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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8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 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 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 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四) 装饰施工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 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七条、每次安全评价前,组织班组、作业队、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第八条、安全评价检查组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各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检查组综合五个阶段的评价意见、安全事故记录,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报安监机构负责人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九条、按规定工程施工每一阶段的各次安全评价,根据《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下、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竣工评价结论按历次评价评分的平均值评定等级,施工阶段发生1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2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降低一级;施工阶段发生2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3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评价为不合格。

第十条、对于各次安全评价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和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或部按规则作业的班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不履行管理职责,弄虚作假,或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意见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警告、经过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责令停工或安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不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出发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贵阳二建

东山壹号项目部

2023年3月15日

第2篇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1、出现工亡、重伤及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5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资格,依照《安全生产法》追究第一责任人行政责任。

2、出现轻伤1人/次,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2000元,隐瞒不报者罚款4000元,责任单位出现2人/次及以上轻伤事故。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一切评先资格。

3、公司月度或专项安全检查、考核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优良的奖项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罚项目部目标成本的1‰,获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15000元,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5000元,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的罚款5000元,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4、安全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后就强行使用,每一项罚款2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为确保专项一次性验收合格率,每次未通过则罚款1000元。

5、下达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标,每减1%罚责任单位500元。

6、合理用工,严禁不经培训无证上岗,每发现1人/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责令办理相关手续

7、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材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安全防护材料中的漏电保护器由安全设备科统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现行的质量标准,钢丝绳、电缆、钢管、扣件等产品应证件齐全,如发现项目部自购劣质产品等价罚款。

8、坚持正确使用“三宝”,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每发现一人/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3篇 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暂评为四级。

第二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发布主体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

第三条 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重点是巩固一级、促进二级、激励三级、严控四级。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未履职到位,或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下降一个级别,四级企业下降则直接列入“黑名单”。

第四条 凡有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五条 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交通运输企业,每年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4次;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停产整顿期间,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第4篇 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1、工程安全评价,是指安全监督站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对所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结论。

2、安全评价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施工准备评价;第二阶段是达标阶段;第三阶段是结构施工评价;第四阶段是装饰施工评价;第五阶段是竣工评价。

3、施工准备评价

(1)填表申报。项目开工前15天,施工单位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填写《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交监理公司签署检查意见后,按有关要求将资料报送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

(2)审查认可。监督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查后,在《检查表》签署'认可'意见,交站长签发;对未通过审查的,监督员应书面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

(3)如工程建设中有停工的,复工前按规重新进行开工安全条件检查。

4、达标评价、结构施工评价和装饰施工评价

(1)在工程开工1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进行1次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评价;

(2)在工程结构施工阶段,每3个月进行定期评价1次,直至结构完成;

(3)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5、竣工评价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按以下程序对竣工项目进行竣工安全评价:

(1)安全监督员核收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资料和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

(2)安全监督员审查安全管理资料,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市政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填写有关记录和提出推荐意见;

(3)安全监督员将有关材料逐级送审,报站长签发《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安全监督员把《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送施工、和建设单位,并把安全管理资料退还给施工单位。

第5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6篇 企业防治水安全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煤矿实施水害预测评价的通知》(豫煤行〔2008〕440号)要求,特制定防治水安全评价制度。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矿井防治水安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 各生产部室正、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安全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生产部室正、副职为办公室考核人员,办公室电话:×××××××。

防治水安全评价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审查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安全评价情况;核实各采掘地点是否存在突水的可能性;对防治水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通报水害综合评价结果;指定重点监控项目,并将监控项目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水害隐患处理情况。

二、预测评价范围

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一律实行水害安全评价,先评价后施工。

三、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地表水体、采动裂隙带深(高)度、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防治水设计及措施。具体参考附件评价表。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一)采掘工作面水害安全评价分矿井自评、××公司审核、××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核、确认三个阶段。

1.每月26日前,根据我矿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以生产矿为单位进行水害安全评价,评价结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报煤业公司水害评价小组审核。

2.××煤业公司水害安全评价审核小组每月28日前对各生产矿井报送的水害安全评价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公司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确认。

3.集团公司确认安全评价合理完善后,将评审意见返回各矿井落实执行。

(二)我矿水害安全评价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

1.生产技术部

①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

②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措施编制与指导。

2.机电运输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中的供电、排水设施(电缆、水泵、管路)的选型和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部负责对防治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调度室负责对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通讯、信息调度、水仓、水沟进行管理。

5.通风防突部负责探放水工程施工时对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并负责探放水各钻场的防灭火工作。

(三)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和自己部门业务有关的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初评表,报生产技术部汇总。评价表包括以下内容:

1.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价。

2.预测判断采掘工作面前方及两侧3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老空、老巷、各种含水体及导水通道,并对涌水范围、位置及水位、涌水量作出分析判断和危害评价。

3.对物探异常区分布情况及危害程度进行评价。

4.结合工作面内部及附近钻孔,并参照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中隔水层等厚线图,分析底板隔水层厚度变化,对突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5.分析预测下一步可能出水点位置、水源、水量变化趋势 ,并作出危害评价。

6.根据预测出水位置和水量,对排水设备、设施和排水管路进行排查,评价水泵、排水管路、排水沟、水管、临时水仓等是否满足要求。

7.针对采掘工作面及开口巷道前方上述各类水害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四)每月26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生产业务部门参加,对当月评价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对下月评价进行会审。

1.根据下月的采掘计划和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备、通讯设备等情况逐头逐面进行水害预测安全评价。为了使预测评价范围较好的衔接,综采工作面预测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1.3倍;炮采工作面预测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1.2倍;炮掘工作面预测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1.2倍;采掘计划调整,按调整后采掘计划及时补充水害预测安全评价。查出水害隐患和监控重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业务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矿长签字确认,报送公司审核。

2.公司每月28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防突部等部门对各生产矿上报的水害预测安全评价进行审核,审核施工地点是否存在突水可能性,并提出预测评价意见,做出防范决策,落实到监管部门和责任人,会审人员签字后经业务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确认,于每月30日前报送××公司水害预测安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矿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评价结果公司审核未通过的,各矿应立即重新预测水害安全评价后再报公司审核。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要把水害预测评价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抓细、抓实、抓好,彻底解决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治措施不力,技术管理弱化,冒险蛮干的问题。地测防治水管理人员,要把水害预测评价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去做,多深入现场,搜集第一手材料,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探测手段,把地质情况分析透彻,预测准确,防范到位,措施得力,有效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针对《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煤矿实施水害预测评价的通知》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先预测评价后施工,不预测评价不施工。要对预测评价的操作流程、责任分工、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都要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保证预测评价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下去。

(一)总工程师负责水害预测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生产部门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地测人员不予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开帮采煤。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二)安全监察部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

(三)公司水害预测安全评价小组根据水害评价提出重点监控项目表,并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人,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方案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四)公司安全监察部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五)预测评价要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技术管理责任制。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责任奖惩制度。

第7篇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隐患的预防及管理,进一步提高和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价工作,保证在生产过程中,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规定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监总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等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重大隐患整治、评价组织机构。

(1)重大隐患整治、评价组织机构图

(2)成立重大隐患整治、评价机构领导小组

组长:王光荣

副组长:冯忠利(安全副矿长)

王文辉(生产副矿长)

冯吉勇(机电副矿长)

邵承武(通防副矿长)

杨立国(总工程师)

成员:办公室主任:王辉辉通风部部长:贾作岭

机电部部长:梁永明调度室主任:陈守亮

生产部部长:郝宏富安全部部长:李军

劳资部部长:刘艳海 供应组组长:小军

采煤队队长:乔兴斌掘进一队长:任邦根

掘进二队长:王光明开拓队队长:李明解

通防队队长:王庆生机电队队长:好正文

运输队队长:王曾伟

重大隐患整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由冯忠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领导小组职责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及时发现处理隐患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重大隐患整治评价、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等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按级管理为主的预防及整治管理体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发挥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隐患整治、评价管理机制。

(4)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办法:

每月由领导小组对全矿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一次排查、整治,然后进行整改效果评价,各相关职能部门分专业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和统计工作。

五、重大安全隐患的预防、整治评价细则。

按照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其它等。

(一)顶板

1、发生的区域、地点。

顶板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修复巷道、地质构造带等地点。

2、征兆

响声、掉渣、片帮裂缝、离层漏顶、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顶板的淋水量增大。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掉渣,顶板的裂缝增加或裂隙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

3、隐患评价

出现冒顶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修复巷道、地质构造带。轻者可以通过加强顶板维护解决,重者可以影响生产,造成人身伤亡。

4、顶板事故的预防及整治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如有顶板事故的预兆,立即停产撤人。经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评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相关的措施进行整治。

2)如发生冒顶事故

(1)首先,必须先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被堵压人员处输送新鲜空气,并把后路和顶板清理维护好,保证后路畅通、安全。

(2)处理冒顶前,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步进行的原则,要排查冒顶地点附近的支架情况,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地进行加固,确保在抢救中不会再次冒落;另外要对后路进行找顶加固,保障退出时的安全。

(3)处理冒顶区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如冒顶严重无法通过时,可采取打绕道的方法抢救人员。若遇险者被碎煤矸所埋,清理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不可用镐刨的方法扒人;若遇险者被煤岩块压住,应用千斤顶或液压起重器等工具把煤、岩块抬起,绝不可用锤砸的方法破岩(煤),使遇险人员近一步受到伤害。抢救被埋压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通过管路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

(二)瓦斯超限、煤尘爆炸。

1、发生地点

采空区、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中。

2、征兆:

瓦斯超限无明显征兆,现场安检员、瓦检员。跟班领导要对现场的瓦斯浓度按照规定观测,调度室充分利用监测监控实时观测。

3、瓦斯隐患评价

我矿煤尘具有爆炸性,当瓦斯超限满足爆炸条件,造成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及整治。

1、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原则。

2、采掘工作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当瓦斯浓度超出规程规定,立即停产,制定措施进行整治。

3、合理配风,及时稀释井下采掘作业场点涌出的瓦斯;严格执行瓦斯检查的一系列规定。一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采取科学的措施予以处理,正确、及时消除瓦斯超限。

4、严禁火源下井;密闭井下自燃发火区;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防电气火花的产生;严格执行井下防静电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静电火花的产生;严防机械火花的产生。

5、各工队,按照煤尘治理制度定期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皮带巷、运输巷等视角区域的煤尘进行冲洗。

6、井下各区域,按照“一通三防”相关规定完善喷雾设施,保证每道喷雾都能正常使用。

(三)火灾隐患

1、发生地点

采掘工作面、采空区、设备点等。

2、火灾出现的征兆

自然发火事故前的征兆:有煤油味、松节味、一氧化碳升高、烟雾等。

外因发火事故前的征兆:有焦糊味、有烟雾、一氧化碳升高等。

3、火灾重大隐患的评价

(1)内因火灾

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燃发火事故。

一旦发生内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2)外因火灾

1)不及时更换防爆性能差的设备,一旦失爆,发生电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灾;

2)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因没有专人值班,电器失修,长期下去可能发生火灾;

3)漏电继电器、电焊、综合保护失灵,接地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短路故障时,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易引起火灾;

4)井下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遍及各类巷道,由于井下潮湿、绝缘老化、机械外伤、吊挂不当、保护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使电缆线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5)烧焊不按措施执行,不留监护人,遗留火种不清除,易发生火灾;

6)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4、重大火灾隐患的预防及整治

(1)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现明火,电火、炮火。

防止明火的措施是: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井下一般严禁从事电焊、火焊工作,如必须焊接时,要制定专门措施报批;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防止电火的措施是:井下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并做到设备性能完好;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防止炮火的措施是:使用安全炸药,不准将药卷内的消焰粉倒掉,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动力线放炮;炮眼封泥要装满,并使用水炮泥;严格按规程规定装药、连线和放炮。

(2)预防矿井内因火灾的措施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一是减少发火隐患,预防煤炭自燃。

在开采技术方面,要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合理布置采区,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段间、区间煤柱,以提高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矿井先天防火能力。

在通风技术方面,要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采取均压防火措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等,以减少漏风。

一是预防性灌浆,注阻化剂、惰性气体等。

二是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是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如加强“三道,维修,加强对废旧巷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碹,及时处理高温火点等。

当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最先发现的人员应尽可能直接灭火,尽量控制火灾的发展。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的地点和性质、范围等情况。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扑救,人身安全又受到威盼时,在弄清火情的情况下,灾区人员要迅速撤离或就近尽快撤入避难硐室。如通路受阻,则应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或等候救护

(四)水害隐患

1、发生地点

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等。

2、预兆

“挂汗”、“挂红”、出现雾气、空气变冷、“水叫”等

3、水害隐患的评价

矿井水害是煤井安全生产的灾害之一,由于我矿开采历史长,汛期如地表水通过地表沉陷地段或古井溃入井下,受采动影响的煤层裂隙水、地下水都有有突水的可能。

受水害威胁地点的隐患分析如下:

a)汛期地表积水:由于我矿井田范围内有高山存在,在汛期降雨期间会造成山体滑坡或引发洪水,一旦通过古井或其他方式溃入井下,对矿井造成成威胁。

b)煤层裂隙水和地下水:煤层裂隙水和地下水一旦通过煤层裂隙溃入井下,从而对矿井造成威胁。

c)采空区积水、老窑水一旦溃入井下,从而对矿井及人员造成威胁。

4、水害隐患的预防及整治

(1)矿井水害的预防措施

预防水害的预防措施可以概括为防、排、探、放、疏、截、堵7个字。

防:即井上下防水设施及防水措施;

排:即井下排水设施和排水能力;

探:即井巷探水;

放:即对老空区积水、可疑水源采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顶板水。

疏:即疏水降压或疏干有害含水层;

截:即留设各种防水煤柱隔阻有害水源;

堵:即注浆堵住水口,或加固裂隙带,充填溶改造含水层,加固底板度。

(五)运输事故隐患

1、发生地点

主副斜井提升系统、主要运输巷、采掘工作面运输巷等。

2、运输事故征兆

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绞车稳固不牢靠、钢丝绳断丝增大、直径减小;设备不完好;电机电流、电压参数出现异常等。

3、运输事故隐患评价

我矿现有副斜井主提升机一台、行人斜井猴车一台,集中运输巷有皮带运输机一部、候车一台,集中轨道巷有1.6绞车一台,担负着矿井材料物质和人员运输重要任务。提升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电动机转子开焊、钢丝绳断绳等事故。

当发生事故,会影响矿井材料物质运输,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4、运输事故的预防及整治

矿井运输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由于矿井运输具有工作范围广,战线长,设备设施流动性大,涉及人员多等客观因素,矿井运输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由人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同时也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运行环境差有着密切关系。

控制运输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力推车。

(2)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3)完善运输设备过速保护、过流和欠电压保护、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4)定期由专人检查、维护运输设备保护装置性能,对出现异常等问题及时修复。

(5)斜坡运输必须加设速度挡车器、“一坡三档”拦车装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6)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运输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矿井运输安全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提高全体员工的运输安全意识作为首要大事来抓。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条例等的学习教育,通过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自觉性。加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从事矿井运输工作中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对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殊岗位操作。

六、重大安全隐患预防、整治评价落实情况

(一)隐患预防、整治评价落实

1、严格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生产。

2、隐患整治评价领导小组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评价工作。对矿井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重大隐患,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出预防、整治方案和措施。

3、当出现重大隐患的,领导小组按照工程量给出整改期限,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措施及整改期限组织落实整改。

4、重大隐患整治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跟踪落实监督。

5、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及时上报销号,并做出隐患整改效果评价。

6、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区队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报表必须字迹清晰,参加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治要求:

1、隐患整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整改,重大隐患领导小组实行跟班制度,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整改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严禁生产。

4、隐患整改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8篇 安全风险评价管控制度

风险评价

1、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评价准则

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评价方法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评价范围

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风险控制

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应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信息更新

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隐患治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识别危害(危险源)方法

(1)按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舞台条件或物质条件)进行识别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4大类。

(2)按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为)进行识别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大类。

(3)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识别根据gb/t13861-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心理和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第9篇 厦广建筑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根据《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自制管理规定》、《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减少或杜绝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评价的范围:本公司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机械化施工的项目部。

二、 安全评价的内容:

1、项目部安全机构设置及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3、创建部、省、市安全文明优秀工地情况;

4、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5、建筑工程安全评估成绩;

6、工伤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 安全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安全评价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价领导小组和现场安全员组织实施。项目部也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安全评价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价结果于考核年度次年3月底之前公布。

3、安全评价实行100分制,按以下档次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0分以上(含7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

4、项目部企业按照《安徽省市建筑企业安全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安徽省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价表》,于考核年度的次年一月十五日前报企业安全科初审。

5、企业安全生产科接到《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评价表》15日内完成对项目部的初审,报公司备案。

6、企业安全生产评价领导小组对项目部进行年度评价。

四、安全生产否决规定:

1、年度内企业发生下列责任事故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视其为安全评价不合格。

(1)发生三级及其以上事故,或年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

(2)年重伤率超过万分之二或年负伤频率超过千分之二十;

(3)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设备和火灾事故的

2、年度内发生一人(含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五、安全评价的奖惩:

1、凡被评价为优秀的项目部给予全公司通报表彰,凡合格以上的项目部作为本年度各类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

2、年度内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3、对于管理不善、事故多或连续一年评价不合格的项目部,经公司安全部门核准,其项目部视为年审不合格。 连续二年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不得在济参加任何工程的施工。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役装置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制度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通过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装置、设施进行安全评价,评价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提出降低或控制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记录了安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根据安全评价结果,高于允许风险标准的危险源必须采取工程技术或组织管理措施,降低或控制风险。低于标准值的危险源属于可接受或允许的风险,应建立监测措施,防止生产条件变更导致危险值增加,对不可能排除的危险要采取防范措施,根据潜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

因此,安全评价的结果应该形成文件化的安全评价报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

1、为了更好的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权责机制,最终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2、安全培训考核细则

◆公司新入厂员工的一级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员负责。

◆三级安全培训有各科室组织开展。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员工和转岗、换岗的员工进行安全的三级教育,并记录在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培训记录内,对于未能按规定执行的科室,给予部门安全员20元/人的罚款,部门主管连带100%。科室新入厂员工的二、三级教育要在进行完一级安全培训后2天内组织。

3、安全检查考核细则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于未能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科室,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次的罚款,部门兼职安全员10元/次的罚款。

◆对于安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给予责任人延迟每天50元的罚款;

◆在安全员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如在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项的罚款;

◆兼职安全员以每日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的各危险点进行巡查,并记录。如未能进行检查或记录不实,将给予安全员20元/次罚款。每周一将上周的日检表由部门主管确认后交于安全员,如主管未签字视为未检查。

4、安全评比考核细则

◆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实行安全评比,公司在年度获事业部评比中取得名次,得到奖励的,给予各部门负责人按奖励金额的50%进行奖励,部门兼职安全员按奖励金额的30%进行奖励。

5、安全事故考核细则

◆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依据公司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内容执行,对因公司硬件造成的安全隐患,出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工伤待遇;部门负责人及兼职安全员给予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将不给予工伤待遇,并给予责任人、责任人的直接领导及部门兼职安全员不低于50元的罚款。

6、安全制度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各部门未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落实公司的安全措施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不低于50元/项的罚款,部门兼职安全员连带50%。

◆公司实施安全交接班制度,员工在交接班记录上必须记录安全情况,公司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的或是记录失实的将给予科室安全员10元/次的考核。

7、公司的安全员以及兼职安全员的相关考核项目

◆考核原则:月度的罚款不超过安全员津贴范围。

◆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如未经领导批准而未能如期组织的,给予30元/次的罚款;各科室兼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例会,有事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公司安全员请假。迟到或者无故不到者将给予10元/次考核。

◆公司安全员依据综合科的安排,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如非人事部门安排原因而未进行的,给予安全员40元/人的罚款。各科室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安排新员工的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未能按时开展的给予20元/次考核。

◆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员要及时进行调查和落实,否则给予安全员20元/次考核。兼职安全员连带100%。

◆在事业部安全评价中成绩合格给予300元奖励,高于评价分数的给予每高出一分加100元的奖励。如未能达标将取消当月的安全员津贴。

◆安全设施的维护。各科室对于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于不定期进行维护的科室给予20元/次的考核。兼职安全员考核10元/次。

8、公司安全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发现隐患,以书面或oa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再根据具体情况以会议或其他形式与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确定时间,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9、公司各部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不能及时完成的,要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考核。

10、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具体整改方案,以确定下次整改时间,公司安全员跟踪验证,仍然完不成的直接报综合科进行考核;

11、考核流程:各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的考核表由安全员每月依据本月的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安全员的考核经综合科制订后由经理综合考评后执行。

第12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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