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1、新进及在修设备必须经机电区设备防爆检查组严格按照电气防爆检查细则检查合格签发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记入防爆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组及使用单位凭煤安标志下发及领取设备,无煤安标志的设备严禁入井。
3、机电区负责对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复查,并检验煤安标志,合格后签发入井证,机运队凭煤安标志入井证安排入井。
4、设备组对新购置及检修的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不完好设备严禁入井。
5、完好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操作机构、防爆机构等按完好标准要求。
6、各生产区队领用设备时,应按完好标准进行严格复检,并在领用单上签字,入井后按质量完好标准使用,确保设备防爆性能。
第2篇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为强化防爆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检查验收管理
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由机电科(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凡是新购或调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作一般性(抽测主要指标)的防爆检查。
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限期处理。
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
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由机厂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
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
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
(二)井下设备安装管理:
1、机电科的防爆检查组,要配有专职的防爆检查人员,各井区也要设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和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管理制度。
(1)机电业务管理部门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领'。即经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的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不领。
(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制。即没有检修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附件不齐不入井安装。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安装,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井下电工严禁安装。
(3)承包或使用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制。即没有防爆检验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遗留的隐患不处理不收。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设备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经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才用钳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而算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即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充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电话等,安装完毕,需经机电业务管理部门(或井区)防爆检查人员验收,验收时要现场签发验收单移交承包使用单位;如验收时发现问题时,要限安装(单位)人员处理合格后再行验收。
5、机电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的要求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6、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新装电气设备进行整定。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整改。
7、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所在单位的当月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将视为不合格。
(三)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
(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
(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工区(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3篇 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后,机电科负责组织专职防爆检查员对新购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随机附带的各种文件、说明书、图纸、工具附件等,以及设备的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及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现场检查其防爆性能和网上验证。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方可入库,并登记在册,建立档案。
二、修复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根据设备的维修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维修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和防爆标准,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三、机电科和区队建立两级电气防爆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型号规格、制造厂家、使用单位、使用地点、防爆检查情况和完好情况、包机责任人等内容均要登记在册。
四、所有电气防爆设备入井时必须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员进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防爆检查合格证”应粘贴在开关盖内,机电管理部门留有存根;“入井许可证”由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开具,一式三联,机电管理部门、井口把钩工、使用区队各一份,凡无“两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入井。
五、严格电气设备入井二次检查制度。由井口把钩工负责,对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二次入井检查,无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不得入井。
六、严禁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无煤安标志的电气设备。严禁采购和禁止使用淘汰的设备,严禁采购非智能型低压防爆开关。
七、防爆电气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安装,安装合格后提请机电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验收,机电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接到验收申请后在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严禁带电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4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光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五、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通讯电话等,安装完毕,须经机电防爆检查人员验收,若发现问题,要责令安装人员限期处理,处理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
六、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内容有:设备名称、型号、负责人、安装时间、用途等,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七、各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运行。
八、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日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1次,发现失爆必须现场督促整改。
九、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严禁设备检修后出现失爆。
十、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爆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十一、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十二、处罚措施
1、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包机责任人200元/次。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字,无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禁止入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台。
3、防爆检查员定期组织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查,并有检查验收记录,发现1次无记录,罚防爆检查员100元/次。
第5篇 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3.1 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 2 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 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 )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 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 )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 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 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 ) 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 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 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 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 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第6篇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防爆设备入井、安装管理
1、防爆设备的使用场合:采区进风巷、总回风工程亿、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掘进头。
2、各使用防爆设备的单位,根据自己工作面的情况提出使用计划。报机电科审批后方可发放。
3、防爆设备统一由设备组管理,无防爆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入井。
4、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该种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
5、在安装防爆设备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安装外,还必须按《》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执行)》(即山西五十条)中有关条文规定进行安装,否则为失爆。
7、防爆面经磷化处理的防爆设备原则上不准入井安装。
二、防爆设备的验收
1、所有防爆电器设备在搬运过程中,要做到轻拿轻放,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和报废者要严肃处理。
2、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剩余的防爆电器设备及零部件必须全部出井交库,否则按丢失论处。
3、防爆开关要上架,三台及以上的电器设备及临时配电点要装设局部接地极,检漏继电器及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需装设合格的辅助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两台件以上的五小电器要上牌板悬挂,缆线每3米设置一电缆钩,缆线弧度不大于10%,否则不予验收。
4、任何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都必须按设计或有关通常规定执行,无机电科验收签字的机电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否则后果自负。
5、设备库应严格把关,严禁失爆设备入库、入井。
第7篇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总则
公司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机电科负责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发放及日常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二、入井
1、各部门设备必须由各队设备材料员进行领用,其他人员前来审批,专管人员有权拒绝。
2、各单位领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检查本台设备是否取得ma标志,并检查其防爆性能是否完好,如没有ma标志或不完好、失爆,则不得领用入井。
3、入井前,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再次对需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及资料核实,符合入井条件后,方可办理建账登记、入井许可证、防爆检查合格证、领用等手续,使用单位分别建立本单位使用设备台账。
4、复修设备入井时,需由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入井前完好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设备调拨、入井许可、防爆检查合格证、领用等手续。
5、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必须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入井许可证,领用人持有机电科开据的《防爆设备入井许可证》,到井口时交与把勾人员,否则设备一律不准下井。发现1台/次设备证标不齐入井的,对设备使用部门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机电队应加强井口把勾人员的管理,对设备证标不全及无机电科开据的“入井许可证”票的,拒绝入井。 “入井许可证”票由井口把勾人员保管备查。对无以执行以上规定入井的,对井口把勾人员罚款200元/次。
三、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运输时,必须妥善保护,避免受剧烈震动和冲击,上下山运输时必须轻移轻放,严禁翻滚,防爆面缝隙要涂防锈油,各进出线孔必须密封,高压配电箱解体运送时,必须用防水布盖好,以防淋水。
2、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2.1电气设备铭牌参数,是否与接入电压和使用机械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2 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2.3 设备内部有无损坏。
2.4防爆电器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或淋水,特别是在淋水较大的采掘区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有可靠的防淋水措施。
2.5设备应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碍设备运行和检修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规定的安装要求,保证台台上架。
2.6 两设备之间、设备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以便维护、修理。
2.7设备在接通电源前,必须有良好可靠的接地保护,接地保护装置安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发现一台无接地保护的设备,对责任部门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四、验收
1、防爆电器设备安装后,要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2、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要测量绝缘电阻。
3、安装后设备及电缆应悬挂标志牌,标明设备名称、地点及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电缆长度、截面。
4、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给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使用部门接收不合格的机电设备。
第8篇 某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地面修理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9篇 加油站设备防爆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第10篇 煤矿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范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时,必须经过机电管理部门检查和登记。(三)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登记、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 由机电队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和检修后的验收,入井前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铭牌及标志是否齐全。安全标志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产品上的“ma”标识应清晰完整,铭牌中应有安全标志编号。铭牌上所载信息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上所载信息一致,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标志编号等。值班电工负责井下在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 接地。设备上接地部位有清晰的接地标识、接线柱和引入装置。
3. 重要部位和外观。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使用相匹配的封堵件进行封堵,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破损等现象,隔爆面可打开的门或盖以及易磨损的隔爆面应完好、进行过防锈处理,无损伤或者锈蚀;隔爆间隙应符合标准。
4. 紧固件。紧固件应完整,不得缺失、松动。
5. 机械连锁。设备门或盖采用快开门结构时机械连锁应正常、可靠,门或盖打开后隔离开关不能合闸。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存在《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认定为失爆的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五)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经过防爆检查,确保防爆性能未被破坏,按新入井设备程序入井。
(六)机电管理部门应制定专门的井下防爆设备安装细则。
(七)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副矿长或经机电副矿长授权的专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1篇 煤气设备设施防爆膜更换检修制度
一 目的
为落实《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等相关煤气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在煤气设施防爆膜爆破应急抢修和更换煤气设施炉防爆膜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安全事故,确保检修过程中人员、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铬绿、铬酐煤气发生炉、煤气输送管道等煤气防爆膜的检查、制作、更换、应急救援。
三 煤气泄漏危险因素
煤气的危险因素有: 煤气泄漏,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煤气着火发生火灾;煤气爆炸造成物体坠落砸伤、煤气管网和储存设备设施损坏及其它二次伤害。 煤气防爆膜破损后煤气发生泄漏,极易造成中毒、着火或爆炸,泄漏煤气与空气形成混合性爆炸气体,此时如遇明火、电击、雷击、敲击、静电都能引起空间爆炸,爆炸会造成设备损坏、厂房倒塌、人员伤亡,同时伴随大量泄漏发生引发次生事故。
四 防爆膜更换检修作业条件和程序
检查、更换煤气炉和煤气管道防爆膜按《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和安全事项严格执行。煤气设施防爆膜检修更换,按以下两种情况分别执行。
(一)按计划正常检修更换
1检修前,煤气站站长必须按《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办理煤气站检修作业票,明确所检修更换防爆膜的地点、检修负责人、现场监护人,落实安全措施。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办理特殊作业证。
2更换煤气输送管道防爆膜必须可靠隔断煤气来源
(1)可靠隔断煤气的方法和装置有:
a停炉、停气;b隔断盲板(堵板);c组合式隔断装置。
(2)水封存在煤气系统因操作不当等因素压力骤然升高超压超过水封有效高度或缺水造成水封失效泄漏煤气的重大风险,可靠性差,不能作为隔断煤气的可靠装置,只能作为隔断煤气的辅助装置。
(3)普通闸阀、蝶阀存在关闭不严、密封面磨损、腐蚀、老化失效的可能,可靠性差,不是煤气隔断的可靠装置,只能作为隔断煤气的辅助装置。
(4)关闭阀或煤气水封与盲板的组合可作为煤气可靠的隔断装置。
3 检修和更换防爆膜,应尽可能停炉。停炉或可靠隔断煤气后,必须对煤气设备(设施)、管道内的煤气用蒸汽、氮气吹扫,并在更换作业前半小时进行取样化验,合格后按《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作业。
4防爆膜由煤气站统一制作、储存和管理。煤气炉建立防爆膜更换领用台帐,铬绿、铬酐冷热煤气炉、煤气管道防爆膜领用更换必须登记备案。
5煤气站必须按冷热煤气炉、煤气输送管道的口径尺寸,至少储备不低于两套防爆膜,以备正常和事故应急更换。
6防爆膜采用必须用退火状态厚度为0.3~0.5mm的工业纯软铝板制作,不得以铝合金、不锈钢、镀锌钢板等材质代替。
7防爆膜用退火工业纯软铝板采购后由工艺质量部进行检验合格入库后才允许使用。
8 防爆膜必须定期检查更换,更换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蚀性环境中的防爆膜必须每年定期检查更换。
9 对电捕焦、电捕轻等设备上的撑杆式防爆膜,必须定期检查保养,每周定期检查完好性,试验和加油润滑,防止撑杆锈蚀卡死失灵泄爆时不能开启或泄爆后不能自动闭合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10防爆膜制作后由技术设备部进行结构尺寸、外观检验。
11 生产车间、煤气站必须建立防爆膜检查管理台帐,对冷热煤气炉和煤气输送管道上的所有防爆膜位置(注明高度)、结构尺寸、数量、更换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12生产车间和煤气站必须每周、技术设备部每月、安全管理部每季度必须对所有防爆膜进行完好性检查,防止发生防爆膜腐蚀煤气泄漏,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事故应急检修更换
防爆膜非正常爆破可能会造成煤气泄漏、着火、中毒、爆炸等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必须按事故应急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排除险情,查明防爆膜爆破原因,更换防爆膜。
1 处理防爆膜爆破事故应遵循快发反应、及时处理、精密协作、科学救援;重大险情“先处理,后汇报”和“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基本原则,避免事故的扩大。
2 应急检修方案
(1)发现防爆膜爆破,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煤气站站长或车间主任并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煤气站站长或车间主任接到警报后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
(2)车间主任或煤气站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故事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煤气站站长、车间主任在现场可优先救援和控制险情避免事故扩大,险情得到控制后在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但绝不可隐瞒不报。
(3)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各救援快递到达现场开展救援。
(4)煤气站站长、车间主任接到防爆膜爆破报警后,立即给冷热煤气站、煤气燃烧器所有岗位人员发出险情警报,要求所有岗位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并佩戴好安全救援器材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个人防护。
(5)煤气站和燃烧器岗位人员接到险情警报后,快速联系沟通,煤气站岗位人员快速调整炉底鼓风、加压机等设备工艺参数,燃烧器岗位人员按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停止燃烧器;煤气站根据险情情况进入紧急停止供气、热备或停炉应急处置程序操作。
(6)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到达现场后,按应急救援预案给各小组下达应急救援任务指令。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按制定的救援方案、安全措施,积极地、科学地进行抢险救援。各救援组组长指挥抢险救援事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进展情况。
(7)抢险救援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煤气泄漏量、泄漏范围或着火、爆炸等事故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并做好警戒工作,停止在防爆膜爆破半径40米范围内的一切明火作业。疏散周围不参与救援的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8)各小组赶赴现场后,由总指挥统一协调指挥,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救援工作。
(9)精神不佳,身体不好,不懂煤气知识,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参加带煤气操作。
3 按应急救援机制排除和控制引起事故进一步扩大的险情后,转入正常检修更换程序。
4 检修中或检修后补办检修作业票和特殊作业票备案。补办检修作业票和特殊作业票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否则按违章论处。
5 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时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 煤气站及时补全应急事故中更换的防爆膜。
五 防爆膜换安全注意事项
(一) 检修前安全事项
1 防爆膜检修更换要严格执行《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2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3煤气大面积泄漏时,应立即设立警戒范围,所有人员依据“逆风(煤气)撤离的原则,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防止中毒人员扩大。
4进入作业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严禁穿带钉的鞋和化纤服装进入作业区, 严禁穿钉子鞋,携带火种、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5进入煤气设备区域作业,应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小于24ppm,佩带防毒用具,同时应有专人监护。
6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应符合gb8958中氧气含量大于等于19.5%(体积)的要求。
7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8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9 在煤气区域内易燃易爆场合使用的电机、开关、照明都必须是采用防爆装置。
10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照明灯严禁使用碘钨灯,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具,照明灯电压不得高于12伏。
11检修前应对号断开设备电源,对应在开头处挂上“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安全标识牌。一般应设二级断电保护(按钮、空开)。控距较远时应设三级断电保护,并有专人监护,没有本设备现场检修负责人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启动该设备。
12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4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5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6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清理干净。
17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8高血压、冠心病、肺气肿、严重贫血的病人以及精神状态不佳的人员不得从事煤气设备的检修作业。
(二) 检修中安全事项
1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大风、雷雨等不利作业的天气条件下尽可能避免检修作业。
4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5在煤气区域工作,必须两人以上,一旦发生煤气泄漏,要立即站到上风侧进行监视处理。
6在停运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在动火位置同时用两台测爆仪检测合格后才可动火。
7 禁止电焊机零线接在煤气设施的接地线上,防止处容易产生电火花,使其引燃设备内的焦油、粉尘而发生着火事故或爆炸事故。
8煤气设备动火原则及要求
(1)在采取特别可靠安全措施条件下,可在内部有煤气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动火时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不小于200pa,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实时不间断监测压力变化情况,若压力异常波动必须立即停止动火并迅速采取安全措施。带煤气动火作业只准使用电焊,不得使用气焊气割。
(2)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要求
a.用可燃性气体测定仪检测合格,并经取空气样分析,其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中的含氧量
b.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对清出的管道沉积物,要采取防自燃措施,及时清运出现场。
c. 对煤气设备进行蒸汽或者惰性气体吹扫,吹扫气体管道不能与煤气管道长期联通,用完后立即断开,防止煤气倒窜造成中毒。
d. 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10在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许可时间:
a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b co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d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11煤气区域作业必须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
12 热备的煤气炉严禁打开探火孔探火。煤气炉热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否则应停炉。
(三)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 因检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4检修完工后,车间主任或付主任、煤气站站长对所有检修项目进行检查,主要看有无遗漏的项目、各种工具及辅助设施是否清理拆除、各个部位是否安全可靠。
5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并签字备案。
六 防爆膜更换验收要求
1检修结束后,监护人监督所有参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由检修第一责任人(煤气站长)报主管厂长、安全管理部验收确认能否恢复生产,煤气站长接到恢复生产指令后,方可进入正常生产。
2煤气设备或管道停送煤气都必须进行气体置换,这是停送煤气安全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安全措施。
3煤气设备防爆膜等零部件检修更换投运后,由于热胀冷缩的物理变化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形泄漏,受热后再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确不泄漏安全运行。
七 考核细则
1煤气设备检修时不按规定执行作业票审批手续,私自进行作业者,煤气站站长处罚500元、作业人员处罚500元,煤气站管理人员处罚100元。
2 煤气检修作业严格按照作业票上安全控制措施执行,发现一次不执行者,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处罚200元。
3 发生防爆膜爆破等紧急险情后,若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没有检查到位及时发现和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排除避免事故扩大的正确措施,造成一般事故的,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加重处罚,予500至1000元罚款;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加重处罚,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违反本制度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触犯刑法者,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相关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外部必须张贴有本矿防爆设备检查组发给的合格证,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井口管理人员严格检查把关,否则按违章从严处理。
二、防爆设备安装要求
1、防爆设备安装地点要通风良好、环境干燥,避开顶板淋水。
2、防爆设备安装安全距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3、开关应竖直安放,倾角不得超过16度。
4、所安防爆设备必须完好,不得有失爆现象。
5、防爆设备要台台上架。
三、防爆设备验收制度
1、对本矿机修厂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由防爆检查员对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登记入帐,对达到防爆性能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发给防爆合格证,方可使用。
2、对外委检修后的防爆设备由防爆检查员按标准检查,登记入帐,达到要求的发给防爆合格证,否则退回原检修单位重新修理。
3、对新领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进行检查, 登记入账,合格者签发入井合格证,否则退库处理。
4、对使用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防爆检查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通知单,限期整改。
5、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有防爆检查人员鉴定, 确认经修复达不到隔爆要求的单独存放,由设备管理人员做好报废审批工作。
四、防爆设备使用管理
1、机电科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成立防爆专业检查组。防爆专业检查组的职责是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是《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电气设备(含修理后)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3、严禁任何单位私自购置、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4、凡上级部门和机电科检查出失爆,责任单位必须当场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时间,复验时发现仍未整改,加倍处罚。
5、机电科所聘请的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检查。
6、各生产单位现场修理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本单位兼职防爆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兼职防爆检查员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其工作。
8、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如有更换,应立即汇报机电科防爆组,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对专兼职防爆检查员培训一次。
10、本规定执行情况,每季度机电科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年评比一次,对防爆设备管理、维护好的单位,由机电科出具证明,请矿领导审批后,给予适当奖励。
11、机电科防爆专业检查组应认真检查,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否则,经调查事实确凿,将严肃处理,并给予检举人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