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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教育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1-28 18:06:02 查看人数:93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第1篇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使支部党员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在思想和政治上同公司党政保持一致,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2、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做到:自觉参加党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的帮助。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3、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教育。

二、党员管理

1、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2、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就应当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员有*的自由,党员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6、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坚持对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2篇 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制度范文

1、继续对预备党员惊醒党的基本知识的、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宗旨、党规、党法的教育,使其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党现阶段的总任务的理解,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

2、预备党员从批准之日起,即将他们便如一个党的支部,组织预备党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种活动,使预备党员在党组织生活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时时处处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加强预备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分配给一定的政治、生产工作任务等,锻炼他们工作能力。培养他们的党性观念,在工作中进一步考察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品质和觉悟。

4、建立预备党员考核档案。

5、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发现预备党员及家庭成员政治历史不清楚的情况,要审查清楚,预备党员有向党组织隐瞒事实真相的,除调查清楚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预备党员所在支部(党支部)要在预备期内对其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要抓好考核、考试结果,作为变转正的重要内容。

6、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要每季度要研究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组织党内外组织度对其进行一次评论,并做出鉴定,要督促预备党员按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预备党员的表现。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审核,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决定,上报党委组织部后,组织员要严肃认真的进行考察上报党委,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第3篇 第二中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

1、党员教育的任务

(1)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党。

(2)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充实党员。

(3)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

2、党员管理的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

(2)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3)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4)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5)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基本原则

1、党员教育的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2)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教育实效。

(3)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4)坚持加强教育同改进管理、严肃党纪相结合。

(5)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2、党员管理的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3)坚持制度规范的原则。

(4)坚持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

1、党员教育的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保持清正廉洁。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2、党员管理的内容

(1)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

(4)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在专门时间进行党的活动,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教育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出其党员组织关系。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临时外出,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开具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支部查验,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五、主要方法

1、党员教育的方法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

(3)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党员。

(4)开展实践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2、党员管理的方法

(1)坚持“三会一课”活动。

(2)抓好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坚持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4)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5)组织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6)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7)开展党员谈心活动。

(8)实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

第4篇 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制度

(一)、党员学习活动制度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乡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活动内容: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党的知识和上级党委布置的学习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安排的工作。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镇党委学习。每月一次,参加对象为党委成员和全镇中层干部。学习内容、时间及组织工作由党委书记安排。

2、党员干部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为主,根据需要由乡党委副书记安排。

3、每年年初由镇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其形式以授课、讲座为主,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位干部职工要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中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交流。

第5篇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一、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心;突出加强形势教育,增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紧迫感;突出加强能力教育,增强党员搞好工作、为民办事的本领;突出加强反*育,增强党员崇尚科学、抵制*的意识。

二、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大会交流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静态”和“动态”学习培训方式。

三、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学习制度,使学习培训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

四、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成果运用制度,将党员干部的岗位安排、职务提拔与学习培训成果紧密结合,促进广大党员参与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员队伍。

六、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并安排具体学习培训内容。

第6篇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一)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点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受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二)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工)委按规定登记发放,作为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刷,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刷。《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党(工)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党(工)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五)《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工作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组织报告

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

三、党组织对外出的党员要进行行前教育

有外出党员的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针对外出党员的不同情况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内容一般应包括:

(1)要求党员外出后要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

(2)要求党员在外出期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地区)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要求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在外出所在单位的思想、工作情况。

(4)要求党员外出返回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流动党员要主动与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党员外出应根据就近、方便和有利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则,主动与所到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联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后不能以任何借口隐蔽自己的党员身份,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若所到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联系,也可以与其所在地(街道、社区或乡镇、村)的党组织联系。如与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联系遇到困难,可与当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联系。

五、党员外出期间要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外出期间,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按期过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要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二要遵守当地法规和所去单位的规章制度,诚实劳动,合法致富,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要通过书面汇报、邮件、电话、email等多种方式,与原所在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情况。

四要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敢于抵制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在履行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等方面走在群众的前头。

六、流动党员参加选举问题

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流动党员,应在转入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开具党员证明信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他们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都应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行使表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出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七、流动党员中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如预备期满,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这类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党组织要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其他途径,认真了解和考察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应负责地介绍有关情况。

美术系党总支

第7篇 矿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2,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教育;

②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③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⑤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⑥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3,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①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业余党校'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

②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

③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

④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二,党员管理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委、党支部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基本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会、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要求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2、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汇报内容主要有执行党委决议和完成党组织给予任务情况;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好人好事,不良倾向和群众呼声;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4、民主评议制度.党员的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定期对党员评定的一项制度,它把教育管理,考核,监督融为一体,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学校党委安排,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全面的教育.

5、交纳党费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不可以少交,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党,各党支部每月按时收齐党费后,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

6、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及它原因,变换工作单位,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开会,学习等,只需要持学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

7、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1)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半年向党委通报一次;

(2)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建设,定期参加党员示范岗活动,一年自我评估一次;

(3)对于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党支部负责向党委反馈,一年一次.

(4)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较差的在职党员,党支部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

第8篇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为进一步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七条学习制度。

一、要把学习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做到“两个坚持”,既要坚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坚持搞好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领会,贯彻落实,确保成效。

二、建立学习考勤登记薄,保证赏学习参与率达到100%,每次集中学习的考勤必须由党员本人签字,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落实党员到位情况。因公务不能参加学习的,要由本人向其所属单位或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请假。

三、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确保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总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四、保证人手一本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能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

五、各单位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做好学习情况记录,由专人负责,及时记录,对每次集中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六、对因请假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无帮不参加集中学习或参加集中学习时间达不到标准要求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七、对流动党员或出差时间较长的党员,要及时邮寄学习计划和资料,采取网上检查或邮寄笔记等形式,促其抓好学习。

学习制度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制定,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落实,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第9篇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四项制度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四项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把握“四个一”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五个坚持”的指导原则,切实加强对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整个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特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领导责任制度

1、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中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把本地区、本单位党员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上来。

2、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3、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认真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以“双重”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发挥领导和表率“双重”作用。做到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带头接受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和查找突出问题,带头开展谈心和交心,带头开展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履行好党员义务和行使好党员权利。

5、把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量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对教育活动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率达不到2/3的,要进行“补课”,其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党委进行检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补课”后,群众满意率仍达不到2/3的,对主要负责人要采取组织措施。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1、市、县(市、区)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分工,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

2、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党组织理清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在三个阶段15个环节中都要参与指导,帮助深入剖析,找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3、指导联系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4、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新机制,努力形成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5、指导联系点紧紧围绕实践“****”、推进“两个率先”、促进盐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模范作用,加快三个文明建设步伐,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督查制度

1、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向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派出督导组,各县(市、区)也要向所属部门和单位派出督导组;在第二批和第三批开展时,向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派出巡回检查组,各地各部门向所属地方和单位也要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所去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

2、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个阶段15个环节,都要到所去部门和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把中央、省、市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3、总结和推广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经验,注重用典型指导工作。

4、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向市、县(市、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和反映情况。

5、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每个阶段都要对群众满意度进行督查测评,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对检查验收中群众满意度达不到2/3的,要追究督导组的连带责任。

6、要对所去地方和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督查总结。

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学习动员阶段,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要求,通过自己排、群众提、服务对象评、社会各界议、上级领导和督导组点等多种方式,排查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

2、积极发动群众评议。在分析评议阶段,党组织要将评议排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发动群众参与评议,确保查找突出问题准确、认识问题清楚、剖析根源深刻。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在整改提高阶段,对制定的整改措施,主动征求服务对象和群众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主动向服务对象和群众公开。检验整改效果,主动交给群众评价。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2/3的,必须及时进行“补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 县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员教育联系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是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的议事机构。县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吸收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县委组织部为县联系会议牵头单位。

第二条 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员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县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

3、听取全县党员教育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研究全县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的意见。

5、研究部署每五年一次的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第三条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本部门在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1、县纪委。牵头负责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宣传党风党纪、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评选表彰勤政廉政党员典型。负责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网络建设。组织编写党风廉政教育材料。

2、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以及重大题材、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提出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的意见。

3、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基层党员轮训工作、基层党员党课教育工作以及先进典型采访宣传等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管理和评比表彰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基层党校教材编写等工作。

4、县委党校。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对科级领导干部和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及村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负责对全县在职党员干部进行不脱产继续教育。对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 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一般由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交换意见,沟通信息,统一认识,研究工作。联系会议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召集。

第五条 联系会议的议题,应在每次会议前的一个月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拿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联系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事项,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联系会议上予以通报,或通过其它形式予以反馈。

第七条 联系会议日常工作由县委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各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科室为联系会议联络科室。

第11篇 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制定机关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工作由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具体落实。

二、教育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败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用方面典型教育,起到警示作用;开展实践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第12篇 邮政局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邮政局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群众监督评价,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镜子”和“尺子”。为了畅通群众监督评价渠道,切实体现服务群众和让群众满意的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省局党组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吸收群众参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意听取群众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信息渠道畅通、监督有力、评价客观、深化活动、促进邮政工作的生动局面。

二、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省局党组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积极吸收非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真正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职工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紧紧依靠职工群众,真心开门纳谏。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本着言者无罪、闻者无罪、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态度,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向社会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要采取“六种方式”即: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深入基层面对面交谈、聘请群众监督员等,每个阶段在以上范围内征求意见的次数均不得少于2次。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两个真心实意”,即:不仅要主动深入到职工中真心实意地征求意见,诚恳地接受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而且要引导职工打消思想顾虑,开诚布公地帮助查找问题,真心实意地反映情况。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归类整理,及时反馈给党委和党员个人,作为党委和党员个人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的重要依据。

四、充分发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职代会代表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反思,深挖思想根源,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及时向职代会代表和职工公布,在充分接纳职代会代表和职工意见进一步充分完善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并在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认真贯彻执行办事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职工通报教育活动进展情况。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敏感问题,及时以职工便于了解的方式公开。要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每个阶段,都要通过召开大会,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直接听取党员及职工评议、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在职工中随机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党委及支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认真听取职工评价。对满意度必须达到85%以上,党员的满意度必须达到90%以上。对测评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逐一查漏补缺。

五、整改贯穿始终,一切为了职工。要牢固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入手,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即知即改,把整改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切实解决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职工切身感受到党委和党员的作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生的新变化。要拿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具体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职工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用户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整改。能立刻解决的,要立刻解决;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不能立刻解决或解决不了的,要向职工和用户做出说明,争取职工和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职工和用户不满意的,要在市委组织部和省局党组的监督下重新整改。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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