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 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 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 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 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 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 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 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 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 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 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 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 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 会务工作及主持:
14、 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 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 会议秩序要求:
16、 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 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 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 其他说明
19、 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管理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8、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所有会议)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第3篇 某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1、 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 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 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 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 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 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8、 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 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 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 时间:周日晚7:00;
3、 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 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 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 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 迟到一次扣1分;
8、 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 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 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 部门内部会议
1、 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 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 迟到一次扣1分;
4、 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 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 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 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所有会议)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 迟到一次扣1分;
3、 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 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 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 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