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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8 09:12:12 查看人数:99

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1篇 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营,设立严格的人事规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规模还不是很大,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如何将规章制度的协商、公示程序,变得简单易行。

开会形式

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向大家介绍规章制度内容,一方面可以作为协商、讨论的形式,另一方面,对于讨论后的内容,开会也是一种公示形式。必要的是,会议纪要应当明确此两项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步骤流程,并且让全体参会员工签字。

直接签字

签字内容同样包含两个层次内容:一是,员工签字表示同意公司执行怎样的规章制度,二是,员工确认公司已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程序,员工已了解相关内容。

为了表明员工签字所涉的规章制度与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直接在规章制度末页设置专门的员工签字页,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档。

上述两种方式操作起来,各有优劣。对于开会形式所产生的规章制度,要约束制度生效后新进的员工,则可以采用第二种签字形式,让新进员工直接签字以确认其对规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晓即可,无须重新履行开会形式。

另有一点,如果规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协商、公示程序,而非简单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已不再是一种免责的有效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的常见性错误:

一是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规章制度过于复杂化,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这样对企业来讲,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据规章制度中不利于企业的部分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境地;

四是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等等。

(2)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一规定其中的具体要求就包括内部规章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制定规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据此,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适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业规章,不能出现厂规大于国法的情况。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的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

第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企业的其他规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征求劳动主管部门、企业职能部门和工会三方意见,以便集思广益、共同协商、寻找平衡,企业只有遵守有关法律,按程序办事,才能受到劳动法保护。

第三,必须要明确告知职工。不能出现暗箱操作,没有进行公示告知的情况。对规章制度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使职工周知,才能对职工产生效力,如下发文件、发放员工手册和在企业报刊、局域网、公告栏、宣传画廊上公布等,但企业应当保留公示或让员工阅读的证据,以证明员工“已经知道规章内容”。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可采取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地阅读了所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中无任何异议并自愿遵守”的说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一并结合起来签字,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以后参照执行,就有了企业内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实用性和合法性的结合。

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企”制宜,根据自身情况,考察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订立出一套完整细密的规范,使得企业内部管理事项事事都能有规范可依。但有时这种规范往往只考虑了企业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现了这种情况:在没有争议发生的日常管理中,这类规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争议发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实体内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不被认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导致了企业依据这种不合法的规范,做出的对员工的处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其制定内容必须既反映了企业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实践中需要两方面的配合,一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情况认识,提出想要达到的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将企业的这种要求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形式和内容,将事实和法律严密地结合起来,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作用。

第2篇 装饰装修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公司人员聘任制度

一:施工单位招聘、定级、解聘制度

1)0、施工单位的招聘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条件:

1、年龄25--40 周岁;

2、高中以上学历;

3、需在** 市内从事室内施工工作5 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经验2 年以上;

4、有固定的施工工人至少8 名(水电工1 名;泥水工2 名;木工2 名;墙面油漆及家

第3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的人事部门,对于公司所需人员的聘用,员工的合同解除,合同管理等方面如何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可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4篇 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5

为使公司人员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能上能下的用工体制,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达到对公司人事工作的管理,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总经办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以求相互间更密切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案必须贯彻执行以下各项原则。

第一条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受公司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

第二条层次管理的原则。公司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上须听从直接上级的指挥及命令,而各级管理人员,部门领导只可对直接下属有指挥领导权。

第三条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每一位员工须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全的责任。

第四条民主参与的原则。公司每位员工对其工作部门的运作及管理均享有建立权及监督权。

第五条相互协作的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有着'相互协作'的关系。

(二)任用制度。

第六条员工的任用包括员工吸收,聘用,调动,离职等程序。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担负公司员工的选拔,使用,调配的统筹监察职能。旨在统一规范公司员工作用的各个工作流程,以达到科学高效地吸纳,使用,调配公司人力资源的目的。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于年度末或下年度初对各部门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职位要求等进行核定,制定出《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报公司审核批复。

第八条《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公司领导核准后即公布实施,一切有关人员的住用,调配均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编制数量,职位要求执行。

第九条《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已经确定,原则上不接受修改,如因经营情况发展,确需进行调整的,要由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核后,再行执行。

第十条 员工聘用程序。

1、求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求职申请表》并签名。

2、所有的应聘资料及求职表均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备案。

3、办公室在各个部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后,将安排相应的应聘资料予各各部门面试。

4、各部门可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对应聘者面试,但原则上面试人的职务应高于被面试人所申请的职务。

5、应聘者如通过部门的面试,将由办公室安排用面试,如通过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录用。

6、所有的应聘资料无论录用与否,均统一由办公室存档,各部门安排面试后需及时将应聘资料交回办公室。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的过程。

1、新员工入职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2、新员工入职前由办公室组织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职上岗。

3、新进员工入职后,上岗前,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如有特殊重大贡献经领导批示后可缩短试用期。

4、如根据员工在使用期内的表现不能决定是否正式录用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说明理由,报办公室审批。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违反制度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三日者,不计发工资。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的签订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考绩报告》后经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转为正式员工。

2、被公司正式录用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签署《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合同期为12个月,完后再签。

3、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前,员工需向公司交纳培训费用。培训费在员工离职时退还。

4、《劳动合同》前定后,办公室为该员工设立个人档案。可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但未批准转正的,如未延长试用期,即视为试用期内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工资待遇:公司将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具体方案见《薪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的解聘及离职

1、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员工在工作期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4)其他行为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3、员工离职均需填写《离职申请表》属员工辞退的由本人填写,属辞退的由部门主管填写。

4、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离职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5、公司对员工做出辞退决定后,须书面通知本人,离职人员凭《辞退通知书》到财务部门领取应付出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的福利

1、工作时间及加班:

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遇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超出时间按加班支付工资。需轮班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另作安排。

2、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下: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公司将另行通知。

3、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加班的,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员工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行为恶劣的直至开除。

4、员工加班一般以不休为主,待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部门安排补休。补休由员工填写《补休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后生效。

第十六条员工的晋升

1、晋升条件

(1)凡本公司普通员工晋升均不以时间为限。

(2)当部门主管认为其下属具有担任更高职务的能力及条件,或业绩应有回报时,即可向办公室,提出晋升建议。

2、晋升方式

(1)公司员工晋升包括职位晋升与工资晋升两种。

(2)晋升由部门主管提名,办公室对被提名人的业绩表现、能力、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是否确有需要晋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日期,即为该员工进行职位晋升观察期。

4、办公室对晋升建议的呈报及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于年度末或年度初进行。

5、办公室除每年一度手里晋升建议审批手续外,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亦可在一年中任何时进行:

(1)某职位需补充者。

(2)因业绩突出表现者。

6、公司鼓励员工自荐,程序与部门主管推荐相同。

第十六

第5篇 a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l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二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三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决定全体职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设人力资源岗位,其工作职责是:

1、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2、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3、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4、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5、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6、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7、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8、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9、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10、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11、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12、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五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同事,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五章员工行为准则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确立协作事务优先原则,遇协作事项必须优先处理。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6篇 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管理机构及内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工招聘

一、员工招聘

(一)湖南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职位登记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入职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三、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

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第7篇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

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8篇 集团公司重要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重要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重要人事管理是指对集团公司本部或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的各类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用、考评、奖惩、培训的管理。

第二章 任用

第二条重要人事任用范围:集团公司本部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财务负责人的聘用或解聘;委派或更换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应由集团公司委派或更换的董(监)事会成员;决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提名参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

第三条重要人事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

重要人事任用要遵循《集团母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管理权

第四条限和工作程序。

第三章 考评

第五条考评对象:集团公司本部总经理;集团本部派出的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以责任制为核心的经营管理者考评制度。考评按'谁任用,谁考评'的原则分工。考评应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尽可能量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以动态为主;日常和定期相结合,重视日常监控;结果和过程相结合,更注重结果。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评结果要与使用、奖惩挂钩并向考评对象反馈。

考评内容分工作业绩考核和素质能力考核。考评指标、考评方式、考评时间、考评工作的组织和程序、考评结果的认定等按照《集团母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考核细则》

第七条执行。

第四章 奖惩

第八条奖惩应坚持注重业绩、客观公正、奖惩并举、奖惩分明、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奖惩对象为考评对象。

第十条奖励内容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物质奖励:按照不同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和管理难度,确定经营者的基本收入,依据经营者的考核结果,以现金形式给予一般奖励;对于业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以期权形式给予特别奖励。

精神奖励:通过授予或推荐评选星级企业家给予荣誉激励;通过委以重任,提供成才舞台给予机会激励;通过提出高于常人、具有较大压力和动力的要求给予目标(压力)激励。

第十一条 惩罚内容分训诫警告、限期整改、扣减期权奖、就地免职(解聘)或责令自行辞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培训

第十二条 培训类型分为岗前培训、岗上培训。岗前培训主要是对即将上岗的人员进行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的要求培训;岗上培训是对现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

第十三条 培训形式分为在职培训、脱产进修、个人自学、个别辅导、外出考察、专家咨询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集团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9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本文是一则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若有兴趣去了解人事管理制度是如何的,可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七、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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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z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一.员工招聘

广州**国际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由房产公司和**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取录,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1. 履历书;

2. 学历证明文件;

3. 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4. 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 近照三张;

6. 待业证/劳务证/退休证;

7. 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

1.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该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

2.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3.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 用期。

4.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5.新聘用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6.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7.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

1.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

2.试用合格者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3.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用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

1.根椐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部分,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2.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推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核准,一般情况下安排补休。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补休的,一律报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受权人)批准后方可加班。

4.加班或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由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安排补休或根据《劳动法》条例支付加班费。

5.各部门经理,如因工作需要,被安排于公休日当值,不得计加班费,但可适当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

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六.膳食安排

当值员工须按部门安排轮流用膳,每餐用膳时间45分钟。

七.薪金

1.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八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2.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3.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3.1日薪酬:月薪/30天;

3.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

1.加班补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加班天数(小时)、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200%)[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2.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工服押金

员工在领取员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押金$300元,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工服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一.升职及调职

1.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工晋升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员工也应该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2.员工的晋升或调职,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3.员工晋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个月为试用期,薪金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 80%计算,晋升前已代理该职位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2. 《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3员工被开除、除名、送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3.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3.5公司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3.6公司经营不需要,或合并、分立、停业。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4.2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3公司违反劳动保险法规、政策,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自行终止:

5.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5.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5.3员工经批准出境定

居或自费出国留学;

5.4公司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

5.5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11篇 x物业公司人事规章制度

1.人事记录

1.1公司聘用的员工入职前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劳务证、就业证(外来人员)、毕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应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一寸近照4张及个人体检表或健康证交办公室备案。

1.2特定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报办公室备案。

1.3员工以上资料如有欠缺或虚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公司保留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的权力。

2.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2.1头发男性不宜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前不遮眉、侧不盖耳和后不触衣领为准,应梳理整齐;女性应将长发束起,头发要保持清洁及严禁染发(染黑色除外)

2.2面部无论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洁,男员工不应留胡子,保持牙齿清洁。女员工不宜浓妆艳抹。

2.3制服所有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脏污点。对公司制服要爱护珍惜,妥善保管,洗烫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应经常更换清洗干净,特别领头袖口等。

2.4所有员工不应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女员工涂指甲宜用浅红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3.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3.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②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3.2接待业主/来宾应热诚、有礼,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3.4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3.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所、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6每天工作完毕后,应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3.7爱护公物,节约能源,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3.8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3.9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3.10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3.11严禁打架斗殴。

3.12严禁聚众赌博。

3.13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4.工作纪律

4.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钟之内计算)给予口头警告,3次以上,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工资20元。当月累计6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2需外出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否则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1次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旷工2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50%。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给予解聘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3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4.4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4.5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6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4.7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室或指定场所。

4.8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4.9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4.10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4.11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4.12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13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4.14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备),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4.15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4.16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4.17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4.18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关系,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

4.19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事业。

4.20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4.21爱护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或采摘树木花果。

5.奖励

每年公司将根据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给予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价,评选出年度优秀员,优秀员工除可获'优秀员工'称号外,并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

6.过失处分

以下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下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任何公司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a、甲类过失

(1)当值时未穿着整洁的制服或未整理。

(2)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3)不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设备清洁,造成公共设施污损。

(4)忘记或不适当佩戴工作证。

(5)言语或动作不雅。

(6)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或违反安全守则。

(7)当班时间经常闲谈。

(8)不爱护环境卫生,随地吐痰或丢垃圾。

(9)未经批准私自休假或调动。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各岗位守则。

(11)更改个人资料而有知会公司。

(12)拒绝主管的检查和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犯甲类过失者,部门经理将会发出口头警告;重犯者,书面

警告并扣薪一天;再犯者,即时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b、乙类过失

(1)讨论或公开个人资料及其收入和薪金。

(2)拒绝执行主管正常之工作安排。

(3)故意拖延工作进度。

(4)故意污损公共设备和公物。

(5)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6)使用办公设备(如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做工作以外的用途。

(7)当班时吸烟、喝酒。

(8)无故拒绝加班。

(9)将工卡收藏或乱放置。

(10)一个月迟到超过六十分钟。

(11)工作时间睡觉。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轻微损失。

(13)不爱异公司财产,浪费水、电煤气等资源,破坏公司、宿舍财产。

(14)擅自带图纸或资料外出。

(15)拒绝值班警卫检查。

犯乙类过失者,将获书面警告,扣薪一天;再犯者罚扣薪三天;重犯者即时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c、丙类过失

(1)工作时间中途离开而不通知部门经理(擅离职守)

(2)在外作兼职而影响工作。

(3)冒认他人名义以获得个人利益。

(4)对部门经理隐瞒工作上之错误,造成意外、损坏、粗劣之工作成果。

(5)在公司内拉帮结派或制造同事间不融合气氛。

(6)不服从部门经理工作之调派,斤斤计较,对主管人员斥骂。

(7)未经批准,擅自带外人入公司保密地方。

(8)向外界泄露有关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其它公司认为不宜向外界透露的资料。

(9)参与或煽动他人罢工、停工、怠工或离职。

(10)于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在外财博,影响恶劣。

(11)在公司打斗、酗酒或危害他人。

(12)酒后回公司工作而对工作造成影响。

(13)有危险性之恶作剧。

(14)擅自张贴及涂改各类通告。

(15)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易燃、易爆品、枪枝、毒品等)。

(16)虚假人事资料。

(17)造谣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损害公司声誉。

(18)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公司设备或人力而获得个人利益。

(19)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公司资料上网。

(20)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公司严重损失。

(21)未经公司批准而接受任何商户、承办商或公事有关之人士的礼物、金钱、支票、利益。

(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3)挪用或盗窃或毁坏公司财物。

(24)未经许可集资、募捐等活动。

(25)违反国家刑事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条例。

犯丙类过失者,将被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外,并视乎情节严重而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九)

一、员工录用: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会,采取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公司时,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上岗证、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员工的以下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递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证员工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规章制度不能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11)业务合作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12)其他员工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二)入职报到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体负责办理报到手的职能部门,员工报到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办理报到登记手,填写《员工履历表》,领取《员工手册》、考勤卡等;

2、进行职前培训;

3、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介绍部门职能、人员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部门相关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场所、领取办公用品等。

(三)试用与转正

通常情况下,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确因情况特殊也可可能延长至六个月(不超过六个月)。当然,如果员工表现突出,经考核后,可缩短试用期。这段时间是员工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试用关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同样,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会解除与员工的试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

试用期满前15天,员工须填写《试用期员工自鉴报告》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员工所在部门分别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并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评核表》,报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放《转正通知》,并办理相关手。至此,员工就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了。

但是,同时应注意,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5天(含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事假超过15天,原则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招聘临时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借用协议》,临时劳务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参照有关政策法规,由双方协议商定。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签约时,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

二、体格检查

员工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能被录用,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此外,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指定医院要求复检,若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原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换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的工时制度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及经营状况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规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体安排上班和休息时间,员工应从工作需要,按部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四、薪金福利

(一)薪酬

公司实行保密的岗位工资制:

1、员工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和福利津贴和加班工资组成,并按实际岗位级差确定。

2、员工的薪计发以考勤卡及《考勤汇总表》为依据。薪按月计发,每月发放一次,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的计算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计发。

4、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实行薪保密制度,对于薪情况外泄的或相互打听薪酬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核实,公司将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5、每月薪发放时: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时将工资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帐户内,员工可以凭存折到银行领取;或由公司将员工工资条密封后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交员工本人。

6、薪资调整

有以下任一情况,员工的薪资会作相应的调整:

(1)、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社会综合物价指数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2)、经过考核,员工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超出或未达到公司的要求;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

(4)、公司负责人直接决定。

7、薪资结算

(1)、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如果在非试用期期间离职的,按转正后薪资标准结算;

(2)、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福利待遇。如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薪资按转正后标准计发,但试用期间月发工资与转正后月发工资之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二)福利

所有在职员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带薪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五、员工关系

一、调配与劳动关系

(一)调职、提升: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品行、能力、工作业绩及潜质等综合表现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动或提升至其他岗位。晋升的员工在接受新职位后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合格称职者才被正式委任,并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

员工晋升、降职、调动时薪的确定:经公司考核后,晋升和降职人员的薪酬,以公司所发的“职位调派”为依据。原则上职务晋升人员,任命后三个月内为任职试用期,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三个月后经考评合格委任,即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临时代岗的人员,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降职人员,自降职通知下发后,其薪的发放标准即按降职岗位的薪标准计发。对于正常调动的人员,其薪标准的确定将遵循调入部门的薪标准原则和以岗定薪的原则。

员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门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调职的申请。

(二)处分事宜

在工作期间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员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劳动合同/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三)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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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员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试用劳动关系。离职时,员工必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相关领导的审批,交接好本职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

2、合同期内离职:

(1)辞职

如果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交接好本职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2)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或不从工作调动者;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象、声誉造成损失或影响;

③有欺骗公司行为的;

④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⑤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违法犯罪的

⑦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规定的其他情。

员工亦须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3)合同终止: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与员工签合同,均应提前进行告知。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4、离职手:

员工辞职或被公司解雇,必须办理离职手并填写《员工离职手清》交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室批准,然后结算离职工资。

离职工资的结算原则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发薪日,《员工离职手清》及相关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离职手包括:

(1)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手册及其他公物;

(3)退还办公用品、宿舍等;

(4)结清与公司的帐目,还公司款额;

(5)如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还应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

以上交接事项,均须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二、内部沟通

(一)员工沟通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注重与员工的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沟通,并把沟通作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关系管理的主要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与员工沟通的责任。

(二)员工申诉

当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当员工对处分或处罚结果不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可以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申诉程序:公司鼓励按照如下程序逐级反映情况,如果员工坚持认为必要,可以越级申诉,但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特殊关系回避准则

1、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公司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前申明。

2、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声明。

3、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4、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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