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行政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行政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员工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员工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及休息制度
销售部每周六天工作日,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时间由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另外,在中午休息时间须安排值班人员)。
2、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1时以内,每次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三次记旷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早退三次记旷工一次。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销售经理,并在康复上班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销售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1天,超期请假须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销售经理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2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3、考勤管理
(1)、销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现场销售主管如实记录,于次月2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行政、财务部。
(2)、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未填写工作交接单,处以100元/次处罚。
(3)、外出前必须填写外出事由登记表,未填写者以旷工处理。
4、着装要求:现场人员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三)、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
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离开岗位,要向主管或销售经理报告。
2、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接待区喝水、吃东西、吸烟。
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5、不得在客户视线范围内化妆。
6、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7、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不允许着装不齐,衣衫不整上岗。
10、不得在销售资料上乱涂乱画。
11、不允许使用客户专用纸杯。
12、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3、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间的关系。
14、不允许销售人员做私单,替客户炒房,从中谋取利益;
15、严禁使用公话拔打信息台或私人长途电话;
16、杜绝和客户争吵现象;
违规处罚
1、违反上述第1-11条者,处以20元/次罚款处罚;三次以上处以50元/次罚款处罚;
2、违反上述第12条者,停岗一天,并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违反、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罚;
3、违反上述第13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4、违反上述第14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5、违反上述第15条者,除赔付相应话费外,另处该话费2倍的罚款。
6、违反上述第16条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罚;
(四)、离职人员管理
1、由于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7日向销售经理递交辞职申请,经销售经理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销售部辞职申请表,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由销售经理及公司行政人员核实确认。由财务部核实离职人员的考勤、工资、佣金、欠款及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
3、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辞职工作交接单,将己认购客户、意向客户名单移交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离职人员建议将客户分配给在职销售人员。由主管填写离职人员客户移交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报销售经理批准。
4、离职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计提相应佣金。剩余部份的工作由移交接收人完成并计提该部份佣金。若离职人员在离职后由于客户原因发生退房,则佣金将被扣除。
第2篇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薪资发放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薪资发放制度
(一)、基本工资发放
基本工资根据公司财务规定按期发放。
(二)、销售佣金提成发放
(1)佣金提成计算方式
销售员个人佣金提成=个人项目销售总产值×佣金计算系数-项目个人销售总产值×佣金计算系数×个人所得税缴纳系数
(三)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1、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⑴、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全款到帐后,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⑵、按揭贷款购房的,签定贷款合同后,并支付完首付款后,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⑶、分期付款购房的,首期款全款到帐后,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2、退、换房佣金结算原则
⑴、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
⑵、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佣金提成发放时间
佣金提成发放时间为:项目销售完成的当月底由公司统一发放。
4、佣金提成及暂留保证金发放原则
①、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7天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提成。
②、销售主管、销售人员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开发商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予以除名的,销售佣金提成不予发放。
③、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则佣金提成不予发放。
④、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因公司行为而被辞退的,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提成。
⑤、公司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实现的销售不予提成。
⑥、公司指定客户实现的销售原则上不予提成。
(四)、销售现场行政人员奖励办法
行政人员以签订正式的成交合同为标准,每办理完毕一份合同,奖励20元,按月发放10元,余下的10元作为保证金,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销售冠军奖励办法
对于月度销售冠军,按当月个人销售总产值的0.1‰给予奖励。以现金的形式一并全额发放。
第3篇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激励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销售激励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项目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在短期内迅速完成项目销售的工作目标,特拟订如下销售薪资制度:
1、基本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为:
一般销售员:800-1200元/月(按项目实际与销售员工龄定)
销售主管:1800-2500元/月(按项目实际与销售主管工龄定)
2、佣金提成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销售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佣金提成标准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整个项目计),即:
完成销售1-50套,佣金提成按1‰计算;
完成销售50-100套,佣金提成按1.2‰计算;
完成销售100套以上,佣金提成按1.5‰计算;
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的销售提成标准另订:
(以上为销售主推期的佣金提成办法,销售后期(尾盘)、商业用房、停车位的佣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3、实行月销售目标管理制
项目部根据销售进度,制定每月销售目标计划,将销售目标计划分解到每一个销售人员,每一个销售人员每月最低销售底线为项目部制定的销售目标计划。
4、优秀员工奖励
为了严格执行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销售员进行奖励。
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完成项目部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或为当月销售冠军;
2、在销售经理组织的员工个人测评中达到优秀的员工;
3、无客户投诉;
4、无工作失误;
5、有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6、无违反工作制度的。
奖励办法:现金150元。
第4篇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考核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人员考核制度
(一)、上岗考核
1、新进销售人员必须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职销售人员在新开项目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阶段性考核中合格人员继续上岗,不合格者待岗;
(二)、在职考核
1、为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奖优罚劣,实行业绩考核与非业绩考核两种方式,其中以业绩考核为主,非业绩考核为辅。
2、非业绩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有工作纪律、工作态度、精神风貌、仪容仪表、行为规范、客户投诉等内容,实行百分制,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具体考核表由主管制定),此考核等级将作为优秀员工评定和奖励重要依据。
3、业绩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的考核依据。
4、连续二个月业绩与非业绩考核都为最差者,可由销售经理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予以辞退。
5、连续两次阶段性考核中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考核组织
考核由销售经理组织考核。
第5篇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签约监审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签约监审制度
为了规范和保证和约签定过程中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杜绝因为和约签定中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特制定本签约监审制度。
(一)、认购书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
(2)、成交单价是否书写正确;
(3)、销售房屋面积是否书写正确;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其他约定是否恰当合理。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认购书填写完成,销售人员自查→报现场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次由现场销售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1)、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销售人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业务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2)、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销售人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3)、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
(二)、合同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正本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监审内容
①、房号是否书写正确,确保房号的'唯一性,排他性',房号填写按照认购书房填写的房号;
②、合同单价是否书写正确,参照认购书填写;
③、套内面积单价是否折算正确,折算公式为:总房价款/套内面积
④、合同房屋面积、公摊面积,依照产权监理报告;
⑤、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⑥、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⑦、交房日期是否正确;
⑧、维修基金是否计算正确;
⑨、销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是否正确;
⑩、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书写正确;
11、施工单位是否书写正确;
12、客户联系方式:最少两个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必须是能够收到信件的地址。
(2)、其他监审内容
①、补充协议是否正确签定;
②、补充条款中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③、甲乙双方是否签字盖章;
④、《购房借款协议书》是否有客户手印(右手拇指);
⑤、和约书份数是否正确;
⑥、客户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填写。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所有和约填写完成,销售人员自查→报现场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再次交现场销售经理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其余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①、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销售人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②、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销售人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③、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