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一、重要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测试。各种试验均按国家有关标准,并记录在案。
二、采掘电气设备一律由机修车间进行检修,设备库验收,并记录登卡。
三、对于大型固定设备,如高压开关柜、启动设备、电缆等由机电科每年或使用前进行一次检测。
四、对安全保护性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两次试验,一般可在春秋两季进行。
第2篇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3篇 某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地面修理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4篇 燃气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
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第5篇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第6篇 x酒店工程部电气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酒店工程部电气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1.在电气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时,根据不同的安全程度,可以分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要求:
①根据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②高空作业至少有两人一起工作;
③工作前应严格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并有文字成立备记。
2.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措施:断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这些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没有值班人员时,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且须戴绝缘手套及穿绝缘靴。
①断电:禁止在没有明显断开点(只断开断路器)的设备上工作。
②验电: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格且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在检查验电器本身和施工设备是否有电压时,都须戴绝缘手套。
③装设接地线:目的为防止突然来电。装设地线的装拆程序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则只允许拆使用接地开关接地。
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围栏: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凡属高压用电设备上都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应在进入高压区上处设有'变电重地无关人员免进!'等标志。在工作点四周安设带有指示牌的围栏。
第7篇 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第8篇 某饭店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 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 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第9篇 电气设备远红外热成像扫描制度
公司电气设备远红外热成像扫描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及时发现设备不正常发热、充油设备缺油等异常运行情况,充分利用科技产品对生产工作的积极作用,做到设备过热缺陷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实施细则
各风厂筛选出具备红外检测条件的设备,对所有具备红外检测条件的电气设备建立远红外检测档案(见附表一),并按实际情况制订出红外检测周期和计划,由公司审核并批准后严格实施。 电气设备红外检测周期应遵照dl/t 664-1999《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相关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对全部设备每半年检测一次,对老化或存在原始缺陷的设备应适当缩短检测周期。 新建、扩改建或大小修的电气设备在带负荷后的一个月内(但最早不得少于24h)应进行一次红外检测和诊断。
对于扫描发现温升异常而暂时不能停电处理的部位,按实际情况缩短检测周期,加强监视,并及早安排停电检修。 对具备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测的设备或部位应尽量使用热像仪检测,如果红外热像仪无法检测,应使用红外点温仪进行检测。 对发现的异常设备,应马上汇报给公司主管经理,由生产技术部会同设备所辖班组的班长、技术员、公司主管经理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填写红外检测缺陷记录表(见附表二)。
对于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由于系统原因不能及时停电处理的缺陷应马上向公司主管经理、生产技术部汇报。 电气设备红外扫描档案和红外检测缺陷记录表由各风厂检修班组技术员(不具备检修班组的风厂暂时由风厂厂长或风厂专工负责)填写,班组内微机存档,并随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给生产技术部并存档。 每年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集一次红外扫描总结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整改计划。
第三章 附 则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电气设备红外扫描档案格式 变电设备远红外线热成像检测记录簿 检测范围检测时间检测单位异常发热点范围内最高温度 ℃ 环境温度 ℃ 记录人附表二: 红外检测缺陷记录表 风厂: 序号 设备 名称缺陷部位表面温度(℃)环境温度(℃)相对温差(℃)负荷电流(a)额定电 流(a)缺陷性质热图号仪器检测人检测 时间
第10篇 电气设备防火,安全制度与规定
一、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合格,发给正式电工本;
二、 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
三、 电气设备和线路和准超负荷使用;
四、 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有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五、 电线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做管或金属套加以隔绝。在任何部位新增设的线路,如不做金属管时,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六、 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以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库房内,照明线路应用金属套管,并采取防爆型灯具。电闸箱,开关要装在库外。
第11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在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缺陷统计分析管理。
2、术语和定义
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电气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电气设备提供科学依据。
3 、管理职责
3.1 检修班长负责对检修班所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3.2 分场技术员负责收集整理设备运行参数和缺陷、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统计分析报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对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生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在缺陷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缺陷内容、处理过程、遗留问题等;
4.2 对可预防的缺陷,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并汇报班长,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实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设备缺陷的发生。
4.3 每月把各负责人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处理情况等汇总,提供给班长,以便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4分场负责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现场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
4.5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对未按本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考核。
5、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2篇 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电气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2、临时用电必须得到分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的清扫、检修必须按中心《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程进行安装。
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试验,试验无效禁止使用。
6、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拉合闸顺序操作电气设备。更换熔丝、熔管必须在上口断开电源后进行。
7、安全用具的使用保管以及高压安全用具的试验,必须按北京市供电局《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8、机械设备安全负责人应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机械设备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9、值班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巡视或进行不停机的故障判断时,只允许进行机械设备外部的检查,听音或手摸,但不允许触及机械的旋转部分,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10、机械设备发生较严重的突发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停止动力机运转,尽可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1、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起重设备做预防性的保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