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2、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4、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第2篇 公寓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长达白河监理公司锦江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第3篇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拟用的测量、计量仪器、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进行报审,附上齐全、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证书,监理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监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测仪器、工机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选型:
1.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1.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1.3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的准确性、安全性。
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2.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3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3.1检测仪器、工机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3.2检测仪器、工机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检测仪器和工机具的使用操作:
4.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4.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4篇 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第5篇 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制度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应遵守公司质量手册相关规定处置。
2、对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监理部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三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项目监理部能整改的不推给监理部负责人、凡监理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到期复验确认。
3、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4、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应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统计工作。
第6篇 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检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3、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查明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促平行分包单位及时划分安全责任与签订安全协议。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项目、公司),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7、对每周和每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8、在工程例会上,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0、督促整改的相关资料由项目监理部保存。
第7篇 安全监理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1、凡安全行为和实物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责任主体(不仅仅是施工单位)均必须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定方案、定人员、定时间)原则落实整改。
2、项目总监应视具体情况采用《监理工作联系单》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暂时停工施工通知书》方式责成有关责任主体整改。需注意的是,《监理工作联系单》一般仅针对建设单位;有时也可用于针对某些施工单位的公司本部,除此以外,均应采用上述另外二种方式。
3、项目监理机构在责成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时,必须力戒:书面指令发出后就“万事大吉”的工作方式。还必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能予以签认或同意复工。
4、当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者拒绝停工整改而继续施工时,项目总监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快报安监机构处理。
5、上述过程均应在监理日记上记录。
6、凡在监项目自开工至竣工验收通过止的全过程,均应在次月五日前向安监机构按时报送上月《施工安全监理报告》。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有关要求并力求全面地反映在监项目当月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第8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
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部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 日常工作;
1.3. 审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检查安全隐患; 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1.6. 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1.7. 审定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8. 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1.9. 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动态月报,并签署意见。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 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 安全监理工程师:
3.1. 编制本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3.2. 负责本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3.3. 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3.4. 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 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 检查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通知书;
3.6.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教育落 实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7. 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 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3.8. 每日巡视现场安全现状,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3.9.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 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10.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或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 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11. 对现场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3.12. 负责本项目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及时归档;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4.1. 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2.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安全工作;
4.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理工 程师提出报告;
4.4. 负责本专业安全分项工作的检查及相关隐蔽验收;
4.5.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 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6. 负责本专业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4.7. 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4.8. 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 患;
5. 监理员:
5.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5.2.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 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5.3. 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 患;并做好记录。平时对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 理安全员汇报; 5.4. 做好监理日记及有关的监理记录;
二、施工安全的事前监理
本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可能影响到 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都考虑到。监督承包人从机械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组织和技术管 理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组织措施,使工程在以后的施工中避免 可预见的和一些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 对设计文件、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注意设计中采用的新结构、 新材料、新工艺和特种结构设计中是否提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 的措施建议;对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对防范生产安 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2. 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对有深基坑的工程应提供相邻建筑物、构筑 物和地下工程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资料。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审核人是否签字齐全,施工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否已签 字;
4. 审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监督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安全员是否经过安全资格培训。(本工程中特种作业人 员指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5. 检查安全制度健全情况:如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 审查是否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若没有,则及时补充;若有,则 审查方案中组织、人员、设备等是否到位,并应有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7. 雨季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8. 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9. 审查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方案是否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施工安全的事中监理
1. 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到位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留下计录;
2. 对进场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进行核查,包括:生产(制造)许可 证、产品合格证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3. 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安装完毕后自检记录并办理验收。
4. 监理人员加强全方位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 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监理人员安全巡视检查的重点是:脚手架、 “三宝” “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及电梯等起重机械及施工 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款的要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 电梯井口、孔道口、基坑边沿以及有害物质存放地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 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围挡,且围挡设施是否坚固稳定;从事拆除活动的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施工安全的事后监理
1. 出现轻微的一般事故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出现或继续恶化,并 总结经验和教训;
2. 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并与消防、医疗、主管部门等及时 联系进行处理。
第9篇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一、项目总监是本工程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项工作。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必须谨慎驾驶,严格按交通管理法
规的规定驾驶车辆。遇有交通标志处应按标志所示行驶;严禁驾驶无安全保障及手续不全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
三、在危险的道路行驶时,应保证车辆安全。遇有塌方、滑坡、泥
泞、水塘、雪地等危险段时如无安全保障,严禁行驶通过。
四、车辆在倒车、掉车、牵引时应保证车辆安全。
五、行车安全贯彻“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六不开”。
一一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二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三勤:出车、行驶中、收车后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四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窄路段、冰雪路面、泥泞路面、桥梁、弯道、陡坡、车站、码头、城镇、繁华街道及乡村集镇要慢。
五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掌握地区特点;掌握车马行人动态。
六六不开: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与证件不符车;不开超员、超载车。
1. 严格机动辆驾驶员的合同管理手续。在雇用机动车辆驾驶员时,对载人车辆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身体状况,必须进行考核(雇用的驾驶员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此项工作),不合格的坚决不雇用。
2. 所有施工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重视行车安全,有责任制止驾驶员在行车前饮洒,否则如发生酒后开车或违章、肇事,乘车的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工作负责人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驾驶员不听劝阻,发生违章、肇事则加重对驾驶员的处罚。
3. 交通违章分类:
一一般违章:
1 驾驶时吸烟、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 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和行车路单;
3 货运汽车载物,乘人不符合规定;
4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调头。
二 严重违章: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2 无驾驶证人员偷开机动车辆或司机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驶;
3 未经过主管领导批准私自驾驶机动车辆;
4 驾驶转向、制动器、灯光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 驾车下陡坡进熄火,空档滑行;
6 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
7 学习驾驶员单独驾车;
8交通事故分类: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者重伤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本《制度》指的事故损失包括:车辆损坏、修复费用;车辆拉运的物资,设备损失折款,医疗费用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
1.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的交警,不得逃逸。
2.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及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及公司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3. 因个人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监理部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5. 对安全行车里程长、驾驶作风好、服务态度好的驾驶员监理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10篇 钢筋工程安全监理制度
1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2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 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4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5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6 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方易燃物品。
7 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8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9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伤人。
10 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第11篇 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在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重大施工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特殊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本《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1.2 范围:本制度规范了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旁站的职责、内容和要求,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旁站工作。
2.编制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
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2.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源[2002]49号、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2.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
2.6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旁站监理规定》(q/04-206.318-2006)
2.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水电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手册(中电投2006第59号)等文件
3. 术语:
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 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和协调各专业旁站监理的执行情况。
4.2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制度制定本专业的旁站见证点和监理工作要求。
5. 旁站监理控制
5.1 旁站点的设立
a) 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见《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见附录a);
b) 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旁站监理点。
5.2 旁站点的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设定的旁站点(s)、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报送项目法人(业主)备案,并通知施工承包商。
5.3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a) 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 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c) 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4 旁站监理的实施
5.4.1 各施工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5.4.2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经审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项目监理部认可的适当时间),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5.4.3 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
5.4.4 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见附录b)。
a) 分析本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b) 检查并描述现场组织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c) 检查并描述现场总体平面布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d) 检查并描述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执行情况;
e) 记录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现象,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等;
f) 记录针对现场情况,提出的监理指令,以及现场执行情况。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章行为,应口头予以制止,必要时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
g)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名后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作应急处置。
5.5 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a) 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b)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时,有权责令施工承包商立即改正,危及工程安全时,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随意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d) 旁站监理人员填写的《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应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
第12篇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整理有关安全资料;
(2)安全监理资料按专业、分类收集整理,保持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安全监理文件严禁使用复写纸或用铅笔、圆珠笔书写和用修正液修正。
2、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1)安全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安全监理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安全监理报告应有以下内容:
a. 施工进度情况;
b. 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及总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情况;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及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
c. 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专项安全措施费的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订、评审和实施情况;
d. 施工现场上月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
e. 监理机构发出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的整改情况;安监机构发出的安全文明的整改情况或停工令的执行情况;
f. 每项工程的第一次监理报告,须报告建设各方现场安全管理机械组成名单及其联系电话;建设、施工监理机械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须报告变动情况;当有新进场的专业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时,须报告现场管理机械名单及联系电话;
g.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分析(必要时附照片);
h. 安全生产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情况;
i. 存在总是及下作的计划和措施;
j. 安全监理月报属区站监督的,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k. 安全监理月报属市站监督的,项目监理部必须每月5日前送达工程部,由公司统一报送。
(4)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应有以下内容:
a.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概况;
b. 安全监理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c. 安全监理目标实现情况;
d. 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结论;
e. 安全监理工作效果及评价;
f. 必要的影像资料等。
(5)做好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和工程例会的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6)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及时、完整,由安全监理人员或资料员负责管理,按来源和性质分类立卷,存档备查。
3、安全监理资料包括: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5)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6)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7)施工安全的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信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8)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9)安全监理工作用表采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4、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共识,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管理现场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措施。
5、在实施安全监理的过程中,树立严格的执业作风,以书面文字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具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