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施工现场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安全制度
1 防坠落安全制度
(1)所有高空作业人员要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种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在作业前实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
(2)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才可上岗。项目部应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及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3)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监守工作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他人代管,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杂活。
(4)注意劳逸结合,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工作时间或工作面打闹、打瞌睡等不安全行为。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帽,使用有规定的有关安全用品或用具,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及夏天女同志穿裙子。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臂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作业面距离地面2m 以上时,作业层面临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钢板网作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要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工作人员在高于2m 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所佩带的安全带必须将绳头挂在坚实的建筑物或结构坚实的的部位上,禁止穿硬底鞋,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纪律,睡眠不足或有精神病、高血压病者,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高空作业时,一切建筑物的脚手架、跳板和作业台面,必须事先检查,确保脚手架,建筑架和跳板等结构坚实后再作业。禁止在建筑架、跳板上站立、打闹、睡觉以及超过定额人数。
(8)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9)梯子不得有缺陷,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cm 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范措施;平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 度为宜;人字梯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专门监护或设置围栏。
(10)如果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杵条,悬挑梁和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设备,并专人负责。
(11)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及防坠落装置及超载自动报警装置,有防坠落实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和准用证,严禁工人在电梯顶乘坐电梯,严禁电梯超载运行,除指派的专业人员驾驶操作外,无关人员严禁驾驶外用电梯。
(12)塔吊,除指派的专业人员驾驶操作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及驾驶;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及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13) 整体提升架,要有建设部的特批准用证明、相应的资质等级、施工方案、设计计算、安全等级证明、防坠落装置及方案、安全监管部门准用证。
2 登高作业十不准
作业人员从事登高作业,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登高审批制度,二是建立登高用具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登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建筑登高十不准:
①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
②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③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④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⑤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⑥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
⑦穿这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⑧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不登高。
⑨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⑩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
3 高空坠落事故伤亡处理程序
发生坠落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立即报告领导。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坠落事故,应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施工项目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重伤或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速的方法分别报告项目、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发生重大坠落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上级的主管部门。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设置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3.1 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听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确实因要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识,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认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3.2 组织调查组
在有关单位领导接到坠落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
①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伤亡事故,由项目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行政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重大伤亡事故,按照项目部、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事故调查组应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故调查。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
3.3 现场勘查
在坠落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堪查。现场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的堪察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客观。现场堪察的内容包括:
3.3.1 现场笔录
①发生坠落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②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③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④能量失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
⑤设备损坏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坠落事故前后的位置。
⑥坠落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
⑦散落情况。
⑧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查情况等。
3.3.2 现场拍照
①方位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②全面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③中心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中心情况。
④细目拍照:能提示坠落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⑤人体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伤亡者和造成死亡伤害的部位。
3.3.3 现场绘图
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绘出下列示意图:
①建筑平面图、剖面图。
②事故时人员位置及活动图。
③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④涉及范围图。
⑤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
4 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①通过全面的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原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②事故分析步骤,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受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③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定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④事故性质类别
a. 责任事故:由于人本身过失造成的事故。
b. 非责任事故:由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力的自然条件变化造成的事故,或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实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但是,对于能预见并可以采取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坠落事故,不包括在内。
c. 破坏性事故:为达到预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对确定为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5.坠落事故医疗救护
5.1 医疗救护处理程序
①项目部、公司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或特大事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救护力量或专业防治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疾病防治。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②项目部、公司医疗机构,省、地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有关负责人和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救治和组织协调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卫生部。
③重大事故在组织救治的同时,要组织专家尽快到现场查明原因,并提出报告。如属破坏性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等部门。
④项目部、公司和卫生部门按规定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和将中央及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5.2 医疗救护组织协调
1) 项目部、公司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医疗救护工作;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及消、杀药械和急救用交通工具的联系。
2)按国务院规定由卫生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医疗救护工作。卫生部接到伴有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如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出需由卫生部予以协调,将指定有关司局派出人员和组织专家赴现场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医疗救护和领导组织及技术指导工作。
3)卫生部有关司局对应急工作的分工:
① 办公厅负责组织联络和传递信息工作。
② 医政司负责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选派。
③防疫司、地病司负责有关传染病的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选派。
④ 卫生监督司负责对重大中毒事故和理化因素所致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选派。
⑤ 药政局负责生物制品的储备和供应及国外无偿援助的救援药品检验工作,负责与国家医药管理局研究编制常用应急医疗抢救用药目录,落实生产计划和供应单位。按国务委员李铁映的指示,急救用药品、医疗器械由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储备、调拨和供应。
⑥爱卫会负责急需的消、杀药品的联系工作。
⑦ 重大事故的疫情发布和公开报导由卫生部按有关规定归档处理。
6.专业队伍训练与演习
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6.1 应急救援训练
1) 训练指导思想 应急救援训练的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针对突发性工业事故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从现有装备的实际出发,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队伍的救援能力和综合素质。
2) 训练的基本任务 训练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及人员伤亡损失。
3) 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课目训练四类。
①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救援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指队列训练、 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②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使救援队伍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③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训练和分队战术训练。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④ 自选课目训练。自选课目训练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开展综合演练等项目的训练,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在开展训练课目时,专职性救援队伍应以社会性救援需要为目标确定训练课目;而单位的兼职救援队应以本单位救援需要,兼顾社会救援的需要确定训练课目。
⑤训练的方法和时间救援队伍的训练可采取自训与互训相结合;岗位训练与脱产训练相结合;分散训练与集中训练相结合的方法。在时间安排上应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保证训练有术,在训练前应制定训练计划,训练中应组织考核、验收和评比。
6.2 应急救援演习
应急救援演习是为了提高救援队伍间的协同救援水平和实战能力,检验救援体系的应急的应、救援综合能力和救援工作运作状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提高救援的实战水平。
1)演习的分类:
①室内演习。又称组织指挥演习。主要检验指挥部门与各救援部门之间的指挥通讯联络体系,保证组织指挥的畅通。
②现场演习。即假设性的实战模拟演习,其中又可根据任务、要求和规模分为单项演习、多项演习和全面综合性演习。在一般情况下,只有搞好单项演练,才能顺利进行下一步的多项或全面综合演习。
a.单项演习。单项演习是针对完成应急救援任务中的某一单科项目而设置的演练,如应急反应能力的演练、救援通讯联络的演练、工程抢险项目的演练、现场救护演练、侦检演练等。单项演习属于局部性的演习,也是综合性演习的基础。
b.多项演习。多项演习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项组合演练,其目的是将各单项救援科目有机结合,增加项目间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通常多项演习要在单项演练完成后进行。
c. 综合演习。综合演习是最高一级的演习。其目的是训练和检验各救援组织间的协调行动和综合救援能力。
2)演习的要求:
演习的准备与基本要求为了达到演习的预期效果,在演习前应认真做好演习的准备工作。特别是综合演习,由于涉及多项科目和各救援队伍的协同演练,更应做好周密计划和准备。演习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制定演习计划;
②编制演习方案;
③做好演习前的动员;
④开展分项演练;
⑤实施综合预演。
在每一次的项演练和综合预演后,均应根据演练的实况开展讲评,做好总结工作,并根据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演习方案,以保证演习的成功。
五、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项目高空坠落事故的抢救工作。
第2篇 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暨秋冬季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10〕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 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 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 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 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第3篇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直接指挥生产者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各类交底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对相关的危险因素拟定预见性措施并实施。
4.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向各工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6.各类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交底到各施工班组,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7.交底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完成。
第4篇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一个工程的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管理方面有哪些方面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提供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如下;
工程质量
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
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住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跑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渣
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200元/次
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元/次
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300元/次。
7钢筋主筋移位,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梁、箍筋加密不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捆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蹬,垫块数量少,拆模楼筋;板负筋踩踏严重;罚款300元/处
8混凝土蜂窝,马面,空洞,漏筋超过允许规定;少贫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不实,漏震过震;接错处理不好,留档方法不当;浇水或覆盖养护不及时;罚款400元/处
9粘土砖或混凝土加气砌块干砖上墙、顶头灰缝不实;墙体拉结筋遗漏或不按规定放置;罚款200元/次
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罚款100元/次
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不靠工地或无故缺勤罚款200元。
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罚款200元。
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处以万分之一款。
4、工程出现梁、板断裂、墙体裂缝等重大质量事故或永久性质量缺陷,施工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处5000元罚款,施工安全
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带,每人次罚款50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个50元。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60元,并处安全员和工钟负责人个50
元。
7安全网和脚手架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或设置不及时、不闭合;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每次罚款300元。
8施工用电不按照安全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每次每处罚款400
元。
9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或操作工疲劳作业,每处罚款500元
以上罚款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交纳到工程监理部,由监理部设专帐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由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工程奖励
对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无安全事故地工种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和金额,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共同检查评分确定,并按实际发生,在工地例会时当场兑现。
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工地加强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进度目标。
第5篇 b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校内建设施工管理。
第三条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通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学校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提供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提供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况;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内容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况清楚,场地动迁情况清楚;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达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学校基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质量要求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纸会审要把图纸上的差错和缺陷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充。
第6篇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
1 .总则
( l )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体现施工资料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和邯郸市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 2 )在邯郸市地区施工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满足本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当地相应规定和要求。
3 )施工技术资料是企业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核验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竣工档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
( 4 )施工资料实现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过渡到光盘载体的电子工程档案。属国家及邯郸市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的项目必须采用缩微品及光盘载体,其他工程宜采用缩微品及光盘载体。
2 .管理要求与岗位职责
( l )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施工资料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1 )施工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邯郸市市建委、集团及公可的有关管理文件要求。
2 )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按集团规定建立工程档案室(公司档案室设在经理办公室,负责工程档案的接收及归档后的档案管理工作)。公司技术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均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 )施工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邯郸市市建委颁发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03 )和《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 / t01 -41 -2002 )及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格式认真填写,做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规范,无未了事项。
4 )公司经营管理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经理部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资料及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以及编制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5 )施工资料原件不得少于2 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l 套;公司保存1 套(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保存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5 年。
( 2 )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职责
l )公司技术管理部职责
a .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b .负责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c .负责对将要竣工的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预验收,并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表3 )。
d .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完成技术资料的编制、组卷和移交工作。
2 )项目经理部职责
a .根据所承接工程规模的大小设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员。
b .负责编制所承接工程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c .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d .总承包施工时,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资料。
e .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资料目标设计。按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情况编制技术资料的项目、数量、内容等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内含有资料目标设计),经审批后,严格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f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每季度对施工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表(附表1 )。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5 日前将检查结果和检查意见报送公司技术管理部。对不合格的技术资料应及时督促补充、完善、限期整改。资料自检属于技术资料的检查范围,存人资料中。
g .实行联合总承包的工程,分包方负责填写各种申报资料,总承包方负责报验、收集、整理施工资料,并做竣工资料。
3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主要内容
( l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资料主要内容规定如下:
l )施工管理资料:
a .工程概况表;
b .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c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d .见证记录;
e .施工日志;
f .项目管理制度(汇总);
g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 )施工技术资料:
a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b .技术交底记录;
c .图纸会审记录;
d .设计变更通知单;
e .工程洽商记录。
3 )施工测量记录:
a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b .基槽验线记录;
c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d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e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f .沉降观测记录。
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造型复杂的14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单桩承受荷载在400kn 以上的建筑物;使用灌注桩而设计和施工人员经验不足的建筑物;因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沉降观测分施工过程及竣工后二个阶段,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放在施工资料中存档,竣工后的沉降观测记录归到基建文件中由建设单位保存。
4 )施工物资资料:
a .钢筋(材)
钢筋(材)及相关材料(机械连接套筒等)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 承重钢筋(材)按现行规范规定做力学性能复试报告(对用于二级及以上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的钢筋(材),要核算以下数据,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屈比不小于1 . 25 、屈标比不大于1 . 30 ) ;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好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b .水泥
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厂家28 天强度结果检验报告;用于承重结构和装饰装修的水泥应进行现场复试;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水泥,进行有害物含量检测。
c .砂与碎(卵)石
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砂石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按规定需要预防碱一集料反应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碱活性检验报告,并满足相应要求(注:d 种高碱活性集料严禁使用于ⅱ、ⅲ类工程)。
d .外加剂
外加剂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按规定取样复试(注:由外加剂带人的碱含量不宜超过1kg/m3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当有氯化物时,应作混凝土氯化物总含量检测(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e .掺合料
掺合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用于结构中的掺合料应有进行取样复试的检测报告,掺合料试验报告单上结论一栏中应说明是几级粉煤灰(注:ⅰ级粉煤灰允许用于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和跨度小于6m 的先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f .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按规定现场取样复试。
g .砖与砌块
砖与砌块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砖与砌块应有现场取样复试的检验报告。
h .轻集料
轻集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
i .装饰装修物资
主要装饰装修物资应有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环保检测证明书等。建筑外窗应做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室内人造木板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有防火要求的消防检测报告;室内花岗石放射性指标限量检测报告;室内涂料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或苯的含量检测报告;外墙面砖吸水率检验报告,寒冷地区(ⅰ、ⅱ、ⅵ、ⅶ)抗冻性检测报告;安全玻璃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j .保温材料
室内、屋面保温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屋面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或表观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块保温材料的强度、吸水率复试。
k .预应力工程物资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预应力筋、锚(夹)具、连接器、涂包层和套管等应进行复试。
l .钢结构物资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测报告等,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的复试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
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检验报告,并进行复试;对于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 且设计有z 向性能要求的钢材、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受力构件钢材、设计要求复验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现场抽样复试。
m .幕墙工程物资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商检证等,按规定应进行复试的物资的复试报告;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平面变形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及耐撞击性能检测报告;硅酮结构胶应有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
n .预拌混凝土物资
预拌混凝土应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运输单、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基础结构或m 类工程)。
o.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物资
各类管材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检验报告(检定证书),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p .电气工程物资
各类物资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 '认证标志和认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镀锌制品和外线金具还应有镀锌质量证明书,封闭母线、插接母线还应有安装技术文件。
q .通风与空调工程物资
各类管材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检验报告。
r .电梯工程物资
电梯设备进场后,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联合开箱检查,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技术文件。
5 )施工记录
a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钢筋隐检、地下防水工程隐检、装饰装修工程隐检、屋面工程各工序隐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建筑电气工程隐检、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电梯工程隐检、智能建筑工程隐检等。
b .预检记录
模板预检、设备基础和预制构件安装预检、地上混凝土施工缝预检、机电各系统的明装管道、设备安装预检、电气明配管安装预检、明装线槽、桥架、母线预检、明装等电位预检、明装避雷带预检、变配电装置预检、机电表面器具预检等。
c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d .地基钎探记录
勘查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钎探的工程必须进行钎探,当遇到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以圆形或亚圆形为主、粒径d > 2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的碎石土)、且其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可不进行钎探。
e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f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g .混凝土开盘鉴定
h .混凝土拆模申请单
i .冬期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
j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k .构件吊装记录
l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
m .地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n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0 .通风(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p .支护与桩基工程施工记录
q .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
r .钢结构施工记录;
s .幕墙工程施工记录
t .电梯工程施工记录
6 )施工试验记录
a .回填土试验
1 . 2 技术部管理制度55 续
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的干容重试验报告;回填过程中分层分段取样,做回填土试验的夯实报告。
b .钢筋连(焊)接试验
应有钢筋连接工艺检验报告(班前焊);并按规范要求做施工连(焊)接试验报告。
c .砌筑砂浆试验
应有砂浆配比通知单、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报告、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d .混凝土试验
应有混凝土配比通知单、混凝土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600℃ d 同条件抗压报告及其他施工条件要求的同条件抗压报告,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e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试验
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后置埋件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f .桩基(地基)施工试验
桩基按设计要求进行的承载力检验报告。
g .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
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一、二级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磁粉探伤检验报告;防腐、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检测报告。
h .幕墙工程施工试验
双组分硅酮结构胶应有混匀性和拉断试验报告;后置埋件应做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另外还有: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灌(满)水试验记录;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吹(冲)洗(脱脂)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补偿器安装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高压部分试验记录;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电度表检定记录;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避雷带支架拉力测试记录;风管漏光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各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管网风量平衡记录;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智能建筑工程各系统施工试验记录;建筑节能保温测试记录;电梯工程各种测试记录。
7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a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
b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c .室内环境检测记录;
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f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h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i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j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k .施工总结;
1 .工程竣工报告。
8 )竣工图
a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必须编制竣工图。
b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可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 %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并签字齐全。
c .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应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绘制,采用仿宋字体,字体的大小与原图字体大小相协调,严禁错、别、草字。绘制线应采用绘图工具,不得徒手绘制。
( 2 )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 天标养);
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 )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9 )后张法施工的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
10 )重要钢结构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11 )高强度螺栓;
12 )网架节点;
13 )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有见证取样是指在单位工程施工试验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每个项目应抽取的比例为该项目试验总次数的30 % ,试验总次数在10 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 次。
4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
( l )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
l )质量要求
a .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程序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b .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c .施工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施工资料采用打印的形
式并手工签名。
2 )载体形式
施工资料可采用载体形式:纸质载体、光盘载体。
3 )施工资料组卷
a .施工资料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b .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有支护土方、地基(复合)、桩基、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网架(索膜)、幕墙、供热锅炉、变配电室和智能建筑各工程,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也应按照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c: .卷封面采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表el-1 ,卷内目录采用规程中的el-2 , 分项目录根据资料内容分别采用表el-3 、e1-4 、el-5 、el-6。
( 2 )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
l )责任与时限
a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3 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城建档案馆的编制要求,把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移交完毕。如在有关合同中另行规定了竣工资料的移交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把竣工资料编制完成。
b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业或分承包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专业或分承包的工程竣工资料。所有资料编制完成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送交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并存放公司档案室一份。
c .竣工资料必须有总工程师签字或总工程师授权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 )组卷原则
a .竣工档案按单位工程组卷。
b .竣工档案应按基建文件、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c .竣工档案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有支护土方、地基(复合)、桩基、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网架(索膜)、幕墙、供热锅炉、变配电室和智能建筑各工程,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也应按照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d .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卷内目录、文件资料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e .卷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排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应按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
f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允许有重复资料。
g .竣工档案案卷封面采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表e2-1 ,卷内目录采用规程中的ez-2 ,备考表采用表ez-3 。
( 3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l )案卷规格
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 幅(297mm×210mm)尺寸,图纸分别采用a0 ( 84lmm×1189mm )、ai ( 594rnm×84lmrn )、a2 ( 420mm × 594mm )、a3 ( 297rnm×420mrn )、a4 ( 297×210mm )幅面。小于a4 幅面的文件要用a4 托纸(297mm×210mm )衬托。
2 )案卷装具
案卷采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装具。属于工程档案的文字、图纸材料一律采用城建档案馆监制的硬壳卷夹或卷盒,外表尺寸为310mm(高)×220mm(宽),卷盒厚度尺寸分别为50mm。
3 )图纸折叠方式
图纸折叠前要按图框裁切整齐,折叠方式应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外露。
4 )案卷的装订
a .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以装订成册,也可以散装在卷盒内存放。
b .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薄厚加垫草板纸。
c .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棉线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mm。
d .装订时,需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散装在卷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5 .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移交
( l )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经理部将工程资料拿到公司技术管理部,在技术管理部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移交工作。
( 2 )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须经公司技术管理部同意,方可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由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章。
( 3 )送交建设单位的竣工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向建设单位移交。按协议规定的时间移交,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
( 4 )送交邯郸市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应请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陪同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必要时公司技术管理部可共同参加。推迟报送日期,应在规定报送时间内向城建档案馆申请延期报送,并申明延期报送原因,经同意后办理延期报送手续。
6 .技术资料管理
( l )技术资料管理
l )公司技术部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 )每年度对在施工程的施工资料进行一至二次检查和抽查,对重点关注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施工资料中间检查记录表。(附表l )。
3 )对将要竣工的工程,技术管理部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附表3 )
4 )每年对项目经理部的资料进行二次评比活动,评比的内容见附表2 。对评比成绩在前两名的单位,分别给予资料相关人员奖励800元、500元。对资料管理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以500元~800元的罚款。
5 )对于在施工资料中间检查过程中发现资料缺项、漏项、不合格项、资料整理装订不齐的经理部,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00元~1000元罚款。对不能按规定时间移交竣工资料的经理部,给予50元/天的罚款。
6 )公司年终评比优秀资料员l~3名,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 2 )技术资料费管理
l )竣工资料和竣工档案费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和有关要求在整理工程档案时向建设单位收取。
2 )竣工资料费的30%由公司技术管理部掌握使用,主要用于奖励基金和做竣工档案时使用,其余70%由项目经理部作为奖金分配给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由经理部做好奖金分配表,经公司技术管理部和系统领导审核后方可执行。
7 .附则
( 1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和邯郸市市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订的,当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有所变动时,本定应做相应调整。
第7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8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1、作业队总工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
2、作业队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降温等技术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水中、有毒有害、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和对女职工的保护。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应向所有的施工参与者进行层层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9篇 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为了保持工地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按其性质分类及时搬离施工现场,直至工完料清交付使用。
2、渣土的清理手续将在建设单位的协助下,及时进行办理和外运渣土。
3、在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保证施工泥浆不随车辆污染市政道路。
4、对雨季和汛期现场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措施。
5、成立现场排水系统日常维修班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清除排水沟以及沉淀池中积存物,确保排水沟畅通。
6、逢雨季、汛期增加潜水泵,提高排水流量、流速,确保排水畅通、迅速。
7、雨季、汛期成立防汛工作小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分明、防汛物质储备充裕。
第10篇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测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2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1) 局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施工员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3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①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见表12.6.10-1。
表12.6.10-1建筑物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高层建筑;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单桩承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②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12.6.10-2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表12.6.10-2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对桩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物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着,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③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3) 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 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③ 固定观测人员;
④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 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4) 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5) 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
4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1) 局必须建立完整的
测量仪器台帐。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局技术质量部。
2) 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局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区域公局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
3) 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4) 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企业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局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
5) 劳务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6) 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企业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
7)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 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
第11篇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 工 安 全 守 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第12篇 装饰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是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严格地贯彻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是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核心,是科学地组织企业各项技术工作的保证;技术管理制度要贯彻在单位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我公司始终贯彻“维诚、维信、优质、高效”的宗旨,为发挥我们的技术优势,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技术规范、规程,按创全优工程的要求,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技术工作秩序,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不断革新原有技术和采用新技术,达到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劳动效率、实现安全生产、节约材料和能源、降低工程成本的上的。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熟悉图纸是为了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要求,以便正确地指导施工。审查图纸的目的,在于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对不明确的设计内容进行协商更正。管理图纸则是为了施工时更好地应用及竣工后妥善归档备查。
二、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是在正式施工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人员讲解工程对象的设计情况、建筑和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以便有关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详细地了解工程,心中有数,掌握工程的重点和关键,防止发生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四、材料检验与施工试验制度
材料检验与施工试验是对施工用原材料、构件、成品与半成品以及设备的质量、性能进行试验、检验,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分总工程的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的技术文件,这些资料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程交工、维护管理、改建扩建使用,并对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管理。
七、技术责任制度
技术责任制度规定了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利,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或影响全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发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复核的内容视工程的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建筑物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砖砌体、大样图、主要管道、电气等。审批内容为合理化、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对其它工程内容也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