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管理为导向,着力构建完善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绩效考核工作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和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三群完小全校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实施。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分配办法
1、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⑴、脱产学习的;
⑵、解除聘用合同的;
⑶、停发工资的;
⑷、擅自借调在其它单位或不在岗的。
3、基础性绩效工资:在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酌情扣减;考核为不合格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
4、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属于任何教师个人工资,由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但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的等次,合理确定等次间的分配差距,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班主任津贴,但班主任津贴总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
5、工作人员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⑴、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⑵、进行有偿家教家养及节假日在校内外成建制补课的;
⑶、未经区教育局批准,私自到外校兼课的;
⑷、私自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⑸、旷课(工)超过规定天数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⑹、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⑺、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⑻、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⑼、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工作安排情节严重的;
⑽、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6、因公负伤人员在治疗期间或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身患癌症或重性精神病人员按同类在职人员对待,发给其学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班主任津贴和各种奖项)。
7、经教育局批准提前离开领导岗位的学校行政人员发给其学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班主任津贴)。
8、学校管理人员超工作量金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具体分配按: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分别计20分;工会组长、少先大队辅导员分别计10分;主抓安全、体育与卫生、计划生育管理、图仪管理、语数教研组长、学校档案管理、师生生活管理分别计5分。
以上计分项目必须要有计划、总结、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否则不予加分。
9、在本校连续工作时间加分分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中:3年以上、5年以上、10年以上、20年以上分别加2分、3分、5分、7分。
10、根据同等条件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优劳优酬,按等次划分。
11、等次划分标准及比例:
不合格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合格比例为20%;良好比例为60%;优秀比例为20%。
12、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次分配差距:
合格、良好、优秀每等次间相差50元/期。
13、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0%为最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14、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为班主任津贴,班级人数在36人以下的、36人以上(含36人)的、51人以上(含51人)的班主任津贴分别相差5元/月。
15、学校职工(工友)基本完成期初交给的任务定为合格、认真完成任务定为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定为优秀。
16、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实施。
六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执行日期为宣布之日起。
第2篇 学校机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机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制定《机房守则》,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
2.对所有机器要标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上帐,做好帐物相符。
3.每天早晨做好保洁工作和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4.每台微机要建立保养,维修情况的档案。
5.保证机器正常运转,掌握机器维护保养的基本技能。
6.督促学生教师记好机器使用登记工作。
第3篇 x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2、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各人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事认真做好并把好卫生关。
4、检查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用餐的质量。
5、同志间相互关心,互相爱护,工作中相互帮助,勇挑重担分工不明确时要听从安排主动去做。
6、食堂工作人员人人有责,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堂内环境,餐具卫生、安全。
7、完成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布置的其他工作。
8、食堂后门除进原材料和倒垃圾时开,其余时间一律上锁。
9 、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
10、节约用水用电。
第4篇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对凡有留长发、长指甲、不穿戴工作服、口罩等不良行为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予以清除岗位。
二、规范食品加工程序,照章操作,对于偷工减料、违章操作者予以扣分当月50%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严格采购供应制度,对于在进货中出现采购“三无:食品、劣质原料、发霉食品或向供货商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给于采购员扣发当月工资、奖金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货物出入库制度,账目清晰。对与库房保管存在监守自盗或个人原因造成货物、原料、食品变质、污染和失窃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分开给予停职、扣发月薪、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
五、强化工作人员对食品加工,盛放用具或器械的洁净、维护。凡因加工用具、盛放容器不洁,造成污染而影响师生饮食健康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六、严肃劳动纪律,按时上下岗,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期间干私事,不无故脱岗。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扣发月薪或开除处理。
七、鼓励工作人员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对于有技术创新、服务水平高、工作敬业的员工予以适当的物质、提高工资待遇等奖励。
八、推行责任追究制,有食堂管理的到基层工作人员层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那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