器保证完好、正常运行。
(6)电缆线、液压管路必须吊挂整齐、固定牢靠,防止挤压、缠绕至运转部位内。
(7)照明等、报警电铃、急停制动开关要保证完好,灵敏可靠。
(8)严禁设备带负荷重载起动,起动前保证设备无卡阻现象。
(9)对综掘机特别要求在开机前和停机后,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截割头截齿是否磨损,如发现有磨损现象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5、刮板输送机(煤溜)标准:
(1)刮板输送机安装及使用标准要达到“三平、三直、二齐全、两不准、一稳,一不漏”。
三平:溜槽口要平,电机与减速器底座要平,联轴器中心线接触要平;
三直:刮板输送机机头、溜槽、机尾要直,电机与减速器中心要直,链轮齿对称要直;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连接环螺丝不缺少要齐全;
两不准:运转时刮板链不准跑偏,不准飘链;
一稳:刮板输送机机头在起动运行中不摆动;
一不漏:溜槽接口要严密不漏煤。
(2)刮板输送机机头与前机机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米,前后交错不小于0.5米,不带回煤。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
(3)刮板输送机使用时挡板要安装齐全,固定牢靠,各部位小件安装齐全,无短缺。
(4)减速器要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得多于三分之二,连接筒小盖防护罩齐全,液力偶合器防爆片、易熔塞等各种保护完好。
(5)刮板输送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必须齐全。
(6)设备运行时无跳齿、刮卡、飘链、落链等现象发生。
(7)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有压柱或打地锚进行固定。
6、锚索钻机和风动设备标准:
(1)在使用前要检查油杯,不能缺油。
(2)接管时要检查接头处密封o型圈完好,固定销必须使用u型卡,严禁使用铁丝代替。
(3)杜绝跑风、漏气现象存在。
(4)停用钻机拆除管路后,必须使用堵头或包布封堵严密管路接口,防止粉尘杂物进入。
7、电缆及电气设备标准:
(1)电缆线应吊挂整齐,电缆起始端应张贴用途、方向、长度、电压等级的标识牌。
(2)开关要上开关架,外壳要清洁干净无粉尘,开关前后5米范围内不允许有杂物。
(3)开关、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过流、过载各类保护要齐全完好,且灵敏可靠。
(4)电气设备的“四检”、台台开盖、局扇切换、设备保护检漏等各种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
(5)保证电缆、电气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三无”、失爆存在。
(二)设备运行标准及制度,要按照阳《煤集团和阳煤寺家庄公司所制定的各类运行管理标准制度》严格执行。(机运部下发的各项制度、设备安装、运行标准文件,可以在公司内网机运部网页内查询)
四、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及风动设备考核标准:
1、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油箱缺少抗磨液压油和油位表上无显示的,凡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工长各500元。
2、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行走部履带缺少履带板和履带销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各100元。
3、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的备用设备、备用油管及更换下的部件未封堵油路口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责任人各100元。
4、综掘机、扒渣机报警电铃和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各200元。
5、综掘机截割头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磨损严重未及时组织更换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6、综掘机截割头必须加装完好内、外喷雾装置,凡发现内、外喷雾堵塞和不起作用的考核机电队长、检修人员各200元。
7、锚索钻机和各种风动设备油杯未加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8、巷道内扒渣机、绞车、回柱机、胶带电机、煤溜电机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二)带式输送机考核标准:
1、积煤、杂物接触下托辊和磨胶带的,凡发现一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工长考核各50元。
2、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和落煤点前后20米范围工业卫生差,有积煤、杂物和积水浸泡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3、胶带接头卡扳损超过30%不处理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4、胶带两侧有毛线不处理,胶带托辊短缺和胶带h架倾斜超过10°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岗位工、检修维护人员各50元。
5、井下新胶带严禁切割,现场随意截割胶带做挡煤皮或它用,凡发现胶带有一处切割头的处罚责任队组集体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工长各200元,责任人500元,情节严重者按胶带原值赔偿。
6、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安装位置不正确、保护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200元。
7、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必须规范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8、带式输送机运行期间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并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9、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未按要求安装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100元。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无行人过桥处罚队长200元。
11、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无缓冲装置或缓冲装置不完好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12、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小于0.3立方米)、一把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配备专用消尘洒水软管,消防设施没有或不全,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3、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必须严格执行每班消尘洒水,未进行消尘洒水的处罚当班司机100元。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驱动装置转动部分、滚筒、连接装置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防护网),电机、减速机和机架上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5、保证设备完好,减速器、液力偶合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设备连接件齐全、牢固,无变形、断裂,无缺螺栓或螺栓松动,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
16、电机风叶完好,防护罩完好。缺风叶、风叶破损、防护罩通风孔堵塞、电机散热片积尘多通风不良,处罚包机人100元。
17、减速器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减速器缺油、漏油,经检查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300元,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减速机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18、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两个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东西代替传动介质。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200元。
1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和包机人各200元/次。
20、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电机进水或绝缘下降,甚至烧坏电机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21、带式输送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判断胶带跑偏的标准:上层胶带边沿不超过三联托辊转动部位,下层胶带不磨胶带架,卸载滚筒、储带仓、驱动滚筒、机尾滚筒及改向滚筒胶带不超出边缘)否则发现一处,处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500元/次。
2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发现缺少托辊或死辊、烂辊、托辊转动不灵活,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50元/个。
23、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发生胶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物品挡、堵强行调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24、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设施缺失处罚队长200元。
25、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拉绳急停安装不符合要求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26、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清扫器磨平、刮带、与胶带面不接触或接触长度达不到带面宽度的80%者,处罚包机人、机电队长100元/处。
27、胶带托辊上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淤泥厚度超过5毫米未清理,处罚当班巡回检查人100元/处。
28、胶带架及托辊上的残留胶带编织物应及时清理,残留物长度超过100毫米时,有一处对当班司机、巡回检查人处罚100元。
29、因检查维护不到位或人为原因导致带式输送机胶带撕裂、损坏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进行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
(2)经济损失在1~3万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8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0元。
(3)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2000元。
30、带式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31、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32、带式输送机材料部件要严格管理集中放置,严禁使用皮带拉杆撬、顶矿车和其它重物或使用拉杆作为钻机压柱,挪作它用。如发现随意使用损坏皮带拉杆、h架对责任队组处罚500元/次。
(三)刮板输送机考核标准:
1、设备运行机头处必须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2、机械设备、电气开关、小型电器检查、检修的质量,要按照包机责任制检查考核,无考核、名不符实的罚队长200元。
3、不允许向溜槽里装入超过400毫米以上的大块煤或矸石,如发现应该立即处理,以防损坏刮板链或引起掉链等事故。发现不处理,处罚包机人100元/次。
4、刮板机运行时,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链轮无损伤、无严重磨损,分链、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转动部分护罩完整,无变形;运转时刮板不严重跑斜、不跳槽,链条长短一致、松紧合适,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100元。
5、减速器、液力联轴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器中油脂清洁合格,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同时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6、液力联轴器应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严禁用机械油代替传动介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包机人应及时清理易熔塞、防爆片孔内的污物,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一次处罚包机人200元,处罚跟班队长和队长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7、刮板机的机头、机尾必须安装合格、牢固可靠的压柱或打地锚,压柱必须打在机头、机尾架上,严禁打在减速器、电机上,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队组500元,处罚队长200元。
8、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安装及运行时要保证机体的平、直、稳、牢,机头与过渡槽的连接完好,机头、机尾固定牢固;相临溜槽的端头应靠紧,搭接平整无台阶,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9、严禁在溜槽内行走,严禁乘坐刮板机,禁止用刮板机运送设备和各种物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300元。
10、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发现连接环少螺丝和输送机缺刮板,处罚包机人50元/次,缺少平垫、弹垫处罚包机人50元/条,刮板上反处罚包机人20元/个。
11、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给予跟班队长500元罚款,队长300元,包机人200元。
(1)机头各部件磨损严重、变形而不及时更换。
(2)减速器缺油使一轴卡死或减速器部件损坏。
(3)无风叶或风叶不转引起的电机烧损。
(4)由于少刮板,刮板弯曲或连接环、锚链磨损严重引起的跳链事故。
(5)机尾轴缺油,造成卡死、断链。
(6)中间槽损坏不及时更换的,脱链器坏,不及时更换。
(7)联轴器漏水或杂物进入联节筒损坏联轴器。
(8)新安装刮板机不完好强行开,拉回头煤卡死刮板机或断链的。
(9)煤多压死刮板机不及时清煤造成过负荷烧电机或断链的。
(10)司机不执行操作规程,反复使刮板机倒转引起的断链等。
12、刮板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四)电缆、“五小”电器设备和开关考核标准:
1、电铃、压扣未吊挂,在地上乱放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当班电工、岗位操作工各100元。
2、三通、四通未吊挂,用电缆线拖挂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和责任区电工各100元。
3、三通、四通、电铃、压扣、开关被水淋,无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100元。
4、井下采区巷道内每天进行一次消尘洒水,保证电缆外表、开关外壳整洁无粉尘,有喷浆泥和粉尘多不清理的,考核机电队长、当班工长和岗位工各100元。井下巷道内发现电缆上有喷浆皮,每有一米考核相关责任人5元。
5、各领用电缆、五小电器单位,不按管理制度中,关于计划编制及领发、移交、回收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造成耽误工作的后果自负。
6、电缆、五小电器在使用中,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不符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
7、对使用中的电缆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
8、由于不负责造成电缆、五小电器丢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同时集体要按价赔偿。
9、穿墙壁电缆不用保护套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10、五小电器入井前未经防爆员进行防爆检验粘贴防爆牌私自入井,处罚责任人500元。
11、五小电器未上管理牌板,处罚责任人200元。
12、五小电器在施工巷道内乱放,有一处处罚责任人100元。
13、新投机组、生产溜电缆使用达不到半年的按每米50元处罚集体,复用的达不到3个月的按每米20元处罚集体。
14、综采工作面的机组、生产溜电缆不放入电缆槽的或工作面口的电缆和油管、风管、水管绑扎在一起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并督促立即整改。
15、高压铠装电缆聚氯乙烯护套破损,露出铠装层,要求对机电队集体处罚300元/处,并要尽快处理。
16、随意截割电缆一经发现,在没有丢失的情况下,有一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0元。
17、需回收上井,而不按管理组通知要求执行的对集体处罚1000 元。
18、由于工作面需要搬家、倒面移交时,不通知管理组,按照移交、接收制度对生产单位集体处罚2000 元。
19、巷道内开关、led灯、压扣、电铃、四通、三通、高压接线盒、信号线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20、巷道内钻机设备及其所属电缆、五小电器由钻抽队负责日常检查、管理,开关、电机开盖检查及解接火由本巷道责任队组负责。钻抽队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电缆的“三无”失爆和机电隐患检查,如发现问题未通知巷道责任队组电工进行处理的将按照《失爆隐患处罚规定》内标准进行考核,如通知责任队组未予处理的对责任队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建打钻队伍所辖设备由外建队伍负责,发现问题直接对外建队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交接班及巡回检查考核标准:
1、岗位操作人员交接班,不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的,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队长、书记各50元,管头队长、当班工长各100元,岗位工200元。
2、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包队职责,未按规定走动巡查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3、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走动巡查未在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巡查问题、时间和签字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4、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对查出的问题未进行三定、未落实整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5、责任队组对查出的问题,三定签字后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机运部应按照《机电管理制度》内规定进行考核。
6、具体考核细则应按照阳煤集团机电相关管理制度和阳煤寺家庄公司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内容执行。
第3篇 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怎么写
(一)每班检查
1、 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 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 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 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 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 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 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第4篇 机电设备管理联责考核制度
1、全矿各单位坚决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的现象。加大对失爆设备的处罚力度,每出现1台失爆设备,联责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2、进一步加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的管理力度。对保护装置、设施失灵的,使用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3、强化基础技术工作的一致性,设备标识牌与现场相符、图纸与现场相符、设计整定与实际相符;要求原始设计整定的计算必须真实正确。对不相符或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机电科采掘技术员要加强对技术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与检查,不作为的每次考核50元。
4、强化对全矿各单位机电维修工作的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的检查。矿确定:由安监站、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好、不合格的,每项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5、加大对损坏设备、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考核力度。机电科对各单位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调查、验收的管理;每台设备有一个情况分析表,列出设备损坏原因、经过,主损件明细、价格,追查与考核。机电科不执行的每台考核主管50元。
6、对非正常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考核使用单位损坏设备价格的150%;对责任者考核损坏设备价格的50%,同时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损坏设备价格的20%;设备损坏价格在10000—20000元的联责分管矿领导10%,挂钩矿领导20%;设备损坏价格在30000以上的,联责分管矿领导3000元,挂钩矿领导5000元 。
7、加强全矿各单位现场检查管理力度。机电科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运巡查组对机采、机掘工作面确定专人管理,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其他各采掘工作面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机电、运输大型设备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按质量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单位2个正职100元;对运输轨道的完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主管及单位正职50元。
8、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各台机电设备要包机到专人负责,负责使用、保养维护、文明卫生,没有落实的,每月考核单位段长、书记各100元。
9、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工每日对设备检查维修的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要在高峰用电时间对设备进行检修;各段落实每台检修人,维修工对设备检修要做好真实、详细记录,段队不执行的考核段长、书记各100元,维修工做不到位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
10、各采掘段队主管机电的负责人、技术员每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每少一次考核50元。
11、各单位段长每周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要有记录,不执行者每次考核100元。
12、各单位要建立机电设备损坏事故追查记录,对每次发生的设备事故段队要进行追查、分析,要有处理意见,没有的考核单位段长、书记50元。
13、全矿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在停机时,必须保持设备零配件齐全、完好,保证设备清洁,无杂物。否则每台考核包机者100元,联责段长50元。
14、采掘各工作面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无论是工伤事故、还是设备损坏事故、以及机电运输影响生产事故都要进行事故分析、追查,由安监站负责组织追查。
15、机电科设备组,对各采掘单位现场的备件数量要有明确的规定,规定要下发到段队,各单位要执行机电备件以旧换新的规定。对不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段长50元。
16、机电科井电维修工每月对井下各采区高压变电点的设备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详细记录。机电科、运输段的维修工对各岗点设备要执行包机制,对大型固定设备要日日巡视、检查,对问题、故障处理记录详细准确;大型设备机电硐室必须实行“5s”管理。
17、每月(25日、26日)矿组织的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各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交到机电科,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8、每月(28日)组织的机电例会,时间变更由设备组通知;相关开会人员: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主管、机电维修班长、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电巡查组必须参加,不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9、以上各项工作要求:机电科设备组、安监站巡查组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对要求的现场检查次数要有记录、总结、评定与考核、备案存档;每月对采掘各单位干部的井下检查记录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机电科、安监站不
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第5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例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第6篇 机电设备检修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更好的搞好我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处里要有每台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
2、使用设备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是本班组设备的第一管理者,负责对本班组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3、班组长要对本组的设备进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4、设备的使用要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出厂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设备的机修、电修要有专人包机,严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组设备要有本班组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转设备,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验,查看各部油路是否畅通,有油孔之处,要用油壶注油,使机床各部得到充分润滑,而后再进行工作。
8、工作结束,拉断设备电源,各种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扫干净机床及设备周围的铁(木)屑,做好文明生产。
9、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必须是专职电工操作,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10、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净、通畅。
11、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气仪表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检测效验,保持灵敏、准确、可靠。
12、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送机电科。
第7篇 某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xx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8篇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一般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
第9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决策、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采购中心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公司财务部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公司利益,面向基层、服务生产,热情周到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 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与采购
5、机电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或紧急情况下安全生产急需设备的指令、指示编制采购计划。
6、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需要时间,按规定期限向供应部门申请设备购置计划,要求详细准确。
8、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对国家安全质量强制性产品必须有“3c”认证。
9、所有设备采购都要签订设备订货合同,要按照国家对产品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严格审查卖方的有关资质,并予以复印备案。除一般常规采购设备外,其余设备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签订《技术协议》,以确定设备参数、性能、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安装配套形式及尺寸等。《技术协议》为合同必备附件,若无《技术协议》,合同无效。对于急需采购的设备,可签定采购单或急采单。
10、对于大型设备及综采、综掘、高档设备,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1、 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生产技术条件正确安装。大型设备和综采、综掘、高档设备要按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设施布置合格。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配装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达到齐全、合格、可靠。安装完毕后,经过联合试运转达到运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2、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考核使用设备的指标和标准是:1.完好率:90%。2.待修率:5%。3.事故率:1%。4.失爆率:0。同时,设备新度系数和设备利用率也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13、 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章制度。所有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所有机电岗位要有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机电负责人上岗制度都要逐一完善。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三违”人员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14、 各单位要切实搞好机电人员的定编定员,定机定人。各类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设备司机要求做到懂业务、懂构造、懂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四)机电设备检修
15、各单位要有设备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要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的各种新技术,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保养时间。
16、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大、中、小检修年度计划并按期上报公司有关部门。中、小修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设备大修资金由公司按规定的提取率提取,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按各单位使用情况予以支付。设备检修点要有公司颁发的相应的检修许可证方可承修。需要委托外部检修的,由公司仓储中心统一组织。
17、矿井的停产检修应集中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应认真编制检修计划,明确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图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18、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用的备品、配件生产、供应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备件储备资金要占单位设备原值的2-4%左右。配件应实行退旧换新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
20、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技术水平的装备更换技术较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设备。可以报废更新的设备类别有: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3.国家或环保等有关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1、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进行。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报废设备类别有:1.折旧的老旧设备;2.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要提前报废的;3.综采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但过煤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报废设备要办理有关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更新费用。
22、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设备、电缆、工具、钢管,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末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调拨和外借。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23、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使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安装运转、维护、中修、小修、完好负直接责任。
24、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下井。机电设备、材料、工具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25、设备验收后,全部挂“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帐,并在设备上挂责任牌。
26、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末经机电科验收,不准投入运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
27、要换设备要交旧领新,更换设备时要随时在本队的“设备管理手册”上和机电科共同在双方帐上进行互相签字。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收验证”回收设备经接收单位出具回收票,交机电科。然后办理销帐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28、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配件,若有缺件按规定罚款。
29、各使用单位要搞好设备的平时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更换检修保养。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中修大修由机电修车间负责。
30、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在机电科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31、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32、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单位,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3、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34、每月28日机电科要召开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例会,各队负责人和操作维护工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缺一次罚款拾元。
35、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36、全矿机电设备每月变动情况、存在问题,机电科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37、煤溜、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否则按规定给予罚款,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都由其单位负责。
38、煤溜、皮带司机无接到机电科通知,无权对运输煤炭以外的物件进行停机上井,工资由违章单位付给。
第10篇 工程部部长职责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部部长职责(机电设备管理)
一、在物业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机电安装维修工程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完成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和经济指标。
三、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手册》,确保工程部管理的设施、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行业安全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各级安全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每月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
六、负责组织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检查和落实。
七、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八、负责组织对公司接管的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及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九、负责组织技术文件和设备档案的接管、建立和管理工作。
十、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11篇 选煤厂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 机修队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厂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
2、 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上级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机修队要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编制全厂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副厂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4、 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及时进行。由机修队提出计划,厂调度室协调安排时间进行,检修后由岗位司机开车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在检修小票上签字,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5、 生产过程中不影响生产所拆除的机电设备要及时检修。
6、 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根据部颁《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使用。
7、 机修队要按照检修计划,认真组织检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人员负责。
8、 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的卫生,不留垃圾。
第12篇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
一、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职责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装工作。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的统计,并建立设备台帐。
4、负责全矿对外用电的管理、统计、造表。
5、负责全矿设备的对外检修及加工。
6、负责全矿废旧设备的保管工作。
7、负责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工作。
8、依据煤矿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各区队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9、对煤矿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入矿检验程序和入井试验制度,并认真建档。
10、协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电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科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科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4、负责管好用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搞好安全供电。
5、负责抓好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6、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7、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负责组织本区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9、负责管好用好所辖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防护,确保运行安全。
10、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的失爆。
11、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按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12、负责科室成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13、每月按时完成下井次数及防范“三违”工作。
14、机电设备科长在生产和安全上对机电副矿长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协助机电副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全年重大设备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一般设备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
2、协助机电副矿长确保煤矿全年正常生产;若因机械设备事故而造成全矿井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600元,当月处罚。单工作面因设备事故而造成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300元处罚。
3、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完成煤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并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