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11
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
联合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原则及规定
(一)遵循原则
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会议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
4.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二)会议规定
党委会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议确定,党委书记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配合学校做好干部任免、考察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
4.涉及办学方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实行党组织研究前置,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
三、议事决策程序
议事决策程序主要包括会前调查研究、沟通酝酿、确定议题,会上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会后上报、传达决议等环节。
(一)会议议题
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报党委书记批准。议题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涉及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经酝酿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提出的议题要进行充分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方案,准备不充分的议题或临时动议,不予研究讨论。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会议审议
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议题的提出人报告情况或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主要领导最后发言。
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发表意见要明确具体,讨论时要围绕中心,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
对决策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讨论不成熟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提交审议。
(三)会议表决
党委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时,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同时讨论多个议题时,必须逐项表决。
(四)会议纪要
党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全面具体,建档保存。
四、落实和督办
经党委会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科室、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落实情况。
党委会会议决议在贯彻落实中如需变更或调整,应按党委会会议制度规定的程序提请党委会会议复议。
五、会议纪律
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党委委员,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
执行回避制度,党委会会议讨论、审议、表决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委员本人应主动回避。
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须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第2篇 社区党委会议制度范例
社区党委会议制度范本
为实现社区党委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提高议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党委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二、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三、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可邀请部分驻区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在本社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研究制定社区长远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本社区组织、公共服务、经济、文化、政治文明等实现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委其他重要问题。
第3篇 某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 ,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三、政工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第4篇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 ,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三、政工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第5篇 体育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体育技术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在学院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开
1.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般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2.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预先向党委书记请假。
3.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4.根据需要,经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批准,可请各总支、各系(部)和学院直属部门的党员负责同志列席讨论工作问题的会议,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二、议题确定
1.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确定。
2.党委委员、各党支部(总支)和办公室可直接向党委建议会议讨论的议题。
3.学院行政工作方面的议题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由院长提出。
4.凡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学院办公室要把有关情况特别是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搞清楚,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5.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充分做好准备,拿出初步意见;重要议题要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或文稿,经分管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审阅同意后,送学院办公室,必要时提前送各党委委员。
6.凡不属于党委会议事范围或虽属议事范围但未经调研、论证、准备的议题不议。
三、议事范围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体育局和教育厅的重要决定、重要指示,并形成实施意见。
2.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对学年重要工作做出部署和总结。
3.审议通过学院党委的重要决定、决议和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及报告,听取体校、各系、部党支部(总支)请示,讨论决定其请示的有关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就一个阶段内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全院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做出部署。
5.审议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推荐,讨论决定院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6.研究决定纪检、学生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就一个阶段内的有关工作做出部署。
7.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审议通过学院重要改革意见和规章制度,专业设置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方案,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财务年度预决算及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预算内大笔开支。
9.研究决定20万元及以上的重要基建项目。
10.研究党委书记提议的和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议事原则
党委会在议事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自觉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把中央的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与学院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倡求真务实,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3.坚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集体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4.要提高党委会议议事效率和质量。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精练、准确,明确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内容,并如实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发言的同志要开门见山,抓住要点,紧扣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5.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学院的重要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对重要突发事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或有关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6.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决定干部任免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如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会议再讨论。所讨论的干部中,如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委员应予回避。
7.列席会议人员对议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不参加表决。在其相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会议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带出。
8.每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整理出会议纪要,学院办公室分别通知有关系、部和处室。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确定存档或印发范围,未经书记或副书记同意,任何人不得翻阅。
9.对党委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漏。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发言,特别是不同意见,绝不能私下传播。
五、决议的执行
1.对党委会的决议,所有成员和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或情况发生了变化、执行有困难的,党委成员、党支部(党总支)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提出复议请求,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任何人无权改变。
2.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各党支部(党总支)和有关部门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委书记报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第6篇 z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 ,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三、政工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