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_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
(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
(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
(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
(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
六、 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2篇 s公司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第3篇 装修公司加班人员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加班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了维护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门员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台开具加班单,或电话通知前台代为填写,凭加班单加班。
三、加班单一式两份由前台填写,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时作为当天加班依据,一份留前台备案;
四、行政主管当天指派加班临时负责人交给钥匙,临时负责人在当天加班时间内负责全部事项;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员应文明加班,保持办公区域内的卫生,不得做与所报加班内容无关的事项。禁止在公司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六、加班人员在未经临时负责人同意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员间应团结互助,互相尊重,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保守机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
八、加班完毕后,加班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及门窗,临时负责人锁好大门并于次日将钥匙交还行政主管。
九、违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照原价赔偿。
十、加班时间内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情况,将给予严重过失单或开除处罚。
十一、18:30未开具加班单的员工必须离开办公区。
十二、无加班单加班的员工给予一般过失单一张。
第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管理层、作业层执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员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班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点至次日早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值班,均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点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一般管理人员、作业层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或予以同等换休时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后,遇有业主、公区报修需要工作所计时间可填报加班,其余时间不予计算加班,可安排适当时间换休。
2、公休日值班原则上不予申报加班,但应安排员工在一周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
3、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
4、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责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时间不得申报加班。
5、执行倒班或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的员工不得申报加班。
6、因公出差期间占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员工不予确认加班。
7、未申报、补报加班手续而发生的超时加班不予申报加班。
8、专职司机的加班
a)、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早七点前、晚七点后出车,可申报加班。
b)、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出车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认,公司行政部核审后,可申报加班。
9、员工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0、操作层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变配电值班、空调运行值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电梯运行及维护、工程维修。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年休假的方式补休,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完成,累计加班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按加班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申报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报考勤的同时上报下月员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门经理要认真审核本单位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与轮班,保证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随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虚报加班的行为的责任人,一经确认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5篇 财富公司加班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加班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8.加班费:平时晚上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第6篇 某某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二、经理跟班原则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三、经理持钥匙原则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五、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第7篇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11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十一)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五条 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超过36小时。
(3)原则上不安排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加班。
第六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七条 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签字确认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八条 每月由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九条 加班费用计算。
(1)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3)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时工资×3倍×加班时间
(4)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十条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一条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二条 调休时间以三个月为最小单位。
第十三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第8篇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5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五)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严格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员工加班、请假制度如下:
一、加班:
公司员工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力争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尽量减少加班。
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由员工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因公出差或参加业务培训或文化学习的一律不属加班。
加班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独挡一面完成任务。
加班日应如实考勤,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考核,月底结考勤时加班一并结算,亦可作调休处理。
二、请假:
凡休病假,必须持市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生效,每月可休有资病假3天。
休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3天以内由项目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须经分管经理批准。
项目负责人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事假3天以内,按日工资单价扣除,超过3天的扣除工资同时作考核依据。
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学习人员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作公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自己参加学习、考试等,请假均作事假处理。
员工休婚假,须个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由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登记。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增加晚婚假7天(含双休日)。
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休丧假3天,超过天数作事假处理。
休婚、丧假工资不受影响。
产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全年累计满30天与年终考绩挂钩。
第9篇 关于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全文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全文,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审请提前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主管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设计工作、跟进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班认定
1、设计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设计工作项目,按正常设计流程无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 因客户投诉创意方案及设计质量问题,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调整的反复设计和修改工作;
⑶ 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
⑷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处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六)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 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 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七)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 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 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 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 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 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⑷ 加班补贴分餐补和加班工资:餐补为10元/餐;加班补贴工资为:10元/小时(注: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计时自每日19:00起计时,每30分钟为整数累计,每日加班时数累计不到2小时(含2小时)只计加班补贴,不享受加班餐补)
(八)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第10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xx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经理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公司不提倡加班。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工地雨休等,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部门可以根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⑴工作日夜间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8:00-16:00,16:00-24:00)为40元,法定节假日为60元。
⑵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给予误餐补助,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⑶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办公室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由部门主管(工长)填报《加班审批单》(另制定),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工作量,(范文网 www.)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签署审核意见。加班主管(工长)需在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
(上、下班),记录上下班时间。人力资源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
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
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中高层管理人员;
⑵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食堂、保安、绿化、保洁、宿舍
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量的员工;
⑶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⑷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⑸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3小时,最迟不超过22点。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算加班补贴。
(四)加班的检查
三人以上加班要有主管或工长督查,十人以上由部门经理或项目
负责人督查,加班完成后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要核对工作量,相符后签字,不符要相应扣减加班时间,严重的取消加班。
(五)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审批程序参照《请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日工资标准按照月工资除以26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5小时即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补贴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⑵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
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
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⑶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其加班补贴在当月发工资时一起按上述
规定支付;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
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
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
第12篇 2023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审请提前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主管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设计工作、跟进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班认定
1、设计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设计工作项目,按正常设计流程无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 因客户投诉创意方案及设计质量问题,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调整的反复设计和修改工作;
⑶ 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
⑷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处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六)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 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 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七)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 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 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 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 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 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⑷ 加班补贴分餐补和加班工资:餐补为10元/餐;加班补贴工资为:10元/小时(注: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计时自每日19:00起计时,每30分钟为整数累计,每日加班时数累计不到2小时(含2小时)只计加班补贴,不享受加班餐补)
(八)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