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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5

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第1篇 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监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的控制、发挥和提高业主的投资效益,实现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和对顾客的承诺,特制定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度。

①制定执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情况,编制具体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上报业主并组织落实。

②监理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及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监组织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使其熟悉了解监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理程序、方法和要求等内容,便于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工程开工前的监理交底应请业主参加监理交底记录上报业主一份。

③现场协调绘制

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工期,质量等各方面问题。每周(或约定时间及次数)召开现场协调会,由监理(或业主)主持各有关单位参加,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工程情况监理也可以另行组织会议。

④监理审批制

由施工单位报上,需经现场监理人员会问甲方审批的内容有:

a、总包及分包施工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供应单位的资质等级。

b、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c、分阶段(月、季)施工进度计划。

d、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或材料代用计划。

e、工程款拨付申请。

f、工程预、结算件。

g、砼、沥青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盘、摊铺申请。

h、重点工序工种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书。

i、涉及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j、试验室资质报审。

k、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报审。

l、机械设备合格、车检资料报审。

m、主要管理人员资质报审。

n、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措施等报审。

⑤监理检验签认制:

1、进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的质量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认证、核准证、现场取样复试报告等。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5、各种施工试验;

6、各种技术复核;

7、各种施工记录;

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需监理单位留存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理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整理齐全,并按合同资料管理规定归档成册。

7、监理日志制

项目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以及处理的方案和结果、内容应准确真实。

8、监理月报度

项目总监在每月为将当月监理工作情况及监理月报方式上报业主,便于业主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

9 、与业主定期汇报制

工程项目总监定期或不定期与业主碰头、向业主汇报工作,统一思想以保证业主意图得以实现。

10、监理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①本合同总监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体监理人员应自觉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勤奋工作、诺尽职守、遵守本公司和本合同总办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监理人员应按照颁布实施的施工监理细则、规划各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监理依据文件、规范化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③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职业道德守则,保持清正廉洁。

④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⑤本合同总监办实行内部例会制度。例会包括:日碰头会、周工作会、月工作例会。

⑥日碰头会主要通过当天各专业工程实施情况并进行汇总,检查当天工作完成情况安排次日需要重点关注和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⑦周工作例会对本周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⑧月工作例会对本月监理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月工作例会也是本合同总监办月度考评会,将按照公司贯标程序,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⑨监理人员在现场如遇重大问题,应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重大问题请示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

⑩监理人员处理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1、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①维护国家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②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正确履行监理合同法规的义务和职责。

③施工监理以安全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把质量关。

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⑤谦虚谨慎、热情服务、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⑥不以个人各义承搅监理业务。

⑦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等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⑧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2篇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一、旁站是指工程施工中在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监理活动。一般情况下是间断的,视情况的需要应是连续的,也可以通过仪器设备辅助

二、旁站检查的工作范围

1、涉及结构安全、质量的重点施工部位,影响工程安全、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

3、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及安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三、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的执行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检查进场材料、购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报告、准用证等,按要求进行品质检测;

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记录。

四、旁站监理记录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没有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的文字上签字。

五、旁站监理作为安全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检验等方法综合

六、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应连同监理实施细则交底工作一并进行。

七、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旁站记录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整改、消项、闭合有追溯性。

八、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旁站记录应当存档备案。

第3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一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1)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二、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四、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五、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六、设计变更制度

1、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①执行发包人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②由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变更建议书内容

工程承包人向监利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③变更工程量清单。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④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①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②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七、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②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36小时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表》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③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设计和运行单位、地质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承包人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④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

第4篇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8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八)

为顺利完成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实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本项工程监理将采用以下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建监[1994]737号文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受公司总经理授权和委托,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协助组织施工图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作好记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1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

3.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

4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规定的管理流程办理审批。

5工程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质检制度

5.1 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结构工程和影响工程观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报验工作,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购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5.2 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5.2.1 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5.2.2 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样、选厂家和质量签认工作。

6 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质量验收按程序要求执行。

6.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6.3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工程竣工质量等级的依据。

6.4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书面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8 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8.1监理单位核验、量测的已完工程量是建设单位用作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依据。

8.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8.3施工单位每月将'月度工程量统计报表'连同'月工作量申报表'报监理单位。

8.4经监理工程师核验、量测的工程量为已完工程量。

8.5由多个工序组合成一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的签认原则是:只签认经过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工序的工程量或按有关规定折算。

8.6对其他跨月施工或暂不能评定质量等级工序的工程量的签认,按该工序暂定合格认可其工程量的签认,不超过工程量的40%。

9 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处理

9.1工程洽商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难以施工或有差错时,可以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洽商。

9.2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设计变更。

9.3监理单位在审核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技术问题时,应重点是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是否违反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其他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

9.4监理单位负责签发'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变更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设计项目,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11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检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1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2.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

12.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

12.3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

13监理会议制度: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形成制度

14监理日志制度:监理日记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15监理月报制度:监理月报编写说明与要求

16施工阶段监理旁站制度

17我公司发布的《工程安全施工控制实施办法》

18我公司发布的《检验、测量器具管理办法》

第5篇 住宅楼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小区住宅楼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各项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之后,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及业主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错误、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并协助业主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的纪要交给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可提出《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表a1】,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项目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项目监理部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业主。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检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表32】及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监理意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遗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经业主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人员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交业主转发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要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提出计划并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制定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的隐患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表c2】或《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表c3】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纠正缺陷并经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出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录在案,待改正重验合格才能签认,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图纸有较大变更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检查不合格则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表c2】,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没及时改正且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停工指令》【表c1】,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单》(复工指令)【表c1】。

(3)工序、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阶段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且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可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序质量报验单》【表a3.3】,催促施工单位按章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工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须作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要及时将具体情况上报业主。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价,待合格后,再补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部;对大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经报业主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监理部每月以《监理月报》【表c5】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行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督制度

项目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施工合同相适应的分项、分期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12、监理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表c5】,跨年度工程应于年末提出本项目监理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并报送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必须按规定编写和提出竣工交接文件,竣工文件不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申请验收交接。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写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给项目监理部,待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交接竣工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设计变更);

(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须按照城建档案管理标准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各项工程记录一份;

(4)工程小结一份;

(5)主要机械

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6)其他有关资料。

14、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表c7】,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整改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认真审阅。

15、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召开工地例会,检查本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与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问题,调整下周工作计划,编写《会议纪要》【表c6】。

16、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各个环节均按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务求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7、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在本项目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监理人员职责祥见有关资料。

18、监理人员勤政廉正制度

第6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第7篇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7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七)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图纸会审前,应先由各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熟悉及自审图纸。

●设计交底基本程序是: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及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然后通过三方研究和商讨,拟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经设计人员签署后作为设计图纸的修改或补充,为施工的依据。

●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方组织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督促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是否与要求的质量、进度目标相冲突,并尽可能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审查工程地质情况及场区环境状况,以及它们可能在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与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无应对方案等;审查施工组织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度安排和资金供应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控制目标的要求。

3、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制度

●工程正式开工,施工方应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才能开工,并开始计算工期。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业主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提交有关停工签证,经监理人员核签并报告业主后确认。

●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指令停工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停工后复工时,需履行复工申报手续,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落实并核签申请报告后始能复工。

4、技术复核制度

●对于重要工程、重要部位的坐标方向、轴线、标高等,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复核预检。

●对重要材料的材质证明、试验资料存在疑问的,监理人员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机构)进行复检。

●对已完工程,必要时采用适当方法对密实度进行复核。

●重要的技术复核内容及范围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5、中间交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质检,认为合格后始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签认后,始能进行下道工序。其工序流程见下图所示:

注:需设计单位、政府质监部门参加验收的某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之前应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6、现场协调会议制度

●现场协调会定期由监理人员主持,现场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题性协调会。

●定期举行的现场协调会以协调工程进度、总平面管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为重点。临时组织的协调会是为了解决专题性问题。

●现场协调会应形成会议纪要,经监理机构签章后外发。

●定期召开的协调会应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查明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的原因及责任承担者。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现场监理人员,不得自行掩盖和处理。

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提出书面报告,分析事故情况及产生事故原因,

8、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及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凡单位、单项工程完工,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表。

o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修改等),设计和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o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出验收交接文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真实的不能验收。

o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业主,质监站以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9、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需填写监理日志。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气候、工程进度、现场各工作面施工状况、参与处理的有关监理事务(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及我方的答复)、尚待解决的问题、现场发生的重要事项等。

●现场监理组定期(月)向业主方提交监理工作通报(同时抄报公司),内容包括:报告期内监理工作动态、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的处理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监理日志及月报由报告人认真、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10、索赔处理制度

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其处理程序见下图所示:

11、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写《监理月报》,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业主。监理月报的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2、进度监督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的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13、投资监督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变更设计等,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技术而增减较大的投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业主以便控制投资。

第8篇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拟用的测量、计量仪器、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进行报审,附上齐全、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证书,监理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监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测仪器、工机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选型:

1.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1.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1.3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的准确性、安全性。

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2.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3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3.1检测仪器、工机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3.2检测仪器、工机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检测仪器和工机具的使用操作:

4.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4.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9篇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拟用的测量、计量仪器、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进行报审,附上齐全、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证书,监理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监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测仪器、工机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选型:

1.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1.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1.3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的准确性、安全性。

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2.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3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3.1检测仪器、工机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3.2检测仪器、工机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检测仪器和工机具的使用操作:

4.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4.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10篇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会议制度

1、会议组织

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召集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员与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参加,召开第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应与工程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进行。

2、会议主要内容

①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②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③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提出意见要求。包括: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④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11篇 监理公司监理工作纪律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工作纪律

1、全体职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岗,有事要提前请假。职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复,其工作由负责人协调安排;请假时间超过1天,由经理批复;部门负责人有事要向经理请假。无故脱岗一次扣罚工资100元。

2、禁止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麻将,每发现一次,扣罚工资200元。

3、严禁单独参加施工单位宴请和禁止中午吃饭时喝酒,凡因单独参加宴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中午饮酒者,每次扣罚工资100元。

4、发现监理人员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一次罚工资50元,不配戴工作牌一次扣工资10元。

5、禁止公司员工在其它单位兼职,严禁所有人员向施工单位推销各类建筑用品。发现第一次扣工资1000元,经教育不改的,公司可将其辞退。

6、必须摆正监理方在建筑市场中的关系,牢固树立为工程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用户热情服务,处理问题要有理有据,不谋私利,不随心所欲;对内要搞好团结,相互配合干好工作,对外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不抵毁同事,不顶撞领导,始终把维护公司的声誉,保护公司的利益当已任。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工资200元。

第12篇 装饰装修公司监理工作制度

装饰公司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于开工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应以会议形式进行,设计单位就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之后通过各相关单位多方研究,找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施工单位应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会议纪要一经签认,即成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

3、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附上该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4、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制度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5、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施工单位方可时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于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也应首先进行自检,填写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上道工序未经确认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由总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研究并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7、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初验: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有关技术性文件。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施工单位补充、核对及改正。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对照进行核查。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质量应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4)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工作制度范本(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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