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仪器维修室管理制度范本
仪器维修室管理制度
1、维修室内严禁烟火。
2、维修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各类仪表摆放整齐,分类管理。
3、各类仪表维修校正完毕后,要作好记录。
4、维修校正的仪表要由专人保管、发放,并建立登记制度。
5、使用中的便携仪应由专业人员每隔10天用标准气体进行校正,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
6、便携仪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对仪器的零点精度何报警点进行检查何调整,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便携仪工作电压低于2.3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8、便携仪充电应在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何h2s等有害气体处。
9、光瓦及断电仪的维修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
10、仪表因发放回收不即使造成的,由维修室负责赔偿。
11、凡因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仪表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
12、光瓦、便携仪及风速表的仪表半年必须到局计量处进行强检修校正一次,并有合格证及标校记录。
第2篇 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1、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台帐、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等。
2、所有安全仪器、仪表的领退必须做到有记录可查,确保完好。
3、安全仪器、仪表使用时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要爱护仪器、仪表,熟悉仪器、仪表的构造、性能及测量范围,掌握其用途、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特点、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以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延长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
4、安全仪器、仪表使用交回后,发放工应及时将仪器、仪表擦拭干净,各部件应保持连接牢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应平稳、柔和。
5、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维修。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水平的人员进行,应配备所需用的一切工具。工作间应保持清洁、明亮、干燥,无粉尘飞扬。操作地点要有合适的工作台。
6、仪器、仪表的拆装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7、各种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工作原则上谁使用谁保养。严格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易生锈的零部件要涂抹专用防锈油。传动部分要保持绝对润滑。便携仪、瓦斯机、自救器的保养工作由修理室和发放室承担。
8、瓦斯探头在使用期间,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效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每天清扫瓦斯探头隔爆罩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9、电源箱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升井进行检修,保证完好率100%,安全检测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
10、自救器、瓦斯机实行统一发放、修理、保管,每天检查瓦斯机外观及内部气路、电路、光路是否正常,保证完好率100%,每7天必须对瓦斯机进行气密效正。
11、长期存放的仪器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救器应远离热源,不要与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同放一室,应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干燥、整洁的库房中,并设专人管理。
12、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效正,强检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要求送交国家指定的质检单位进行校验,送检工作须提前一个月与矿安全环保部联系,由安全环保部送检或委托送检。
13、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14、故意损坏仪器仪表者加倍罚款,不懂得仪器仪表性能擅自使用而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3篇 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1、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台帐、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等。
2、所有安全仪器、仪表的领退必须做到有记录可查,确保完好。
3、安全仪器、仪表使用时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要爱护仪器、仪表,熟悉仪器、仪表的构造、性能及测量范围,掌握其用途、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特点、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以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延长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
4、安全仪器、仪表使用交回后,发放工应及时将仪器、仪表擦拭干净,各部件应保持连接牢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应平稳、柔和。
5、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维修。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水平的人员进行,应配备所需用的一切工具。工作间应保持清洁、明亮、干燥,无粉尘飞扬。操作地点要有合适的工作台。
6、仪器、仪表的拆装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7、各种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工作原则上谁使用谁保养。严格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易生锈的零部件要涂抹专用防锈油。传动部分要保持绝对润滑。便携仪、瓦斯机、自救器的保养工作由修理室和发放室承担。
8、瓦斯探头在使用期间,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效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每天清扫瓦斯探头隔爆罩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9、电源箱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升井进行检修,保证完好率100%,安全检测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
10、自救器、瓦斯机实行统一发放、修理、保管,每天检查瓦斯机外观及内部气路、电路、光路是否正常,保证完好率100%,每7天必须对瓦斯机进行气密效正。
11、长期存放的仪器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救器应远离热源,不要与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同放一室,应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干燥、整洁的库房中,并设专人管理。
12、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效正,强检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要求送交国家指定的质检单位进行校验,送检工作须提前一个月与矿安全环保部联系,由安全环保部送检或委托送检。
13、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14、故意损坏仪器仪表者加倍罚款,不懂得仪器仪表性能擅自使用而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4篇 消毒供应室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1. 各类仪器应设专人操作和维护.工作人员未经科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2. 所有机器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使用.
3. 仪器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做好日常工作维修与保养.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管理者,严禁擅自动机拆修.
4. 对贵重,大型仪器如高压蒸汽灭菌器,低温灭菌器,半自动及全自动清洗装置等,应每半年申报进行检修一次.建立仪器维修保养登记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证.
第5篇 仪器维修管理制度
仪器维修管理制度
1、为避免仪器因错误操作出现损坏,在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标准操作规程,使用时应登记,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报告该仪器管理人员,并协助查明原因,详细记录。仪器程式故障可参照产品说明书由该仪器管理人员自行解决。
2、仪器故障在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自行解决时,应进行报修。报修仪器应经室主任及本部门主管同意,填写仪器检修单报本院仪修室。大型精密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和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拆修。
3、仪器修复后,应督促维修人员应在仪器维修记录本和检修单上详细填写检修情况,更换的零配件、修理费等事项。验收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在检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4、各类维修记录资料应及时整理存档,妥善保存,作为该仪器设备档案的一部分。
第6篇 安全监控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1、便携式瓦检仪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充电、收发。
2、使用班组使用后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瓦检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3、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样气和空气样调校一次。
4、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检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数据。
5、瓦检员每人配备一台光干涉甲烷检测仪,由个人保管,并每天对井下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6、安全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时,由项目部统一送维修点修理,非专业的使用个人不得随意拆开修理。
第7篇 瓦斯检查仪器、仪表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管理制度
公司有关领导、采掘队干、班组长、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及技术员入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井下流动电钳工,在回风巷工作的绞车司机和信号工,煤仓口皮带(或煤溜)司机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仪器配备工作由安全科负责,使用单位负责提供需配备仪器人员名单,安全科审查后由发放单位按名单配备仪器。
各使用单位新增人员,工种变动或调离人员由本单位及时报安全科,安全科负责变更配备名单。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仪器发放室、维修室、保管仓库要不受高温、腐蚀性气体的影响。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实行固定班发放,集中进行充电、放电,并要建立领发台帐。
使用人员持专用牌领取使用,班后按时交还,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瓦斯浓度的有关规定和仪器使用的基本知识。
佩戴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下井后,不许随意关闭开关,按规定带在身上的人员必须佩戴在身,不许挂在别处或装入口袋,要做到机随人走。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仪器有异常现象时,下班后要向仪器发放人员反映故障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不能乱扔乱放,以免损坏丢失,若丢失、损坏要酌情或照价赔偿。
所有应佩戴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下井不佩戴或不使用按违章论处。
安全科每月对便携式瓦检仪的校正、发放、维修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数量(帐、卡、物相符)完好性及存在问题。
光学瓦斯检定仪的管理制度
巡回瓦斯检查员、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人固定配备一台光学瓦检仪,专人使用;公司领导、生产业务科室的科长、技术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备用的光学瓦检仪。
公司设立光学瓦检仪保管发放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
保管室的仪器必须按编号对号入座,摆放整齐。
发放人员在收发仪器时必须详细检查仪器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当事人提出并要签字。
发放人员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仪器完好合格,外观整洁。
专职维修人员要及时填写仪器日检查记录和仪器维修台帐。负责仪器的日常维修,中小及大修的选送工作。
发放室必须建立仪器保管、使用、报废和维修台帐。
所有领取仪器的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爱护仪器,防止碰撞振动,严禁随意将仪器放在工作场所,严禁拆卸仪器、损坏丢失仪器按价赔偿。
使用人员下井前应仔细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严禁将不完好的仪器带入井下,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和安全科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仪器抽查管理制度
通风科每月对在用仪器使用、维修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10%,每季度组织一次大抽查,对应用和备用的仪器全面检查一次。
通风科要不定期对管理发放人员岗位标准化操作进行抽检。
第8篇 小学教学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坝北小学教学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一、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要自觉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维护,努力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年限,提高完好率。
二、仪器存放要科学,要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烘烤、通电、上油、擦洗、凉晒、密封等保养维护工作,保证仪器性能良好。每次用完仪器,应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后方可放回原位存放。
三、对有故障的仪器,要及时修理并要将故障现象及原因,维修方法,检验结果等记录存档。自己不能修的要及时送专业部门维修,不耽误教学使用。
四、拆修精密仪器设备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乱拆乱装仪器设备,违者追究其责任,赔偿损失。
第9篇 仪器仪表日常维修制度
1、所有维修人员必须经过集团公司矿山安全计量站的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工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维修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便携仪的结构、原理、性能,维修操作熟练。
3、所维修的仪器仪表必须严把质量关,保证台台合格。
4、仪器维修完毕,工具、电器易燃物要清理干净,存放保管好。
5、工作期间严格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10篇 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对照执行。
二、管理体制
矿建立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运输部、通灭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负责人,机运、通灭系统各队队长、技术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矿机运部。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由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全面的对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指示不准,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安全设施损坏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更换,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指示准确,动作灵敏,很好地发挥其在设备运转中的监控保护作用。
2.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周期检定、校验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精度,耐压等要求。
3. 负责对不执行仪器、仪表、器材各项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队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日常检查维修
1.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检查,发现有仪表指示不准确,外观破损,安全设施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人员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仪器、仪表、器材入库、使用前必须经矿计量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按《煤矿安全标志》要求,必须有煤安标志。
4.对报废的不能修复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要及时交回物资供应部,不能和新仪器、仪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器材由维修单位负责检验,维修车间负责维修更换。
6.对《规程》、《标准》要求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器材使用单位必须按期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上级部门进行鉴定、更换。
7.负责指示类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工作,对指示不准确的坚持立即更换原则。
8.落实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保护装置的实验整定工作,实验周期必须执行《规程》、《标准》要求,并记录清楚。
注:仪器:瓦斯检查仪、瓦斯自动报警仪、经纬仪、矿压检测仪器。
仪表:压力表、负压表、温度表、高压验电仪、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
器材:安全阀、释压阀、灭火器、高压绝缘手套、胶靴、消防器材
第11篇 核医学科仪器管理、操作、保养、维修制度
1.建立科室仪器设备账册,专人负责,做到账物相符。
2.每台仪器均有操作规程,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新来、实习以及进修人员在未掌握使用方法前不得独立操作仪器。贵重仪器专人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工作。
3.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说明书、线路图、故障及维修记录)。
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设备科、维修人员或生产厂家,尽快修理。
4.做好“五防”(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工作。
6.每日清洁仪器外壳,工作结束后,及时盖上机罩,机壳不得有浮尘。
7.每三个月清除机内积尘一次,做到定期保养。
8.在非空调室内,高温季节开机时间不得过长,如工作需要,应采取散热措施,必要时可停机散热后再继续使用。
9.检查结束后,必须认真搞好室内整洁工作。
10. 未经科室批准,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11有计划的做好仪器更新工作。
第12篇 仪器维修保养与损坏赔偿制度
一、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经常维修,加强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
二、做好防尘、防腐、防锈、防虫、防霉、防压、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所有药品要防潮、防挥发、防变质,使之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者,要按价赔偿。一般到会计室交款后,凭单具注销,以实物赔偿者不记帐。
五、不听劝阻随意玩弄仪器损坏者,除赔偿外,还要上报酌情处理。
六、学生实验时,凡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一律按第一条赔偿。
七、实验人员因过失损坏仪器,要报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