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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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2篇 党支部常用工作制度范文
一、 民主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二、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并视情随时召开。
三、 谈心制度。支部与党员谈心不少于一次,谈心面达100%。通过谈心活动,了解党员的思想,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 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注重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要及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负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组织生活会要以诚相见,坦率交换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党员在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
六、 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每年要对党员谈话一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上级党组织诫勉;要及时与党员交流思想,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谈话要做到以人为本、以诚待人、以情感人,有的放矢,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七、 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来决定;党支部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反映党员的思想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未设支部委员会的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定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向所在党组织思想汇报,反映自己和周围同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八、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凡有群众的单位,支部都要指定党员与其保持联系,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群关系。
第3篇 a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建设,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政府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江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历史、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事宜;研究支部换届选举问题;研究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
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及有关知识;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及补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部分委员;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展新党员;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等。
第五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活动。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具体组织由综合科负责。
第六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及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及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第七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个“文明科室”予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八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名优秀*党员予以表彰。
第九条要坚持在各科室开展读书活动,推荐优秀书目,发放读书笔记本,要求每人都要写读书心得,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
第十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率先垂范的表率,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4篇 党支部帮扶工作制度
学生党员是大学生队伍的先锋队。为体现学生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让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进性,改善学院的院风、班风,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义
体现学生党员的先进性,让学生党员帮扶需要帮助的同志,一方面为学生党员提供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增强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发展,增强凝聚力。
第二条帮扶对象
(一)重修科目在两科以及两科(专业课程)以上的;
(二)大二不及格学分达到10分以上;大三不及格学分达到18分以上的;(三)英语未过四级的;
(四)出现自卑、自闭以及脱离群众组织、人际关系紧张等情况的;
(五)家庭境况特别困难的。
第三条帮扶形式
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用“一帮一”、“多帮一”和“集体帮”等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一)“心连心”思想上结对:由思想上进的党员帮扶思想落后的同志,深入细致,言传身教地做好思想工作;
(二)“手牵手”生活、工作结对:引导成绩困难、交际困难的同学多参加社会活动,开拓视野、提高工作能力,改善生活习惯。
(三)“面对面”学习上结对:党员应与学习方面相对落后的同学结对,提供面对面、手把手的帮助,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第四条 帮扶措施
每学期开始,通过对各班学习成绩的了解,通过学院教务办统一了解、各班党小组组长了解挂科、四级过级情况以及群众各方面的反映,初步确定相关帮扶对象。与本人谈话沟通后,一般情况下遵循自愿的原则,最后确定帮扶结对。情况特殊的经党组织讨论进行决定。
(一)由支部党员与四级未过同学一对一或一对二结对进行帮扶并给予英语学习的相关建议;
(二)从支部党员同志中挑选各科成绩优异的,或者几个单科方面有学习心得的对挂两科以上的群众进行帮扶;
(三)从该班党小组成员中挑选比较平易近人的同志以及班上其他同学对其进行帮扶,并积极引导其参加各种活动;
(四)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同学,支部通过争取勤工助学岗位或介绍兼职机会,鼓励其在能力范围内自食其力;成立党支部特殊党费,对经济困难的同志给以适当的帮助;
(五)对于学习困难、班风较为低迷的班级,采取一对一结对和集体帮扶相结合的形式,由党员同志较多的班级与其结对,对其进行思想、学习、活动等各方面的帮助。
第五条帮扶考核
党员帮扶是全院党员均须参与的活动,也是考察党员先进性与党员各项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全体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及发展对象都应参与其中,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先进带动后进,促进学院的整体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果(一个月一次);
(二)以学期为单位,各党员同志将自己的帮扶记录及帮扶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向党组织汇报;
(三)第二学期初,考核和观察帮扶对象的各方面情况,检验成果,以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本制度计电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5篇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建设,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政府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江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历史、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事宜;研究支部换届选举问题;研究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
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及有关知识;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及补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部分委员;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展新党员;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等。
第五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活动。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具体组织由综合科负责。
第六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及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第七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个“文明科室”予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八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第九条要坚持在各科室开展读书活动,推荐优秀书目,发放读书笔记本,要求每人都要写读书心得,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
第十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率先垂范的表率,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6篇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
(五)党员的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六、制定计划、定期总结制度
每学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每学年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年度末进行党支部工作总结。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植科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意识、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
一 、管理办法
在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和措施
(一)、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①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②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
③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④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⑤只有考评分在6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二)、学生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其考评分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被评为优秀的,加0.5分/次/人。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低年级的学生党员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前15名以外的,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高年级党员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在课程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中处处起到党员的表率作用。
3、学生党员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在省、市级以上加2分/篇。
(三)、党员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加0.5―1.0分/人/次;
3、党员发展过程中整理材料不积极或态度不端正的扣0.5分/人/次。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
3、在正式场合自觉佩戴党徽,包括党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党员值班期间,对于不自觉者扣考评分0.2分/人/次。
4、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如开会旷到等,党支部予以通报并扣考评分1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人/次。三次事假均记一次旷到。
5、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党员自身卫生合格而其所在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该寝室党员0.3分/人/次。
6、党员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五)、工作完成情况
1、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
2、认真如实地记载党员工作手册,定期上交,检查优秀者加1分/人,不合格者扣1分/人。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分,考核监督部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学生党员,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每学年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考评结果,根据考评成绩评选优秀。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学生党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四月二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考核制度
组织发展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与方法
1.考核工作由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由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予以配合。
2.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
3、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地履行思想汇报制度。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一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0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0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二、三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5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5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
3、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省、市以上加2分/篇。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在学校或院里担任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3分,其中主席团常委加4分;担任副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2分;担任干事且表现良好者加1分/人;担任委员且表现良好者加0.5分/人。
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且表现良好。获院级奖励者加1分/人/次,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人/次,获省、市级奖励者加3―5分/人/次。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行为规范
1、 遵守校纪校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
2、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影响,行为要文明。要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
3、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五分,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将作为把握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关于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为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使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
每个学生党员每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其中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二小时。
二、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学习的主要内容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重要的理论研究文章、国际国内时事政策报道;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指定的学习材料。
三、政治理论的学习形式
就坚持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个人自学、宣讲文件、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四、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学生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学院党总支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党员布置,学期末进行检查和总结。
五、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
1、学习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普通学生党员,要着重结合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学习;主要学生干部,要结合分管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组织领导
对学习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完善计划,严格要求。
3、请假制度
因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才能缺席,但此后必须安排等量时间补课,必要时缺席者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凡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者,除事后进行补课外,由党支部提出批评,个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7篇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2、党员应当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支部、总支部反映。
3、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4、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去学生寝室,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5、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6、党员通过到具体寝室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7、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8、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本,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9、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10、建立联系群众督查制度,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11、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
第8篇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例新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whdgm”期间的表现;(4)一九bj年北京发生xxf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
第9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模版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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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党员不准参入*,不准参入嫖娼卖*,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10篇 第一x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一季度一次支委会,半年一次党员、积极分子党课教育。
2、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应随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应向党组织每季度口头汇报一次,半年书面汇报一次。
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年党员除做好积极分子联系人工作外,应结合工作,多同党外群众打成一片,关心他们的思想,及时反映群众的建议。
4、关心群众。支部党员生病住院或家中发生重大事情,支部应派人前去看望和慰问。
5、对支部范围内发生的带有普遍性的思想倾向和苗头,应随时向党委汇报。
6、支部范围内发生的违*纪、政纪的人和事,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11篇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范例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第12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医院党支部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必须遵循议事规则。
一、医院党支部是医院的政治核心,在医院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对医院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支持、保障和监督院长依法先例职权,保证医院各职能部门、科室工作的协调有序进行,支持医院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支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
2、讨论和研究医院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3、研究制定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实施意见和措施。
4、讨论研究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任免和监督的意见及措施。
5、讨论决定医院人才队伍的培养、推荐和选拔。
6、审查批准发展党员工作。
7、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8、审定出席市级以上各级会议的代表人选。
9、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审议医院党代表、职工会、团代会议程以及工作报告。
11、研究医院纪检、统一战线中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十佳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及党员违纪的处分决定。
12、研究维护医院稳定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保密工作、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3、研究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
三、党委会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在会议前通知与会成员。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事先有党委办公室拟定,除特殊情况外,党委会一般不增加临时议题。
四、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其他列席会议的成员由党委书记根据议题决定。
五、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列席,实行表决制,以党委应到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实行回避制度。党委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七、增强保密观念。凡参加党委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党委决定的任何事项,未经党委会同意,不得私自将会议内容泄露、扩散。
八、党委会的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
1、通知参会人员时间、地点、议题;
2、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具体落实决议事项。