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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9 10:36:11 查看人数:26

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

第1篇 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精神,制订本标准,并成为公司的基本人事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集团用人机制的灵活性,即'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体现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的薪酬理念,制订本标准。

第三条使集团公司的干部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并摒除'人治'的随意性而体现公正性,从而真正发挥出干部队伍的作用,达到人力资本的不断增值的目标。

根据根据公司的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共同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

二、见习干部转正的流程

第四条见习干部转正流程如下:

第五条流程说明

一、所有干部的任命必须是从各级的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各分(子)公司在提拔科助级干部,须从本公司科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各分(子)公司推荐总助级以上干部时,同样须从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二、见习干部的转正的流程是一个闭环的系统管理,它与后备人才培养、干部考核系统及淘汰机制相对应,属于不同的三个闭环紧扣在一起。

三、在上面的流程图中:

(一)发文是指任命后正式发文,并公布见习时间。

(二)通知是指由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见习干部准备见习转正的审核材料。

(三)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收到见习干部转正审核资料后,对见习干部进行360°民意测评,并结合见习干部见习期间的业绩情况,包括6个月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四)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裁审批。

(五)是针对延长见习期的干部,继续见习。

(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淘汰的见习干部不再任命,三个月后进入相应级别的后备人才库继续培养。

(七)总裁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正式发文,并报财务部备案。只有转正通过的干部才能享受本级别的待遇。

第六条转正通过的干部,则进入正常的干部考核系统,一段时间后,择优进入更高一级的后备人才库中培养。

三、见习干部转正的要求及条件

第七条转正基本条件

(一)见习干部必须热爱地华事业、忠诚于企业,敬业、乐业,严格恪守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生活作风正派、自律性强,能以身垂范。

(二)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在本职岗位上能带领团队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任务,所在部门、科室人员积极向上,学习氛围浓厚。

(三)在见习期间,能够做到'五个无'。无扯皮、无不协作、无推过揽功、无贪污腐败、无对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每月业绩评比在本公司或部门科助级以上干部中排名列前3位。

(五)非常注重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科级干部须培养出1名后备人才,总级理级以上(含总经理)须培养出2名以上(含2名)后备人才。

(六)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无论见习期间业绩多么突出,只要品德出现问题,坚决予以淘汰。

(七)总经理助理以上的见习干部转正前,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交见习期间工作情况的述职汇报。

第八条转正的流程

根据公司的规定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特制定转正流程如下:

(一)见习期考核:员工在见习期结束前,按照规定时间填写《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中自我总结部分,并经过授权领导审批,公司采取上级评估和多角度反馈的方式,对员工在见习期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出具考核意见的工作。

(二)考核过程中,各级人员应真实地反映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状况,做到公平、公正。

(三)面谈:是指被考核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其进行的面对面谈话。面谈中应肯定转正员工的成绩与优势,指出其不足,并且协助被考核员工制订改进计划。面谈后,面谈双方都必须在《见习干部绩效改进面谈表》签字确认。

(四)职责:总部总经理、总部中心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分(子)公司部门经理按授权对员工的见习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五)考核资料返回总部人力资源中心,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结束。

第九条转正考评要求:

(一)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延迟转正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时间,否则取消转正资格;如'建议不转正'停止后续考评工作,该员工不予以转正,但被核人在得知考评结果后有权向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诉,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创新工作(6分):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必须至少有3项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工作改进(须经过领导认可),工作改进包括新思想、新观念、产品研发、市场拓展、技术改造等,低于三项每项扣2分。

(三)业绩排名(10分):目标责任书排名平均前20%(含2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以止,出现单月排名在后20%(含20%)的分值全扣。

(四)民意调查(10分):即上级、协作部门、下级考评。

(五)教育培训情况(10分):要求见习干部求知欲强,并且学习力强,同时还能带动周围的员工共同进步。月培训积分达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中心的规定要求课时,或者在见习期内累计接受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数。中级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150课时,高层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200课时,每少2个课时扣1分,少8个课时(含8个课时)此项不给分。因在见习期内参加培训获得国家级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

(六)记录情况(20):记录分为四种:部门纪录;财务记录;总经办记录;人事部门纪录。

在见习期内受到过因品德、态度、能力、资金、发票方面的处分;受到过两次经济处罚(含两次)或单次经济处罚超过100元(含100元)的;和行政警告以上处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挂职、留用查看等处理的见习管理干部,不予转正。

'二主'方面(20分):

(七)创造利润(10分):以每月目标责任书为准,平均完成率不得低于8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此。如有单月低于60%此项不给分,如有三个月完成率或平均完成率低于70%此项不给分。

(八)造就人才(10分):科级干部须培养1名(含1名)以上后备人才,总经理级干部须培养出2名后备人才(或占本部门人数的20%的后备人才)。

'五辅'方面(24分):

(九)成本(4分):非常注重成本控制,并起到了很

重要的作用(4分);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3分);无成本观念浪费现象很严重(0分)。

(十)质量(4分):工作经常超质量完成(4分);工作能够按照部门和公司质量要求来做(3分);工作质量很难达到要求(0分)。

(十一)进度(4分):经常超进度的完成工作(4分);一向能按进度完成工作(3分);很难达到公司的进度要求(0分)。

(十二)销售/工作量(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经常超额完成(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按时按量完成(3分);销售任务(工作量)很少能按时按量完成(0分)。

(十三)安全保卫(4分):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安全方面的工作,无安全事故发生,并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荣誉(4分);从无安全事故发生(3分);无安全意识或发生过1起以上安全事故的(0分)。

(十四)团队合作(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同事,通过团队合作完成多项工作任务(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员工(3分);没有团结意识很少和同事进行交流和沟通(0分)。

(十五)见习干部转正综合平均值需80分(含80分)以上方可转正,75-79分延迟1个月转正,70-74延迟2个月转正,低于70分的取消转正资格;'见习干部转正综合评价汇总表'中如有2(含2项)项考核评分低于该项总分60%(不含60%)的不予以转正。

(十六)要求所有的考核人员需认真、客观、公正、公平的进行考核,如有违规操作、恶意破坏、以各种理由搪塞和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将根据公司奖惩条例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十七)见习干部每月5日下班前须按要求上交月度工作总结。如有2个月未交或无故延迟不交月度工作总结,将取消见习资格。

第十条注意事项

(一)转正过程中,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转正工作的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履行手续。

见习干部应于接到转正事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字齐全的《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交到直接上级;部门领导需在接到《习见干部转正审批表》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转正面谈,并填写《绩效改进面谈表》,分管领导最后签字应在转正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达人力资源中心责部门。

(二)提交材料要求签字齐全、流程正确,集团总部习见干部的转正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分子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由分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见习干部转正工作不得延误。

第2篇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建设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 l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议案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审批。其他单位或人员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刻制印章;(

2) 集团公司成立的二级公司单位及部门,其正式印章由总公司颁发或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持总公司证明制作。制作单位内部印章,必须持集团公司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制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 废止的印章应交由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3 年;(

4) 公司的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或被盗时,相关责任人应迅速向总经理提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2 .用印手续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的手续进行:使用印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员。3 .印章保管( l )集团公司办公室对所有印章应建立台账并逐一登记。根据印章类别由总经理指定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印章保管单位设有印章使用登记簿,对每次的印章使用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用途、使用审批人等;〔

3) 公司印章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印章和签名章必须妥善保管,用时取出,用毕存放于安全柜内加锁;(

4) 公司印章原则上只能由印章保管员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员带章跟随;(

5) 公司需要盖印的文件、材料等,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印;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印章。对于非法用印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子以处罚;(

6) 保管人员对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清洗,保持印章清晰;'

7) 管理印章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用印准确;(

9) 凡以公司名义发文,需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手续完备方可用章;(

10) 各种证明材料用公司印章时,需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先审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11) 任何情况下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仁盖章;(

12) 各类统计报表(含各种申请表)须逐步填写清楚,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空白表格一律不得先盖章后填写;(

13) 重要用章需登记备案,详细登记用章时间,批准人及承办人。4 .所属分公司印章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3篇 物业集团公司考勤制度-3

物业集团公司考勤制度(三)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第4篇 k集团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第5篇 集团总公司提案制度范例

集团总公司提案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ee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ee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

(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

(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

(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

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

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

(二)审议

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

(三)第一次表彰

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

a:安慰奖 20元

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

b:鼓励奖30元

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

c:提名奖 50元

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

d:三等奖1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

e:二等奖 2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f:一等奖 300元及奖状

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

(四)实施及评价

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1000元,并颁发奖状。

(六)特别奖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奖状。

第6篇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有序、高效进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营销系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须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处罚措施及规定。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行政处罚原则

(一)教育、预防第一,处罚第二原则: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是教育、警示员工,预防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二)无依据不处罚原则:任何行政处罚必须遵照相关制度、行为准则,如果没有书面的制度、行为准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员工有权拒绝处罚并申请复议;

(三)领导问责原则:员工与工作相关的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对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处罚的同时,可视情况对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予以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如果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对所属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纵容、包庇,则给予记过、记大过甚至降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四)数罪并罚原则: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了多个制度时,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对责任人采取处罚措施。

第五条制度、行为准则范围界定:

员工所在组织及上级单位做出的规范性制度条文、工作作业规范、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为本制度中'制度、行为准则'所包括的范围;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与规范性制度冲突的以规范性制度为准。

其中,规范性制度条文又包括**制度、**规定、**规范、**细则、**办法等。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六条本条文中'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雨润集团行政处分分为以下六类:

(一)a级:开除(引咎辞职);

(二)b级:留司察看,考核期为12个月;

(三)c级:降职(同时降薪两级),降职无限期;

(四)d级:记大过(同时降薪一级),考核期为6个月;

(五)e级:记过,考核期为6个月;

(六)f级:严重警告等,考核期为3个月。

第八条 降职后六个月内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其他行政处分撤销前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

第九条 对于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的员工,情节轻微者可以单独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者,在经济处罚的同时,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条 对总经理级员工600元(含)以上,一般干部300元(含)以上、普通员工100元(含)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同时附加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员工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除按照《地华集团经济责任损失索赔制度》进行索赔外,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如果当事人在6个月内被严重警告处罚达两次,则为记过一次;若在12个月以内被记过处罚达两次,则为记大过一次;若在12个月内被记大过处罚达两次,则对责任人进行降职及以上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各级人事部门须将所辖员工所受行政处罚事实予以书面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职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第四章处罚权限及实施

第一节权限划分

第十四条对总经理级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行政处分审核权, 对于总经理级员工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资部须报分管总裁审批后发文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集团品管部和技品部在质量管理范围内、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各自管理范围内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四)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其他部门、子(分)公司违反制度的行为,不能跨部门直接处罚,应将事实反映到总经办,总经办介入调查并出具处理结果: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建议,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五)各部门或子(分)公司第一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单位内部的副总、总助具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五条对于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及总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

子(分)公司人事科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公司管理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其中,对科级干部降职及以上行政处分须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集团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子(分)公司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子(分)公司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集团品管部、技品部按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四)集团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行为准则,对科级干部和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五)集团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部门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子(分)公司其它职能管理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科室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

部门(考核员)进行后续处理;

(六)集团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直接主管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结果报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对降职及降职以上行政处分,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执行;

子(分)公司直接主管或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经济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审核执行,行政处分建议也须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交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子(分)公司对科级干部的行政处分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接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分建议后,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并处的,必须由具有经济处罚权的部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联合发文。

第二节行政处分实施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

(一)劳动纪律:屡次无故拒绝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经教导无效且情节严重;连续旷工3日以上;一年内记大过达2次;偷盗公司资产、产品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经营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者;故意破坏产品质量、公司财物,且后果非常严重;弄虚作假屡教不改;弄虚作假影响极其恶劣等行为;

(四)公司禁止:殴打他人者或互相斗殴;泄露公司机密,或捏造、散播公司谣言;擅用公司名义,或仿效主管笔迹为非作歹;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造成重大损失;在外兼职经劝告不放弃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等行为;

(五)违反法规: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携款潜逃;盗窃财物行为或其他有伤风化的;参加非法组织;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间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等行为;

(六)其他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或酒后驾车;擅自离开值班或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程序,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

(三)公司其他规章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工作时间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

(二)工作过失:多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进度有较大影响;工作未作交接或交接失误,导致工作有严重影响;不服从上级合理的指导,导致工作较大失误;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客户投诉;因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虽价值不大,但不能认识错误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对侵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知情不报以至发生重大损失;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公司中产生不良影响等行为;

(四)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第三节经济处罚实施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级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科级干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三条一般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每月经济处罚的累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责任人当月工资总额的20%,如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二十五条任何经济处罚必须遵循以下处理流程,并留下书面原始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处罚执行机构(人)按照事实填写经济处罚通知单并在12小时内送达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惩罚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财务部输入薪资系统、一联交当事人保存,各栏必须完整填写(如部门、时间、事由、受罚人、执行人、惩罚类别等),涵盖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对责任人做出的经济处罚,由财务部门(科室)在责任人月度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

第二十七条执法机构(人员)必须严格、公正执法,若有乘机报复或包庇、纵容现象,对执法人员处以记大过(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五章行政处罚复议

第二十八条如果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并注明理由,复议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重新确定处理结果 ;复议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回复复议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 复议部门:

(一)对于经济处罚,当事人可直接向经济处罚执行机构(人)的上级机构(直接主管)申请复议;对于其他执行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总经办申请复议;对于集团总经办做出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二)对于行政处分,总部当事人可直接向总经办或人资部申请复议。

子(分)公司当事人向人事科或总经理直接申请复议;如果对于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第六章行政处分撤消

第三十条 行政处分撤消:

(一)常规撤消:行政处分期限已满,在此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者,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可撤消行政处分,并重新获得参与评优和晋升资格;

(二)提前撤消:在受处分期间,如果有重大立功事件或工作表现突出,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进行民意公示,民意公示无异议,可提前撤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基本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制度建设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

第7篇 建筑集团公司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第8篇 集团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使本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合同编号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依照本办法处理。

3、权责单位

(1)法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合同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做下列分类:

(1)销售合同;

(2)采购合同;

(3)担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赁合同;

(6)技术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编号管理

1、编号原则

本公司合同的编号分为四部分,分别由合同分类代码、合同签订年月日、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流水号组成。

(1)第一组代码。

第一组代码代表合同分类代码。合同具体分类代码为:

1)销售合同使用“*s”;

2)采购合同使用“cg”;

3)担保合同使用“db”;

4)委托合同使用“wt”;

5)租赁合同使用“zl”;

6)技术合同使用“js”;

7)承包合同使用“cb”;

8)工程合同使用“gc”;

9)其他合同使用“qt”。

(2)第二组代码。

第二组代码代表合同签订年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年份月份为准,示例:200907

(3)第三组代码。

第三组代码代表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分为:

1)格式合同类使用“h”:公司根据《合同法》制定的标准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协议类即非格式合同使用“*”:双方达成的标准合同以外的非标准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号为准,示例:(h)或(*)

(4)第四组代码。

第四组代码代表合同流水号,采用四位数字,示例:总第0001号。

(5)合同编号组合示范,以销售合同为例:

*s200907(h)总第0001号或者*s200907(*)总第0001号

2、编号管理

督察部收到业务部门的合同编号申请后,对合同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三、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施行。

第9篇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集团车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油料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和油耗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部各直属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

3.职责

3.1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3.2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对维修、保养、保险项目进行审核;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并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有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4驾驶人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所在单位办公室、填写《公务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审批单》(附表1),经单位办公室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保养维修合格,重要部件须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

4.程序

4.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

4.1.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由集团统一采购部门(实业公司)完成。

4.1.2维修服务方选择依据

――保养维修的技术(资质、技术力量、质量、时间);

――配件价格、工时价格;

――公司服务、信誉。

4.1.3各单位办公室应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与其他的维修公司进行比较,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连续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4.2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2.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各单位办公室监督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必须做到每月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和安全性能。

4.2.2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平时视车辆情况自行清洗,公务车辆应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清洗,所有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整车全面清洗,并进行例行保养。

4.2.3定期保养内容

――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每运行三个月应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或半年,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设备本身状况、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

4.3维修保养具体实施

4.3.1建立健全车辆保养、维修、年检档案,记载车辆使用日期、基本装备、技术性能、行驶里程、维修年检情况等内容。

4.3.2各单位办公室按月统计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单位车辆里程、油耗统计月报表》并提交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再根据统计情况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3.4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外委维修保养时必须填写《公务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审批单》并经批准同意。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厂商特约维修服务商(4s 店)进行,车辆外出期间确需维修,修车前需请示本单位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否则费用自理,修复后修理工时费、配件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车辆所属单位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费用自理。强硬更换的配件及维修费自理。一次维修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须报请集团主

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维修。

4.3.5所有公务车辆应在汽车厂商特约4s(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店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4.3.6凡外委维修保养的车辆,驾驶员应自始至终全程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4.3.7车辆的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办理程序与车辆维修相同。

4.3.8凡车辆更换下来的磨损件、坏件,应收缴仓库统一保存和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处理。

4.3.9修理之后驾驶员应检查修理项目,确认修理合格。

4.3.10 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驾驶员、单位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及作业。

4.3.11驾驶员要恪尽职责,加强车辆的维护,保持整洁,行车及作业时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文明行车,厉行节约。

4.4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油耗档案

4.4.1各单位办公室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单位车辆里程、油耗统计月(年)报表》),每月上报。每辆车分别建立运行公里数和加油、维修台帐,管理档案将作为对驾驶人员年终考核和工作评定的主要依据。

4.4.2每次修车和保养车辆后,各单位办公室应将维修保养的记录进行备案,外委维修的也应一并做好记录归档。

4.4.3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同时注明处理的时间和公里数。更换轮胎必须记录轮胎编号。记录由单位办公室存档。

4.5油料管理

4.5.1所有单位的公务车辆用油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管理。

4.5.2车辆加油时,由驾驶员领取加油卡在指地点加油,各单位办公室每月底应对油耗、运行公里数等进行核对。

第10篇 某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第三条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归口管理予以解答。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收 文 记 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收文日期收文人

第11篇 c集团公司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监督”原则,集团公司成立项目合同监督领导小组,对集团公司项目合同实施监督管理;所属企业分别成立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小组,对本企业项目合同进行监督。

二、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根据招投标结果,同时签订经济、廉政和安全生产合同,实行三合同制。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作为订立合同的依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详细的书面合同,合同价必须与中标价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项目,且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三、工程项目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由签约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勘测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供货安装期限。

1、勘测设计合同内容应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支付等条款。勘测设计单位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设计质量负责。

2、施工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合同价、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严禁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3、监理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监理现场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资格、主要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质量责任、费用支付等条款。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供货品种、交货期限、设备安装要求、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费用支付等条款。

五、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l、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政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六、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都应遵守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7、甲方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七、合同双方应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约。合同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条款规定,按规定程序,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提出索赔,违约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内容变更应依据合同约定程序办理。因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实际工程量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计算相关费用;在实际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审计部门审计或评审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

九、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和解或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程的内容、标准、质量和进度等实质性要求非项目业主原因未按合同实施的,除由项目业主依法没收履约保证金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中标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给予一定时期的市场禁入,并实施备案。

第12篇 建筑集团公司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竣工验收

(一)在施工前期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章制度收集各种资料、办理各种手续和报批文件,进行各项工程的验收。

(二)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收集、整理、检查、装订好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2、集团公司项目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内部全面检查、整改。

3、制定竣工验收时间计划安排,与各有关部门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组织竣工验收程序

1、召集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在现场会议室集中,由主持人简单介绍验收项目的规模、范围、具体检测方法和验收的时间安排。

2、分组、分专业进行各部位的验收检测。

3、参加验收人员集中评议,并由监理公司负责记录、整理。

①施工单位介绍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

②监理公司介绍项目工程的监理情况。

③参加验收的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分别发言。

④接收和使用部门提出要求。

第二条验收合格项目交付

1、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组织,并出具有关证明文书。

2、管理移交:依据图纸进行现场实物清点;对有必要的部分进行实地运行,测试设备和器件的性能和数据,进行技术性能移交;管理部门写出接收函。

3、保修期的管理:依照国家和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安装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但该项不应包含人为损坏和易损易耗物品。

第三条工程档案移交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移交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将档案资料移交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或所属企业。

2、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或所属企业在收到档案资料后三个月内,整理移交档案部门管理。

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十二篇)

企业(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明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精神,制订本标准,并成为公司的基本人事制度。第二条为体现集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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