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3)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教学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4)学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聘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花名册、学籍变动情况、学生成绩、学生成绩统计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材料;
(8)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教育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学报、简报等;
(9)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参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10)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3、教学档案管理机构由教务处负责。
4、教学档案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档案。
6、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学期按目录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8、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管理记录。
10、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1、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开卷。
12、借阅和查阅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第2篇 轻工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立教学档案管理的意义
教学档案管理是考察教学质量和向师生进行教育的重要资料。设立教学档案,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而且能比较系统地给学校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以便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更有效的管理教学工作。
(二)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务处和专业科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三)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
2、教学大纲。
3、选用教材情况登记表。
4、校历。
5、教学进程表。
6、选课指南。
7、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8、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9、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10、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11、学期授课计划表、系部教研室各种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案等教学文件。
12、技能比赛和各种大赛的比赛通知、规程、参赛试题、比赛结果等;13、教学研讨经验交流,各类教学经验总结材料;
14、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教学总结,考评材料及进修情况;
15、教师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教科研成果情况;
16、教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等情况;
以上内容,涉及教务处、实习就业处、教育研究室、系部教研室等科室的内容,分别由相关科室在学期末或年末整理归档。
教务处
第3篇 某初级中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本校的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以教学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教学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职责。
1、校领导每年写的开学工作计划和期中期末工作总结报告。
2、教研组每年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
3、班主任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教学总结。
4、各教师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教学总结。
5、试题、试卷分析包括各年级期中、期末试卷,试卷分析及市统考试题。
6、教师听课记录、公开课、观摩课、优秀课教案。
7、全校各班级学生期中期末成绩装订成册。
8、校领导、各教师任课班级、任教情况。
9、其它有保存参考价值的教学文献资料。
《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以高度的革命责任感、真实地客观地积累整理,保管好教学档案。
2、加强业务学习,搞好档案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档案的水平,认真编制档案、立卷、分类整理归档。
3、严格执行《教学档案》保管查阅制度。即有借阅人员写借条并详细填写姓名或借阅日期,并由主管主任签字。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不外传的绝不外传。
4、严格保管好《教学档案》的安全。分长期、中期、短期做好保存。
第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
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
1、院级建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 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3、教研室(实验室)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制定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案、试题(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指导书、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3)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室建设计划、总结;实验日志;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档案;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帐目管理;实验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有关实验教学的统计报表等。
(4)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学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2、按照教学档案三级管理的要求,分别由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
3、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手写的文字材料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建档材料应加制封面,注明标题,编制时间,保管期限,卷(盒)内要建立材料目录。
4、教学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应参照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教学档案必须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的条件下存放。
6、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遵守保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