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印章的雕刻
第二条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第三条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四条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五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六条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应在表上予以记录。
第七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九条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第十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一条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三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五条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第十六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注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
第十七条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第十八条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第十九条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责任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2篇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机关印章是机关职权方面的合法代表,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用印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
2、用印人对用印文件和介绍信的内容必须掌握,协助领导把关。对不符合用印手续和不让管印人看内容的信、文件或空白介绍信,要拒绝用印,由办公室主任报公司领导认定办理。
3、用印只能在办公室内,不准拿出或由别人代盖。
4、不属机关人员的用印,和不属本系统业务的用印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第3篇 装饰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文件生效、记载的凭证,是权威的象征,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工具。
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印章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公司发行或管理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章: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向外发出的公函、文件、资料及介绍信用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行政部章:就有关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财务部章:就有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印章使用规定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公司对外签署装饰装修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印章保管
1、公司章、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职衔签字章由个人保管。
2、各类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并由保管人负全责。
3、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使用 用印前,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盖印用途,签字后方可用印。
印章一般不允许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经印章保管人批准后方可带出。
印章的更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本制度自二o**年一月起执行。
第4篇 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
*****有限公司
标题:《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编号:
版次: a
页数:6页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23年月日发布 2023年月日实施
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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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印章的刻制
2.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2.2 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开具公司证明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备案。
2.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启用
新印章要做好登记,并统一在综合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4公司印章的管理责任者及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特殊紧急情况可在移动办公群先审批同意后补签。
4.1公司公章
4.1.1 公章由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总经理长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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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 公司合同专用章:
4.2.1 合同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2.2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 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4.3.1 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3.2 法人变更或离职时,在工商部门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下,变更或离职法人应当允许公司在其变更或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印章,但不再承担变更或离职后的公司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法人变更或离职后应将法人私章授权委托给公司相关人员保管,并填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 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4.4 财务专用章:
4.4.1 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4.5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4.5.1 职能部门章由本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指定专人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
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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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5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职责:
5.1 负责印章的保管。
5.2 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5.3 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5.4 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5.5 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6.1 印章的使用
6.1.1 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总经理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总经理未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6.1.2 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6.1.3 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6.1.4 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1.5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1.6 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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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1.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6.2 印章的保管
6.2.1 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2.2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 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6.2.4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 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2.6 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6.2.7 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6.2.8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6.2.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公司印章的停用
7.1 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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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7.2 印章停用时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7.3 印章的更换
7.3.1 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按批示处理,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8对印章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理办法
8.1 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8.2 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8.3 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9附则
9.1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起草、总经理批准后从2023年10月31日起实施。
9.2 本制度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附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附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附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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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企业、公司
第5篇 公司印章使用制度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 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 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 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 保管及使用:
1、 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2、 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 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 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5、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 审批:
3.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 公司各部门因公务需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员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2、 经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据所证明的事项涉及的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者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3、 行政部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4、 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行政部销毁。
3.2 财务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 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
2、 公司其他各部门若需加盖财务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3、 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4、 财务部盖章,并将盖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除外;
5、 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集团公司办公印章管理制度
《xx集团办公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印章是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单位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单位办公室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在当地刻制,同时对印章进行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单位或部门填写《印章制作申请审批表》(附表1)经单位负责人核准后刻制,印章规格见附表1。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
1、在启用印章前,单位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填写《印章登记备案表》(附表2)备案。
2、除银行预留的全套财务印鉴外(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保管),所有印章由各单位办公室专人进行保管。用印部门派人到单位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部门用印申请表》(附表4),经印章权限领导核准。
3、各类印章的制作、发放、使用登记薄,单位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上缴单位办公室,由单位办公室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备案表》(附表3),由印章权限领导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方可进行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经权限领导核准后,上报单位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作申请审批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各单位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公章的保管岗位为档案管理员。
2、公章的保管人员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部门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银行预留全套财务印鉴的保管者是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工商税务部人员,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集团财务及行政负责人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等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九条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单位印章只适用于与单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单位集体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附表1:《单位印章制作申请审批表》
附表2:《单位印章登记备案表》
附表3:《单位印章废止备案表》
附表4:《部门用印申请表》
附表5:《单位用印管理工作日报表》
附表6:《单位用印管理工作月报表》
附表7:《单位用印管理工作季报表》
附表8:《单位用印管理工作年报表》
附表9:《集团用印统计日报表》
附表10:《集团用印统计月报表》
附表11:《集团用印统计季报表》
附表12:《集团用印统计年报表》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2023年7月
第7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用印管理流程,加强对大区、分公司公司印章的刻制、改正与废止、使用及管理,明确相关用印手续及责任,保证用印工作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2.1印鉴:公司向主管部门登记的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法人单位公章、
分公司财务/发票/合同专用章等;其中合同专用章由总部刻制;
2.2职衔签字章:刻有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2.3以上统称为印章;
3详细制度内容
3.1印章管理的负责人、刻制
3.1.1印章管理负责人
3.1.1.1总部行政部负责全公司所有印章的数量及印章保管人员档案的管
理,指导印章保管人用印规范,同时负责印章销毁工作。
3.1.1.2总部法务部负责印章使用的法律责任的确定和相关问题的咨询解
答。
3.1.1.3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为分公司所有印章的负责人,负责本
公司印章使用的监控。
3.1.1.4分公司行政部为分公司的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印章的刻制
及建帐管理,销毁的申请工作。
3.1.1.5具体印章的保管人由行政总监指定。
3.1.2刻制:分公司填写《刻章申请单》,将印章样式标明在表单中,经行政总监
同意,报送总部行政部。总部行政部在一天内回复同意后,方可组织印刻。
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3.1.3由总部行政部刻制的印章,邮寄到各分公司行政总监处,各分公司填写货
物确认表示收到,同时行政总监以邮件形式将印章保管人员的姓名、职位、
联系方式报告总部行政部。
3.2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3.2.1每类印章(包括总部刻制的印章)必须由行政总监确定唯一的印章保管人
员,由印章保管人员在《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签字确认后,分公司行政部
建立印章保管人员的档案并报送总部行政部,总部行政部将其增加在公司印
章保管人员总档案中。
3.2.2需要用印人员应先在印章保管人员处领取《用印审批登记台帐》,需用印的
文件、文稿等经行政总监同意,行政总监在《用印审批登记台帐》中签字后,
即可用印。
3.2.3涉及合同、协议等文档的用印(不包括总部下发的标准合同),必须有总部
法务部签署同意的法律事务申请单,方可用印。
3.2.4对于附加协议的用印,同3.2.3条。
3.2.5印章保管人员在用印后,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填写完全,发生岗位变
动时,需要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全册与新人进行书面交接。
3.2.6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出差等情况出现离岗4小时以上(重要印章的印章
保管人员离岗2小时以上)的,需将印章交行政总监或总监指定人员,并填
写《印章交接单》,有交接记录,各种用印程序、规定必须交代清楚,方可
离开。
3.2.7印章保管人员请假、出差等返回后,接替人员应将接替期间的用印登记等
一并交还印章保管人员,同时将用印情况交接清楚。
3.2.8不允许在空白信笺或空白文书上加盖印鉴。特殊情况必须取得总部法务部
同意方可用印,但必须在用印信笺或空白文书上编号。
3.2.9公章等印鉴不得带出外用。特殊情况下需带出外用的,由经办人做出书面
报告,注明用途、借用时间,经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带出外用。
3.2.10任何人包括上级领导无权强迫印章保管人员用印,对于该种情况,印章保
管人员应立即拒绝,否则一切责任由印章保管人员承担。
3.2.11印章保管人员对遇有自己不能掌握的新型或复杂用印申请要在用印前咨询
总部法务部,确认后方能用印。
3.2.12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各印章保管人员应迅速向行政
总监及总部行政部报告,行政部根据情况依照本规定的手续办理。
3.3印章的销毁
3.3.1印章销毁由总部行政部负责。分公司行政部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与需
销毁印章一起,报总部行政部,由总部行政部统一销毁。
3.3.2印章保管人员保管使用的印章若损坏,按刻章申请程序办理。新章刻好后,
原损坏印章应同时交还总部行政部,由总部行政部存档或统一销毁。
3.4违反用印管理规定所承担的后果
3.4.1未将印鉴或加盖印鉴的空白文书(如合同等)进行妥善保管,导致印鉴或
加盖有效印鉴的空白文书遗失或被盗用的,对文书保管人处以100-500元的
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空白文书保管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3.4.2对于其他不按要求用印的,每查出一次,全公司内通报印章管理员并处以
50元的罚款,同时印章保管人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否则加倍处罚。
3.4.3对于多次查出问题,多次都无法整改到位的印章保管人,免去其印章保管
人资格,同时作为工作业绩的一部分在人力备案,作为不再续聘该人的内容
之一。
3.4.4行政总监对本公司使用印章出现的用印问题负连带责任,处以100-1000元
的罚款并全公司内通报;情节严重者,将按渎职予以免职。
4相关说明
4.1本文件适用于大区及分公司的印章管理。
4.2属于公司标准合同用印的,可直接按程序办理即可,不需按3.2.4条办理。
4.3公司财务章与个人职衔签字章必须分开保管。
5表格
5.1刻章申请表
5.2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
5.3用印审批登记台帐
5.4印章交接单
5.5印章销毁申请表
第8篇 某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
f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
1、 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法人私章、各部门章等印章;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帐户、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财政登记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各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
2、 公司的公章、合同章由公司负责人管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公司会计管理,预留在银行财务印鉴中的私章由各公司出纳管理,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岗位规定管理的,由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安排管理人员,但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私章必须是分开管理,各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3、 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卡)、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财政登记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其它证照由公司总经办负责统一管理。
4、 各下属公司总经办必须按照各地有关部门(工商局、税务局等)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应悬挂在公司所在地。
6、 按印章、证件的类别建立独立完整的印章、证照档案记录本。印章、证照使用前应登记使用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用途等。各分公司应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公司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上传总公司总经办。
7、 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得外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织及第三人共同使用。
8、 未经总公司批准,各分公司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系业务,签各种单据、打欠条等行为。
9、 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义为本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贷款、抵押,也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借款。
10、 各分公司现行的印章、印鉴未经总公司批准和授权,不得擅自重刻、复制、注销。如需启用新印章、印鉴,必须经总公司总经办同意和授权。
12、 各分公司责任人不得利用公司印章、证照签订各种假经济合同,不得利用印章、证照进行违法活动等等。
13、 各分公司印章、证照丢失时应立即向总公司总经办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重新刻制。
14、 各公司必须明确各印章、证照管理责任人,并将其名单上报总公司总经办备案,如责任人发生变化,应及时知会总部总经办。
15、 责任:各下属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不得违反上述规定,一旦发现和查出,根据情节,给予相关管理责任人处分,情节严重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序号使用人使用日
第9篇 房地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e房地产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0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2. 0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0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4. 0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5. 0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6. 0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7. 0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8. 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第10篇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4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部门(管理项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负责依据公司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规定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保管或由其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印章的使用负最终责任,对董事会负责。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文件均需总经理审核认可后,方可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盖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数由行政部根据文件的发送部门数或合同(协议)的约定份数及文件存档份数的要求确定。
4.财务支票、报表及其他财务凭证、资料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财务部负责按财务管理要求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加盖。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带出公司使用,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人员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时归还总经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员。
二、公司职能部门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刻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行政部方可按统一印章刻制规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负责保留印鉴存档备查。
2.因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调整时,由行政部负责按公司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改变的批文刻制新的机构、职能部门印章。同时收回原有部门印章封存。
3.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最终责任。
三、管理项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项目的印章刻制由业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刻制,并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管理项目的印章由管理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终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续签管理合同(协议),项目撤销。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责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移交手续完成后,交回业务副总经理,并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的人事调整,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项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报行政部存档。
5.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负最终责任,若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赔偿责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据总经理室的批示,统一负责刻制,并留存印鉴备查。所有新印章的启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负责做好相应的记录、台帐。并负责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销毁。公司任何印章的销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审核批准。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印章的使用情况建立明确的记录和台帐。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十三)
一、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管理。各部、室及各类专用章由本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外出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
二、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认真审核用印材料,由用印人按规定项目填写《用印审批登记表》,注明印章类型、用印事由、用印部门、用印时间、用印方式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由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行政办公室负责盖印;凡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三、盖印的位置要恰当,印迹端正、清晰,印章要与印件的落款单位一致(代用印章除外),有存根的介绍信、证件等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四、凡需用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均须经总经理或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总经理或行政副总外出时,由其指定负责人签发后用
五、因公出差或联系业务,原则上不能带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需要带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部登记,并由当事人事后补填存根。
六、非因公出据的各类证明、介绍信,需加盖公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总经理审阅,同意后用印。
七、财务结算和发票专用章等财务印章的用印管理,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订管理办法。
八、印章管理人员未经批准私自用印,或私自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私自带公章外出或交他人带出者,出现任何问题的,印章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九、经批准带出公章,在使用范围外私自用印者,一经查出,追究印章携带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对开出的空白介绍信用做它用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第12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一、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物业项目管理处。
三、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到集团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借用审批表》,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六、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七、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借用审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