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10 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11 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13 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14 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第2篇 x建筑公司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管理体系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用来证明符合综合管理标准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为总工程师,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办公室,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5.3相关部门
本制度的相关部门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建立本部门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部门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5.4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是项目部,其职责为:建立本项目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项目各相关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6.工作程序
6.1记录的分类和范围
记录分为三类: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危险源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获取识别记录;目标、指标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记录;培训记录;产品实现记录;与产品有关要求记录;采购控制记录;过程确认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内外信息交流、协商产生的各种记录;文件控制记录;运行控制所需的各种记录;应急准备与响应记录;监视测量记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记录;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记录管理的记录;内审、管理评审记录等。
6.2记录的媒介形式
记录的媒介形式为纸上表格和文字的形式,也可用其他形式,如采用磁带、磁盘、照片、胶片等。
6.2记录的标识与编目
6.2.1为便于记录的检索和管理,每一种记录应有唯一的编号。
6.2.1.1对于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其编号格式为:
md/jl-***-**
记录顺序号
综合管理标准号
'记录'拼音缩写
明大公司代号
同时为满足记录标识唯一性原则,记录上还应注明:记录编制部门、编制日期、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及本记录总页数和当前页号(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编号在记录表格no:处填写)。
6.2.1.2对于上级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有关的记录,仍沿用原统一表式编号。
6.2.2编目
记录保管部门应将记录分类保存,进行编目,以便存取和检索。
6.4记录填写
记录应做到保持清晰、数据真实,并按要求正确填写,且不应涂改,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内容要完整,签证手续要齐全。
6.5记录的收集、贮存、保护、保存期限、移交和归档的控制。
6.5.1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由相应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6.5.2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编制竣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审核后,移交使用单位。,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归档。竣工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6.5.3对于记录的保护,项目部应做到装袋或装盒,防污、防潮、防火;档案保管应满足档案管理的环境条件,利于检索和贮存,并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防潮等工作。
6.5.4采用其他媒介形式的记录,也应有相应的储存条件,如软盘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以避免储存内容丢失,必要时可复制备份。
6.6记录的查阅、借阅
因工作需要查阅归档后的记录,查阅人员需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借阅。
6.7记录处置的控制
6.7.1各部门保管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超过保管期时,由本部门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6.7.2归档的记录,按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6.8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部门和项目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工作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根据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4篇 建筑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制定消防预案,并设专人管理消防工作。
2、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贯彻实施消防法规,布置和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并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予以落实。
3、员工要做到:懂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险情和报火警,做到消防器材定人定期维修保养。各岗位必须保持清洁,废纸废物及时清理,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专人专管,定期检查。
5、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6、安装电气设备要符合技术规定,以防短路造成电流过大而引起火灾。
7、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防止电线电器起火。
8、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车间、库房、油罐区等场所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9、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期进行消防演习。
10、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
第5篇 建筑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账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会计账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账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账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账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账。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账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会计账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账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账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账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账。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第6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第7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开工验收及作业许可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队伍(包括分包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队伍。
3、许可证程序的要求:
a、基本要求
(1)申请许可证的施工队和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对该现场安全上的要求;
(2)申请许可证的人要承担许可证上所规定的责任;
(3)严禁任何人在没有确认为安全的地方工作;
(4)严禁从事许可证中没有确定的工作;
(5)接受许可证的人要负责保证安全预防工作,只能在许可作业区域内、在规定时间和许可工作内容的范围内工作。
b、关键要素
(1)计划:清楚划定要做的工作,以取得他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
(2)交流:给完成任务的人及可能接受到波及或影响的人提供必要的信息;
(3)防范:确定和执行所需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使用安全系统和设备;
(4)控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工作;
(5)完成:在确保所需工作程序已经全部完成、工作场地保证安全后,清理场地。
c、隐患管理程序
(1)识别:对于每一项作业,识别其所有显见和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2)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隐患、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
(3)控制:对每一项隐患都应制定防范措施进行监控,使之降低到合理、实际,尽可能低的可接受程度。
4、许可证的范围
凡进入有限空间、工业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抢修等作业均应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凡进行以上作业的施工单位,在进行作业之前均应办理作业许可票,征得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专人监护。
5、许可证的申请与签发
首先,由希望承担此项工程的人员提出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交项目部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由质量安全监督员组织项目部领导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写明验收意见,再确定符合安全满意否。
其次,对已经验收通过的施工队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每天罚款200元,直至办理手续完毕为止,对迟迟不办理手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清场。
具体要求:
(1)所有施工队里的操作手即设备操作手,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操作原件登记备案;
(2)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安全无事故,特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每个施工队、每台设备(钻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各抵押1000元。如施工过程无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待工程完毕后抵押金全部退还;
(3)承包队伍应根据所承揽的施工性质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写出危害识别、危险点源及安全质量保证书。
第8篇 建筑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怎么写
建筑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管理体制,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离职的程序,做好员工的知识更新,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工作绩效,规划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特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人力资源岗位职责
1.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员工定编定岗和配备工作。
建立员工名册。
1.2负责招聘、录用员工。
1.3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
1.5负责人事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1.6协助各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员工考核奖惩档案。
1.7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
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1.8负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件办理,组织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学习,办理岗位证件年检。
1.9负责申报管理人员技术职称晋升工作。
1.10 负责办理劳动工资手册。
1.1
1 负责处理劳资关系投诉。
1.1 2 负责对劳务公司各类作业人员证件、劳动合同进行监查。
1.1 3. 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 员工奖惩条例2.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会议研究,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2.1.1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成效显着的。
2.1.2 节约费用或对废料再生利用成效显着的。
2.1.3 检举违规行为和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1.4 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2.1.5 荣获国家、建设部、省市各部门重大奖项和模范荣誉称号的。
2.1.6 研究发明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有重大贡献的。
2. 2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警告或负激励:
2.2.1 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的杂志,提出警告。
2.2.2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警告。
2.2.3 迟到早退者罚款l0元/次;
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时罚款100元。
2.2.4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罚款50元/次。
2.2.5 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罚款50元/次。
2.2.6 代人签到者罚款50元/次。
2.2.7 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者罚款l00元/次。
2.2.8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者罚款l00元/次。
2.2.9 无故旷工者罚款l00元/天并扣当日工资。
2.2.1 0工作时间赌博、酗酒闹事,影响工作秩序者罚款l00元/次。
2.2.1 1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罚款l00元/次。
2.2.1 2上网聊天打游戏者罚款100元/次;
月累计3次500元。
2.2.1 3在禁烟场所吸烟、丢烟头或引火者罚款200元/次。
2.2.1 4侵占公有财物和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500元/次。
2.2.1 5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2022元/次,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 6仿效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公司印章者罚款500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 7有章不循,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者罚款2022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 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022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制度3.1招聘3.
1.1 招聘标准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公民。
具备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岗位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3.1.2 职责分工人力资源汇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员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必须认真组织填写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负责一般员工初试。
总经理负责招聘广告的审批;
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中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复试和录用审批。
3.1.3 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岗位要求、招聘途径、招聘形式、上岗日期、招聘费用等。
3.1.4 招聘操作程序:流程:发布招聘信息一接待应聘者一应聘者填写《应聘表》一整理应聘材料一应聘材料初选一初试一复试一录用一人事资料存档3.2录用录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件、职称证件自上岗之日起存放公司。
在综合部登记后,方可到部门或项目部报到。
同时人力资源为录用人员建立人事档案。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将其人事档案存入档案室,并为其办理岗位证件更名手续。
对于已在岗员工,证件不全或证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离职时又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其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应按照临时工工资600元/月计算,未发的工资将不予计发。
3. 3试用及转正
3.3.1 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成绩突出者,用人部门可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
3.3.2 申请转正的员工,用人部门做出工作评价、考核。
人力资源根据用人部门意见将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3. 4人员调动员工跨部门岗位变动或跨项目部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原用人部门在两日内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登记。
3. 5离职流程:员工交离职报告一部门负责人签字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一所在部门审核一人力资源审核一总经理审批一工作移交一财产移交一财务清算。
员工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在岗时工作资料整理完毕、齐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再呈交离职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培训制度
4.1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习、培训需人力资源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
4.2省市建委要求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3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内部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4.4公司冬闲期员工岗位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配合总工程师组织落实培训工作。
4.5由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参加省市建委岗位技能及继续教育培训,凡考试不合格者,自费参加补考,直至取得相应证件。
4.6人力资源及各部门针对培训进行考试及培训信息反馈,并建立培训档案。
5.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规定
5.1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5.1.1 流程: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合同书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1.2 公司员工转正后由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人力资源应在一周内办理审批手续。
5.1.3 人力资源根据合同审批表,填写合同书。
合同期限至少三年。
5.1.4 员工自收到合同书3曰内签名,并交回人力资源。
5.2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程序。
5.2.1 流程:人力资源填写合同续订、变更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续订、变更合同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2.2 员工合同到期前两周内由人力资源填写续订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
5.2.3 续订、变更合同的余下程序操作要求与签订合同的程序相同。
5.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同离职程序。
6. 绩效考核办法
6.1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
6.2考核内容:
6.2.1 考核人:各部门内部考核;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成员进行考核;
总经理对总工程师、各部部长、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总经理核准。
6.2.2 考核年度:每年年中、年末考核各一次。
6.2.3 考核时问:每年6月30日、l2月31日。
6.2.4 考核面谈:由考核人组织被考核人面谈,确定考核的分数,并通过交流,使员工发扬成绩,认识不足,纠正错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过去,满怀信心的对待未来,努力工作。
6.2.5 面谈内容:在这段时间工作中遇到过何种麻烦、困难。
表明一下自已希望掌握的工作业务知识、能力,并且希望上级给予何种指导,希望参加何种训练。
在继续从事现有的工作方面,有何希望和建议。
现有的职务,有何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正在做些什么努力,具体说明。
6.2.6 考核资料到由人力资源整理归档,档案室保存,无总经理批示不得外借,考核结果于次月公布。
6.3考核原则:办理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否则罚款200元/次。
6.4考核情况:
6.4.1 全年两次考核排名末位,不予考虑加薪、晋升。
6.4.2 全年两次考核排名首位,将予以考虑加薪或晋升。
6.4.3 若有奖金,将以考核成绩作标准按比例下发。
6.5考核用表:
6.5.1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表》--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考核使用。
6.5.2 《专业人员考核表》--项目部及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
6.6评定结果如下:
6.6.1 有实力,适合于晋升。
6.6.2 符合职务要求,可以重点培养。
6.6.3 符合职务要求,可以胜任本职工作。
6.6.4 经过续继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可以任本职工作。
6.6.5 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第9篇 建筑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登高架设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色盲且视力、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需要。经参加相关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前,应参加相关部门的复审培训。未经复审的不能继续上岗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所指定掌握的机械性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会正确操作设备、会日常保养设备、会排除设备故障。严格按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和机械事故,确保安全。
5、掌握消防知识,有消防要求的应参加消防培训取证,取得消防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为使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得到完全贯彻执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如果公司各部门成员没有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而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则公司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包括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3公司各部门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各种例行安全核查, 如发现违规事件或安全隐患,应根据安检人员的意见及时整改, 安检人员有权根据公司的制度,对违规当事人和其上级主管进行处罚。
4施工队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如果公司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公司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公司根据事故等级追究当事人及主管经理的责任。
5经济惩罚规定:
具体经济惩罚分年终考核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具体违规两种情况,由检查部门掌握实施。具体规定为:公司级检查具体罚到有关部门主管经理,施工队有关责任人和违规当事人,施工队级检查着重于随时发现和随时解决有问题,允许不进行经济惩罚,但检查要有记录资料备查。
5.1对不重视安全管理, 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无活动记录资料,公司历次检查中反映情况较差的,不管全年出现事故与否,均视为无安全意识或安全意识不强,罚部门负责人100-200元。
5.2工程施工无安全技术措施, 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虽交底但无记录资料,检查中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50-1 0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30-50元。
5.3在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5.4施工现场高空作业时要挂安全带,不挂者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和现场安全员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5.5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管理,用电设备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从配电盘至用电设备至少采用二级联保,动力和照明用电要分设,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5.6对新引进工人没有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或没有对工人接规定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发现有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5.7对特殊工种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发现有一人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l0-20元。
5.8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的,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50-10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30-50元。
5.9对施工中有违章指挥或违规、违章操作的,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当事人10-20元。
5.10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台帐(即安全教育、检查、例会、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及处理等记录资料),每缺少一项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5.11对所填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0-30元。
5.12对事故的处理,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上报和处理,每发生一起事故视情节轻重(即轻伤事故还是重大安全事故),罚部门负责人500-3000元,安全部门责任人300-2000元,施工队长300-2000元,现场安全员200-100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罚款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13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视情节从严处理o
5.14对因不吸取教训,执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致使同样事故重复发生的,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罚款情况加倍进行处罚。
5.15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将根据责任的大小分别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作罚款处理,罚款额为500-3000元。
第11篇 x建筑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追究处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按本制度的要求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四、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五、工作程序:
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确定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5.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5.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5.3.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 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5.3.2一般质量事故
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
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
5.4 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
5.4.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
5.4.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
5.4.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
5.5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5.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5.5.2 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5.3 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5.4 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5.5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
5.5.6 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
5.6 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5.7 事故责任界定:
重大质量事故:公司总经理、生产经理负有领导及间接主要管理责任,项目经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公司主管领导视重大质量事故的影响及人身、财产损失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在事故原因调查过程当中主动坦诚承认领导责任,在责任追究会上做自我批评。直接管理责任的项目经理视重大质量事故的影响及人身、财产损失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写检查。事故技术、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视重大质量事故的影响及人身、财产损失处以300-1000元的罚款。按情况考虑岗位调动问题。
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责任界定,对于图纸及工艺技术问题造成的事故,技术负责人承担技术指导及技术交底不到位的责任,酌情给予通报批评及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于落实过程中责任心的问题,班组长承担主要责任,酌情给予通报批评及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12篇 建筑四公司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卫生科学知识。
2、建立健全清洁卫生制度,指导季节性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抓好食堂饮食卫生,把好病从口入,杜*物中毒的发生。
4、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护工作。
5、做好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