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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员工伤害补偿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2 10:32:02 查看人数:39

工程公司员工伤害补偿制度

第1篇 工程公司员工伤害补偿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伤害补偿制度

1 .总则

( l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公司予以补偿的具体办法;

( 2 )补偿的对象限于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因故受到伤害的员工及其家属;受伤害员工因同一原因接受其他伤害补偿时,公司仅向其支付相当于余额的补偿。

( 3 )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时,由有关部门认定后,不予以伤害补偿,或给予部分补偿。

2 .补偿

( l )补偿的种类包括:

1 )疗养补偿;

2 )休养补偿及休养薪金;

3 )长期伤病补偿及长期伤病薪金;

4 )后处理薪金;

5 )伤残补偿及伤残薪金;

6 )家属补偿及家庭补助;

7 )殡葬费;

8 )退职薪金。

(注)以上所列的'** 薪金',指附加薪金。

( 2 )疗养补偿

l )指因工受伤或患病时,公司向其支付必要的疗养费;

2 )疗养费直接付给员工医疗的定点医院;

3 )在治疗过程中,所需的转院交通费由公司负担。如需家属陪同时,由公司支付一定的补偿。

( 3 )为辅助治疗,如需休养时,公司除给予休养补偿外,并附加休养薪金。休养薪金仅限于休养期,其数量为平均工资的40 % ;

( 4 )如受伤害者经疗养三年后尚未治愈,除予以长期伤病补偿外,并附加长期伤病薪金。长期伤病工资为平均工资的40 % ;

( 5 )受伤害者经治疗后,如需要医疗后处理时(手术后处理、安装假肢等),应向其支付后处理薪金。后处理薪金为平均工资的60 % ;

( 6 )因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时,除予以伤残补偿外,并附加伤残薪金(伤残薪金按伤残程度分级支付);

( 7 )员工因伤害死亡时,除对其家属予以家属补偿外,还应给予家庭生活补助。以仁两项补偿规定,应一次性支付;

( 8 )员工因伤害死亡时,公司按有关规定负担殡葬费;

( 9 )受伤害员工如退职时,公司向其支付退职薪金。

退职薪金的支付标准为:本人退职前薪金* 支付天数。支付天数按本人实际年龄分段,17 岁以下为600d ; 18 一22 岁为588 一54dd ; 23 一26 岁为528 一492d ; 27 一30 岁为480 一闷44d ; 31 岁以上为432d )。

3 .申请手续及支付方法

( 1 )受伤害后,员工应迅速将医师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报请上级主管,提交总务部门;

( 2 )非薪金性补偿,直接支付给本人或其家属。薪金性补偿分月随薪金支付。必要时也可临时支付。但伤残薪金、家庭补助和退职薪金可在申请后立即支付。

4 .对临时工的伤害补偿也按本制度办理。

第2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

九、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 经常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每道工序施工作业前,应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每年度要在年初组织进行一次有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人员等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并考试,考试合格后放可上岗。

3.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劳务队伍人员)必须经过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率达100%,并填写安全教育卡。

4. 在现场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监护制度,并作好安全监护工作。

5.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手及接触易燃易爆等物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5.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6.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7.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十一、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1.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按工作项目的要求,遵照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和安规有关规定进行打勾及填写;由施工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合格,施工队长签发后执行。

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队长交给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3.施工队长在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和施工负责人在接受安全施工作业票时,如有安全补充措施的,应填写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

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用计算机打字,其他安全补充措施可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颜色为蓝黑、黑色,字迹应清晰、端正。

5.每日工作前必须召开站班会,施工负责人按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的分工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同时把安全注意事项和补充的安全措施逐条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

6.施工中,施工队长、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施工作业票上所列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7.施工班组同时进行二个以上施工项目时,则每个项目均需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8.对安全施工作业票未含概的其他作业,应使用(通用)安全施工作业票。

9.在更换工作内容或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必须重新更换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参加人员及施工方法不变,可连续使用,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天。

10.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制定填写;并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a) 重要施工工序:包括特殊杆塔、大型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组立;大型构件的吊装。

b) 特殊作业:包括跨越公路、铁路、河道及带电线路作业;临近带电体吊装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和带电作业 。

11.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应写清施工内容、人员分工情况和安全施工措施,标明主要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确立责任人。

12. 作业票签发人必须经过公司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才有资格作为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

13. 填报和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部门应将作业票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改、涂抹和撕扯,不得空项,坚持作业票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14. 签发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带到施工现场,严禁折叠;使用完后及时交到班组技术员;待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组安全员把安全施工作业票上抱分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15. 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或实施中若发现下列行为和现象时,属违章行为,安全施工作业票作费票处理。

a)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填写缺项、漏项,安全措施不详细。

b) 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或未经签发使用。

c) 安全施工作业票超期使用。

d) 工作负责人在每日工作前未召开站班会,未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

e) 作业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楚。

十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 分公司要对驾驶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技术意识及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1.2 分公司驾驶员要积极参加社会交通安全活动。

1.3 分公司要自行组织车辆月检工作,检查车况要有记录备查,对发现车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1.4 分公司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并有记录备查。

1.5 分公司必须把交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地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安排运输任务,必须布置安全事宜;重大物资运输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案,运输任务完成后,必须检查交通安全情况。

1.6 分公司要加强对装卸、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

1.7 对外租车辆必须签定安全合同,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和驾驶执照,如不符合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车辆禁止租用。

2. 行车安全措施:

2.1 分公司要切实做到“人不合格不上车,车不合格不上路”的原则。

2.2 节假日外出用车,要经分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出车,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私自出车。

2.3 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在弯路、泥泞道路不准超车,行车时做到“礼让三先”。

2.4 驾驶员要时时掌握安全车速,处处把握好行车的纵横安全间距。

2.5 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未经分公司经理同意任何有驾驶证的人员,不许驾车。严禁无驾驶证开车。

2.6 驾驶人员严禁开车时接收电话及酒后驾车。

2.7 驾驶员开车,必须随时观察好路上的车、马、及行人的动态;车辆通过有盲区的路口和路段,必须提前减速(在公路上要鸣喇叭)采取预防性驾驶,确保车辆安全通过。

2.8 对危险道路,车辆不可盲目通行,要提前停车观察、探路,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2.9 车辆在高速公路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把车辆移到紧急停车带或路边上,车辆无法移出道路时,应在车身后50米以外设置警告牌。晚上及雾天、阴天视野不佳时,必须开尾灯、示宽灯。

2.10 长途运输必须安排押运安全员,负责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物资、设备是否拴牢固平稳。

2.11 车辆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轮胎气压、胎花必须符合标准,以防爆胎翻车。

2.12 大中型机动车辆必须配备1个2千克的干粉灭火器,小型车辆必须配备1千克干粉灭火器和干粉灭火棒各一个,并要按期换药,以防失效。

2.13 外停车辆要防止被盗。

2.14 严格对车辆执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平时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3. 对违章人员及事故处理

3.1 发现非驾驶人员驾车,非驾驶人员罚款500元;驾驶员罚款300元。如因非驾驶人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造事人负责。

3.2 发生事故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到分公司领导,对事故要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应该受到处罚而没处罚不放过,没有吸取事故教育不放过。

3.3 对和解的事故要及时通报处理。

十三、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防火管理制度

1.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要求。

1.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的管理规定和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

1.3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生火害危险点控制措施。

1.4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1.5 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由其主管领导带队,并留有记载,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1.6 分公司库房及车间安装电源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来操作安装,不许擅自安装及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1.7 办公室及施工人员宿舍内要配置烟灰缸,严禁火烟头乱丢。

1.8 住地食堂所使用的煤气罐规格及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煤气罐应放置在通风良好之处,煤气罐与炉火之间的水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米。

1.9 分公司库房、维修车间要配置必要的防火工具(配置灭火器4―6只;防火水桶;防火锹、镐等)。

1.10 全体人员进入库区、车间、施工现场及林区,禁止吸烟。

2. 防火组织技术措施:

2.1 凡增设用火设备和临时用火(临时用火不超过30天),必须经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报公安处审批。

2.2 凡临时增设的用电设备、临时接线、照明等,必须经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报分公司审批。

2.3 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不符合规格及质量要求的保险装置和其它材料,未经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批准,不准使用电炉子和其它电热器具。

2.4 组织参建人员学习和掌握防火及消防工作的基本知识,遵守现场防火工作要求。

2.5 所有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2.6 加强守护力量,值班人员不许擅自脱岗及在岗期间喝酒。

2.7 易燃的废液要集中倒在一个经批准的、挂有标志的地方,以便集中处理。

2.8 在进入林区施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护林防火教育,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不准野外吸烟、动明火、野炊等。

2.9 凡五级以上大风天,要挂防火旗或防火牌等标志,六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一切室内外动明火,如工作急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方可用火。

3. 奖惩

3.1 奖励:凡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各人,分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3.2 处罚:凡违反防火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按其事故性质、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处理如下:

3.2.1 发生五万元以上重特大火灾事故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其损失尚不够重大火灾,但情节严重,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罚。

3.2.3 发生五万元以下一般火灾事故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分公司每月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以专业人员为主,对查出的问题及事故隐患,要按“三定” 原则(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进行解决。

2. 使用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设备的结构形式与用电场所及环境相适应,用电设备及电动工具不得超铭牌使用。同时在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2.2 设备上外部裸露的带电部分要有防护装置,加装防护罩。

2.3 开关箱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4 设备上安装的开关设施、保险装置、保护装置、控制装置及信号装置,必须随时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程度。

2.5 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对地绝缘电阻必须保证合格无误。

2.6 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2.7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库房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拆卸。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2.8 在特别潮湿及具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的用电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同时加装防潮、防腐保护设施,敷设导线时必须加装保护套管,同时加装防潮、防腐保护设施,敷设导线时必须加装保护套管,不得使导线裸露。

2.9 电源线严禁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2.10 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破损、漏电。

2.11 户外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遮阳、防火与防雨设施。

2.12 工作中断必须切断电源。

2.13 任何电气设备在没有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2.14 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在无带电作业工具或无带电作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

2.15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停电后进行,并按规程要求采取停电、放电、验电、接地、设围栏、悬挂标牌等步骤,以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

2.16 电工所用的绝缘、检验等工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不合格的立即报废。

2.17 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2.18 电气设备的线路,如需要改动,必须有改动方案,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改动。

3. 使用动力配电箱及启动开关箱应遵守下列规定;

3.1 安门加锁,并定期检查维护。

3.2 对容量为5kw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不允许直接起动,应加装减压启动器。

3.3 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4 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4. 安装临时电源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4.1 安装临时电源线路要由使用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自安装。

4.2 临时电源线路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期限的,应装设正式线路。

4.3 户内临时电源线路应采用四芯或三芯橡胶绝缘软线,布线应整齐,长度不宜超过10米,距离地面不应低于2.5米。

4.4 户外架空临时电源线路的长度不得超过50米,距离地面不得低于5米,与建筑物、树木及其他导线的有效距离不小于2米。

4.5 户外架空电源线路的对地电压超过250伏时,不得于电讯线路同杆架设;不超过250伏则允许与电讯线路同杆架设,但电力线路应高于电讯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

4.6 临时电源线路上的每台电气设备,无论本身是否具有控制开关,均应加装控制开关和保险熔丝。

第3篇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 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 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 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 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 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 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 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 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 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 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 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 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第4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第5篇 装饰装修公司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配送制度

1、工程施工常用主要材料的供货由材料超市统一配送,严禁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部许可私自外购材料;

2、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所需材料数量,依照《工程预算报价表》所列材料品牌、质量及等级标准填制《工程材料配送表》,并列明送货时间,地点,于材料使用日前36小时将《工程材料配送表》报送材料超市;

3、材料超市按收到的《工程材料配送表》所列要求内容组织材料,按要求时间及地点准时送货;

4、工程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配送材料,办理验收手续,保存好收货单据,工程竣工交验后凭此单据到结算中心办理材料款的结算;

5、工地施工材料在收货验收时发现有与《工程材料配送表》品牌不符的或质量及等级标准不符的材料,拒绝接收,并限定材料超市马上更换;

6、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对工地有无使用非指定(品牌、材料质量及等级)材料进行监理。

材料质量/价格管理制度

1、材料超市根据《工程材料配送表》常用材料品牌及要求的理化指标、质量等级组织进行采购;

2、材料采购质量的环保指标要求达到“省级环境保护”认证级别,并提供产品环保性能检验合格证(正本);

3、材料采购质量的物理性指标要求达到《居众公司装饰装修产品质量标准》;

4、工程部对材料质量从材料采购到使用进行全程监理;

5、工程部、财务部每季度对材料配送价格进行一次联合考察评估;材料超市组织的材料配送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市场同等材料价格。

第6篇 地质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全员安全教育

1、新工人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熟知和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自觉做到反'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和'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2、所有新工人(包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农民工等)通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公司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同时认真填写好'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以存档备查。

3、为了确保全员安全教育率达100%,必须做到进场一批教育一批,进场一个教育一个,一个不漏。

4、根据工程进度,不同施工工艺、不同季节开展'五抓紧'安全教育活动。即: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5、采取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现场观察图片屏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茨证率达95%以上。

1、为了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要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通过专业培训,使其了解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作到不违章指挥,并能严厉制止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中去。

2、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3、今后,凡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上岗独立操作,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经发现按违章指挥追究项目部经理责任,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由项目部经理承担全部责任。

第7篇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1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邯郸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安全。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5 .在施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人在施建筑物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在施建筑物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9篇 工程公司各种仪器定期校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各种仪器的定期校准制度

1 .目的

根据国家对计量仪器管理的规定,计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校准,确保精度符合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压力机、万能压力机、天平等各主要仪器都要建立仪器校准台账,应记录每次检定的有关情况。

3 .各仪器保管人应按时提出申请,联系经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来进行检定,通过检定合格后,仪器才能继续使用。

4 .规定校准时间:

( l )万能材料试验机、手动压力机:每年要检查一次;

( 2 )天平、比色计等精密仪器:根据情况进行校正,每年至少一次;

( 3 )回弹仪:一般一年检定一次;

( 4 )机械、仪器不随意拆卸,拆装后必须重新校准才能使用。

第10篇 公司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标准化、制度化管理需要,规范公司工程部管理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技术、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机制,明确工程部管理职责,提升工程部管理水平,更好的体现工程部的服务职能。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工程部制定,经公司最高领导及公司其他部门讨论通过并负责监督实施。在本管理制度中未涵盖的相关内容,遵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工程部管理上推行部长负责制,部长为工程部第一责任人,工程部经理为工程部责任工程师。

第二部分工程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目标动态控制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不断完善和加强公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2、认真做好各项在建工程的质安管理和督查工作,健全完善质安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质量创优和安全、文明工地等评比活动,组织质安大检查,参与质安事故处理,检查并落实各项创优工作目标和“职工在我心中”活动的各项实施措施。

3、负责工程招投标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工程合同评审及合同交底工作;协助项目部各施工队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策划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做好计量管理和各种有关资料、报表的统计工作。

5、负责落实施工项目文明现场管理和验收工作。

6、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料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并积极推行电脑化管理。

7、参加施工项目的图纸会审、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审核项目的竣工资料,配合项目竣工备案的相关工作。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项目部管理机构成员的资格,报总经理室批准。

9、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情况,对工程进度目标实施动态管理。

10、做好整合体系的相关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部分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

一、人员编制

1、工程部部长1名经理2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主管1名。

3、工程部设资料主管1名,主办科员2~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二、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工程师的工作。

4、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跟踪项目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6、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7、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职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8、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9、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10、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工程部技术、质量员岗位职责

1、配合工程部经理开展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投标技术文件的编制,指导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各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审核及监督实施。

2、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各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施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3、对公司各施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对公司下属各项目的建筑工程三大分部:基础工程、铁塔工程、架线工程,平时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质量整改单,并及时组织复查。所有报验工程必须经工程部验收认可后,方可报上级主管单位验收。

4、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施工队落实整改,对竣工工程开展质量回访。

5、参与建筑工程采用的新要求、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工程质量的鉴定。及时贯彻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施工新要求、新规定及先进的工艺施工流程。

6、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指派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7、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并及时进行考评,检查结果在公司范围内通报。依据奖罚条例提出奖罚处理意见,报领导批准后执行,对工程质量实行重奖重罚。

8、及时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9、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创优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优质工程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事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部资料员岗位职责

1、按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各项目技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根据规范及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施工队有关人员进行技术资料的交底。

3、对照标准规范及制度会同工程部相关工程主管定期对各项目部资料进行检查、按质量评定要求,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和缺少的资料,有权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和补充。

4、资料的归档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资料不齐全、不及时、签字不全或代签等。

5、配合公司工程部长及工程部经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规范要求设计公司统一资料用表,接受有关部门对公司、施工队工程资料的审查。

6、督促各施工队及时将开工申请报告、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等及时送公司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签证,并在开工一个月内如数送公司工程管理部留档。

7、在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协助督促项目部必须把所有竣工资料上交公司工程管理部,经核查后按公司要求装订成册、登记编号,与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进行归档。

8、协助公司工程部长做好公司体系运行贯标有关的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9、熟悉、熟练掌握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10、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部分内业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工程部每周六举行部门例会一次,由工程部部长主持,工程经理及施工队长,技术员参加。

2、每次例会后,应在周一内将会议纪要上报公司主管经理。

二、报表制度

1、工程部应于每周未提出部门上周工作执行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上报总经理。

2、工程部应于每月底将当月开竣工项目、在建项目进度月报表上报总经理。

三、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1、出现重大质量、服务或客户投诉事故,工程部应立刻安排相关人员处理。

2、处理的同时,应上报处理技术方案以及费用分析方案给公司主管经理,以便公司正确决策。

3、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在3如日内完成事故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起因分析、责任人分析、事故处理费用等相关内容。

4、事故处理报告应于完成后的当日上报公司主管经理。

四、档案管理

1、经工程部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技术方案等文件必须有文本及电子版备档。

2、承包及分包合同、开工报告、隐蔽纪录、项目增减项、竣工资料等档案应在签署后24小时内,将原件(或复印件)送达工程部保存。

3、整体验收后,工程全部资料由工程部资料员员验收归档。

4、会议纪要、报表、通知、与项目部签署的其他文件、公司下发所有管理文件等必须留存备档。

安徽申达建设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年

第11篇 园林工程公司仓库保管员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仓库保管员管理制度

1. 注意库房的干燥整洁,保护库内外的环境卫生。

2. 仓库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对库存物品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3. 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入库物品要及时登记入账,对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时办出库手续。

4. 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冬季怕冻的物品,一定要放到保暖、防冻的地方,以免造成损失。

5. 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齐,做好苫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 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7. 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如有丢失、损坏,由保管员按价赔偿。

第12篇 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1.0目的明确各种特殊情况的汇报和知晓人。

2. 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员工。

3. 0管理内容3.1下列情况应报告工程助理或专业负责人。

--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止运行、影响运行或停水、停电的。

--运行设备出现故障但不影响运行或不造成停水、停电的。

--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管理处主任。

--重点设备需进行停机检修。

--系统运行方式改变。

--重要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更换。

--工程助理、班长、专业负责人病、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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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员工伤害补偿制度(十二篇)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伤害补偿制度1 .总则( l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公司予以补偿的具体办法;( 2 )补偿的对象限于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因故受到伤害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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