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人事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部门的各岗位职责与权限,对于不同岗位的员工如何进行管理。以下是详细的公司人事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管理制度办理。
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聘和兼职人员除外)。
二、人员需求
1每经营年度末,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及公司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员招聘计划》,上报总经理室审批。
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4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5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招聘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在公司内部甄选或对社会招聘(实习生另行规定)。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
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不允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出具担保书;
四、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
2筛选应聘资料,通知人员笔试、面试;
3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审查相关证件;
4组织人员笔试、面试、复试等;
5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
6拟录用人员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背景调查。核实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到入职
1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前应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程序如下:
(1)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员工登记表》;
(2)员工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健康证(或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留存复印件),原单位退工单(审核后退还),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劳动手册》,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求职登记卡》、《居住证》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号及考勤卡,发放《员工入职指南》、《员工手册》,协助领取办公用品等;
(4)人力资源部门带领员工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并安排工作,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开始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员工的各项人事资料。
六、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
(1)新招聘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一个工作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需协商一致。
(2)订立劳动合同文本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录用备案后公司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
(3)重要特殊岗位经双方协商、总经理室审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违约金、保密条款、提前通知期以及竞业限制等条款。
2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员工综合工作表现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
(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中层以上员工可以签订一年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
4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安全管理评价标准汇编(最新精编)(8个ppt10个doc)
(2)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签批后,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83员工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
83员工伪造、虚报学历、学位,技术技能、职称证书,杜撰工作经历、资历,经查证属实的;
83员工隐瞒疾病,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本岗工作;
83员工有不良嗜好或者不良习气,影响公司形象的;
83员工品行不端正,职业道德不规范的;
83员工屡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83其他相关情况。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情况后可以依法裁减人员,裁员方案在与职工代表大会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5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后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公司或者员工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3)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司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或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公司产品品牌策略研究分析(最新精编)(3个doc26个ppt):
(4)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6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公司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员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7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要上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及以下员工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
七、试用
1试用期可以分为新进试用、调整试用、晋升试用等情况;
2新进试用
(1)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试用期的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合格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即随时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3调整试用
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员工,为考察其在新岗位的适应性,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4晋升试用
因工作表现优秀晋升的员工,为考察其胜任新岗位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5试用考核
(1)试用期满前十五天,人力资源部将《试用期考核表》发给试用的员工,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考评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我评价”。
(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评评语,并反馈其试用期间的绩效考评成绩。
(3)人力资源部经过综合考察,给予建议使用意见。
(4)总经理室根据部门评语及人力资源部意见进行审批,决定“聘用、调整、终止试用、辞退”等。
6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员工,试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试用期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2)员工在试用期内若有因品行或能力欠佳而不适合岗位工作者,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室同意后,公司可随时调整其试用岗位或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八、迁调
1根据公司运营需要,为实现人员和岗位的最佳匹配,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技能等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或者服务地点,员工应该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如借故推诿,概以违纪论处;
2各部门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部门可填具人事报告呈核派调;
3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等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经综合考察后,人力资源部须填写《内部调动审批表》,由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发放至相关人员,并安排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如因工作之需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7日为限。
九、晋升
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对综合表
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职务晋升。
2晋升原则
(1)遵照职位空缺或者需要设立的原则
(2)遵照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遵照科学考评、岗位胜任、择优的原则;
3晋升标准
(1)月度绩效考评成绩优秀者;
(2)个人品德高尚,积极进取,团结协作;
(3)企业忠诚度高,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具备晋升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6)其他对公司有积极贡献,表现出色者。
4晋升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每年6月、12月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核、晋升;
(2)不定期: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异常出色者,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申报审批。
5晋升程序
十、交卸手续
1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主管人员交卸、经管人员交卸;
2称主管人员者为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人员。
3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未办及未了事项;
(2)主管之财物及事务;
(3)业务单位人员名册。
4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2)所办未了事项。
5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并填写《工作移交记录表》,主管级人员交卸时可由该部门经理人员监交。
6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领导核定。
7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8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后移交人负责。
9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7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付赔偿责任。
十一、离(停)职
1本公司员工因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公司可命令停职,但经侦查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2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日前填写《辞职申请单》核准,在未获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3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准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人员进行离职面谈,或由人力资源部选定面谈人。面谈人本着公正客观、平等平和的原则进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作好相关解释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有价值的信息。面谈内容:离职原因、岗位绩效、工作未尽事项和长远计划、对公司各项工作及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司应与特殊岗位人员签订离职协议,明确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补偿了断义务。
6离职人员应按照公司《辞、离职规范流程》操作,及时办理离职单各项手续,及时办理工作资产、办公用品、公司相关资料等退还手续。
7员工离职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结算离职工资,与绩效提奖相关的部分工资待发奖日至公司结算,离职手续不清的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其离职工资。
十二、薪酬管理
1公司实行薪资保密管理,公司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否则公司有权给予员工相应处分或者辞退处理。
(1)严禁向外界发布公司的薪资制度及薪资数据;
(2)严禁打听他人的薪酬情况;
(3)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情况;
(4)严禁互相之间讨论薪资情况,对薪资有疑问者,应直接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或人力资源负责人。
2薪资结构:办公室员工执行岗职工资、奖金的薪资结构;司机、跟车工、冷库工为计时制工资。具体见劳动合同。
3发放形式: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帐或者现金支付;
4发放时间:实行月薪制的员工每月15日支付(节假日提前),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参照《年薪制管理办法》执行;
5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
(1)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经济效益、绩效考核、人员结构等情况拟定,需征求职工代表委员会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员工具体岗位薪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岗位重要程度及其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确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公司奖金分配实行按照销售实绩进行提奖的办法,具体参照《绩效考核工作规程》执行;
(4)特定情况下的奖金分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员工薪资需按照岗位出勤情况发放,具体参照《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6)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员工绩效考核等情况可以逐步提高员工的薪资收入,调薪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出异议,否则公司有权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6试用期薪资发放
(1)新进试用:按个人岗位薪资标准80%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2)调整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执行,跨月度的按照各岗位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3)晋升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岗职、津贴标准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的100%执行,15号之前晋升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晋升的次月执行。
(4)各类试用期转正后按照个人岗位薪资标准全额发放,15号之前转正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转正的次月执行。
7公司保证薪资发放的科学、客观、公正性,并接受职工代表委员会的监督,对具体提奖计算过程情况不公开;
8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正确发放员工的薪资,接受员工咨询。
十三、福利(见附表)
十四、考核
1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
2试用考核(见上)
3月度(季度)考核:
(1)公司副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实行月度考核管理,每月底执行考核,次月5号前由部门秘书填写《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上一级主管执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监督。
(3)月中调动的员工由现属部门执行考核,原属部门执行主管应如实反映其综合表现。
(4)公司副经理级(含)以及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实行季度考核管理,每季度末月底执行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填写《中层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由总经理审核确认。
(5)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分管领导执行考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核出具建议意见,总经理室审核确认。
(6)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格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4年终考核:
(1)每年12月底对员工进行年度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经理应参考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出勤记录,填写考核汇总表送分管领导复审;
(3)年终考核的考核期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a等:
①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考勤请假制度规定日数者;
②全年旷工天数累计达2天以上者;
③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新进试用人员(参加试用期考核);
②考核期内离职者;
③复职未满三个月或待岗者;
④特别指定或其他原因不适合考核者。
(6)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5考核标准
(1)考核标准包括:员工工作态度、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发展潜能等方面,岗位不同考核重点不同,每项考核标准细分为各项量化考核指标。
(2)执行考核应使用公司统一规范的《各级(岗)员工绩效考核表》,绩效考核表由各部门秘书整理归档,在指定日期送至人力资源部保存。
6考核结果
(1)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别对应a、b、c、d等四等级(对应标准见各级人员考核表)。
(2)考核等级与员工奖金分配直接挂钩,具体挂钩标准见《绩效考核工作规程》。
14.6.3员工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整、奖惩、聘用(辞退)、加薪之参考依据。
14.6.4员工考核结果一次为“c”者,由所在部门予以面谈提醒;二次为“c”者,予以劝退;考核结果为“d”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14.7绩效面谈
14.7.1员工绩效考核成绩经审批后,所在部门应与员工绩效面谈,每年每人至少面谈4次,每季度至少面谈1次,当员工工作表现出色或者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其绩效面谈,予以激励或者提醒。
14.7.2营业员、副柜长、柜组长的面谈人必须是营销代表以上级人员(包括营销代表),营销代表以上级人员及后台管理人员必须由部门经理进行面谈绩效;
14.7.3绩效面谈应使用《绩效面谈表》,面谈内容包括:工作自述、考核成绩及等级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共同制定改进措施、工作努力方向、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等,面谈结束后双方应签字确认。
14.7.4绩效面谈人应如实记录绩效面谈情况,资产管理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依据或者落实改进。
14.7.5《绩效面谈表》由各部门秘书统一保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绩效面谈表》由分管领导统一保管,年终时应整理归档保存,不可销毁,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抽查。
14.7.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开展各级员工的绩效面谈工作,综合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思想认识、对公司(部门)的意见或者建议,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信息依据。
14.8.执行考核人员应公平、公正,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错失遗漏。
15.其他
15.1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15.2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15.3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15.4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投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15.5本公司员工应恪尽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15.6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15.7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可私自携出。
15.8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15.9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拨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事情。
16.员工考勤(详见《上海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员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17.员工奖惩(详见《上海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8.本制度征求工会意见后执行。
19.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室。
第2篇 船舶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二、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五、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7、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七、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八、培训
1、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门和船舶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不得拒绝参加。
2、船舶应在每年底根据主管机关的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分别向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审核后分别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轮机部、驾驶部、酒店部,及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3、岸基其余部门在每年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4、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和船舶的培训需求编制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总裁和总裁审批后由各部门和船舶实施。
5、船员适任证书和各类专业考证培训按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资的临时性培训,各需求部门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职能部门和人
事部会签,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三船、人事部均应建立健全培训台帐。
九、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十、临时工的管理
1、船舶开航期间可聘用少量的临时工,临时工的岗位、名额由酒店管理部确定,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
2、驻船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确定的名额内提出招收临时工的报告,并注明拟安排的岗位,经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临时工。
3、驻船经理必须将所招收的临时工的个人资料、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时报船长、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备案。
4、驻船经理必须安排专人对所招收的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员工手册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达到上岗标准。
5、公司对临时工实行定岗培训、定岗使用,原则上不予调配,以保证人员素质。
十一、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在适当时间再作补充规定。
3、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3篇 装饰装修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公司人员聘任制度
一:施工单位招聘、定级、解聘制度
1)0、施工单位的招聘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条件:
1、年龄25--40 周岁;
2、高中以上学历;
3、需在** 市内从事室内施工工作5 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经验2 年以上;
4、有固定的施工工人至少8 名(水电工1 名;泥水工2 名;木工2 名;墙面油漆及家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
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聘用与任免
一、员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和敬业精神为标准。
二、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用、任免。
三、项目区域各部门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务经理提议,报公司经理审批。
四、管理员、领班、技术专业人员的任免由部门主管提议,报常务经理审批。
五、普通员工(包括临时工)由部门主管聘用,报项目区域备案。
六、新招聘的员工进公司,必须经过二周以上岗前培训,试用期3-6个月(根据各岗位、工种确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由部门或项目区域提出建议,经公司经理批准,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七、各项目区域员工的聘用与任免应及时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人事调迁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项目区域之间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各部门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核准。
四、跨区域调迁由原项目区域开具人事调迁证明,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时间凭人事调迁证明并携带个人档案前往调入项目区域报到。
如员工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五、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应按人事调迁证明及时对调入员工进行接收备案。
六、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严格按人事调迁证明对调入员工工资造册,无人事调迁证明的不得发放工资。
七、每月25日之前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调入后的项目区域造册发放,每月25日之后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原项目区域造册发放。
八、各项目区域应及时将人事调迁情况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员工离职
一、员工如要求辞(离)职(包括试用期),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聘用期满,公司将提前
1 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通知,如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也须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公司。
三、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按规定填写《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批复后三天内,按规定办理离(辞、退)职手续及退还公司物品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凡受除名处理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或《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待批复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其他项目区域(部门)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
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
1 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工资及福利
一、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 考核浮动工资 + 各类补贴(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等级表》)。
二、每月工资按规定统一发放。
三、工资发放依据为上月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
四、新进员工在培训期间只享受生活费补贴。
五、试用、留用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新员工培训期间离职,不发生活补贴费。
七、因违规违纪而被辞退、开除,只发给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集团规定。
第5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用工的宗旨是知人善用。
二、 招聘制度:招聘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重在品德、素质、能力、经验。招聘程序:经常州市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聘,应聘者交自荐信、简历、照片及证书,经初试、复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招聘人员录用后由行政部建立员工个人档案,进行行政制度培训,分派到用人项目进行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新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递交试用期总结,由用人项目审核后签订劳动合约。
三、 解聘程序: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即自动停止试用关系,试用期满后,公司及员工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周递交书面说明,方可解除劳动合约。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严重业务差错,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有关机密,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内旷工三次以上的;有不诚实行为,经常搬弄是非,扰乱公司正常秩序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服从公司调配者。
第6篇 小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不管是在集团公司还是中小型企业中,都是完善企业制定的重要一步。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7篇 公司人事管治考核制度
第一条 人事考核体系对原有的月度考核、劳动态度评价等考核形式进行系统整合,再加以专业化、形式较为科学的人事考核体系。
1.劳动态度评定:根据退休金发放制度进行季度劳动态度评定,日常考核中不评议劳动态度。劳动态度评定实质上是考核员工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标准,这个标准是文化标准,包括基本行为规范、责任心、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五个方面。
2. 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日常业务工作表现的考核,是由各级行政主管去实施完成的绩效管理与评价过程。此项考核由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转化而来,考核期中一个月改为一个季度。这是一种以成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强调的是实际工作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现成果及与工作有关的实际能力体现。
3.任职资格能力考察:由各系统干部部门负责考察各级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能力状况,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每半年有一个系统性考察。主要是考察、评价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水平,为干部选拔提供后备人才库,也为培训、开发与使用员工提供动态、丰富的档案库。
第二条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进行深化和优化,吸收其理念和框架上的优点,同时提出新的内容和改进要求。对高中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将另行制订相应的工作述职与评价制度,以下内容只适用于中基层员工。
1.考核对象。中基层员工相对于高中级干部而言,指大系统三级部门及其他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正式员工(不包括钟点工、临时工和计量制人员)。
2. 考核形式。根据职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要素。通过量化表的形式,以实际的工作表现(事实或数据)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量化表力求实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较大空间供考核者填写评价意见。
3.考核内容。核心是工作绩效,这里面包含了工作能力或岗位技能的转化部分,即表现出来的能力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绩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绩效特征。
4. 考核要素。按分类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考核要素,开发类重点考核项目进度与质量,营销类重点考核销售额及市场潜力,专业类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事务类则重点考核日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要素力求简化,以点带面,而且考核要素必须具有较高的可衡量性,易于评价。5,考核基准。指公司内通用的考核标尺,尺度的掌握原则是:s(“杰出”)指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在远远超过目标要求且其他方面达到要求;b(“好”)指达到目标要求;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6. 考核标准。指对具体考核要素进行评价的绩效标准,通常表现为可衡量的工作目标数量、比率等或可检测的品质标准,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双方确认,后者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规范。
7. 考核依据。指能够反映员工工作绩效水平的依据。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客观、准确的事实或数据,数据主要在业务活动中采集,事实主要由考核者从工作过程中记录和收集。相关协作部门的评价意见也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可应用规范的表格通过正式渠道获得。
8.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要素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再对照考核基准确定绩效考核的等级,即得出考核结果。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考核结果应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结果确实能够准确反映工作绩效的真实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能够保持一致性。考核结果不只是一个等级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规范性评价意见。
第三条 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制度。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建立在职位描述的基础上,以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为标准,对员工的工作适应性、能力倾向、潜能与职业品质等内容进行评估,以确定员工所在职位的胜任程度,提出员工能力资格上的优势与不足,并逐步明确员工的事业成长与发展通道,其中包括干部培养方向等。
1.考察形式。上级考察下级,主要依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稳定的能力特征和职业品质特征。考察下级是上级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管理者的重要责任,考察下级的过程就是一个关心、指导、培养下级的过程。员工对任职适应性也可向上级提出。
2. 考察内容。考察评估内容的重点在于“工作人”而非“社会人”,即组织中人的品质和能力因素,这些因素只与员工所任职位的资格条件有关。考察时上级应力戒带人个人主观偏见,月度人事考核应较多地从公司角度对员工提出要求,主要发挥其导向和约束功能,以达到全体员工在企业文化基础上对公司管理的认同。改进后绩效考核制度主要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专门的考核,加强工作成果导向,以引导员工工作上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3.季度绩效考核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将工作绩效考核的周期改为季度后,逐步导人目标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注重期初目标的制订与期末的考核评价,但同时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设计月度工作计划与检查制度、月沟通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周记制度等,注重对员工工作过程的阶段性成果记录和工作指导。
4. 强化考核者培训并引人资格审核制;不少考核者在执行考核制度时角色不到位,致使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因此,在实施并不断完善新的绩效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考核者进行相关培训。并引人考核资格审核制,考核者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持证执考,同时对其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其考核资格实施定期审查。
5. 各部门应在“继承”中开展改进工作:在总体改进思想的指导下,各部门应坚持吸纳原有制度和方法中的积极因素,并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开展改进工作。
6. 以各干部、干部处为改进工作的主要推行者。人力资源管理部在思想、制度、方法的层面上提出指导,并与各干部、干部处达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各干部、干部处应担负起此次改进工作的组织责任,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及时提供有关支持。
7. 改进工作与工资改革工作相辅相成。人事考核与工资制度的关系其本质是价值评价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两者之间是非常紧密的。考核改进与工资改革工作看似独立的两件事,实际上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应统筹安排、互促互进,争取高质量完成任务。
第8篇 公司企业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中,人事管理该如何呢现提供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
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
九、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
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
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
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
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
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
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
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9篇 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三
十六、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三
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三
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
十九、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四
十、 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
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二、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四、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四
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四
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附则五
十、 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10篇 b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e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 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 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 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 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 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 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 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第11篇 汽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使本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
本企业聘用的员工,一律必须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审查通过后,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内表现不良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期工资,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有犯罪前科者。
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在外兼职工作者。
在校就读学生。
聘用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者,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效益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并就其能力、年龄、职务,订立九个职级。具体按照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工作及考勤
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员工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
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员工除每周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员工从进入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假7天。以后每增加1年工龄,有薪假期延长1天,但最多不超过2周(含公休日)。有薪假期应按请假程序申请,员工需将书面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享受婚丧假、有薪假、工伤假等,超过法定时间的,均应向部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报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休假期满应向部门主管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病假
(1)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治疗,停止工作,应及时将病假证明送交部门主管。拖延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报人事部备案。
(2)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之内(包括30天)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3)员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有区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4)员工在连续休息4个月后,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工作,并试工2个月。试工期内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息时间合并计算。
(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内者(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6)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7)员工利用病、事假(包括医疗期),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备案,临时有
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
旷工处理。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
累计处理。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同意,报人事部备案。
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婚假:正常婚假休息3天,晚婚增加7天(晚婚指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包括养父母、子女)死亡时,按规定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给予90天产假;晚育增加30天(女职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婴儿不满1周岁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共1小时哺乳时间。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取得相应医院证明后休假至痊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培训和考绩
为陶冶员工的情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企业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员工培训分为:
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
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业培训
选拔员工参加厂商或专业学校组织的短期学习。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是企业长期的方针。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
工作效率等。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薪调整、合同续停的依据;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处分。
第六章福利、劳保和保险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福利基金,用作员工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统一发放、定期以旧换新;工作服装企业统一制作,并定期更换。
工作场所装置除尘、三废处理设备,以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企业统一参加社会统筹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员工的医疗费直接发放给个人,每年不低于300元,超过部分员工个人承担30%;根据员工企业工龄,每年医疗费增加2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超过部分个人承担比例逐年递减2%(递减总额不高于15%)
第七章奖惩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1)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发明革新、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原材料上,对企业作出显著贡献者。
(2)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者。
(4)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成绩突出者。
(5)举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事迹突出者。
受奖励的员工除发给奖金外,并将奖励记入档案,作为晋升、加薪、重点培养的依据。
惩罚
1.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8)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除行政记过,还要根据所造成损失数额,从以后的工资中扣还。
(9)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客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八章资遣
对于由中心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对于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者,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另按劳动合同约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员工辞退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30天内,可以有2天有薪假,自行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第九章抚恤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附则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第12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怎么写
什么是人事管理相信有不少人对此抱有困惑。为了加深大家对人事管理这一制度的了解,以下整理了一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工厂、企业人事或行政管理人员参考。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旨在明确管理处员工入职、转正、请销假、离职管理工作,明确人事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敬业创新的管理队伍,是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管理处所有的员工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1、 职务任免 公司领导由总经理任免;部门级主管由总经理任免,其他人员由经理任免总经理审核。
2、 招聘与录用
(1) 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标准实行聘用制。
(2) 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
⑶ 招聘时采用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3、 招聘程序
(1) 制定用人计划: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核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
(2) 初选: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事行政部共同对收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⑶ 复试:人事部讲初选人员资料交由经理审核并进行面试, 由经理签署意见;对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要时可进行笔试。
(4) 审批:人事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附有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二、 员工的入职
1、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面试考核结果, 合格者依分公司有关规定填写“入职薪资核定表”并附“个人资料表”,报上级主管逐级审批。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通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该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2、 员工的个人资料必须自己亲自填写。所填写资料必须属实,故意虚报、谎报者一经查证将作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不作任何补偿。
3、 若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如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家庭成员、联系地址和联 ,系电话等) 员工须在变动 10 天内将变动情况报告分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否则,因未及时报告资料变更而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
4、 未经公司办理入职手续,不可直接上岗。如发生此类事件,用人部门须负全责。
5、 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之后,员工按入职表的报到日期时间到指定部门报到。
三、 员工的试用、转正
1、 新聘人员,按劳动合同约定一般均须经过壹个月或以上的试用期。
2、 试用人员由其试用部门主管对其成绩、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分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 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绩效考核,试用部门主管可视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并附“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试用期)”由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4、 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上级主管逐级审批,报分公司核准,最后由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的原则办理(审批流程见备注)。
5、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前 7 天左右通知员工所在部门,以便相关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考核。
6、 若管理处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没有向公司提出员工转正申请, 公司应及时向该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去向。
7、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意见办理转正手续, 发放“人事通知单”;如不批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四、 员工的离职
1、 试用期内如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管理处可直接申请辞退该员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
2、 试用期转正后的员工,如离职应提前一个月,由该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逐级审批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个人离职交接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
3、 关键岗位员工(副主任级和特殊岗位)按以上流程办理后,尚须在各项交接手续确认无误后,接受总公司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方可离开公司。
4、 对已与公司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的员工,在履行保密期内,公司将不定期对保密性工作人员就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违约者在按协议收取违约金的同时,还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员工的合同续签
1、 员工的劳务合同到期前,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 30 天左右通知员工所在部门,以便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考核。用人部门要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填写“员工合同续签申请表”并附“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上交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 若用人部门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没有向公司提出员工合同续签申请,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该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的去向。
3、 “员工合同续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上级主管逐级审批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
六、 人事流程 员工入职、转正、请假、离职、合同续签的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人力资源部→公司经理 人事管理制度当组织的目标确定后,就需要进一步明确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确定各组成部分、各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标一旦确定,就应该列出实现该目标所需的各种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录用、开发、维护、使用和考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