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无论是购置的或是赠送的或统配的均要登记入帐。
二、对电教设备的记帐,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件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一物一卡,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使用人对固定资产负完全责任,部门管理员负管理责任。
四、由于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电教设备丢失、损坏的,管理人负赔偿责任。
五、要有资产存放地点的分布账。
六、对部分共同使用的资产,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
七、学校资产,外单位借用,必须有校长批准,且办理有关手续。
八、每学期末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并及时登记账簿。
第2篇 学校电教设备维修制度2
学校电教设备维修制度(二)
一、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主管领导,并送电教室检修,不得随意拆卸。
二、贵重设备,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三、检修时要填写检修记录,附在设备说明书后,贵重设备还要将检修记录填入使用记录本。
四、凡需送外检修的设备,需设备管理员亲自送修和取回,并弄清故障原因,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五、设备维修后,立即交回原保管使用单位或个人,以免影响使用。
第3篇 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州永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教学仪器设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我市中小学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一、实验室所有教学仪器、电教器材,无论是国家无偿分配、自筹经费购买,还是外单位及个人赠给,均为学校所有,都要按照国家教委、省、市教育局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教学仪器设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我市中小学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一、实验室所有教学仪器、电教器材,无论是国家无偿分配、自筹经费购买,还是外单位及个人赠给,均为学校所有,都要按照国家教委、省、市教育局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实验室应有仪器借用登记本,一般情况不下予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凡外借仪器,要进行登记,归还时要当面检查,没有损坏,方可注销;如有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三、调入仪器应进行检查,确定完好无损后方能放入仪器室进行保管。
四、演示仪器和学生实验借用的仪器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并检查仪器性能,如有损坏和遗失应根据事故起因,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仪器设备应及时保养和维修,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追究管理员责任。
六、每期期末学校应组织仪器清查回收工作。如有遗失,应查明原因及责任人,根据情况作出经济赔偿处理。
七、化学试剂及价值人民币十元以内的易损仪器(每期报损一次)由仪器管理人员或实验员填报报损表后,报主管领导批准
八、价值人民币十元以上,二百元以内的仪器,由管理员鉴署意见后报校长批准报损。
九、凡价值人民币二百元以上的仪器,由市仪器站批准报损。
第4篇 电教设备制度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第5篇 第二中学电教中心软、硬件设备借还制度
第二中学电教中心软、硬件设备借还制度
一、学校一切教育技术设备、设施必须坚持为教育服务的原则,只供学校教育教学使用,只对本校各部门、教职工开放,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能讲私情,将设备另作它用。
二、借还软、硬件设备要按规定填写借还登记表,写明借还设备名称、数量、设备状况、借还时间、借用人等情况。借用不得代借代还,借出后出现问题由借用者负责。
三、在使用设备前,应了解设备的性能、规格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不得盲目乱动,以免损坏。
四、电教器材借出使用中,由借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将电教器材挪作私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拆卸和改造,用完后及时交还,如有损坏应告知管理人员处理。
五、学校全体人员有责任爱护一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积极使用,按时归还。 借、还设备时,双方应对器材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在备注中写明。
六、贵重设备(1000元以上)必须征得学校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后方可借用。
七、学校教师因工作需借用的软件资料,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为30天(配套教材软件可借用一个学期)。管理人员对教师归还的软件须仔细检查,无误后才可入库,有损坏或遗失的软件按规定赔偿,逾期不还者,按遗失处理,将从本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赔款。
八、设备借期最长为一个学期,贵重设备不得超过1个月。超过期限经催交仍不交还的,按丢失处理。
九、遗失电教软硬件赔款规定:电脑软盘,光盘按原价的2倍,挂图、投影片按每册的定价,自制投影片由制作者定价。(注:套装的软件遗失部分,归还剩下部分,按套价赔偿,不还剩下部分者,则按原价的双倍价钱赔偿)。借用的硬件设备要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必须按原价赔偿,价格以购买时发票或合同上价格为准,不计折旧。
十、在学期期末结束之前将对所用借出设备进行清点,逾期作丢失处理。
十一、硬件设备若属正常损坏(正确操作,原件衰老,使用超过期限等),经管理人员检查鉴定后,做好故障记录,可不予以赔偿。
十二、硬件设备若属非正常损坏(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赔偿修理费、原件费等处理。赔偿应经领导研究后执行,并做好记录,赔偿金交学校会计科。
十三、所有电教软、硬件设备应定时维护,最大限度延长使用寿命。
第6篇 华庄中学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庄华中学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电教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第7篇 南沙中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健全电教设备帐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帐一次。
2、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存放、定橱、定位有序,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3、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室专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况确需借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4、严禁任何人将电教设备用于接受、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播放淫秽录音、录象。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勤检查善保养,损坏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时修理或添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电教设备人员因管理人员随便玩弄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学活动而至损坏、损失,一律由管理人员照价赔偿,对于因对某些设备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而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能否修理等情况,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部分或全部。
8、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报损报废设备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亏损报废的设备要销帐,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9、加强设备存放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必须检查电源,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定期向学校领导及有关上级汇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状况,并根据教学的需要请求给予必要的添置或补充。
11、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第8篇 宁国中学高中部电教设备和教材的管理制度
电教设备、器材和教材,是学校开展电化教育的物质基础,是国有财产,必须管好用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为此制定下列制度:
一、做好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长远和近期的设备、器材和发展规划,避免盲目性,做到稳中有发展。
二、验收登记:购进的设备、器材,要经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造册,记帐入库。
三、保管保养:
1、分类登记、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2、存放要通风、防潮、防尘、防火、安全;
3、定期检查和保养:机械部分要定期加油,磁头定期清洗;各部件定期检查,防止松动和丢失;遇有故障要及时检修;贵重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主管人,不擅自拆卸。
4、保持设备、器材完好率达95%以上。
四、借、用规则:在管好的基础上,做到“手续严格、使用方便”。
1、电教设备为电教专用,不能挪作它用(指非教育教学活动),不能外借,也不可借故占用。
2、常规设备如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等,可由教师掌握使用。但教师一定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贵重设备如录音机、摄像机、电影放映机、微机、语音室等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技术人员管理使用,严禁无关人员随意使用,如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管理人、当事人责任,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赔偿和处分等。
4、工具、空白录音录像等应按规定,经负责人批准,办理领用、借用手续;并要定期核对清点。
5、要充分发挥设备效益,使用率要求达到70%以上。
五、教材管理:电教教材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各级机构都要十分重视教材的建设和管理。
1、教材编目:统一采用三级标号编目法,即种类、学科和序号组成,种类和学科均用汉语拼音前一或二个字母组成。
种类号:H表示幻灯片,L表示录音带,LX表示录像带,D表示电影片......
学科号:Y表示语文,Z表示政治......
序号:1、2、3......
例:LX-------Y--------15 即表示第15号语文录像带
↓ ↓ ↓
种类号 学科号 序号
按编目将所存教材编成卡片或编印成册。
2.教材存放:教材应单独分类存放,要做到干燥、通风、防尘防磁、防火。
3.教材使用:办理借用手续,限期归还。
第9篇 幼儿园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幼儿园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电教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易耗材料,做到财物相符。
4.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6.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电教设备出借制度:
1.各类设备器材一律不外借给个人。
2.贵重仪器、设备及材料原则上不出借。
3.向园内其他部门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园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园长批准。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本园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6.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7.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电教设备赔偿制度:
1.外单位借用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批准人负责追回赔偿款。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3.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4.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5.赔偿办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园长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电教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1.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做维修外,应交后勤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园长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及账册。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第10篇 莫厘中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厘莫中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现代化教育的专用设备,不得移作它用。
二、电教设备由电教管理员负责,协助教师开关,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乱动,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作违纪处分。
三、电教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清洁卫生、安放、开关及作好详细的使用记录。
四、投影机等设备安放要定位,及时关闭,盖好盖子,每日擦干净。
五、广播时刻保持开着,不准随意关闭。
六、学校对电教设备定期检查打分,分数作为评文明班级的参考分。
七、电教设备包括:投影机、语音座、背投电视机、投影幕、广播、网络线插座等。
第11篇 三中教室电教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
丰新三中教室电教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质量,特对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做出规定:
一、学校为各班级配置电视机等电教设备,是为班级开展教育教学所专用,任何人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拆卸另做他用。
二、班主任、班长是电教设备使用保管的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并负责电视机等设备的操作使用。其他人不准擅自操作。若出现故障责任人应立刻上报电教中心。
三、按规定使用。如有教育、教学需要,学校将另行通知。
四、彩色电视机、摄像头、管理终端、音箱等是贵重教学设备,各班级务必妥善保管使用;使用者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发现问题,须立即通知电教中心帮助解决。
五、如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除对班级通报批评外,由使用管理责任人及班级承担责任。
电教中心不定时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必追查到班及个人,严肃处理。
第12篇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