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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9

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

第1篇 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

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

1 .目的

为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建国的方针,实行生产和节约并重,达到减少物资消耗,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及管理水平的目的,制订本制度。

2 .综合节约

( l )加强材料指标控制。按照国家二级企业标准及** 市能源节约要求,确定主要材料节约指标如下:

l )钢材2 % ;

2 )木材2 . 5 % ;

3 )水泥1 . 5 % ;

4 )油料10 % (单机单车考核);

5 )煤炭3 % ;

6 )有变化时以当年下达的节约指标为准。

( 2 )加强物资计划管理。各级物资部门在编制物资的采购、申请和分配等计划时:

l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粗估冒算,提高计划的准确性,防止因计划不周造成积压、浪费现象的发生;

2 )二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开展清仓利库工作;

3 )三要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计划一经订立或批准,无意外变化,就必须严格执行。

( 3 )加强现场管理

l )加强对计量工作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加强验收、保管工作,减少材料的缺方亏吨,最大限度地减少材料的人为和自然损耗;

2 )加强材料的平面布置及合理码放,防止因堆放不合理造成的损坏和浪费;

3 )严格操作规程,精心施工。

a .施工中要克服操作中的超长、超宽、超厚现象,减少废品数量;

b .施工单位的领导应对操作工人进行遵守操作规程及节约材料的教育,严格技术复核和质量检验工作。

4 )现场必须设垃圾分拣站,并及时分拣、回收、利用。

( 4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措施;

l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材料技术节约措施,实施中要有材料节约计划和效果台账;

2 )下达施工生产计划时,要下达主要材料节约指标;

3 )检查施工生产计划时,要检查节约计划执行情况;

4 )应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材料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损耗;

5 )要注意使用新材料,广泛采用代用材料,降低工程成本。

( 5 )搞好限额领料工作。要按照《 限额领料制度》 和《 限额领料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的要求实行限额领料,避免只干不算或先干后算情况的发生;

( 6 )开展综合利用、节约代用及废旧物资和包装容器的回收上交工作。各单位要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做到变一用为多用,变小用为大用,变无用为有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 7 )用经济手段管好物资。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运用指标分管、计分计奖、签订内部承包合同、采用企业内部流通券、实行租赁制、单项节约奖等各种方式搞好物资节约工作。严格实行材料节奖超罚制度。

3 .几种主要材料的节约

( l )钢材节约

1 )增加钢材综合利用效果。钢筋加工应向集中加工方向发展。钢筋加工厂应采用对焊、冷拉、成型的方式,以提高钢材利用率。对集中加工后的剩余短料应尽量利用,制造钢钎、穿墙螺栓、预埋件、u 型卡等制品;

2 )对尚不具备钢筋集中加工的单位,应以施工小区为集中加工点加工;

3 )施工单位要加强、完善钢筋翻样配料工作,提高钢筋加工配料单的准确性,减少漏项,消灭重项、错项;

4 )加强对钢模板、钢跳板、钢脚手管等周转材料的管理,使用后要及时维修保养,不许乱截、垫道、车轧、土埋;

5 )搞好钢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6 )严禁非法倒卖废钢铁。废钢铁回收工作要有专人(或兼职)负责,并应严格按邯郸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集团总公司制订的废钢铁回收管理制度执行,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回收上交指标;

7 )搞好修旧利废工作。对各种铁制工具应及时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限,节约钢材和资金。

( 2 )木材节约

l )木材加工应采取集中加工原材方式,要根据原材情况选用适宜的下锯方法,提高出材率及综合利用率。加工后的成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制订的等级标准,提高木材使用效能。

2 )严禁优材劣用、长材短用、大材小用,合理使用木材。

a .拆模后应及时将木模板、木支撑等清点、整修、堆码整齐,防止车轧土埋,尽量减少模板和支撑物的损坏;

b .不准用木制周转料铺路搭桥,严禁用木材烧火。

3 )加速木制周转料的周转。木模板一般倒用5 次,木支撑一般倒用12 一巧次,枕木使用年限为3 一5 年。各单位要注重木制周转料的调剂工作,根据木材质量、长短等情况,规定不同的价格,以利于木材周转使用。

4 )应采用以钢代木、以塑代木等各种形式节约木材。

a .施工中尽量以钢门窗、钢木门窗代替木门窗;

b .以钢模板代替木模板,以钢脚手架代替木脚手架;

c .木装修用料尽可能以玻璃钢、水泥刨花板、石膏板、塑料制品等代替。

( 3 )水泥节约

l )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散灰车运输要往返过磅;卸散灰时要敲打灰罐,卸净散灰。因特殊情况需在风雨天运输水泥时,必须做好水泥苫垫工作。

2 )水泥库要有门有锁,有人看管。水泥库内地面一般应高出室外地坪30cm - 50cm ,库内地面应做到防水防潮。水泥不得靠墙码放,在使用时应做到先进先出,有散灰时要及时清理使用。露天暂存水泥要做好上苫下垫工作。

3 )拌合站应设置一定规模的粉煤灰储存设施。施工现场应采取掺加粉煤灰、减水剂、外加剂等方式节约水泥。

4 )拌合混凝土时要采用合理的级配,严格按照配合比投料。对水泥、砂、石等要准确计量,不准粗打冒估。水泥计量误差应控制在1 %以内。

5 )施工现场应尽量采取混凝土、砂浆等集中拌合,严禁就地拌合或在打好的楼层地面上拌合。

6 )在灌注混凝土时,要有专人对下灰工具、模板、支撑等进行检查,防止漏灰、漏浆、跑模。各工序要及时联系,防止超拌,造成浪费。

7 )施工操作中洒漏的混凝土、砂浆应及时清扫利用,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 4 )油料节约

l )加强油料供应管理。油料指标按季度下达,按月分配使用。各

单位应合理安排使用分配的指标,做到季有安排、月有检查分析。

2 )油料管理须建立以安全、节约为中心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容器机具的维修保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漏油、变质、失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控制自然损耗。对用过的润滑油和废油及时做好回收、利用、上交工作。

3 )加强油料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对各用油单位实行定额供油,严格发放手续,建立考核制度。不准以油易物,转让或外借。加强车辆、机械的行驶里程及作业时间、油料消耗等资料的统计工作,建立单机、单车加油登记表及耗油核算台账。对个别长期超定额耗油的车辆、机构,要限期改进或停止使用。行政车辆不准挪用生产用油,严禁用油料做饭、取暖,发现后追查原因和责任。

( 5 )煤炭节约

l )按国务院节能相关通知精神,对燃烧效率低的锅炉要更新改造;

2 )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完成工程用煤的考核工作。对已经明确用煤标准的工程项目,要坚持定额供煤。生活用煤不能动用工程煤;

3 )建立健全节煤制度。供煤要控制指标,耗煤要计量登记。煤炭燃烧要符合规定标准,提高供热效率;

第2篇 建筑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危险源评价监控、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制度。

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1、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2、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

3、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

4、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

5、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6、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7、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8、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五、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4.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应统一按照公司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第3篇 x建筑公司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管理体系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用来证明符合综合管理标准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为总工程师,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办公室,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5.3相关部门

本制度的相关部门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建立本部门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部门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5.4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是项目部,其职责为:建立本项目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项目各相关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6.工作程序

6.1记录的分类和范围

记录分为三类: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危险源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获取识别记录;目标、指标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记录;培训记录;产品实现记录;与产品有关要求记录;采购控制记录;过程确认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内外信息交流、协商产生的各种记录;文件控制记录;运行控制所需的各种记录;应急准备与响应记录;监视测量记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记录;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记录管理的记录;内审、管理评审记录等。

6.2记录的媒介形式

记录的媒介形式为纸上表格和文字的形式,也可用其他形式,如采用磁带、磁盘、照片、胶片等。

6.2记录的标识与编目

6.2.1为便于记录的检索和管理,每一种记录应有唯一的编号。

6.2.1.1对于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其编号格式为:

md/jl-***-**

记录顺序号

综合管理标准号

'记录'拼音缩写

明大公司代号

同时为满足记录标识唯一性原则,记录上还应注明:记录编制部门、编制日期、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及本记录总页数和当前页号(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编号在记录表格no:处填写)。

6.2.1.2对于上级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有关的记录,仍沿用原统一表式编号。

6.2.2编目

记录保管部门应将记录分类保存,进行编目,以便存取和检索。

6.4记录填写

记录应做到保持清晰、数据真实,并按要求正确填写,且不应涂改,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内容要完整,签证手续要齐全。

6.5记录的收集、贮存、保护、保存期限、移交和归档的控制。

6.5.1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由相应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6.5.2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编制竣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审核后,移交使用单位。,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归档。竣工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6.5.3对于记录的保护,项目部应做到装袋或装盒,防污、防潮、防火;档案保管应满足档案管理的环境条件,利于检索和贮存,并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防潮等工作。

6.5.4采用其他媒介形式的记录,也应有相应的储存条件,如软盘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以避免储存内容丢失,必要时可复制备份。

6.6记录的查阅、借阅

因工作需要查阅归档后的记录,查阅人员需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借阅。

6.7记录处置的控制

6.7.1各部门保管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超过保管期时,由本部门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6.7.2归档的记录,按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6.8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部门和项目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工作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责任主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职能部门监管到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隐患定期巡查记录和自查、自改和销案的有关情况;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和技术,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五、公司职能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应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临边和洞口防护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

六、公司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监督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确保整改验收合格,达到安全生产的状态。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级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对整改不力、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施工现场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顿;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公司安全处每季度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项目部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有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同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总公司对各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最大限度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第6篇 建筑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并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1.2对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流程如下:

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初审→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2.3分包单位施工方案

2.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3.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初审→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初审→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3专家论证

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应包括: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部安全员,必要时请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参加。

4方案修改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需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方案批准

修改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重新报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经批准的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报告必须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存档。

6技术交底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三个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后存档。

7方案实施

项目经理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核、审批、论证手续。

8检查监控

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需要监测的必须制定专人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9验收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分公司有关人员、公司相关职能处室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分公司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档案,并报公司安全处、质量技术处、总工程师,公司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巡查。

11危险源消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危险性消除后,项目部报分公司予以注销重大危险源备案,分公司报安全处、质量技术处、总工程师备案。

12本制度自年6月1日起实施。

第7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开工验收及作业许可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队伍(包括分包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队伍。

3、许可证程序的要求:

a、基本要求

(1)申请许可证的施工队和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对该现场安全上的要求;

(2)申请许可证的人要承担许可证上所规定的责任;

(3)严禁任何人在没有确认为安全的地方工作;

(4)严禁从事许可证中没有确定的工作;

(5)接受许可证的人要负责保证安全预防工作,只能在许可作业区域内、在规定时间和许可工作内容的范围内工作。

b、关键要素

(1)计划:清楚划定要做的工作,以取得他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

(2)交流:给完成任务的人及可能接受到波及或影响的人提供必要的信息;

(3)防范:确定和执行所需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使用安全系统和设备;

(4)控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工作;

(5)完成:在确保所需工作程序已经全部完成、工作场地保证安全后,清理场地。

c、隐患管理程序

(1)识别:对于每一项作业,识别其所有显见和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2)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隐患、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

(3)控制:对每一项隐患都应制定防范措施进行监控,使之降低到合理、实际,尽可能低的可接受程度。

4、许可证的范围

凡进入有限空间、工业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抢修等作业均应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凡进行以上作业的施工单位,在进行作业之前均应办理作业许可票,征得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专人监护。

5、许可证的申请与签发

首先,由希望承担此项工程的人员提出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交项目部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由质量安全监督员组织项目部领导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写明验收意见,再确定符合安全满意否。

其次,对已经验收通过的施工队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每天罚款200元,直至办理手续完毕为止,对迟迟不办理手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清场。

具体要求:

(1)所有施工队里的操作手即设备操作手,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操作原件登记备案;

(2)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安全无事故,特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每个施工队、每台设备(钻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各抵押1000元。如施工过程无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待工程完毕后抵押金全部退还;

(3)承包队伍应根据所承揽的施工性质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写出危害识别、危险点源及安全质量保证书。

第8篇 建筑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第9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10篇 建筑装饰公司财务制度

建筑装饰公司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财务管理细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第三章 岗位职责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领导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负责全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向总经理负责报告工作。

三、 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全面反映给企业有关领导。

四、 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

五、 认真执行成本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制度,严格掌握费用开支。

六、 负责审查各部门开支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决不超支。

七、 积极为总经理当家理财,当好参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八、 督促、检查企业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财产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九、 负责督促有关人员重视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十、 负责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每三个月应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并不定期抽查各业务部门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十二、 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

十三、 确定财务部人员的编制,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各种物资、财金管理制度。

第11篇 建筑公司技术交底制度12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交底制度(十二)

一、由公司总工程师带头,会同设计、质监站进行图纸会审技术要求难点、疑点及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出理解该工程的技术,符合本工程特点的技术施工组织措施。

二、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由企业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材料提出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及班组长进行图纸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操作要求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四、施工员向班组工人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制订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应反复、细致地向班组、工人进行交底,必要时作文字、样板和示范操作交底。

五、对全部项目、工序的交底做好记录、签字并整理存档。

第12篇 某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与审核评价工作的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3、《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自查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自查与评价工作;

四、工作流程:

自查与评价的内容包括:

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4.1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对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由工程部负责起草,工程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起草制度进行评审,形成初稿,会签通过后,将初稿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形成最终稿。终稿发布后应进行宣传动员,召开文件执行发布会,然后予以落实执行。

4.2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与制度的符合性,由工程部负责监督落实执行,对以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工程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并将管理工作与制度的要求进行结合,在落实日常管理工作时要以质量管理制度为依据,紧扣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逐步将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深入到工程的每个管理环节,从而使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增强制度的执行意识。工程部应将管理制度的执行符合性形成工作报告,每年报管理评审会议予以讨论,从而汇总执行效果,修订制度,更好的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

4.3、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质量管理活动实现质量方针合目标的有效性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将执行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进行讨论、自查,从而形成措施和决议,来保证质量管理活动的效果。

4.4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是确定质量管理活动是否按照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能否达到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

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包括:

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3 工程承包合同;

4 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4.5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由工程部负责,工程部应按4.4要求的依据逐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就是进行纠正。响应并对公司文件进行修订,保证策划文件的完整性。

4.6 内审工作,内审工作做为对管理体系工作的全面审核与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进行配合,每年举行一次。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执行《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十二篇)

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1 .目的为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建国的方针,实行生产和节约并重,达到减少物资消耗,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及管理水平的目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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