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一、编制目的
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六十九条亦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也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等。当发生事故后,为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实施。
三、制度内容
1、 基本原则与方针
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2、 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的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和内容;
2) 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工地外围的地理位置、居民、交通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3) 气象状况等。
3. 施工现场的临时医务室或保健医药设施及场外医疗机构:
1) 医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
2) 有哪些常用医药和抢救设施;
3) 附近医疗的情况介绍,位置、距离、联系电话等。
4. 工地现场内外的消防、救助设施及人员状况。介绍工地消防组成机构和组成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哪些消防、救助设施及其分布,消防通道等情况。
5. 施工消防平面布置图,画出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紧急通道,疏散路线等。
6、 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和影响
根据施工特点和任务,分析本工程可能发生较大的事故和发生位置、影响范围等。如列出工程中常见的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施工毗邻建筑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气体中毒事故、架体倒塌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掉物伤人事故、触电事故等;对于土方坍塌、气体中毒事故等应分析和预知其可能对周围的不利影响和严重程度。
7、 应急机构的组成、责任和分工
(1) 包括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组成,具体指挥机构组成可参考附表。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有关副经理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或小组(可设在安全科),日常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经理任总指挥,有关副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提醒注意的是:救援队伍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
(2) 职责:如写明指挥领导小组(部)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或项目“预案”的指定和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和实施救援行动;组织事故调查和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 分工:写明各机构组成的分工情况。如总指挥,组织指挥整个应急救援工作;安全负责人,负责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后勤负责人,负责应急人员、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8、 报警信号与通讯
写出各救援电话及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络电话或方式。消防报警:119,公安:110,医疗急救:120,嵩明县交通局: ,嵩明县安监局电话:0871-,嵩明县医院构电话:0871-,小龙项目部应急机构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
工地报警联系地址及注意事项:报警者有时由于紧张而无法把地址和事故状况说清楚,因此最好把工地的联系办法事先写明。如:**县**村**地附近或对面),如果工地确实是不易找到的,还应派人到主要路口接应。并应把以上的报警信号与通讯方式贴出办公室,方便紧急报警与联系。
9、 事故应急与救援
(1)写明应急程序: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 →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2)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可根据本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列表写出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现场救援措施等。
10、 救援有关规定和要求
要写明有关的纪律,救援训练、学习等各种制度和要求。
11、 有关常见事故的自救和急救常识
如人工呼吸的方法,火灾逃生常识和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第2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第3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第4篇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2.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六)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视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以求协助实施。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