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公司更夫值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更夫值班管理制度
1 每天晚16:30时接班至次日早晨8:o0时下班,并要准时交接班,上班时对公司内物品及门窗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作好记录。
2 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并认真记录,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3 要按公司规定及时开关大门,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 时刻提高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熟记火警、匪警及公司领导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5 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能采取相应的措施。
6 工作时间禁止饮酒,睡觉。
7 值班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8 对空岗、漏岗或者虽然在岗但不负责任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每次罚款100元处理。
第2篇 建筑设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员工来源面向全国,重点在深圳
2、招聘方式:
方式一: 各部门负责人向行政部提交职位空缺信息表→行政部向媒体发布招聘信息→行政部跟进、初选并反馈给相关部门→部门初选→行政部约定面试时间→行政部、部门共同面试→部门定人选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个人上班试用,并办理试用手续;
方式二: 各部门自行选定的员工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个人上班试用,并办理试用手续;
方式三: 个人自荐或公司员工推荐→行政部核实部门岗位空缺→行政部、部门共同面试→部门负责人定人选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个人上班试用,并办理试用手续;
3、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人才招聘网、公司网页、报纸及电视广告、人才市场招聘信息栏、其它
4、应聘人员通过电脑网络、信函、传真和现场投送等方式传递的应聘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收集整理,进行分类和初步甄选,交用人部门复选。
5、面试小组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不得少于2人。
第二节 员工试用、转正、调动、离职
一、试用:
1、 面试合格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员工入职时间及入职手续的办理:员工上班第一天应填写《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表》,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质证明、奖励证明、近三个月体检表等。对于资料提供不全者,行政部应负责跟进,督促其尽快办理,对于有意拖延或拒绝办理的,行政部应通知部门负责人并上报总经理,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手续的,行政部可以建议辞退;
2、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对于工作能力表现突出且无不良考勤记录的员工,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但不少于一个月,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总经理审定后,交由行政部备案;对于不能胜任试用岗位,又无其它岗位可以调换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或人际关系较差且严重影响团队合作的员工,予以辞退;
二、转正:
试用期满,由员工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审批并由总经理审定后,由行政部办理转正及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签定手续;
三、户籍调动:
《员工劳动合同》签定后,员工可申请户籍调动,填写《户籍调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同意、总经理审定后由行政部根据员工个人需要为其办理接收,或上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的调动等手续;凡要求户籍调动的员工需在申请之日起与公司签定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而离职(包括请辞、自动离职、开除)的员工需付清公司为其调入公司所支付的所有费用3000元(大写:叁仟元)。三年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离职手续与其他员工等同办理。
四、离职:员工离职分为辞退、请辞、自动离职、开除四种
1、辞退: 下列情形予以辞退
①拒办入职手续者;
②试用期内无法通过考核者;
③提供虚假证明者;
④员工无法适应岗位发展要求,又无其它岗位可选择者;
⑤公司因经营情况不佳而裁员时;
⑥依据本制度其它条款予以辞退者;
部门负责人批准,由行政部提前30天书面向被辞退者提出;被辞退人可以选择在这30天内继续按考勤制度要求上班,然后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也可以选择立即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合同期内的员工被辞退时,公司补偿被辞退人自离职日开始一个月工资;
辞退程序:
行政部负责人将盖有公章和总经理签名的'离职申请、审批、交接表'交于被辞退人→办理岗位交接→办公交接(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图书归还、钥匙、证照印章、文件档案、技术资料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资(当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另补发一个月工资)、奖金、保证金、公司代付的费用→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报销款、保证金的核定手续→到行政部办理人事档案注销→到财务部领款→行政部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办理的,财务部不与清算,且按旷工处理;
2、请辞:
合同期内的员工若欲终止合同,可以请辞,主办、专业负责人以下级别须提前30天提出;主管、项目负责人以上级别须提前60天提出;部门经理、主任工程师以上级别须提前90天提出;流程如下:
填写'离职申请、审批、交接表'→办理岗位交接→办公交接(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图书归还、钥匙、证照印章、文件档案、支票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奖金、保证金、公司代付的费用→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的、报销款的核定手续→部门负责人、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到行政部办理人事档案注销→到财务部领款→行政部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办理的,财务部不与清算,且按旷工处理;
3、自动离职:
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辞手续而拒不上班的。对于自动离职人员,公司有权不发当月工资及所有未发奖金、不退保证金、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并视公司损失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民事或及刑事的法律措施,并且行政部发文通告、归档;
4、开除:
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或即将造成公司经济的、法律的、名誉的损失的员工,公司予以开除,公司不发当月工资及所有未发奖金、不退保证金、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赔偿或及刑事责任:
行政部发文通告→责令被开除人按请辞程序办理办公交接手续(工资、奖金、保证金冻结)→拒不办理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三节 员工薪酬体系
第四节 员工绩效考核、晋降级、奖惩制度
一、绩效考核:
1、技术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
⑴ 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根据每个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室主任、部门负责人,在项目责任表后附加每个成员的项目考评,作为季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⑵ 由室主任,部门负责人对各设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⑶ 由部门负责人及技术委员会对室主作,主任工程师级别以上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⑷ 年终绩效考核根据每年元月初,由室主任以上技术管理人员提交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综合考评依据;
2、行政、财务、营销人员
⑴ 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提交季度工作计划和每年元月提交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季度综合考评和年度综合考评依据;
⑵ 季度奖发放前填写各级人员季度考评,作为综合考评依据;
⑶ 行政、财务、营销负责人负责填写主管以下人员考评,其本人及以上职别人员考评由董事会负责;
3、项目考评与季度考评为简评,员工如出现较大过失可设定季度奖折减系数和行政处理意见;
4、综合考评是员工年终奖、行政奖惩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应确定年终奖折减系数和行政奖励意见;
二、晋、降级
1、项目负责人及以下技术岗位晋、降级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办理,总经理审定;
2、主任工程师以上技术岗位晋、降级由部门负责人推荐、技术委员会批准,行政部办理,总经理审定;
3、员工职称评定由行政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办理;
4、其他行政与技术的管理岗位晋、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处罚
1、奖励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⑴ 行政奖励:通报表扬、提前转正、晋级(行政或技术)、优秀员工奖等;
⑵ 经济奖励:发放奖金、物质奖励、公费活动等(数量由部门或技术委员会批准);
2、处罚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⑴ 行政处罚: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辞退或开除等;
⑵ 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损失等(数量由部门或技术委员会批准);
3、晋、降级程序
⑴ 提拟:部门负责人或技术委员会提出奖惩意向,负责填写《员工奖惩申请表》表述奖惩理由及奖惩办法;
⑵ 核准:由行政部核准;
⑶ 审定:由总经理审批;
⑷ 归档:所有奖惩情况必须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⑸ 执行:所有奖惩一经批准,必须在当天内执行,并在当月兑现,由行政部执行;
罚款收入用途:公司财务部为行政部单设员工福利改善基金,罚款所得拨入行政部员工福利汇总基金;
第五节 员工人事合同
一、合同签定:
1、劳动合同订立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试用员工需填写'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表';
3、试用期满后,公司将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以深圳市劳动局编制的'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为蓝本,根据岗位、职位的不同,合同中的第十一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应补充如下:
⑴ 室主任(主任工程师)以上级:① 合同一年一签;
② 离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且应按交接要求办理;
部门主管以上级:① 合同一年一签;
② 离职须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且应按交接要求办理;
部门主办以下级:① 合同一年一签;
② 离职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且应按交接要求办理;
、调干人员、入公司集体户口的员工:① 合同三年一签;
② 请辞需付清公司为其调入公司而支付的所有费用;
⑵ 严格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⑶ 特殊岗位人员:
行政、财务、营销部负责人、会计、出纳、档案员、设备主办:
① 深户担保; ② 保证金:3000元;
4、公司与员工双方确认合同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有异议或补充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订立合同。
6、因双方约定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履行合同。
7、劳动合同因员工离开公司而解除。
8、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期限为一年,续订后的劳动合同,自原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9、人事关系在公司的员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须于十个工作日内将人事关系转出。其中解除劳动合同后调出人事关系所发生的费用,由调出人承担。
10、临时合同:
包括临时清洁工:需有担保人;
独立建筑师合作协议:按协议条款执行;
营销部工作室:按协议条款执行。
二、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行政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三、人事档案管理:
1、所有人事档案由行政部指定档案员负责保管;
2、行政部应在员工入职当天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要求内容完整,真实全面反映员工个人情况和在公司的工作经历,人事档案资料必须使用蓝(黑)钢笔工整书写;
4、人事档案统一存放,按部门分类归档,做到第三人可查;
5、人事档案由初始资料和后续资料两部分组成:
⑴ 初始资料包括: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表、个人简历、面试记录、入职登记表、体验表、担保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等;
⑵ 后续资料包括:劳动合同书、员工转正申请批准表、员工岗位调表、奖惩记录、晋降级证明、职称评定资料、户籍调动资料、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清单等;
6、人事档案的调档:只有部门负责人以上级人员方可调档,调档时间不超过24小时,由档案员登记并负责及时归档;
第3篇 某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与审核评价工作的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3、《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自查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自查与评价工作;
四、工作流程:
自查与评价的内容包括:
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4.1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对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由工程部负责起草,工程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起草制度进行评审,形成初稿,会签通过后,将初稿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形成最终稿。终稿发布后应进行宣传动员,召开文件执行发布会,然后予以落实执行。
4.2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与制度的符合性,由工程部负责监督落实执行,对以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工程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并将管理工作与制度的要求进行结合,在落实日常管理工作时要以质量管理制度为依据,紧扣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逐步将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深入到工程的每个管理环节,从而使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增强制度的执行意识。工程部应将管理制度的执行符合性形成工作报告,每年报管理评审会议予以讨论,从而汇总执行效果,修订制度,更好的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
4.3、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质量管理活动实现质量方针合目标的有效性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将执行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进行讨论、自查,从而形成措施和决议,来保证质量管理活动的效果。
4.4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是确定质量管理活动是否按照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能否达到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
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包括:
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3 工程承包合同;
4 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4.5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由工程部负责,工程部应按4.4要求的依据逐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就是进行纠正。响应并对公司文件进行修订,保证策划文件的完整性。
4.6 内审工作,内审工作做为对管理体系工作的全面审核与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进行配合,每年举行一次。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执行《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第4篇 建筑公司质检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质检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承建工程质量达到预期制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特制定本部门岗位职责。
1.质检部主要工作职责
1.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的审核工作。
1.2负责内、外业检查指导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3负责组织各项目部阶段性检查验收及报验工作。
1.4负责对关键部位质量的检查控制工作,及督促、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做样板。
1.5负责对质量通病的预防、监督与检查工作。
1.6负责组织公司测量仪器的检定工作。
1.7负责组织国家、省、市优质工程申报和信息收集管理工作。
1.8负责同省、市质量协会和省、市质量监督站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任务落实工作。
1.9落实组织收集工程节点照片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分类归档。
1.10 负责对质量内业资料审核、归档工作。
1.1 1 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工程竣工手续办理及报验土作。
1.12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后回访信息收集的工作,并处理工程质量保修问题。
1.13 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质量检查的筹备管理工作。
1.14 负责检查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识工作。
1.15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1.16 负责定期对质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工作。
1.17 负责组织收集管理申报国家、省优、省龙江杯等工程的施工录像、照片工作。
1.18 负责申报优质工程的质量控制管理及监督落实工作。
1.19 负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落实工作。
1.20 负责本部门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1.21 熟悉、掌握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方面的文件和规定,负责对公司工程的质量全面监督和检查工作。
2.质量负责人职责
2.1全面负责本项目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2严格检查监督施工过程中对规范、标准、工艺及措施执行情况。
2.3负责对施工中重点、难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4负责对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2.5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理和复查工作。
2.6及时掌握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
2.7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公司质量动态。
2.8负责内业资料的检查归档工作。
2.9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的评优申报及质量预控工作。
3.质检员职责
3.1负责项目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3.2熟练掌握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规范,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3.3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作出评定。
3.4协助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组织班组搞好自检、专检、交接检,作好文字记录,并掌握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动态。
3.5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各分项工程,要责令其返工、整改。
3.6对进场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场和使用。
3.7与各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工作。
3.8对内业资料记录要及时、准确、完整,甲方外委分项工程的相关资料要及时收回,审核归档,违者罚款50元/次。
3.9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搞人情关系。
3.10 必须参与公司体系运行工作。
3.11 对项目部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做出质量调查,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12 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必须亲自到场监督、检查、验收。
3.13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完工后,质检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验。
3.14 质检员未按方案、措施、交底实施检查验收,并产生不良后果,罚款1 00元/次。
3.15 对结构验收实体检测,质检员必须亲自控制监督。
4.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4.1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4.2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工具必须配备齐全。+
4.3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齐全,开工前必须上墙。
4.4现场必须配置齐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5分项工程施工时,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设专职质检员。
4.6发生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为本公司质量事故)应立即停工,并召开全公司质量事故现场会,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
4.7发现甲方外委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抄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司,并有收件单位收件人签字回执。
4.8竣工单位工程:
4.8.1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建立用户满意服务小组,本着以用户为服务中心的原则开展工作。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三人组成,并上报公司。
4.8.2 用户满意小组必须由本单位有责任心、有耐心、高素质、懂专业的人员组成。
4.8.3 工程办理竣工手续时,将用户满意服务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公司质检部。
4.8.4 工程竣工填写用户住房使用说明书时,须将用户满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姓名填写在说明书内,以便用户有问题及时取得联系。
4.8.5 项目部成立回访组(经理、技术、质量),负责处理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5.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5.1基础分部
5.1.1 严格按现行规范要求控制回填土的质量,并分层夯实。
5.1.2 对防水材料质量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和使用。
5.1.3 严格执行现行地下防水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验收标准。对易产生渗漏部位要逐一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2主体分部
5.2.1 砼梁、柱交汇处水平箍筋绑扎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2 采用旧模板安装时,必须在梁、柱阳角处加海绵条;剪力墙、柱根部模阪缝隙过大应事先在地面上固定海棉条。
5.2.3 顶板模板安装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水平抄测,控制偏差在±5mm以内。
5.2.4 现浇砼顶板施工,必须先抄出水平点,浇筑砼时,挂水平线控制板面、|主根等水平度,每层水平度控制在_+10mm以内,并做好记录。
5.2.5 负弯矩筋绑扎后,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踩踏,并设专人看管。
5.2.6 浇筑砼高度超过3m时,必须采用斜侧加漏斗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用科学的方法施工,控制砼离析问题,并事先应在根部浇浆。
5.2.7 砼圈梁、构造柱等有保温要求的部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施工时由工地质检员、技术员共同监督检查。
5.2.8 砼梁、圈梁、胀模、倒帮不允许超出±10mm。
5.2.9 剪力墙外立面的阳台、空调板、舌头梁等处砼,竖向位移偏差必须控制在20mm以内。
5.2.10剪力墙、混凝土柱的拉结筋宜采用建筑结构胶粘固。
5.2.11电梯井内壁几何尺寸,不允许出现负值,正值不允许超出20 mm,全高垂直度不允许超出20mm。
5.2.12电梯前室、楼梯间的几何尺寸必须方正。
5.2.13楼梯梁底距地面高度必须保证不小于2.2m,如小于2.2 m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在图纸会审中提出,质检员负责监督检查。
5.2.14阳台栏板高度(1 loomm)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项目部技术人员在图纸会审中提出,质检员负责监督检查。
5.2.15阳台栏板中间有隔墙时或长度超过6m时,隔墙处或中间栏板必须设透缝。
5.2.16外墙陶粒砌筑时,应事先在砼墙、梁或挑檐上设
垂直控制点,来保证外墙的垂直度。
5.2.17预应力张拉砼必须达到规定强度,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下达张拉通知单,由质检员监督检查张拉过程。
5.2.18预应力梁、板张拉全部完成后,方可拆除模板。
5.2.19普通砼板在浇筑砼前,工长要组织相关班组签隐蔽会签单,以防管、孔漏设,以免开洞破坏结构。
5.2.20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由项目经理、质检员负责结构实体验收。
5.3装饰分部:
5.3.1 室内抹灰砂浆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
5.3.2 外墙窗外侧上、下窗口、女儿墙、阳台压顶灰线的底部以及突出外立面的挑檐鹰嘴不小于10度角。
5.3.3 外墙灰线施工尽量采用圆凹型,避免阳光照射产生凹凸不平的现象。
5.3.4 雨篷底部滴水槽用铝合金条,避免塑料条镶嵌不直现象。
5.3.5 门、窗抹灰阳角必须有90度,吃框宽度一致,质检员检查实施。
5.3.6 楼梯护栏高度,上人屋面女儿墙护栏高度(1100mm),垂直杆件间距(110mm)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5.3.7 地面平整,每层均为一个水平面,墙角、管根处压抹密实、清晰光滑。
5.3.8 地热地面必须在所有阳角处安放玻璃条(除进户门外);每个房间的地面根据实际情况沿开间、进深方向安放纵横向贯通玻璃条。
5.3.9 外墙窗安装完毕后,必须严格检查墙体与窗间发泡胶的密封性。合格后方可抹灰。
5.3.10防火门门槛、分户门门槛出地面高度必须一致。
5.3.11塑窗四周注的密封胶必须具有防水、抗老化性能。
5.3.12单元门、分户门等门脸周边与墙交接处必须注防水密封胶,避免门开启振动开裂。
5.4屋面分部:
5.4.1 防水、保温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5.4.2 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4.2 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4.3 柔性防水铺贴,必须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5.4.4 刚性防水层表面必须平整、压光,无起砂、起皮、开裂现象,分隔缝应平整,宽度一致。
5.4.5 嵌缝密封材料必须与两侧基层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开裂、鼓泡、下榻现象。
5.5外保温分部:
5.5.1 用于外保温系统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5.5.2 苯板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现象。
5.5.3 门窗四角处苯板不得拼接,必须用整块板切割成形。
5.5.4 苯板间有缝隙必须用泡沫塑料棒或发泡胶填塞;表面有凹陷用保温浆料进行修补。质检员要逐一检查验收。
6.顾目部质检员质量管理内业办法
6.1工序交接制:上下道工序施工必须认真交接,不合格项工程不得转序。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上下工序组长签字后,由质检员验收盖章。
6.2自检:分项工程完工后,质检员协助工长组织自检,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班组长签字,质检员盖章。
6.3专检:质检员按形象进度进行检查,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份数以满足要求为准,要及时准确,违者罚款50元/次。
6.4质检员每半月对标识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记录。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需要,开工前提出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计划,上报质检部审批。项目部按审批的计划购置装置,经质检部验证后计入台帐,统一编号,形成记录。
6.6开工前制定监测器具配置计划,并作周期核定记录,每月作月检记录上报公司盖章留存。
6.7成品保护:质检员依据措施随时跟踪检查,并作好记录。
6.8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每月一次,并附复检记录。
6.9回访:竣工后一年内最后一个月进行回访,填写回访卡,让用户签字,一式两份上报公司。项目部制定回访回修方案,并组织回访。
6.10 公司下发质量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整改、验收。工地质检员应妥善保管。
6.11 质量内业在工程竣工后l0日内随技术内业装订成册归档,并报送质检部门。
6.12 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收取甲方外委队伍分项工程内业资料。
6.13 内业资料整理不及时,并影响检查验收的罚款200元/天。
第5篇 x建筑公司分包方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分包方管理制度
1.目的
在选择分包方时,应具备有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还应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选择并签定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方和工程分包方管理。
3.相关文件和术语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劳务分包方是指承揽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施工分包企业。
工程分包方是指向承包方承揽建设工程施工的专业分包企业。
4.职责
4.1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经营经营预算部,其职责为:
4.1.1负责程序文件的编制及分包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格的审查,选择符合要求的劳务分包方;
4.1.2负责录用分包方的审批;
4.1.3负责建立分包方信息档案。
4.2相关部门
4.2.1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
负责建立工程分包方台帐;负责审定由项目经理部与工程分包方所签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或合同。
4.2.2项目经理部
参与分包方选择、评价,并与分包方签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负责对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将分包方情况反馈到经营经营预算部、工程部等有关部门。
5.工作程序
5.1需要选择分包方时,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召集工程部、办公室、项目经理等参加招标。
5.2经营经营预算部审查分包方是否取得iso19001、iso14001认证,是否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企业安全资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往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业绩、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优先选择已通过iso19001、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的分包方。
5.3如外地工程路途遥远或经营经营预算部因其他情况无法参加时,由项目经理对分包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分包方名单和有关资料报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审批。
5.4审核合格的分包方要在项目进行试施工,项目经理部对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确保符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5.5分包方经验证合格后,由经营经营预算部与其签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协议书由项目经理、分包方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境责任,并且由项目部将公司的有关要求通报给分包方.
5.6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将合格分包方的名单整理下发,被评价为合格分包方的其它项目经理部录用时不必重新评价,只将相关资料报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备案
5.6分包方要提供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交工程部备案。
5.7签订协议后,分包方要在正式施工中认真履行,接受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5.8当分包工程完工后,公司生产经理要组织经营经营预算部、工程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履行情况进行评审,经营经营预算部保存评审记录
第6篇 某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第7篇 建筑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范本
1、临建设施:工地搭设临建设施有食堂、 宿舍、淋浴房,且有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宣传工作:设职工文艺活动室、板报、阅报栏等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标语醒目。
3、加强食堂管理:管理有制度, 食堂食品品种花样多,价格合理适宜,食堂保持干净卫生, 炊事员着工作装整洁。主副、生熟食分放,不许购置腐烂、 变质食物,坚持炊事员体检,食品保持卫生,夏有防蝇设备,炊事员必须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4、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用料按存放位置图摆放整齐, 保证道路畅通无积水,现场整洁,建筑物内不许住人。
5、责任明确:办公区、生活区、厕浴保持清洁卫生,责任到人。
6、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饮开水,工地设有急救措施。
第8篇 某建筑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目的
对工程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予以有效控制和处置,保证不流入下工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控制。
3.相关文件
3.1《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控制管理程序》
3.3《纠正措施控制管理程序》
3.4《预防措施控制管理程序》
3.5《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4.1质量问题
不满足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产品。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为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组织严重质量问题的调查评审,对处置方案进行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质量问题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参加严重质量问题的调查评审并对处置结果进行验证。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
5.3.1项目经理:
参加本项目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调查评审,负责处置方案的具体实施;组织一般质量问题的评审,审批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处置;组织对质量问题的整改。
5.3.2项目专职质检员:
参加一般质量问题的评审,对处置结果进行验证;对质量问题发现后及时通知项目经理,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5.3.3项目施工员:
参加一般质量问题的评审,制定处置方案;负责制定质量问题的处置方案。
5.3.4项目材料员:
参加物资质量问题的评审,负责实施处置措施。
6.工作程序
6.1质量问题的判定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不符合国家质量验评标准的。
6.2工程质量问题控制程序
6.2.1严重质量问题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如下;
6.2.1.1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不合格范围、数量等。
6.2.1.2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6.2.1.3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
6.2.2对严重质量问题,项目部应派专人监护,保护好现场。
6.2.3严重质量问题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工程部、项目经理进行评审,工程部制定处置方案,生产副经理批准后,项目部实施并做好记录,工程部对处置结果进行验证.
6.2.4一般质量问题发生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质检员及施工班组长进行评审,施工员制定处置方案,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记录。
6.2.5轻微质量问题由专职质检员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施工员制定整改方案,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质检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保存有关记录。
6.2.6工程质量问题处置方式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返工、返修、让步接收(此种必须经业主的许可)、报废等。
6.4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及频繁发生的质量问题,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管理程序》。
6.5当在交付给业主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制定处置方案(如采取返工返修、赔偿、道歉等方式),以达到业主的满意。
6.6工程质量问题的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返修、加固或报废的。
6.6.1严重质量问题:指造成重伤2人以上(含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及单位工程验收为不合格的。
6.6.2一般质量问题: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者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为不合格的。
6.6.3轻微质量问题: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质量缺陷。
第9篇 建筑二公司事故隐患整改登记制度
建筑分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和登记制度
1、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及时召集安全部门和隐患单位领导、安全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隐患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2、对公司下达的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
3、各基层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报告单位领导,由安全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基层单位安全员以书面形式上报。
4、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5、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下达和上报时间要进行认真登记,对整改过程要有完整记录,并存入档案。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2、职工是指本项目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
3、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拍照或录相。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经理,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
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安全部门,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6、得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7、死亡以上事故,项目部所有职工的必须正确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
8、事故处理要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9、项目部应在每月5日前,每年1月5日前将上月(年)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年)报表》报送公司安全部门。
10、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1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邯郸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安全。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5 .在施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人在施建筑物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在施建筑物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八)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对公司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订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事故的类别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五大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一、轻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事故的报告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安监局(站)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六条发生伤亡事故后,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必须紧急启动二级(公司、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部署,及时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与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及发生二次伤害事故,把事故的性质和各类损失降底到最小程度。
事故的调查
第七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八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事故的处理
第十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表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三、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四、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五、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六、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九、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十、因不按规定没有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的责任人。
第十三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第十五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六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三、死亡事
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四、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结案。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