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使用制度范本
1.设备使用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必须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2.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设备实行包机制,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3.固定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做到“三懂”(懂设备构造、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5.各设备使用单位不得将设备拆套使用,凡特殊情况需拆套时,报请机电科,经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拆套使用,并限期补上。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机电科,如隐瞒事故,擅自拆套设备,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2篇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第3篇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无论是购置的或是赠送的或统配的均要登记入帐。
二、对电教设备的记帐,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件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一物一卡,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使用人对固定资产负完全责任,部门管理员负管理责任。
四、由于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电教设备丢失、损坏的,管理人负赔偿责任。
五、要有资产存放地点的分布账。
六、对部分共同使用的资产,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
七、学校资产,外单位借用,必须有校长批准,且办理有关手续。
八、每学期末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并及时登记账簿。
第4篇 矿用设备设施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 矿用设备、设施、器材使用管理
1、矿需要购置设备器材时,由使用单位填报购置申请审批表,报矿分管职能部门(生产设备机电器材为机电科,通防器材为通防科,支护材料为生产科)审核选型后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并经矿主要领导签批后由供应科组织使用单位、机电科或审计科共同签订采购合同。
2、设备器材选型应在矿分管领导主持下进行,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节能化,选定的设备应是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的、三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有煤安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的。
3、所有生产用设备(器材)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器材)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4、贯彻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包机制,日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检修制度。
5、防爆设备(器材)入井必须遵守入井许可证制度。
6、对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机电科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科组织安装、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7、有关职能科室分别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检查奖惩条例,定期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告单,监督整改,保证在用设备、器材,保持完好状态。
第2条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检测、检查
1、购置设备(器材)到货后由审计科质检组牵头组织供应、机电科(通防科、生产科)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验收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标准进行,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严肃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2、验收后将全部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机电科资料室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技术资料复印2份,原件交矿档案室存档,复印件1份交机电科资料室,1份交使用单位)
3、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对三环链、主要钢丝绳、皮带、电缆及通防仪器、支护、器材委托具有国家主管机关认证检测中心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大型设备系统改造、安装,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条 设备、器材使用中的检验
1、设备(器材)使用中的检验由分管职能科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实施计划,注明检验标准、周期、方法,指定取得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
2、由职能科室对所管理的设备(器材)按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派技术员参加现场测试或送检。检验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建议,报矿领导协调解决,要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的性能达到生产要求。
3、由职能科室对所管理的设备(器材)的检验报告存档管理。复印若干份供其它单位借阅存档。
第4条 矿用设备(器材)的维护、更新和报废
(一)维护
1、机电科是矿生产设备(器材)日常修理的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使用范围内的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小修。
3、设备的中修和大修一般由矿机厂承担,机厂无力承担修理的设备,由机厂写出书面报告交机电科核实并签字盖章,上报分管设备领导批准,经主要领导同意,由机电科、审计科联合办理外委修理。
4、机电科负责每年年初,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设备年度大修理计划。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监督实施。
5、主提升、运输系统每天保证2小时的检修维护时间,采掘设备每天要保证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
6、每月月底为固定停产检修日(特殊情况除外)。每月20日由机电科组织各设备使用单位召开检修预备会议,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和生产情况认真编制停产检修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任务书并监督实施。
7、设备检修完毕,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二)更新、报废
1、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由机电科负责按照国家颁布的设备更新目录和规定的更新时间组织编制,经矿分管领导审批,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机电科组织实施。
2、由矿分管设备领导组织机电科、财务科、审计科等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凡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公司分管设备领导审批。
②凡未提完折旧确需提前报废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③凡提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提前报废时,可按①项办理,其余值摊入成本。
④综采设备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过国家有关规定的,并提完折旧者,亦可申请报废。
⑤矿用器材性能达不到生产要求,维修改造费用超过原值50%或社会上推出新型替代产品性能显著提高的,可申请报废,采购新型器材。
3、待报废设备(器材)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4、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矿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写出报告,上报县国资局批准后办理报废冲账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应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5篇 机械设备使用修理制度
一、总则
1.1、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是保证设备正常的技术性能和延长使用期限的有效措施;是安全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设备效率的有效途径,为了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特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1.2、本制度规定了设备使用的通用标准,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结构、性能、用途和设备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3、设备的使用除应认真执行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油水管理等有关制度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廵回检查制,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
二、设备使用(操作)岗位责任制:
2.1、设备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管理制度。
2.1.1、单人单机一班作业施工场所的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制。
2.1.2、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实行机组长责任管理制。
2.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设备管理和生产管理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设备的技术标准和生产工艺规程执行,做到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目的。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修理制度(4)
2.3、认真执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十字”作业方针进行设备操作和使用,及时对设备及附件进行维修和保养,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施工生产。
2.4、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按廵回检查点(项)进行检查,做到安全运转,资料填写齐全,交接班记录以及其它应填写的记录齐全、准确、及时。
2.5、坚持做好岗位练兵工作,真正“四懂、三会”进一步提高对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操作水平。
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三、设备交接班制度:
3.1、设备操作人员接班时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观察、了解设备的使用状况,查看设备的油、水、电、工具、备件等情况。
3.2、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并中实填写好设备的运转记录。交、接班人员按设备廵回检查要求,采取用听、看、问、查的方法逐部位交接,并在运转记录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3.3、设备应在运转状况下交接,如处于处理事故或保状态时,应祥细交接。
3.4、设备交接的六交、六不接: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修理制度(5)
3.4.1六交:
3.4.1.1、交任务。
3.4.1.2、交质量要求和技术措施。
3.4.1.3、交设备运转情况。
3.4.1.4、交设备安全生产措施。
3.4.1.5、交设备专用工具、附件的完好情况。
3.4.1.6、交设备运转记录及有关资料。
3.4.2、六不接:
3.4.2.1、工作任务不清楚接。
3.4.2.2、质量要求和技术措施不明不接。
3.4.2.3、设备保养不好不接。
3.4.2.4、交设备专用工具、附件有损坏不接。
3.4.2.5、安全措施不妥当,设备不清洁,有故障未排除彻底不接。
3.4.2.6、各种记录、资料不齐全不接。
3.5、设备交接过程中,出现与以上内容不符的情况时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处理,特殊情况由设备操作管理班组责任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决定解决。
四、设备廵回检查制度:
4.1、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廵回检点、部位,查廵回检查周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廵回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查设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修理制度(6)
点、部位、时间进行严格的检查。
4.2、检查分类:
4. 2.1、从检查周期可分为日检查和定期检查。
4.2.2、从技术上可分为性能检查和精度检查。
4.2.3、从检查手段上可分为外观检查和专用工具、仪器设备检查。
4.3、检查内容:
4.3.1、检查设备是否过热、松旷、连接部位是否牢固、震动是否超标,根据情况应及时排除。
4.3.2、按规定检要介质、温度、容量、压力和温升是否正常,根据情况应及时调整。
4.3.3、检查监视仪表灵活,自控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及时校验。
4.3.4、检查设备零部件有无过度磨损及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认真处理。
4.4、检查出的问题,操作者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设备操作管理班组责任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4.5、应认真填写设备检查记录,真实反映设备故障情况,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反映设备故障情况,查证设备故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修理制度(7)
五、设备操作规程:
5.1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及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设备的结构、使用性能、特点制具体的操作规程。
5.2、设备操作人员都必须掌握操作规程,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5.3、操作规程应由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审定颁发。
5.4、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指导、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六、附则:
6.1、新投入使用或大修出厂的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有关规定进行磨合。
6.2、地切专用设备禁止进行与其设备无关的作业。
6.3、成套设备不得拆开使用。
第6篇 通防区材料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通防区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必须建立档案,至少保留二年以上。
2、材料、设备、器材的领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无正当手续,不得乱发。
3、材料、设备、器材损坏必须按时上报,属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超过使用年限的及时回收、更换。无故不上交的按等价进行处罚。
5、鼓励职工积极修旧利废,对表现好的同志,区给予奖励。
6、对易损物件,实行以旧换新。
7、对出矿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8、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出现偷盗现象。
第7篇 一般机械相具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①机械操作工束紧袖口,如有必辨要挽入帽内。
②机械、动力机械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置严密、牢固的防护装置。
③施工现场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保护接零或接地,并相应等级的漏电保护器。
④工作前必须认真细致地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⑤实行一机一闸,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上锁。
⑥经常维修和保养,不得带病动转或超负载动转。
第8篇 荣发物业园区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物业园区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及设备由保安部消防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其设施设备器材统一定位,合理布置。
二、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均为公司及小区应急时使用,在未经得管理处经理同意之下,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三、配备的消防器材由保安部消防中心专人管理,每月要定期对小区及中心会所、停车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将器材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保安部主管,以便领导及时了解器材、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严格作好器材进出的登记情况,如有外单位或部门借用的消防器材,必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借用,并注明器材的归还时间和其它事项,如有丢失或损坏,借用部门和个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五、员工要爱惜器材,在训练中,应熟练掌握器材的正确操作方法,防止不当操作而导致器材和设备的损坏。
第9篇 金清中学教学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制度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并采用计算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闻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需提前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工作,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仪器。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的管理:只准实验教学和科技活动用药。领用药品需先填写“消耗凭证”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还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宇。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
第10篇 z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
第二条 公司所购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右上方统一粘贴相应标识,所有员工均应自觉爱护、正确使用并保管;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所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登记,协同财务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第四条 各部专人负责各设备的管理工作,直接使用人(责任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有变更或增加配置情况,相关管理人须及时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作变动登记并安排转移、购买事宜;
第五条 办公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的维修或损坏,各管理人须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六条 办公设备若因人为原因发生损坏或丢失,直接使用人(责任)人应及时上报,作情况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第11篇 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1) 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 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 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 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 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 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 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12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以及高处作业吊篮、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第二条淮阴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淮阴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违法使用未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条监督部门受理登记时,应对使用单位提交的下列相关资料复核:
1、《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一式两份;
2、经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核同意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方案;
3、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4、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印章)1份;
5、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租单位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的合格证明;
6、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安装单位安装结束后的自检合格证明;
7、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使用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组织各方验收的合格证明;
9、使用、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资料经复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于申请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同时发放《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牌》;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申请之日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第六条登记编号按省的要求,采用统一编码格式。登记编号由六组字母和数字构成:地区代号、起重机代号、机种代号、登记日期、登记序号、产权属性代号。
第七条淮阴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于每季度末将本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汇总表》报送淮安市建设局安全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