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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费制度怎么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8

公司差旅费制度怎么写

第1篇 公司差旅费制度怎么写

某公司差旅费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修改稿)

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 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 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 费用标准

1、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 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地 区: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1) 住宿标准: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 180130

其余人员 150110 100 8060

(2) 伙食补助费: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60 40 404040

其余人员60 40 404040

⑶ 市内交通费: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108 5 5 3

其余人员108 5 5 3

3、 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4、 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12小时,伙食补助费按每餐10元标准补助。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餐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5、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6、 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7、 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8、 出差人员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每天补助5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 几点具体规定:

1、 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

2、

(1)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 、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⑶ 、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 、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3、 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

4、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5、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

6、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方可报销。

7、 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

8、 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省内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9、 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10、 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负责人责任。

11、 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差、驻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出差、驻外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确保出差期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细则

第三条出差是指因公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城市外出办理公务,包括:外出经济往来接洽、参加会议、市场调研、市场促销、物资采购、培训学习、招聘招工、参观访问等。

第四条出差应本着厉行节约、方便工作的原则,不必出差的公务,应以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来完成。

第五条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的出差日期;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实际工作需要,提前电话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按制度酌情处理。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因公出差单,并办好工作交接。

(一)国内出差的,六日内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裁核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裁核准。

(三)国外出差,一律由总裁核准。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无特殊情况,打的费不予报销。

(三)出差期间的膳食补贴按标准报销;到分(子)公司、项目部出差的享受在途补贴,不享受住勤补贴;集团内部人员相互间招待所发生的费用,不得报销。

第八条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回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差,同时向管理部提交一份出差报告,并在一周内报销相关费用;如有暂借款的,应结清暂支款。一周内未归还暂借款者,财务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九条国内出差地点,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及物价水平,分为以下二类:

甲区:上海、广州、北京、深圳、海南,乙区:除甲区及南京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十条依职务或级别,出差人员可乘坐规定标准及标准以下的交通工具。具体标准如下表:

职务级别

飞机舱

等级

火车座位

等级

汽车座位

等级

总裁

不限

不限

不限

副总裁/总裁助理

经济舱

软/硬卧

同上

总经理

软座/硬卧

同上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同上

同上

业务经理

详见细则

同上

其他人员

同上

同上

(一)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二)乘座火车从晚上20:00到次日早晨7:00之间超过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

12小时的,可以乘座火车硬卧。

(三)与领导一道出差,可选择与领导同等的交通工具。

(四)所有总经理(含)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飞机,若遇紧急事务,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经总裁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可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按职务级别享受相应标准 (如下表):

职务级别

住宿费限额(元/日)

甲区

乙区

总裁

实报实销

副总裁/总裁助理

400

320

总经理

320

300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300

260

业务经理

200

160

其他人员

160

120

(一)住宿费报销时,必须附有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发票,标准以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二)同性两人(含两人)以上出差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原则上要求两人同住

一个房间,费用以单人职务中最高者核报(总裁助理以上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按出差天数,发给伙食补贴,补贴标准如下表:

职务或级别

伙食补贴(元/天)

甲区

乙区

总裁

实报实销

副总裁、总裁助理

100

80

总经理

80

60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60

50

业务经理

50

40

其他人员

40

30

(一)出差有公务应酬的,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二)外出参加会议、参观访问的,如主办方提供食宿的,则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三)分(子)公司、项目部具备食宿条件的,原则上要求在分公司、项目部食宿,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个人自理。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必须在发票报销单的底部附上经批准的出差单(部门负责人出差必须附经董事长批准的出差单),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及所有涉外的(含香港、台湾、澳门)出差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后报总裁或其授权人审批,对外出考察的,须同时附考察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留存、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和相关考察资料(如图片、像片、资料、碟片等),否则,财务部将拒绝报销。

第十五条票据报销的要求,见《发票报销管理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收并要求纠正。

第三章驻勤补贴细则

第十六条派外驻勤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工作、参加外地项目施工建设,连续在外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

第十七条由集团公司派至外地分公司的人员,若在当地的住宿由员工个人解决的,按分公司所在地的类别(甲区、乙区),分别给予住房补贴500元/月或、300元/月,分公司无食堂的,给予伙食补贴:450元/月(甲区)、300元/月(乙区),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集团在外地的施工建设、装饰装璜等项目,其驻勤人员食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的,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由项目部统一结算。

第十九条驻勤人员因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回集团公司述职、处理公务的,其往返交通费参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监督权归总经办。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执行,前期相关报销规定自行废止。

第3篇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对于差旅费的报销,每个公司都有每个公司的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须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第4篇 某某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某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凡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有效(《出差审批单》必须注明出差事由及往返时间)。

二、车费报销:因公出差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轮船。长途火车过夜可乘硬卧,不过夜乘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含三等);汽车可乘公交,中巴,大巴。规定之内实报实销,超过部分员工自理。各类交通票据一律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提前2天通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三、住宿费报销:

1、差旅过夜住宿费凭正规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无正规发票不予报销,超过标准部分员工自理,发票金额不足标准规定,按发票金额报销。

2、同性员工出差人数为双数者,只报单数住宿费,金额可上浮40元。

3、因公出席有关会议、学习,住宿费可按会务安排据实报销,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住宿费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200元/晚

其它地区:150元/晚

四、出差补贴:

1、因工作需要,市内(含郊县)当天来回者,不享受出差补贴;超过工作时间可按加班计算,办理相关手续。

2、公费会议包膳者不享受出差补贴;因工作需要宴请的,需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宴请。每宴请一次,扣发当日补贴的50%。原则上公司不报销电话费,如有工作需要请示或汇报,

应有电话费报销单,如无电话费报销单,应说明情况,说明何时打电话,何人接。

3、项目顾问因公出差:长期项目顾问享受相关规定补贴,市区(含郊县)短期顾问和顾问培训尽量安排当日进行,不得过夜,如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享受出差补贴、住宿费报销。

4、出差补贴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50元/天,其它地区:40元/天

五、市内交通费用已实行个人补贴,不再另行报销。

六、公司车辆只限市区内(含郊县)使用,市外按第二条款执行。

七、出差天数计算:

24小时以内按1天计算;24小时~36小时之间按1.5天计算;36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按2天计算,以此类推。

第5篇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本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 报销标准

1、 出差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 出差住宿费

(1) 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 交通费:

(1) 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 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⑶ 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 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 生活补助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 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 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 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 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 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 差旅费报销程序

1、 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 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 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 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 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 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 差旅费票据要求

1、 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 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 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 其他要求

1、 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 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 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 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 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 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 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 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 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 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 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第6篇 g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7篇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

还在找公司员工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2022”,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第8篇 公司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出差流程

1.出差申请与报告

1.1根据部门工作目标或业务需求,由部门经理或分管主管视具体情况确认出差人和出差期限,并依照程序核定。

1.2被委派出差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等内容,并依照程序找对应主管核定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3主管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1.4将《出差申请单》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1.5出差返回时间(以车票、机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1.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单》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每天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1.7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1.8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9《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单》。

1.10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在5日内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11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才可报销。

1.12当日可往返的出差,《出差报告》可不填写,相关内容合并至员工每日的工作报告内。

2.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2.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由直接主管核准。

2.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裁核准。

3.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员工出差应根据实际距离与公务紧急程度酌情选择适当的交通出行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市内或邻市短途出差(车程3小时以内)一般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必要时也可乘坐火车。

3.2远途出差:

3.2.1距目的地600公里以内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车程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超过600公里,有合适的夜间列车车次也可选择卧铺出行;

3.2.2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批准,也可采用汽车出行;

3.2.3行程超过600公里,公务较紧急且无合适的列车车次时,可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机票及航班舱位的选择,应以节约为前提。在符合出行要求的时间段内,且无限时抵达要求的差旅安排,首选最低折扣的航班的经济舱位。如因公务需要,要求限时抵达目的地且不具备选择经济舱位的条件下而必须升舱的,必须报经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升舱。

3.3票务订购

3.3.1员工出差所需的飞机票、火车票由行政分部委派专人负责统一订购,出差员工选定行程及交通工具的种类、班次后,以邮件形式通知人事行政中心专项负责人,并电话告知;

3.3.2行政分部专项负责人应在接到相关邮件后,严格按照邮件内所述行程、车次或航班要求,及时使用公司指定账户订票,并应就购票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变更等问题及时与出差员工进行沟通。由公司指定账户产生的返点、赠品或其他优惠福利均属公司所有。

3.4自驾出差规定

3.4.1自驾车出差范围应小于500公里,超过500公里则不允许自己驾车出差,若遇重大或紧急事件需自驾车超过500公里,必须由主管副总审批。

3.4.2燃油费补助:汽油价格以公司所在地现行市价为准,自驾车里程数按照列车时刻表上所列里程数计算,往返路程按列车时刻表中里程数2倍计算。报销燃油费补助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报销出差起止地点及相应里程附报销单相应金额的正规燃油发票。

油耗标准表:

汽车排量

耗油标准

1.3l以下(含1.3l)

8升/每百公里

1.3l~1.8l

10升/每百公里

1.8l以上(含1.8l)

12升/每百公里

即:燃油费补助=往返里程数×油耗标准×当地汽油价

3.4.3路桥费:出差范围内的路桥费根据发票实报,需填入差旅费报销单,归为其他费报销。

3.4.4自驾出差补助、出差当天数计算同差旅费报销制度中相关规定。

3.4.5自驾出差可使用员工自有车辆,如要使用公司车辆,可向直接主管和行政分部车辆负责人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第三章差旅费及补助

1.差旅住宿标准及相关规定

1.1为保障员工出差时的住宿条件和安全,如非公务特殊需要,所有员工住宿应优先选择公司于当地的签约商务合作酒店,并应以交通方便及就近为原则,选择适合入住的酒店。行政分部将根据业务需要及员工要求,定期调整合作酒店;

1.2一般非商务活动需要,应首选经济型酒店,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300元/人/天,其余城市250元/人/天。公司提倡两同性员工同行时合住同一房间,作为鼓励,住宿标准可调整至一线城市400元/间/天,其余城市350元/间/天。副总以上级别人员出差住宿采取实报实销方式。

1.因公务特殊需要住宿标准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提前获得直接主管的书面批准。

1.4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如房间电话费、洗衣费及休闲娱乐费用等。

1.5在出差地选择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住宿补偿费。

1.6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偿、报销住宿费。

2.差旅补助

2.1公司按每人每天100元的统一标准向出差员工提供差旅补助,其中包含餐费、非公务交通费及杂费。长期派驻的员工另享受通讯费补助;

2.2员工出差期限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2.2.1启程当天中午12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2.2.2回程当天,12:00以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2.3差旅补助将与月工资合并计算、发放,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4员工短途出差,当天返回无需在外住宿的,不另外发放出差补贴。驾驶自由车辆的,相关费用包含在车补内;非自驾出差的,只根据发票报销交通费;驾驶公司车辆的,一般不报销任何费用。

2.5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正常享受补助,如不收取费用则按补助标准的50%执行。

2.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法定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

3.差旅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3.1出差借款与报销

3.1.1公司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出差员工在《出差申请单》需填写出差费用总预算,并由对应主管审核确认,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分管副总审批。

3.1.2借款的首要原则“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3.1.3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分管副总进行裁决。

3.1.4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裁审批;

3.1.5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直至扣清为止。

3.1.6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特殊用途超过标准的应上报到分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3.2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3.2.1差旅费报销应以正规的发票为依据,并且由机器打印的发票,必须以公司名称作为发票抬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收据报销,特殊情况无正规发票的,需写清原由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才可报销。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2.1差旅费报销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直接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3.2.2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5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和《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按照报销单的金额,每月的11号由财务部直接发放现金或转账至员工工资卡内。

3.2.3员工差旅出发前因公务需要更改车次、航班、航线、签转、退票产生的额外费用,可通知行政分部对应负责人办理,时间紧急时也可由员工先行支付;出发后产生的各项改票费用均由员工先行支付,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员工凭收据到财务部报销。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误车、误机所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2.4公司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务发生的交通费、招待费、礼品费实行实报实销,需提前打电话给部门主管申请,同意后才可进行,同时另列报销清单,在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按财务规定向财务部提供有效票据,并详细注明费用缘由,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3.2.5公司承担由员工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之间的往返旅费,如因个人原因去往第三方目的地,则“差旅目的地”至“第三方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至“办公本地”间两段路程产生的旅费,公司只报销其中的一段。且该段费用与“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的旅费金额相比,将以较低金额作为报销额度。反方向亦然;

3.2.6出差费用的报销项目中,不可包含差旅补助已经涵盖的费用。

第四章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1.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账。

1.2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1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1.3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金额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2.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或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第五章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附表1:

第9篇 房地产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范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10篇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第11篇 x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 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地区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

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

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 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 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12篇 公司出差差旅费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 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 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 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一《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略)。

3.1.2.2 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 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 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 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 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 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 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 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 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 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 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 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 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 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 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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