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器材检查制度
1、对安全设备、器材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头把关,机电设备检查由机电专业负责,安全器材检查由安全专业负责。
2、新购、租赁、借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方可使用。
3、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论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不得使用。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合格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使用。
5、阴燃皮带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每条阻燃皮带没纵向每隔10米有一个字体高度不小于20毫米的永久标志,即“三证一标志”。阻燃电缆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阻燃电缆检验和出厂量合格证的方可下井使用。
6、设备安装完毕,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7、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电专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机电技术管理规定》,采取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月验收采掘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85%,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高压供电设备完好率100%,采区供电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5%,电缆吊挂合格率95%,否则每降1%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8、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否则由于检查不力致使设备停运,按每停运1小时600元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矿有关规定处罚。
9、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10、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井下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进行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超期使用,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11、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第2篇 设备润滑系统检查制度
检查的要点和程序即用目视、听觉和手摸等简单的方法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时既要检查局部也要注意设备整体。在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对妨碍润滑设备继续工作的应作应急处理;对其他的则应仔细观察并记录,到定期维护时予以解决。润滑设备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应在泵的起动前后和停车前的时刻检查,这时检查最容易发现问题。在起动时润滑设备的操作必须十分注意,特别在冬天的寒冷地区等低温状态起动和长期停车后起动更要密切注意。
(1)起动前的检查
1)根据油位指示计检查油箱油量。经常从加油口检查油位指示计是否指示有误差。液面要保持在上限记号附近。
2)从油温计检查油箱的油温。如采用nl50汽轮机油或相当的油,其油温在10℃以下时,须注意泵的起动,起动后要空载运转20min以上。在0℃以下运转操作则是危险的。
3)从温度计了解室温。即油箱油温较高管路温度仍要接近室温。所以在冬季温度转低时,要注意泵的起动。
4)停车时,压力表的指针是否在0mpa处, 观察其是否失常。
5)溢流阀的调定压力在0mpa时,起动后的泵的负载很小,处于卸荷状态;小型设备除温度外,还要注意溢流阀的调定压力,然后进行起动。
(2)起动后的检查
1)在点动中,从泵的声音变化和压力表压力的稍稍上升来判断泵的流量。泵在无流量状态下运转l min以上就有咬死的危险。
2)操作溢流阀,使压力升降几次,证明动作可靠、压力可调,然后调至所需的压力。
3)操作上述2)项时,检查泵的噪声是否随压力变化而变化,有不正常的声音。如有“格利、格利”的连续声音,则说明在吸入管侧或在传动轴处吸入空气。如高压时噪声大,则应检查吸入滤网、截止阀等的阻力。
4)检查吸油滤网,在泵起动后是否有堵塞情况,可根据泵的噪声来判断。
5)根据在线滤油器的指示表了解其阻力或堵塞情况,在泵起动通油时最有效果,同时弄清指示表的动作情况。
(3)运动中和停车时的检查
用较简单的检查,了解清楚泵和控制阀的磨损情况、外漏、内部泄漏的变化、油温上升等情况。检查的要点如下:
1)目测检查油箱内油中气泡、变色(白浊、变黑)等情况。如发现油面上有较多气泡或白浊的情况,须研究其原因。
2)用温度计测定油温及用手摸油箱侧面,确定油温是否正常(通常在60℃以下)。
3)打开压力表开关,检查高压下的针摆。振动大的情况和缓慢的情况届异常。正常状态的针摆应在0.3mpa以内。
4)根据听觉判断泵的情况,噪声大、针摆大、油温又过高,可能是泵发生磨损。
5)检查油箱侧面、油位指示针、侧盖等是否漏油。
6)检查泵轴、连接等处的漏油情况。高温、高压时最易发生漏油。
7)根据听觉和压力表检查溢流阀的声音大小和振动情况。
8)观察管路各处(法兰、接头、卡套)及阀的漏油情况,或用手摸检查;保持管路下部清洁,以使通过简单观察即能发现漏油。漏油一般在高温高压下最易发现。
9)检查管路、阀的振动情况,检查安装螺栓是否松动。
(4)点检制
点检制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是利用人的感观和仪器、工具按照事先确定的技术标准,对设备定人、定点、定标准、定方法、定周期进行检查的一种管理方法。使用该方法能够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和隐患,掌握设备的初期故障信息,可及时采取措施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点检制从20世纪80年代宝钢开始引进应用。
第3篇 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工作制度
1.设备定期检修是在日常维护的基础上进行,根据设备定期检修规定,在设备安装地点检查、检测个别易损件,调整组合件,清洗油污,更换油脂,添加润滑油等。
2.设备需要检修时,班组要提前申报检修计划,根据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的准备工作,包括检修工具和材料。
3.检修后的技术参数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检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验收人、时间、地点等,并存档。
4.设备到期因故不能检修或可以不检修的,应由各班组提出书面理由,经队领导同意认可后,可免于检修。
5.严格执行健康档案的各项制度和定期维修制度。
第4篇 焦化分厂设备、电气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电气管理,减小设备、电气故障,使设备、电气能正常进行,确保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电气主管、设备主管、钳工工段长、钳工班长、电工班长、区域
工段长
二、检查时间
每周五定区域检查,遇特殊情况顺延。
三、检查内容
设备运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完好率,设备润滑情况、设
备卫生等。
四、对所检查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进行通报。
五、由电气主管、设备主管督促车间对所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没有整改的问题按厂级考核细则处罚。
第5篇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保持公司内所使用及备用的安全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及时维护、维修或更换不符合公司安全要求的设备实施,消除公司内不安全因素,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公司内设备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设施设备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专职安全负责人
成员:各公司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各公司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二、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公司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包括特种设备;
2、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应急设备;
3、公司的各类防护设施、防护装置;
4、各类供电、用电设施;
5、消防设施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项工程开工之前和结束之后对所有工程建设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每月上旬对供电用电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备、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之后即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公司的楼梯、护栏、门窗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公司供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电器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情况,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3、公司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安全可靠。
4、在建工程建设所需机械设备的使用、存放和维修保养等情况。
5、公司安全应急设施,应急器材是否齐备,并状况良好。
6、在建工程“四口”、“五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安全网、覆盖布等保护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各安全生产标志标牌、宣传栏 等是否齐全。
6、防火、防盗设施有无损坏与失效。
7、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五、问题反馈及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委会须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整改,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对于公司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寻求解决方案。安委会对整改情况须进行检查验收。
六、检查资料的保存:
检查记载必须详实,检查人员和主管领导需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安委会存档。
2023年1月8日
第6篇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在用特种设备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以上各项日常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7篇 物业设备设施检查管理制度
1、每季度(或每月),工程部经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填写《季度/月度设备设施检查记录》。
2、每天(或每周),由设备专业主管人员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管理处主任汇报;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设备日检记录。
3、设备责任人必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每天对设备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
第8篇 机电设备完好检查制度
1、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进行不定期的设备完好检查。
2、进行设备完好检查时,必须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使用单位必须参加,无故不到者,按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3、设备完好检查按部颁“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和省煤管局关于机电完好补充规定30条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和更改标准。
4、检查完毕,使用单位要当场核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
5、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要台台完好,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0%,其它固定设备要达到90%,失爆率为0。
6、机电科每月最少进行一次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三份“四率”报表(机电科留一份,设备管理员一份,送县煤炭局生产科一份)。
第9篇 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矿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抓好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工作。
1、设备的维修、及入库验收、存放
(1)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修复加工的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并达完好标准,经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准入库。出厂设备必须喷漆,进行防腐处理。喷漆时不得将设备铭牌喷住,并用红漆将设备编号单独描出,否则机电项目部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证不予签字,矿产项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费。具体防腐色标为:电机:绿色、灰色;溜子电机:黄色、桔红色;开关:灰色、绿色;真空开关:黄色;喷浆机:黄色、绿色;扒装机:灰色、桔黄色;电瓶车:黄色;调度绞车:绿色;水泵:灰色;双风机开关:蓝色;高压设备(1140v):桔黄色;无具体规定的其它设备一律为灰色,发现1台次不合格罚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经理20元。
(2)机电修配公司必须配备设备质检员,对设备的维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出厂设备必须带有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无质量合格证不支付修理费。
(3)设备入库(下井)前由机电修配公司进行接火试验,填写设备移交验收单,并由机电修配厂维修人员(或质检员)、设备管理人员双方签字,否则对机电修配公司经理和维修人员各罚款10元/台.件。
(4)检修出厂的设备在投入使用72小时之内,非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落实责任。必要时安排机电修配公司派人现场修复。如属维修责任对机电修配公司扣除维修费并罚款100元, 如属运输或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对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
(5)设备库内的设备必须分类码放整齐,注明型号、编号。并保持清洁、卫生,否则,罚机电副总、分管副主任及责任人5元/台件。
(6)井下常用机电设备,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必须修复加工一定的备用数量入库,某种设备无备用时,机电项目部要根据设备待修情况及时下达设备修复通知,机电修配公司根据通知要求按规定日期修复、准备好设备,每拖一天对机电修配公司经理罚款10元/台。
(7)机电修配公司修复的设备严禁多台拼装,确无修复价值需报废时,机电修配公司书面汇报机电科,由机电科提出报废申请,报矿分管副总、机电科、经考科、综合办、财务科批准方可作报废处理。发现任意拼装设备造成设备无法修复,按设备原值对机电修配公司罚款。
(8)对外加工、维修成套设备需利用矿属设备、部件时,必须经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以上部门同意后, 发现机电修配公司乱拆乱用并私自发放,负责追回矿属设备并追究责任。
(9) 电瓶车的修复出厂,不带电瓶,但必须配齐插销、照明灯、换向手把、调速手把、换向帽和电瓶固定销。各单位电瓶车升井时,必须交齐以上配件。对井下上井的电瓶由机电修配公司修复,不作为电瓶车配套出厂,由使用单位单独领取,自己配液、充电。
2、设备的领用、发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验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装,根据矿生产平衡安排,各安装单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种设备的需用计划报机电科,机电科根据申请计划安排落实、办理所需设备的有关租赁事项和手续。
(2) 各单位日常使用设备的领用,由使用设备单位电工持料单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租赁手续后领取,修理单位无权直接发放,未办手续私自从机电修配公司或机械加工公司领走设备,对机电修配公司或机械加工公司和领用单位分别罚款200元。
(3) 急用设备若在下班期间领用,需由调度室安排经机电科值班人员同意, 但过后1天之内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组补办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
(4) 各单位领用设备时,领用人员必须如实说明、说清所用设备的使用地点、用途、规格型号等,否则不予发放。若设备下井后临时改变使用地点,可事后向机电科设备组说明情况,以便重新落账。凡发现胡编乱造,实际使用地点与申请使用地点不符者,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并联责领用人20元。
(5) 设备下井前,领用单位对所领取设备应进行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维修及完好标准后方可下井,存在问题或领用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正当要求,机电科设备组督促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及时予以处理,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时按要求给予处理,对责任单位经理罚款50元。
(6) 机电设备下井前,必须做通电试验,发现问题由修理单位进行无偿处理,否则下井后出现问题,修理单位和管理单位概不负责。修理单位有提供通电试验的义务和责任。
(7) 电气设备无防爆合格证不得下井,防爆检查工作由机电科防爆检查员主持进行,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防爆电器设备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凡发现无证设备下井,罚设备管理员10元/台。 (8) 机械设备在井上进行试运转时,使用单位必须检查零部件的齐全完好程度,设备领取出库以后,造成的缺件、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再与运输工区交接,由运输工区负责装车下井,双方签定交接单,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运输工区承担。
(9)新设备的领用,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手续,由机电科编号建账,其它单位无权直接领用,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元。
(10)新进设备下井使用前,必须由机电科指导机电修配公司、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注油。对未使用过的设备必须由单位机电技术人员组织编制规程,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进行试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设备的使用、维护、现场交接及运输
(1) 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养好机电设备,严格正规操作。机电科要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发现有不合理使用、违章操作等现象有权制止,制止不听对责任人罚款10元。
(2) 各单位使用的电器设备不得倒装及拆卸使用,确属运输或更换困难的须经机电科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 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及备用设备必须上台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则每发现一台次对使用单位分管区长罚款20元。
(4) 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对起不到备用作用的设备每发现一台罚机电分管区长和电工班长各20元,各备用开关、电机喇叭咀必须封堵挡板,以防受潮。
(5) 各单位不经机电科同意不得私自从其它单位或其它地点或本单位不同采区、不同掘进迎头转用设备。特殊、急用情况下,可向机电科说明情况并及时办理转账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6) 单位之间正在使用的设备进行交接。须根据矿或机电科的统一安排,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机电科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 一方不到,对其区长罚20元,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移交单位处理 (或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移交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处理完存在的问题,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单位有权不予接收。交接双方必须在三天之内到机电科共同办理转帐手续,由机电科填写交接验收单,否则设备仍由移交单位负责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机电设备上井时,由使用单位将设备可靠的进行稳固封车后交给运输工区,经运输工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提运,否则造成设备在井巷内损坏按第2(2)条处罚运输工区。
(8) 凡属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或大型精密设备,有可能造成颠覆的设备,由运输工区和使用单位必须编写带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提运,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按第2(2)条处罚运输工区和使用单位。
(9) 各单位需用设备装车后,由运输工区运至使用地点,不得在中途乱卸乱放,每发现一台件中途乱卸乱放,对运输工区罚款20元/台。
(10) 大型、精密设备的上、下井,由运输工区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并派专人跟车运送,否则造成的损坏由运输工区承担。
(11) 修理单位在修复设备的同时,应对设备同体的运载装置进行检查,改进修理,由于运载装置出现问题导致损坏设备,按设备原值处罚修理单位。
(12) 使用设备的单位,应对设备同体的运载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检查不周损坏设备要对使用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罚款。
(13) 对应改造运载装置的设备,没有进行改造以前严禁下井,使用单位强行下井造成设备的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并按原值进行罚款。
4、新增设备的验收
(1) 新增设备进矿,必须由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拆箱验收,其它人员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图纸资料,否则给予50元罚款,并将相关物件按时交回。
(2) 以机电科设备组为主,按装箱单和说明书逐一清点,并负责登记、编号、建帐,收管图纸、资料交机电科资料室存档。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机电科及定货单位负责向厂家办理调换或修复等事宜。
(4) 验收后暂不安装使用的设备要入库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丢失、锈蚀损坏等。
5、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 设备的更新改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充分发挥年度维简资金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生产需要,由综合办、机电科统一编制年度计划,报上级批准后执行。使设备逐年更新,并逐步达到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
(2) 设备的报废,每年在更新设备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分期将一些老旧、杂乱、低效高耗的设备淘汰报废,努力提高设备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级规定,由机电科、财务科编制年度报废申请报告后,向矿分管领导汇报,签署意见上报,经上级批复后报废。
6、设备的日常维修规定
(1)建立设备维修包机制,明确包机范围和职责。
(2)按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计划地做好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
(3)按照设备日历化检修制度,每天按包机范围,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4)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立卡,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和保养以及回收修旧利用工作,保证设备维修供给。
(5)按照设备技术测定和探伤管理规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和主要部件的探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由矿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为设备维修提供科学依据。
(6)认真编制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设备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并将措施传达落实到每一位维修施工人员,抓好现场落实工作,确保维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7)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理论,不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素质,为设备维修奠定坚实基础。
(8)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检查。
(9)加强对提升系统和供电系统等主要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统各种保护、提升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和罐道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供电系统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0)为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各职能部门应加强现场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对现场设备、器材隐患进行排查,及时组织整改处理,将现场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1)机电专业要建立安全设备维修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严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级和各类维修人员的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范围,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设备维修各项制度和工作组织严密、条理清楚、运行规范。
(12)机电专业要建立维修质量考核制度。将设备维修质量纳入机电专项竞赛活动考核、先进评比、奖金分配等活动中,按季度、年度进行考核兑现,切实保证设备维修按期、按质完成。
考核:
(1)机电专业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维修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维修质量考核制度。各工区建立日历化检修制和设备维修包机制,明确检修内容、包机范围和职责。缺一项对工区罚款100元,联责机电运输科分管科长和有关工区区长各20元。
(2)对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立卡,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和保养以及回收修旧利用工作,保证设备维修供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按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计划地做好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按照设备日常维护制度,每天按包机范围,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元。
(5)按照设备技术测定和探伤管理规定的周期,机电运输科应做好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和主要部件的探伤工作,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6)及时编制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措施传达落实到每一位维修施工人员,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签字,不传达学习、签字或代签,对工区技术员罚款50元。现场不落实按停止作业追究责任。
(7)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检查,坚决消灭设备失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9)做好提升系统各种保护、提升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和罐道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供电系统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处理,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有关责任人各罚款20元。
(10)机电专业要加强现场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将现场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机电运输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10篇 美居市场消防设备设施的测试检查制度
美居中心消防设备设施的测试、检查制度
1、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消防系统的检测及消防设施的清洁维保。
2、消防中心人员必须按照消防系统检测、清洁维保的计划,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系统正常。
3、每次检测的结果都应详细做好记录,并认真填写'消防设备设施测试结果登记表',以书面形式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
4、检测完后如有问题,要填写'消防整改通知单',通知工程部解决,解决完毕,消防中心人员负责进行复查。
5、楼层消防设施(消火栓、报警器、烟感、喷淋头、消防广播、正压送风口等)由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每天巡查,并在'消防中心巡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如有问题立即报工程部解决。
6、每月中旬消防中心在进行安全例检时,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的清洁工作。
第11篇 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 出车前应对车辆的各个部分进行细致的检查,是否有在行车中不安全的隐患出现,如仪表、灯光、轮胎气压等等。
二、 运输部司机的工作岗位是运输部指定其驾驶的车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窜岗。
三、 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全套厂服,即厂服上衣、厂服裤子穿着齐全。、
四、 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检查车辆相关手续,做好行车“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如调度分配出车时发现设备有故障、车容或车内不整洁者,进行警告
五、 驾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出现备品、备件、随车工具和货物丢失或损坏,司机有责任按价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
六、 停车时,必须熄火。
七、 汽车修理工配备工具由专人记录,由汽修工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按工具原价赔偿。
八、 司机每天上、下班时必须在运输部楼前,在当班调度的领导下做好交接工作,必须检查好车辆的各种情况,如发现车辆有刮、碰、油箱锁损坏、失效、油箱上有明显油污等现象需及时汇报当班调度。如未汇报,经运输部领导及检查人员发现对其当班司机按运输部管理
第12篇 防爆设备检查入井安装验收使用制度
1、凡是从机电科领取的防爆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在入井之前,必须由设备管理员、井区机电段进行检查试验。凡是未经检查试验的防爆设备任何人不得强制下井,确保入井三关。
2、检查驸验收合格,交接手续办清后,方可入井。
3、设备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线工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装使用前,必须由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装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触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设备从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单位要认真对设备运转作好记录,并按验收交接情况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